纺织服装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标准的产业特征

2016-11-29 07:18程鉴冰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纺织品纺织标签

程鉴冰(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纺织服装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标准的产业特征

程鉴冰(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针对部分国家和地区以标准为主要内容的纺织服装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分析国外纺织服装产品标准中部分有害物质的法律管控与标准规制。例如:偶氮染料(AZO)、甲醛(HCHO)、三苯基锡(TPhT)和三丁基锡(TBT)化合物含量,重金属(Sb、As、Cd、Cr、Co、Cu、Pb、Hg、Ni)含量,阻燃剂(TDCPP、TCEP、TBPH、TBB、TCPP等)含量的限制;洗涤剂和染色助剂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的限量;纤维成分含量、pH值、色牢度的要求;童装拉绳安全的规定;认证认可与标签的规范;等等。研究了纺织服装产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状况,探讨了我国纺织服装产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策略。

纺织服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害物质法律管控标准规制

程鉴冰 经济学博士

现于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主持完成省部级科学研究项目两项。在《中国工业经济》《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东华(中国纺织)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比较制度分析》《技术标准市场竞争与政府规制》《中国出口非洲市场产品竞争力研究》等专著。

1 引言

纺织服装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2015年,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95.43%;纺织服装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12.46%。其中,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4.81%;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7.65%。然而,分析2005—2014年我国出口纺织服装产品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状况,特别是纺织鞋帽类企业(HS编码50~67: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纺织品、服装、鞋、帽类产品等),虽然2005—2014年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而新增成本基本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比例总体上低于平均水平,但是,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而造成的直接损失额呈加重态势。在纺织鞋帽类企业所受到影响的措施种类中,影响最大的是工业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2011年达18.3%,随后有所回落;其次是技术标准要求、特殊的检验要求、产品的人身安全要求、标签标志和环保要求,且五者变化趋势较为一致,均在2010—2011年间达到最高,随后回落;再就是认证要求的影响呈稳步上升态势,至2014年已接近第二位。因此,研究国外以标准为主要内容的纺织服装产业技术性贸易措施及其应对意义重大。

2 纺织服装产品的有害物质法律管控(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TSCA)

许多国家、地区政府及组织为了确保供应链上纺织服装产品的符合性,发布了有害物质管控法律。

这类案例首推“OEKO-TEX 100 Standard—2016版”。2016年1月4日,OEKO-TEX官网发布了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制定的2016年最新版OEKOTEXStandard 100标准,与2015年版相比,2016版OEKO-TEXStandard 100增加的纺织服装有毒有害限量物质主要有:(1)氯化苯酚:DCP/MCP;(2)邻苯二甲酸盐:DCHP( CAS# 84-61-7);(3)有机锡化合物:DMT、DPT、MBT、MOT、MT、TeBT、TCyHT、TMT、TOT、TPhT;(4) 全 氟 化 合 物:PFHpA、PFNA、PFDA及PFCs;(5)紫外线稳定剂:UV 320、UV 327、UV 328 和 UV 350;(6)致癌染料:BASIC BLUE 26、BASIC GREEN 4、BASIC VIOLET 3;(7)阻燃剂:BBMP、BIS、TBBPA;(8)氯化苯和氯化甲苯测试项总量计算中:新增一氯代苯:Chlorobenzene。OEKO-TEX Standard 100-2016对纱线、纤维以及各类纺织服装有害物质限量规定是衡量纺织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的评估标准,也是目前纺织服装产业共同遵守的、使用最为广泛的生态标准。

其次是“欧盟拟取缔纺织服装近300种有害化学物质”案例。2015年10月22日,欧委会为取缔291种存在于纺织服装产品的有害化学物展开公众咨询。这项咨询是欧盟根据REACH法规及其附件ⅩⅦ,严格限制存在于玩具、服装、鞋履、皮革产品以及塑料制品等常用消费品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目前受REACH法规限制的化学物甚多,包括邻苯二甲酸盐、偶氮染料、镉、镍、汞及铅等,由于消费者可能长期或多次短时间接触纺织服装,其致癌、诱变或危害生殖力物质(CMR)被列为率先“试行个案”。未来可能引入的限制措施将涵盖以下消费品:产品或其部件以重量计至少含80%纺织纤维的产品;包括不论是否经过涂层或层压的未制成、半制成及制成品;即:包括服装、鞋履、配饰、室内纺织品、纤维、纱线、布片及织片等;可能涉及的具体制品包括内衣、睡衣、泳衣、服装、颈巾、领带、手帕、帽子、手套、袜子、若干鞋履、室内挂饰和窗帘、地毯和其他铺地制品、餐桌垫、桌布、毛巾、床单以及枕套等。程序完成后,受管制的CMR清单会被加入现行REACH法规附件ⅩⅦ的特定附录内;之后如有需要,附件可以定期更新。

再就是“美国服装和鞋履协会AAFA发布第16版最新限制物质清单”案例。2015年6月15日,美国服装与鞋类协会(AAFA)发布了第16版限用物质清单(RSL),包括250多种化学物质,涵盖了服装、家纺和鞋类中的限用化学品,并引用了最严格的政府法规或法律。大约每隔半年,AAFA就会更新、发布最新版本的限用物质清单。与第15版相比,第16版RSL更新如下:(1)芳基胺:增加GB 30585—2014;(2)氟温室气体:增加法规(EU) No. 517/2014,移除(EC)No. 842/2006;(3)金属:增加GB 30585—2014;(4)杂项:增加GB 30585—2014;(5)杀虫剂:删除“比利时:公共卫生部和消费者保护部,关于禁止含有原富马酸二甲酯的物品和产品投放市场的部级令。《比利时官方日报》,2009年1月12日。”美国AAFA的RSL更新内容来源于全球各国政府以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形式限制的化学品在鞋类和服装产品中的要求。更新的RSL清单作为行业有害物质管理工具,有助于全球供应链上的美国服装与鞋类行业对生产过程中的化学品进行管理。而此前的2014年12月9日,美国AAFA曾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的美国国际产品安全、工人安全及供应链符合性会议上发布的RSL中增加的受限化学物质邻苯二甲酸二异己酯、氯化镉、硼酸钠、硼酸及钠盐、过硼酸钠(无水)都涉及到纺织服装、鞋、旅行用品、家用纺织品和其他时尚配件;并移除了六氯环己烷。

还有“韩国纺织皮革产品新增多类限制物质”案例。2015年,根据韩国认证(KC MARK)的要求,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制定、韩国标准协会(KSA)发布了纺织/皮革制品中氯苯酚、致敏性分散染料和有机锡含量测定的工业标准KS K 0733,KS K 0736和KS K 0737,并立即执行。(1)《纺织/皮革制品中五氯苯酚(PCP)、四氯苯酚(TeCP)和三氯苯酚(TriCP)的检测方法》(KS K 0733:2014替代KS K 0733:2007):试样通过超声波震荡提取法,用乙酸和三乙胺萃取;仪器分析使用气象色谱仪-电子捕获检测器(GC-ECD)或气象色谱-质谱仪(GC-MS)。(2)《纺织品中致敏性分散染料含量的检测方法》(KS K 0736:2014,替代KS K 0736:2007):试样在甲醇中通过70℃超声波浴提取;仪器分析使用高效液相(HPLC)-二极管阵列检测器(DAD)/质谱分析法(MS)。标准中列出22种致敏性分散染料包括:分散蓝1、分散蓝3、分散蓝7、分散蓝26、分散蓝35、分散蓝102、分散蓝124、分散蓝106、分散红1、分散红11、分散红17、分散棕1、分散黄1、分散黄3、分散黄9、分散黄23、分散黄39、分散黄49、分散橙1、分散橙3、分散橙37/76/59、分散橙149。(3)《纺织品中特定有机锡化合物含量的检测方法》(KS K 0737:2014,替代KS K 0737:2007):试样通过酸化甲醇提取并通过四乙基硼酸钠衍生,用三丙氯化锡作为内标;仪器分析使用气象色谱-质谱仪(GC-MS);标准中列出8种有机锡化合物包括:单丁基锡(MBT)、二辛基锡(DOT)、二丁基锡(DBT)、三苯基锡(TPhT)、三丁基锡(TBT)、三环己基锡(TCyT)、单辛基锡(MOT)、四丁基锡(TTBT)。

上述国家、地区政府和组织基于消费者安全与社会经济影响而引入纺织服装产品的限制措施,并从法律层面及全球范围进行宏观管控。下面我们再对纺织服装产品中主要的有毒有害物质限制性标准作一详细分析。

3 纺织服装产品的偶氮染料(AZO)、甲醛(HCHO)、三苯基锡(TPhT)和三丁基锡(TBT) 化合物等限制

在前述国家、地区政府和组织对CMR类物质实施法律管控的前提下,不少国家政府还对具体的诸如AZO、HCHO、TPhT和TBT等有害物质发布限制性标准。

例如,日本正式公布纺织品中不得使用特定偶氮染料政令。2015年4月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第175号政令,对《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昭和48年法律第112号)进行修订,正式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为有害物质,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并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内容包括:(1)将24种偶氮染料(AZO)列为有害污染物,并进行管控。建议采用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方法检测,要求每种偶氮染料含量不得超过30μg/g。需检测的产品:1)纺织品:尿布、尿布套、内衣、睡衣、手套、袜子、中衣、外套、帽子、寝具、地板遮盖物、桌布、衣领点缀物、手帕、毛巾、浴室脚垫和相关产品;2)皮革和毛皮产品:内衣、手套、中衣、外套、帽子和地板遮盖物等。(2)对家用产品中甲醛(HCHO)含量检测方法进行修订,用醋酸-醋酸铵缓冲液替代吸光度测量过程中的纯净水。(3)对家用产品中三苯基锡(TPhT)和三丁基锡 (TBT) 化合物检测方法进行修订,用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方法替代无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二维层析色谱法。

又如,越南发布纺织品中甲醛和偶氮染料限量要求通告。2015年9月7日,越南发布通告,修订关于纺织品中甲醛和偶氮染料的限量要求、取样方法、测试方法及相关质量管理要求(2009年9月5日,No. 32/TT-BCT号通告)。该通告适用于纺织产品的生产、进口、分销和零售组织及个人,及纺织品质量检测和认证机构。测试方法和新要求见表1。

表1 

上述国家政府对纺织服装产品中的AZO、HCHO、TPhT和TBT等致癌、致敏、毒性物质的含量制定了限制性的标准,并规定了相应的检测方法,以保护消费者健康。

4 纺织服装产品的重金属含量限制及测试

部分国家政府还对纺织服装产品的重金属(Sb、As、Cd、Cr、Co、Cu、Pb、Hg、Ni等)含量进行了限制,并规定了相应的测试方法标准。

这类案例有: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纺织品中金属含量测试方法标准。2015年9月5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通过了EN 16711-1:2015《纺织品金属含量的测定第1部分:微波消解法测定金属含量》、EN 16711-2:2015《纺织品金属含量的测定第2部分:人造汗液萃取金属含量》。前者规定了用微波消解法测定天然纤维和人造纺织品(包括涂层面料和服装部件,如纽扣、拉链等)中的锑(Sb)、砷(As)、镉(Cd)、铬(Cr)、钴(Co)、铜(Cu)、铅(Pb)、汞(Hg)、镍(Ni)含量的程序;后者则规定了人工汗液萃取法测定以上金属元素在纺织品中含量的程序。

还有,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指令,详细阐明儿童用品中纺织品铅含量限值要求。美国CPSC发布的该项指令性决议,详细阐述了儿童用品中纺织类产品组部件的测试规则和铅含量要求适用范畴。若2015年11月13日之前未收到任何值得考虑的反对意见,则2015年12月14日正式实施。内容如下:(1)CPSC在联邦法规16 CFR 1500.91中指明,经过测试和认证,纺织品中的固有铅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对于儿童产品类,纺织品是可以豁免测试的。该决议修改了16 CFR 1500.91(d)(7)条款,判定纺织品经过完全染色后铅含量仍不得超过100mg/kg。(2)如果纺织品中使用染料(无论通过染上还是印上)能成为纤维基质的一部分,可以豁免测试;如果纺织品中使用颜料或非染料类着色剂,就需要进行铅含量测试。判断标准如表2。

表2 

上述国家政府对纺织服装产品重金属含量进行限制主要是为了在天然植物纤维生长、印染工艺等供应链环节控制重金属的含量,保证消费者在使用纺织服装产品中的安全性。

5 纺织服装产品的阻燃剂(TDCPP、TCEP、TBPH、TBB、TCPP等)的含量限制

有的国家则对纺织服装产品中的阻燃剂作了含量限制。

例如,美国明尼苏达州拟禁止阻燃剂在部分产品中使用。美国明尼苏达州提出了两个内容基本相同的提案(HF1100和SF1215),拟禁止部分阻燃剂在儿童产品、软垫家具、家用纺织品(只在提案SF1215中提到)和床垫中的使用。根据提案的相关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任何生产商或批发商不得生产、销售或分销产品部件中含有超过100mg/kg的表3中阻燃剂的儿童产品、软垫家具、家用纺织品和床垫;自2018年7月1日起,任何零售商不得销售产品部件中含有表3中超过100mg/kg阻燃剂的儿童产品、软垫家具、家用纺织品和床垫。

表3 

又如,新西兰就儿童睡衣安全法规的修订征求公众咨询。新西兰商业和消费者事务部长发布《儿童睡衣安全法规》讨论稿,以征求相关利益方的意见。该文件提议根据澳大利亚最新版/新西兰标准AS/ NZS 1249:2014《低燃烧风险的儿童睡衣和某些日用服装》来修订《儿童睡衣安全法规》。目前该法规引用的是AS/NZS 1249:2003。而2014年6月,AS/ NZS 1249:2003已被AS/NZS 1249:2014替代。相对于旧标准,新标准的变化是:简化要求;新的警告标签;文本编排的改进和简化。

上述国家政府对阻燃剂的标准规定,主要是为了在生产链中、尤其是产品后整理中,防止使用过量的阻燃剂、从而危害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另外,最新标准通常被认为是反映了最佳、最新、最近的实践与技术变化;因而,纺织服装行业往往恪守最新技术标准,从而减少交易成本。当现行的法规或者标准参考了过时的标准时,修订该法规标准,引用最新标准成为全球价值链上的行业治理规范。

6 纺织服装产品的洗涤剂和染色助剂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等的限量

部分国家政府对纺织服装产品的洗涤剂和染色助剂也作了含量限制。

这类案例如,欧盟将在可洗涤纺织品中限制使用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2015年7月22日,欧盟理事会公布了欧委会关于限制欧盟市场上的纺织制品含有NPE的草案文本,并将尽快采纳这项法例。REACH法规修正草案规定,纺织品中NPE限量不得超过0.01%(100 mg/kg);纺织制品定义为纤维含量超过80%(重量比)的产品,与欧盟纺织品标签法规要求相一致。对未来将采用和公布的法律,欧委会建议包含如下条款:(1)法规生效后60个月,NPE不得用于纺织品内。这项限制适用于在正常产品周期会用水洗涤的纺织制品,而NPE浓度以重量计,不得相当于或超过纺织制品或其部件的0.01%。(2)上述限制措施并不适用于市场上的二手纺织制品或由回收纺织品加工的制成品。(3)纺织制品指以重量计至少含80%纺织纤维的任何未制成、半制成或制成品,或者任何其他产品,所附有的部件以重量计至少含80%纺织纤维;这些产品包括服装、配饰、室内纺织品、纤维、纱线、布片及织片。欧盟REACH法规附件ⅩⅦ第46条已有关于纺织品及皮革加工时使用NE及NPE的现行限制,因此新限制规定将列为附件ⅩⅦ第46a条。

NP和NPE已同时被列入1991年制定的《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公约》(OSPAR Convention)的第一批优先清除的化学物质。欧盟2006年12月签发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REACH法规)中,则明确禁止NPE和NP在纺织生产行业中的使用。而欧盟范围内限制使用NPE及壬基酚(NP)的提议则最早是由瑞典于2013年9月提出的,之后因NP并非在纺织品加工过程中有意使用而从可能实施的限制范围中剔除。目前全球各地供应商仍在使用这些物质,例如在纺织品生产过程中将它们作为清洁剂或乳化剂使用。欧盟进口这些纺织制品后,经过洗涤,其残留物会释放到废水中,最终污染水生环境;NPE一旦进入到环境中,就会迅速分解成毒性更强的环境激素NP。因此,NP、NPE是全世界公认的环境激素。由于这项环境危害涉及到欧盟各成员国,必须由大家来共同面对,所以有必要在欧盟范围内限制纺织品中使用NPE。以此避免纺织服装产品在生命周期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7 纺织服装产品的纤维成分含量、pH值、色牢度等规定

有的国家、地区政府及组织则对纤维成分含量、pH值、色牢度作了具体规定。

又如,土耳其更新纺织类产品的标签和纤维成分要求。2015年4月25日,土耳其海关和贸易服务部更新了纺织类产品的标签和纤维成分要求的法规标准,以符合欧盟法规1007/2011。相较于之前的法规,此次更新主要针对纺织类产品中可能含有的非纺织品的动物原料(比如珍珠、真皮、皮革的领子或花边、羽毛饰品或者骨头配件)的标签和成分要求。其中新法规第13条规定任何纺织类产品中若含有动物原料,需在产品标签上清楚标明,例如标明“包含非纺织的动物原料”(第13条)。新法规第13条(Article 13)适用于2016年1月1日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其他法规条款的更新将在法规公布后生效。另外,此法规还包括了产品的市场控制和监督,且将由政府部门根据海关和贸易服务部于2014年6月12日在官方公报发布的市场监察与控制法规实施。若供应商的产品不符合相应规定条款,则会被给予一段纠正日期。若过了纠正日期产品仍不符合要求,则会被强制进行行政处罚。

前述分析表明,部分国家(如土耳其)对纤维成分制定了标准;特别是OEKO-TEXStandard100标准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范围正逐步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列入REACH法规的高度关注物质清单(SVHC)保持一致;而我国相关标准在此方面的更新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同时应加大生态纺织品中相关项目的检测研究。

8 纺织服装产品的童装拉绳安全要求

部分国家政府则对儿童服装纺织用品作了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尤其是作为童装附件的拉绳。

这类案例主要有:欧盟发布新版童装拉绳安全标准。2014年12月31日,欧盟发布新版欧洲标准EN 14682:2014《童装安全童装拉绳和绳带安全规范》,于2015年8月24日生效。该标准为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的协调标准,符合该标准要求的童装,其拉绳也符合2001/95/EC的要求。新标准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口袋和钱包加入豁免清单;衣服上的穗状物被认为是装饰性绳带;如果经过评价后认为风险比较低,则可以使用功能性吊袢;新标准将超过3cm宽的腰部或胸部绳带定义为腰带;小于3cm宽的则被定义为装饰性拉绳;固定的蝴蝶结的自由端被认为是装饰性拉绳;新增立体装饰(three dimensional embellishments)的定义:附加在拉绳上且比拉绳宽或厚的装饰物;修订参考文献及附录D和附录F部分图片。

还有:法国公布新的国家标准NF EN 14682,对部分技术条款进行更改。2015年2月28日,法国标准化协会组织(AFNOR)公布了国家标准NF EN 14682。在此之前,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于2014年12月17日颁布了EN 14682:2014。EN 14682覆盖所有14岁及以下儿童的服装,包括化妆服和滑雪服,但不适用于儿童用品和儿童护理产品、鞋、帽子、手套和围巾等。这一标准最初是响应欧盟的一个指令而制定的,于2004年颁布,并于2006年成为协调标准。2007年,该标准进行了修改,更加清晰明确,但是没有技术上的更改,并于2011年成为协调标准。2014年,该标准再次修订,进一步地清晰和明确,同时也有一些技术上的修改。主要技术条款变更如下:删除了对皮带(除了固定的皮带和腰带之外)的要求;将“头/颈后部”归到身体A区,不是D区;流苏花边现在被定义为一连串的装饰性绳索;固定的蝴蝶结的自由端被视为装饰性绳索。

此外,英国公布新的国家标准BS EN 14682:2014,替代BS EN 14682:2007。英国标准协会于2014年12月31日公布并实施标准BS EN 14682:2014《童装安全童装拉绳和绳带规范》(Safety of children's clothing—Cords and drawstrings on children's clothing—Specifications),替代原有的标准BS EN 14682:2007《童装安全童装上的饰带和下摆束带规范》。

欧盟其他国家的公布时间均有不同。

这类标准主要是出于对消费者弱势群体“儿童”的特殊保护而制定发布,对用于儿童消费的纺织服装产业链上的设计环节提出了特殊的保护性要求。上述案例也反映了欧盟标准的协调性和同步性。

9 纺织服装产品的认证认可

有关纺织服装产品的认证认可典型案例是:全球有机纺织品认证(Global Organic Textile Standard,简称GOTS)的社会责任。全球有机纺织品认证标准简称GOTS,是资深标准认证机构和高科技和谐发展的结果。此认证标准的目的是确保有机纺织品从收获原材料、通过环保和符合企业社会责任方式生产、以及到最后产品包装贴标的规范性,以确保给最终的消费者带来可信赖的产品。这个新兴的、独特的认证标准要求纺织品制造商以全球公认的标准来规范其有机纺织品和服装的生产,这是实现纺织品标签协调化和透明化的一个重要措施。此有机纺织品认证标准涵盖了所有天然纤维种植、加工、包装、贴标、出口、进口、分销等的全过程。相关的社会责任要求包括:员工可自由选择工作,严禁强迫劳动或约束劳动;员工享有自由选择加入工会以及集体谈判的权利;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防范意外和健康伤害,给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不得录用童工,未满18岁的未成年员工不得在夜间工作或从事危险工种;按国家相关法规支付员工正常(加班)工资,且需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8h,且每周至少应有一天休假,加班需提供额外津贴;在雇用、薪酬、培训机会、晋升、解雇或退休等方面,不得有基于种族、阶层、国籍、宗教、年龄、残疾、性别、婚姻状况、工会成员资格或政治立场的歧视;需与员工签订正式的雇佣合同;不允许苛刻、不人道地对待员工。

上述GOTS认证,除了对有机产品整个加工流程的数量核实、与常规纤维产品进行分隔和判别的评估、根据化学材料安全数据表对相关化学品的核查以外,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员工权益也在认证的审核范围内。所有加工企业均需满足以国际劳工组织(ILO)基本标准为基础的最低社会责任标准,有机产品从纤维加工到制成服装的整个产业链中,所有从业人员均应得到尊重,由此推动积极的社会效应和社会公正性。

10 纺织服装产品的标签

纺织服装标签类案例则如日本修订纺织品护理标签标准。

近期,日本消费者事务厅(CAA)发布公告称,依照《家庭用品品质标示法》,为确保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家庭用品的规格和品质表述更加正确,更好地保护一般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与ISO护理标签系统相一致,日本消费者事务厅批准采用新的纤维制纺织品护理标签标准JIS L0001:2014《纺织品护理标签符号》,并将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代替现行纺织品护理标签标准JIS L0217。新标准规定纺织品护理符号种类由原来的22种增至41种,分为洗涤、漂白、翻转干燥、自然干燥、熨烫、干洗以及湿洗七类标签符号,取代原先的水洗、漂白、熨烫、干洗、拧干以及晾晒六类标签符号。

还有,墨西哥修订纺织及成衣标签标准。墨西哥经济部实施的纺织和成衣产品标签的两项修订标准于2015年9月9日生效,并成为墨西哥强制性法规的一部分。并且必须符合强制性或自愿性标准要求。但是,所有超过50%纺织成分的成衣、成衣副料、纺织产品以及家用纺织品,必须符合墨西哥官方标准强制性标签规定。新标准的主要改变是通用名称必须不用大写字母。此外,NMX-A-6938-INNTEX-2013《纺织品天然纤维通用名称和定义》取代NMX-A-099-INNTEX-2007,按照纤维结构组成或特定来源,提供最重要天然纤维的通用名称及定义。同时,该标准提供了普通名称列表,连同相关标准型号代码。重要改变是“lana”(羊毛),及/或“pelo”(毛发)等单词,现在可以加在某些动物纤维的通用名称之前。新标准还要求,对成衣和成衣配件,一个或多个永久性以及可阅读的标签,需要将带有西班牙文或西班牙文以外任何其他语言标签的讯息附着在领口上、腰部或任何其他显眼的位置。这种标签讯息必须包括商业品牌名称、纤维成分、尺寸、保养说明、原产国以及制造商/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与自愿提及联邦纳税人登记号码。

此外,还有,哥伦比亚修订服装、鞋和皮革产品标签要求。2015年9月22日,哥伦比亚贸易、工业及旅游服务部颁布标签法案3024号决议,对2008年颁布的法案933号决议中5.1进行修订并于2015年12月22日正式实施。修正要点如下:清晰阐明标签中可能用到的表达方式、缩写、符号和象形图;删除某些语言表述,如标签必须加盖、缝纫、粘贴、链接、印花或者刻录在产品上;若因产品的特殊设计或者材料使标签不能永久性加盖、缝纫、粘贴印花或者刻录在产品上,则允许将标签信息粘附在产品包装上;阐明只有原产地和产品成分信息需要呈现在永久性产品标签上,其他信息可以呈现在非永久性的产品标签上。标签上所有信息需要使用西班牙语,除此之外亦可增加其他语言。产品标签至少包含原产地信息、产品成分信息、制造商或者进口商的注册号码或者进口商的纳税识别号。

上述国家政府对标签的规定,主要也是为了解决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现纺织服装产品的可追溯性,在产品生命周期内更好地保护环境与生态资源。

11 纺织服装产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策略探讨

(1)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分析。

在2005—2014年10年的对外贸易中,我国纺织服装出口总额从2005年的1150.3亿美元上升至2014年的2984.26亿美元,增长159.43%;我国生丝、棉花、棉纱线、丝织物、棉机织物、亚麻及苎麻机织物、合成短纤与棉混纺机织物、地毯、非针织或钩编织物制服装、针织或钩编服装出口增长率分别为:39.10%、16.43%、47.34%、24.37%、108.87%、144.49%、134.50%、187.51%、126.41%、193.15%;数据表明,纺织服装一直保持外贸顺差并逐年递增态势。2015年,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95.43%;纺织服装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12.46%。其中,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4.81%;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7.65%。分析我国近10年对外贸易状况,纺织品服装进出口的贸易方式已由以加工贸易为主逐渐转向以一般贸易为主、加工贸易为辅的发展方向。伴随着产品结构的逐步优化和一般贸易的主力地位日益牢固,纺织品服装行业的增长方式也出现了转变,由于一般贸易的产业链基本都在国内,与相关产业的联系十分紧密,技术引进能够很好地发挥技术溢出效应,这必将促进纺织品服装相关产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和整体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然而,国际贸易实践中,纺织服装产业不断遭遇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2)对国家质检总局2005—2014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发布的数据分析。

1)影响比例: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比例总体上低于平均水平;特别是2010年后受影响比例进一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直接损失: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而造成的直接损失虽然基本低于总体平均水平,但呈逐年递增的加重态势。3)新增成本: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而新增成本基本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新增成本的高峰在2008年和2013年并超过了行业平均水平。4)影响种类:在纺织鞋帽类企业受到影响的措施种类中,受到的最大影响是工业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最高是2011年的18.3%,随后有所回落;其次是技术标准要求、特殊的检验要求、产品的人身安全要求、标签和标志要求和环保要求的影响,且五者变化趋势较为一致,均在2010—2011年间达到最高,随后回落;再就是认证要求的影响呈稳步上升态势,至2014年已接近第二位。5)行业影响程度:在纺织鞋帽类企业中,受影响企业比例全国平均值为29.2%,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11个省市受影响的出口企业比例都高于全国平均值,其中河南受影响比例最高,为63.6%,受影响最低的是云南,为5.1%。

(3)针对纺织服装产业面临的国外以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探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策略。

1)加大研发投入。纺织服装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将会对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因此,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应加大生态纺织品的研发力度,开发对人体有益的功能性纺织品,注重设计与营销能力的发展。2)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通过研发提升我国标准的国际化水平,密切关注国际先进标准动态,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促进我国纺织服装产业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3)提高检测水平。检测机构应及时掌握标准信息、适应科技发展,提高检测人员专业素质和检测水平,为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可靠的检测数据,有效解决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4)整合资源促进产业集群升级。整合现有资源,促进我国纺织服装产业集群的升级发展是我国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针对产业转移、资源紧缺、成本上升现象,我国纺织服装产业应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高,从求大转向求强,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尤其在后配额时代应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纺织品服装产业集群的水平,使我国纺织品服装产业的优势得到更好的发挥。5)倡导绿色环保理念。以新能源和环保为主旨的“低碳经济”正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目标,也必将成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新方向。针对纺织服装产业高污染特点,应主动跟踪国外先进的生态环境标准,通过提高我国纺织服装生态环境标准的科学性,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6)扩大自主品牌。纺织品服装产业一般贸易份额的提高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在国际同行业的竞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扩大自主品牌的影响力引导行业的发展是增强贸易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我国纺织品服装企业要不断加大创新能力,逐步控制产业链上游的研发和下游的销售,努力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争取在市场上形成强有力的品牌效应。同时,纺织品服装企业不仅应注重产品质量的提高、品种的更新,更应注重品牌推广与营销,集中精力和资本,创立名牌,以一个品牌带动相关产品档次的提高,把成本优势与品牌完美结合起来,制定实施适用于国际市场实际情况的品牌设计与营销策略。

12 小结

综上所述,各国对纺织服装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法律层面上的综合管控,对具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偶氮染料(AZO)、甲醛(HCHO)、三苯基锡(TPhT)和三丁基锡 (TBT)化合物,重金属(Sb、As、Cd、Cr、Co、Cu、Pb、Hg、Ni)含量,阻燃剂(TDCPP、TCEP、TBPH、TBB、TCPP等)含量,洗涤剂和染色助剂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含量,等等,制定了限制性的标准。并对纤维成分、pH值、色牢度,以及合格评定与标签也作了相应的标准规制。虽然我国纺织服装产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比例、直接损失和新增成本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是,直接损失和新增成本呈逐年加重态势;而且,受影响最大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工业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这表明国外对于人类接触类材料和物品的安全要求日益提升。面对严峻的国际市场形势,技术性贸易措施倒逼我国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出口企业应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持续优化出口产业结构,参照国际标准,完善产业链,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开拓新兴市场,降低出口市场集中度,实行市场多元化战略,实现从数量规模增长向质量效益增长的转变。

[1]程鉴冰. 国内外纺织品标准化体系及发展战略研究[J]. 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3).

[2]金淑娟,吴丽. 纺织品中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性[J]. 中国纤检,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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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312—2015《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评价指标规范》

2015-12-28发布2016-06-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评价的指标范围及内容、指标体系和指标计算。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的评价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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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8发布2016-06-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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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有资质的从事个人理财业务经营管理的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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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8发布2016-06-01实施

本标准界定了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外包活动的基本原则,并对外包要素和外包管理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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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8发布2016-06-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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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要求。

GB/T 32316—2015《金融租赁服务流程规范》

2015-12-28发布2016-06-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金融租赁服务申请、受理及调查、审核、合同签订和履行、租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融租赁服务机构及人员。

GB/T 32317—2015《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规范》

2015-12-28发布2016-06-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基本要素、过程及评价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过程及文档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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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8发布2016-06-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流程、评价指标体系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对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的评价。

GB/T 32319—2015《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

2015-12-28发布2016-06-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发行银行产品的商业银行对银行客户提供的银行产品说明书的构成,明确了相关术语、说明书包含的实质性要素和展现要求,给出了银行产品说明书逻辑展现基本模型,并给出了剪裁 的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经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客户销售的适宜的银行产品。

GB/T 32320—2015《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基本要求》

2015-12-28发布2016-06-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环境、服务功能、服务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基本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银行营业网点的服务提供,对于社区银行、离行式自助银行等创新型网点,可部分参照本标准中关于硬件设施配置的相关要求。

(本刊特约编辑薛斌)

Technical Trade Measures for Textile and Garment Products: Industrial Characteristics of Standards

Cheng Jianbing
( Zhejiang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

For the standards taken as the main content of textile and garment products technical trade measures in some countries and regions, the legal control and standard regulations of some harmful substances in foreign textile and garment product standards are analyzed. For example: AZO, HCHO, TPhT, TBT, Sb, As, Cd, Cr,Co, Cu, Pb, Hg Ni, TDCPP, TCEP, TBPH, TBB, TCPP, NPE, and fi ber content, pH value, color fastness, and pull rope safety of children's wear, 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and labeling, etc. This study explores the impact of foreign technical trade measureson for the textile and garment products industry. Policies and measures for the textile and garment industry to deal with foreign technical trade barriers are provided.

textile and garment, technical trade measures,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standard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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