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楚峰
治超“革命”再出重拳
文/本刊记者 楚峰
这场“革命”已经历时快30年了:从单独治超,到联合整治,再到构建长效机制,进入长效治理阶段。治超工作在危急时起步,在探索中前行,在发展中完善。都说说历经阵痛才能解决痛点,超限超载这一“顽疾”能否被“革命”成功呢?
这是个让相关方都很头疼的顽疾。
198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公路管理条例》,规范了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相关内容,自此开启了治理超载超限的征途。此后,我国的治超工作在摸索中不断完善。但是,超载超限现象仍然屡禁不止。何解?
为了治理这一顽疾,8月18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召开全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我国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的治理又将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意见》确立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加强对货车生产、改装、销售和道路货物运输的全过程监管”的治超总体思路,提出了“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建立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的治超工作目标。
数据显示,车辆超限超载30%,公路养护费用就要增加200%;车主和驾驶员超限超载每盈利1元,就会造成公路损坏损失300元;按照国际公认的轴载换算方法,超限100%的货车作用1次对公路路面的破坏,相当于标准轴载作用16次产生的破坏,严重影响了路面寿命。全国公路因此每年平均压垮桥梁4.5座,因超限超载增加的公路基础设施养护维修投入每年平均超过300亿元。
“公路第一杀手”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不言而喻。欣慰的是,“经过各地区、各部门不懈努力,公路联合治超机制逐步健全,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科学治超效能日益凸显,依法治超水平显著提升,治超工作责任不断夯实,干线公路平均超限超载率由集中治超前的80%以上下降到5%左右,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数量明显下降,干线公路路况水平近五年提升1.88%,通行效率明显提升,路网平均使用寿命延长0.5年。”
在全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杨传堂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健全完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治超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杨传堂说,目前,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规则进一步调整完善,组织保障更加有力,治超标准实现统一,法制保障更加坚实,科技手段更加先进,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工作成效逐步显现,群众基础更加牢固;但也面临着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超限超载行为出现新苗头,货物运输与车辆生产改装市场发展还不规范等问题。各有关方面要健全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重点在形成治超合力、统一治超标准、坚持长效治理、加强源头监管等四个环节实现突破。
货车超限超载不仅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给公路和桥梁带来严重危害,降低公路使用寿命,而且威胁交通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意见》一经曝光,便引来诸多媒体和行业人士关注。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对《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剖析了《意见》内涵的关键点:
一是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此次《意见》中有一个重大突破,就是结合新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统一了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认定标准,将六轴及以上车辆重量限值由55吨统一调为49吨,实现了车辆管理与生产标准相统一,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执法标准相统一。
二是狠抓车辆生产改装和货运装载两个源头治超。《意见》针对与超限超载相关的车辆生产、改装、销售、注册、市场准入、检验、使用和路面检查执法等全过程、各环节,逐一落实了责任主体,明确了措施手段,提出了具体要求,将治超关口前移,从源头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行为,使治超工作由被动防守变主动出击。
三是构建路面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意见》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方案和措施,着力通过完善监控网络、强化处罚措施等,使路面执法真正发挥好防火墙的作用。
四是强化大件运输许可便民服务。为更好地提供许可便民服务,在《意见》确立的治超框架下,交通运输部修订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着重从简政放权、优化流程、规范管理、以人为本等方面,对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进行系统规定,提供多种便民服务措施。
五是联合加强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对超限超载行为建立信用记录,推动将运输企业的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有机对接和信息共享;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人,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探索实行超限超载车辆保险费率上浮制度。
六是加大督导考核力度。下一阶段,全国治超办将制定全国治超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并组织各部委深入各地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同时五部委也将加快建立健全本系统督导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不同范围、不同层面的督导检查活动,确保各地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职责不打折、完成时间不拖延。
由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委开展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分阶段开展整治
“路之伤、桥之痛、车之殇、人之祸、治之难”,这是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陶汉祥对超限超载危害的描述。他说,近十年以来,全国因超限超载违法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更是触目惊心,在纳入统计的96起事故中,共造成人员死亡481人、伤361人,平均每起事故死亡5人、伤3.7人,死亡率极高。“超限超载车因其质量很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惨不忍睹。”治超工作必不可少!《意见》的出台,让治超工作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为确保《意见》实施效果,相关部门将重点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一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通过加强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登记检验、使用等环节监管,从车辆生产源头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推动形成健康合法的市场秩序。
二是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推进路警联合执法,按照调整后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统一认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三是由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委开展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分阶段开展整治,第一阶段督促企业将严重违规的“双排车”限期整改为“单排车”,第二阶段督促企业将“单排车”整改为GB1589要求的标准化车型。
车辆运输车治理作为三个专项行动之一,也是全国治超工作的重点领域。《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与《意见》同时发布,力求通过2~3年时间的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营现象,实现标准车型在汽车整车物流公路运输企业得到普遍应用,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企业运输效率明显提升,乘用车采用水路、铁路运输的比重显著增加,我国汽车整车物流业进入有序、规范、健康的发展轨道。
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第一阶段督促企业将严重违规的“双排车”限期整改为“单排车”,第二阶段督促企业将“单排车”整改为GB1589要求的标准化车型
“全国汽车物流企业约有300家,共有车辆运输车约3~4万辆,2015年完成乘用车运输量达2400万辆次,乘用车长途运输量比例超过80%,国家标准车型装载量6~7辆,非法改装后装载量达21~24辆。目前,80%以上市场运力是严重超限的‘双排车’。”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处长战榆林介绍说,“从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
战榆林从运能和成本方面进行了分析,他表示,总体运能有保障:通过修订国家标准GB1589,车辆运输车装载运输能力大幅提高;“双排车”、“单排车”、“标准车型”逐步过渡,减少对市场的冲击和影响;治理后处罚减少、可白天上路通行、运输效率也大幅提高;市场需新增车辆运输车约2万辆,我国牵引车、半挂车年产能均在20万辆以上,可以弥补运力的缺口。同时,成本上涨能够有效化解:“双排”回归“单排”及“单排”整改为标准车型后,运输价格将分别上涨300元和450元左右,占乘用车平均售价的1%,对消费者不会带来影响。“车辆运输车治理引起的运价上涨,是乘用车运价的合理回归,是驱除‘劣币’必然经历的阵痛。当然,为了能够保障行业的稳定发展,充分听取行业意见和建议,预留整改时间,给予市场准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