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志平
坚守高尚格调不污公众视觉
◎唐志平
武汉晚报作为一家创办了55年的报纸,这么多年一直秉承“走进寻常百姓家”、“陶冶情操引领生活”的办报理念,立足于办一张走进万千家庭、必须老少咸宜的报纸。无论是办报内容还是语言文字,都始终坚守应有的格调,不污损公众的视觉,玷污读者特别是孩子的心灵。
当下,自媒体兴盛,传播多元,社会语境混杂,就更需要传统媒体勇于担当,彰显公信力、权威性,建立健康、规范的公共话语体系。
“抵制网络低俗语言,倡导文明用语”,是以语言文字为工具为载体的报纸的神圣使命,是起码的自觉行动,是一家主流媒体必须兑现的社会责任。我们办报,不仅仅是向公众提供新闻资讯,更重要的是通过引领舆论,培塑良好的道德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养成。基于这些考量,武汉晚报在稿件的选取、语言规范上,秉持严格的尺度,力求雅俗共赏,经得起老、中、少三代人的检视,办一张“能带回家给孩子看的报纸”。
恶俗的新闻必然要采用恶俗的语言和文字,让健康向上的新闻内容唱主角,就很自然地让恶俗的文字找不到生存空间。实践证明,坚守正确的新闻理念,保有努力生产优秀新闻内容的惯性,能够有效减少乃至屏蔽不良语言文字。
这些年,武汉晚报推出王争艳、袁晓燕、“文明旅游银行”等一系列在全国引起广泛反响的正面典型报道,这些新闻内容充满正能量,语言文字也健康、优美,富有正面的感染力。
武汉晚报的《美文》、《楚才作文》等副刊专栏,品味高雅,生活情趣浓郁,文字清新隽永,富有美的感染力,一直非常受欢迎,许多读者把它们剪贴下来,不少中小学生是忠实读者,投稿踊跃。
这两年网络语言风行,一些年轻人以擅长使用网络语言为时髦,我们一些年轻采编人员也受到这股潮流的影响,平时写稿子、做标题也喜欢用一些网络热词。
针对这种情况,武汉晚报编辑部2014年就做了专题研究,明确要求记者写稿子、编辑做标题,要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对网络热词要区别对待,有鉴别、有取舍,对大众约定俗成、具有正面向上色彩或中性新词汇,可以采纳使用,不得使用人为生造、伤害语言文字纯洁性的不规范用词,更不能让低俗的网络语言堂而皇之登上报纸的版面。比如,对“高大上”、“给力”、“卖萌”等新词热词,允许使用;对“掉得大”、“苕货”等不规范甚至有贬损他人人格的词,禁绝使用;对“屌丝”、“苦逼”、“然并卵”等词汇,则明确设置为报纸禁止用语。对一些网络简语,要求完整表达,以免老读者困惑,比如“网红”,要求尽量表述为“网络红人”。武汉晚报还出台了相关处罚规定,一旦发现这些低俗网络语言见报,实行全流程追责,版面要记为不合格版,编辑拿不到编辑费,还会被扣钱。当事记者、发稿部门主任,也会受到经济处罚。标题出现问题,值班总编辑也要按上限受罚。
每天,武汉晚报固定抽样检查四个版面,发现问题当天通报。在每周四的编辑部例会上,这样的问题集中向全体中层干部及业务骨干通报,并公布处罚结果。
武汉晚报要求从事这三类新闻的采编人员,培养审美情趣,警惕审丑倾向,新闻表达可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但可轻松不可轻佻,可通俗不可庸俗,更不能恶俗不堪,自毁形象。
报社的“两微一端”新媒体,有别于纸媒,应当遵循网络传播规律,语言文字可以富有互联网特性,表述可以有别于纸媒,但必须恪守与纸媒一样的规范。在内容发布流程上,视同纸媒;在处理标准上,执行同一个尺度。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但当下的一些网络传播,用语用词夸张、惊耸,朋友圈分享的很多文章,题文不符,故意制作低俗、耸人听闻的标题,来引诱网民点击阅读。我们要求新媒体采编人员,自觉维护新闻传播的真实性、严肃性,不把噱头当看点,不把低俗网络语言当时髦,净化网络空间。
我们还要求所有采编人员,不得转发网络热传的低俗段子和以讹传讹的传闻,未经核实的稿子一律不得转载,发现一起就追究一起。“抵制网络低俗语言,倡导文明用语”,是媒体的一项长期使命,渗透报纸工作的方方面面。我们很多工作做得还不够不到位,缺在这样那样的缺点,需要不断自我审视,热情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批评、指正,将来努力把这项工作推向更高的平台。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