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迪
你家电费是多了还是少了?——年阶梯电价新政策解读
·朱迪
从2015年7月1日起,广西居民阶梯电价已由“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如今,新的阶梯电价政策已执行了将近一年时间,但不少用电客户仍然对这项新政策有着诸多疑问。
经调查了解,本次阶梯用电“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是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5〕41号)落实执行的一项政策,《通知》规定年阶梯电价从2015年7月1日起在全广西实行。
月度阶梯电价从2012年开始实行。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制定的《广西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电量为月均用电在170度(千瓦时)以内,按0.5283元/千瓦时收费;第二档电量为月均用电量170~270度,按0.5783元/千瓦时收费;第三档电量为月均用电量超出270度部分,此档电量按0.8283元/千瓦时的标准计费。
与月阶梯电价不同的是,年阶梯电价是按照“年”为单位,各档阶梯电量从原来的按月用电量计算调整为按年用电量计算,年度用电量仍分三挡,第一档电量为全年用电量小于或等于2040度,即月均用电量小于或等于170度,按0.5283元/千瓦时收费;第二档电量为2040度至3240度部分,即每个月平均用电量为170度至270度,按0.5783元/千瓦时收费;第三档电量为年用电量超过3240度部分,即月均用电量超出270度部分,此档电量按0.8283元/千瓦时的标准计费。1020度、1620度的电量梯度即按照原来月阶梯电价梯度的170度、270度乘以一年12个月得来。
为了更好地说明阶梯电价“按月执行”和“按年执行”的区别,我们以李大爷家为例,李大爷家每年1~2月份(主要用于冬季取暖)、6~9月份(主要用于夏季空调)为用电高峰,用电量较大,其余月份用电量较少。若采用月阶梯结算方式,计算过程见表1。
表1 月阶梯结算方式
从表1可知,1~2月份、6~9月份这几个月的月度电量均达到第二或第三档,当月电费产生较多,其余月份用电较少,均保持在第一阶梯,电费产生较少。
若李大爷家采用年阶梯结算方式,计算过程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到,年度电费均摊到各个月,电费在9月份达到第二档,年度未达到第三档用电量,整个年度的电费能够按照第一档和第二档的较低电价来计算。对李大爷家来说,用电量是一样的,采用年阶梯结算方式更省钱了,而且还能省不少呢。
根据供电单位提供的抄表数据显示,大多数家庭用电的高峰期在每年的1~2月和6~9月,如果在这几个月中按照阶梯电价“按月执行”的话,多数家庭用电将达到第二档甚至第三档电量,增加电费支出,但是用电量较少的几个月可能只用到第一档的电量。若按照现行的年阶梯电价计算,居民家庭用电高峰的电量可均摊到全年,很多家庭一年的总用电量将不再超标或超标不多,保证当年能够用满第一、二档电量,再对第三档电量计费,从而减少电费支出。也就是说,采用年阶梯结算方式更省钱。
当然,要想省电费,最根本的方法还是需要广大用电客户的合理用电,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包括合理选用家用电器,出门随手关灯,选用功率低的家电,不使用不必要的电器等。
(作者单位:南宁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