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攀文 王丽芳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江苏宿迁 223800)
对儿童游戏与儿童文化关系研究述评①
葛攀文 王丽芳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江苏宿迁 223800)
儿童游戏与儿童文化密不可分,儿童游戏是儿童文化的载体,也是儿童文化的样态。儿童文化在游戏中发生,并随着游戏的发展而发展。该文综述了基于文化学视角对游戏的理解,指出儿童游戏与儿童文化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游戏是儿童重要的文化生活方式,以及游戏是儿童早期文化适应的基本途径。
文化 文化学 儿童游戏
从文化学角度来审视游戏,我们务必要搞清楚的问题是游戏与文化的关系。荷兰伟大的文化学家约翰·胡伊青加在他的一本著作《人:游戏者》中揭示了游戏与文化的关系。在本书序言里明确提出:“眼下这个详细研究的目的是要力图把游戏的概念整合到文化的概念中去,因此,游戏不应做生物现象而应做文化现象来解释。”[1]同时他还指出,“很多年来,我已经形成这样一种信念,即文明是在游戏中并作为游戏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2]他以历史的角度来探求游戏与文化的关系,通过深入考察社会历史来广泛检视各种文化形态中游戏的表现。他认为,文化是将原本为游戏演化为不再为游戏的某种东西,这里并不是说文化是游戏转化而来,而是说文化在游戏的形态中发展起来。最初的文化是从游戏中诞生,并以游戏的形式而发展,确实揭示了游戏与文化的关系,但是,他认为文化就是游戏,且决不会离开游戏,这个结论有将游戏泛化的嫌疑。
胡伊青加认为文化在游戏中产生并以游戏的形式而发展,至少可以说游戏是原始文化的起源。在席勒看来,作为文化不可或缺的艺术,并不是从游戏中产生,而是与游戏共起源于劳动之中。这两种观点虽然不同,但都揭示了游戏与文化密不可分的关系。
人是自然和文化双重性质的存在。将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的性质是文化作用。刚出生的婴儿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首先进入的是自然环境,即自然的遗产,同时,也进入社会的遗产中。所谓社会遗产是指人类产生以来许多社会的结晶,它不为某个人所有,而是全社会人所拥有。其实这里的社会遗产与文化意义比较接近。刚出生的个体,只有长期受文化浸润才能成长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如果将一个新生儿长期放置在一个孤岛上,只有自然环境的浸润,而没有文化的熏陶,长大以后无异动物,“狼孩”就是现成的例证。人类的行为从来不是在文化环境之外发生的,人从一个自然生物体的存在并在长期在文化的熏陶、感染和适应的过程中才能“跃”入文化意义上的存在。
按照胡伊青加的观点,儿童文化产生于游戏之中,并作为游戏而发展。作为个体的儿童既在人类文化遗产的大背景下成长,又有不同与成人文化的独特的文化,因为儿童文化产生儿童的特殊群体中。对于儿童来说,游戏正是儿童的一种文化生活方式,在游戏中学习,在游戏中成长。通过观察,不难发现,儿童除了睡觉、吃饭等最基本的生活外,大部分时间都在游戏中度过,游戏就是成为发生频率最高、历经时间最长的活动。儿童游戏既是一种活动形式的存在,也是一种精神的实质存在。儿童在游戏活动中创造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文化,并以游戏的方式来表达。贯穿于儿童生活方方面面的游戏精神,构成儿童文化的灵魂。游戏活动成了儿童表达他们独特文化文化活动的方式。
黄全愈在他的著作《玩的教育在美国》中深刻地揭示了“玩”对孩子成长的意义。“玩,是孩子对这个世界最大的贡献;玩,是孩子发现自我的桥梁;玩,是孩子情感发育的实践基地;玩,是孩子走进社会的模拟训练场;玩,是孩子道德养成的摇篮;玩,是孩子必需的生长维生素;玩,是孩子认识世界的工具。[2]”在他看来,孩子有孩子的世界,有他们自己的文化。孩子在“玩”中发展了想象力,在他们幻想的世界里,无拘无束,天马行空,任意想象。在他们的幻想世界里充分地展示自我,表达自我,孩子的天性得以充分彰显。儿童在与同伴“玩”的过程中,认识了他人,了解自我,在“玩”中建立自信,培养性格,养成道德,丰富感情,建立友谊,掌握与同伴交往技能技巧,学会处理人际关系,这些构成儿童不同于成人文化的属于他们自己的文化。黄全愈还将儿童的这种玩比作他们“无字的教科书”。孩子就是在这本“无字的教科书”中建构了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建构了他们的文化。
儿童在他们的游戏或“玩”创建自己文化,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来彰显自己的文化,可以说,游戏是儿童重要的文化生活方式。
游戏是儿童由自在走向自为的基本途径。也就是说游戏是促进儿童文化适应早期文化的基本途径。所谓文化适应,主要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指不同的文化经过长期的接触而改变原来的性质、模式的过程,又称“涵化”;另一种含义是指个体接受文化熏陶、影响文化的基本过程。是文化对个体的同化,同时也是个体学习文化、学习适应其身份与角色的行为方式和能力的过程[3]。儿童就是在游戏中并通过游戏而使自我社会化,由自然人成长为符合社会要求的社会人。
孩子如何加入一个正在进行的游戏,游戏也是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孩子需要明白谁是游戏的“头”,经过“头”的同意才能加入,这与成人加入一个新的组织活动很相似,对在游戏中角色的定位与扮演,对上下左右关系的处理,儿童在自然中学会了生存的法则。在游戏中,儿童学要了解自己和他人的想法、行为、愿望和要求,理解他人的思想、行为和情感,无形中儿童掌握了交往的规则,为儿童适应社会,提供了知识经验。
美国学者安德鲁·斯莱登用了5年时间对儿童在游乐场上的游戏进行了跟踪观测,其中有这样的一个小插曲:孩子们在一起玩珍妮弗走过来对海伦说:“我可以参加玩吗?”
海伦说:“这不是我的游戏,你去问莉莎。”
珍妮弗问莉莎:“我可以参加玩吗?”
莉莎:“好吧!”
珍妮弗对珂莉说:“你想玩吗?”
海伦说:“你应该去问莉莎。”
莉莎:“好吧!珂莉你也可以玩。”
其实,类似这样的小插曲,在孩子身边经常发生。珍妮弗在问自己是否被允许参加玩,珍妮弗已经开始在理清游戏的“组织关系”, 海伦告诉她应该问莉莎,此时,她已经明白谁是游戏的“头”了。这是儿童进入一个游戏前应该掌握的规则,这是儿童在游戏中逐渐得到大家都认可的规则,儿童必须掌握这样的法则才能“生存”。
人类儿童不同样动物的根本特征在于儿童的发展可以掌握积淀在物品之中的人类社会经验为中介,如果说学会制造和使用工作使人类远离了动物界,那么认识与掌握积淀在物品中的人类社会经验,学会把物体当作工具来使用,则是儿童早期适应人类文化的一个重要任务[4]。在游戏中,儿童对玩具的摆弄,了解、认识物体的名称、用途、使用方法以及关于物体的形态、颜色等有了初步的概念,对玩具的粗糙、光滑、大小、形状有了感性的认识。婴儿通过对“拨浪鼓”“登脚”的不听转动,感受声音的美妙世界;通过“老鹰捉小鸡”,感受母爱的伟大。在操作玩具的过程中,儿童认识物体之间的联系与规律以及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因果关系。通过棋类等玩具,接触逻辑的推理。儿童体认人类积淀在社会物体中的社会经验,掌握了使其区别动物的中介,儿童才成为文化的存在。游戏不仅是儿童认识、了解物品的过程,也为儿童在社会交往、使用工具等方面积累大量的经验,提升幼儿身体、智能、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发展,游戏为儿童适应早期生活提供了基本途径。
[1](荷兰)J·胡伊青加,著.人:游戏者[M].成穷,译.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
[2]黄全愈.玩的教育在美国[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
[3]王小英.儿童游戏的意义[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10.16655/j.cnki.2095-2813.2016.35.250
G80-05
A
2095-2813(2016)12(b)-0250-02
葛攀文(1984,12—),男,汉,江苏沭阳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学校体育、学前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