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使用个案研究的再认识
——基于研究方法运用的视角

2016-11-28 16:34郭可雷赵艳艳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个案研究个案社会科学

郭可雷,赵艳艳,张 伟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使用个案研究的再认识
——基于研究方法运用的视角

郭可雷1,2,赵艳艳3,张 伟4

从研究方法运用的视角,采用文献法、归纳法,对四种典型个案研究的关键技术、理论诉求与存在的限度进行深入研究,力求对体育社会科学领域个案研究再认识。个案研究的逻辑是进行分析性概括,它强调理论在概括中的重要作用。“关系个案法”“深描说”“类型比较法”和“扩展个案法”四种典型的个案研究不仅为个案研究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根基,也为体育社会科学领域使用个案研究提供了知识积累,结合体育社会科学领域运用个案研究的四个实例,就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如何使用个案研究进行理论探索。

体育社会科学;个案研究;理论诉求;知识增长;个案超越

所谓个案研究就是对一个个人、一件事件、一个社区等开展的深入而全面的研究,也有人将其称之为“解剖麻雀”式研究。个案研究通过对事物深入细致的观察体验,能够获得对事物比较深刻全面的认识,能够较好地反映出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而且亦能为较大的总体研究提供理论假设。因此,在社会科学领域中这一研究方法扮演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目前,这种基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小见大的研究已成为国内外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趋势之一[2]。

个案研究因不像定量研究那样凭借精确的计算可以直接由样本推论到总体,再加上当今社会的复杂性与异质性远超之前,个案研究得出的结论更是难以推广,这使得个案研究不断面临质疑与挑战。然而,不可否认,个案研究和整个文化科学研究的目的是一致的,总是倾向于形成主观理解的客观意义[3]。通过借鉴社会科学领域个案研究的成熟经验,并对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个案研究进行反思与总结,对于提高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个案研究的质量,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个案研究法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1 个案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在社会研究中,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的方法论倾向。一种是人文主义的方法论,一种是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实证主义方法论长期占据社会研究方法论的主导,而人文主义方法论似乎被人们忽视了。在社会研究的四种类型研究方式中,实地研究遵从人文主义方法论,个案研究就属于实地研究方式的子类型。在研究方式上,定性研究是个案研究的典型特征。

与定量研究相比,定性研究侧重对事物内涵及特征的阐释和理解。在研究逻辑层面,定性研究基于描述性分析,它是一个归纳的过程,即从特殊上升到一般;在认识论层面,定性研究强调研究应在自然环境下进行,研究结论也只适用于这一特定的环境;在研究目标层面,定性研究的目标是深入地“理解”社会现象;在研究方式层面,定性研究者更强调特殊性和灵活性,定性研究以其资料的细致性、深入性和丰富性与定量研究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在理论生成层面,定性研究不强调一开始就对所研究的问题有一种明确的理论基础,往往是边研究边建构、修正和检验理论。

个案研究不仅拥有自己的哲学基础,而且还拥有自己独特的逻辑。由于个案不是按照概率抽样的抽样单位,自然也就不能进行统计性概括。罗伯特·尹认为,个案研究中研究者的目标是进行分析性概括。个案根据其理论意义拓展外推,外推的有效性则取决于理论推理的力量[2],分析性概括亦强调理论在概括中的重要作用。罗伯特·斯特克认为,个案选取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应尽可能遵照有利于个案超越的原则,有时为了使概括更有说服力,研究者常会选择多个具有关联的案例进行比较研究[4-5]。

2 社会科学领域四种典型个案研究考析

2.1 类型比较法

费孝通教授的“社区研究”是“类型比较法”运用的代表,《江村经济》是费先生个案研究的代表作,马林诺夫斯基称其之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发展的里程碑”[6],认为其对开弦弓村生活的描述提供了“整个中国的缩影”[7]。费先生试图通过“类型比较法”将社区看作一个整体,具体而微观地描述它的运行[8],他试图通过对个案的调查达到对整体的认知。在方法论上,他采取从个案研究到比较方法到模式再到一般化的路径[9]。在个案选取上强调要遵循“典型性”原则,他所选择的开弦弓村是中国“农工相辅、人多地少”的典型。带着解剖一只麻雀便知天下麻雀结构的认知,通过积累众多不同类型的村庄调查,用比较方法逐步从个案走向整体,就会逐渐接近中国社会的全貌[10]。基于这种认识,在结束开弦弓村调查后,又对与开弦弓村不同类型的易村、禄村和玉村进行了比较研究。1982年以后,费先生的社区研究领域不断扩大,从农村提高到了小城镇,把小城镇看成是城乡结合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通过调查比较,他先后总结出了“苏南模式”“珠江模式”“侨乡模式”“温州模式”和“民权模式”等[11]。无论是村庄研究、小城镇研究还是后来的区域经济研究,费先生所采用的方法都是“类型比较法”,只是研究的立足点不同,旨意使个案在更大范围内接近总体,使研究结论更趋于普遍性。

“类型比较法”在得到赞扬的同时,也引起了不少质疑,因忽略历史传统和城市,也因所选村落的个别性,英国学者利奇和弗里德曼认为费先生的研究忽视了中国社会的异质性,费先生的微型农村社区研究并不能达到认识整个中国的目的[12,13]。王富伟认为,类型比较法有自身的特定局限性,因为持有实体论,所以不能克服异质性问题[14]。Oliver认为实体论包括将现实归于精神的观念论和将现实归于物质的实在论,以及混合二者的二元论[15],费先生将个别社区视为某一类型的典型,又将类型视为中国社会的个别,他实际上同时假定了“种类”和“个别实体”的存在,并将个别作为种类的例证,这是典型的实在论逻辑[16]。卢晖临认为,以小城镇取代村庄社区使研究单位得以扩大,但是,以小城镇与以村庄为单位建立类型,在其反映总体的逻辑上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实际上,方法论上的不足依旧。

综上所述,“类型比较法”应用成功的关键在于个案的典型性或者说是个案的拓展性、超越性,个案越典型、调查的个案越多得出的结论就越趋于普遍性。费先生对自己的研究思路作了总结:一切要从事实出发,观察和描述“已然”。用可以观察到的事实为资料,进行分析和比较,探索事物发展可能发生的情况[11],作出设想,然后通过思考,引发出“或然”,最后以实践去检验其正确与否,经过历史的对证,得出“不然” 或“果然”的结论。

费先生通过超越个案研究,实现了理解中国社会一般性概括的理论诉求,基于个案研究所得的知识成就,获得了“社会学中国学派”学术群体的追随。但也因存在持有实体论本体论而不能克服异质性问题,导致不能实现对实体性整体认知的限度。

2.2 深描说

格尔茨的“深描说”与费孝通的“类型比较法”在研究宗旨上迥乎不同,格尔茨更倾向微观研究所能带来的理论创新。极少有研究者只谈论个案本身,他们往往具有更大的抱负[16]。格尔茨指出:人类学家在乡村里做研究,不是超越个案进行概括,而是在个案中进行概括[17],研究者研究的是个案特征而非个案[18],人们常常将个案特征的代表性和个案的代表性混为一谈,简而言之,个案可能不一定十分具有典型性,但它体现出的某些特征一定要具有典型性。格尔茨认为通过整体看待部分和通过部分看待整体,通过整体与部分的互动,经由知识活动使它们彼此成为对方的说明[19]。透过整体看待部分,通过部分反观整体,这种互动不仅解释了宏观与微观的关系,而且也使之成为“扩展个案法”思想的源泉。

格尔茨认为深描的关键在于“从当地人的视角看事情”[20],“深描”就是要弄清那些地方发生了什么,以便能使我们与陌生人建立联系[21]。在格尔茨“深描说”方法论中,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在个案中进行概括,他通过对巴厘岛政治生活的考察与理解生成了“剧场国家”的概念。

与费先生在“超越个案进行概括”(个案所体现的生活具有某种典型性)不同,在“个案中进行概括”是一种地区层次的解释,用潜在的比较意识看待个案,并对其做出理解与概括。概括的意义主要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它与其他相关理论的比较[22]。

格尔茨的“深描说”给了我们如下启示:个案可以是偏态的,但从个案中提练的某些特征一定要具有典型性。因此,需要对个案特征进行概括,通过理论性概括或者分析性概括来实现其普遍化。“深描说”通过概念的反思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性,实现了提供一种全新的概念洞察力的理论诉求。基于个案研究超越视角,格尔茨成为了“解释人类学”里程碑式的人物。但也因存在持有实体论本体论而不能克服异质性问题,导致不能实现对实体性整体的认知的限度,他否定了个案研究在事实层面上的超越,社会学显然不会满足于此。

2.3 扩展个案法

在格尔茨的“深描说”中,整体与部分之间互动成为“扩展个案法”思想的雏形。之后,英国社会人类学的曼彻斯特学派将非洲城镇和村庄的研究扩展到较为宽泛的政治经济力量的分析中,并从方法论的高度对其进行了阐释和实践。曼彻斯特学派的代表人物布洛维在赞比亚做了四年的实地研究,系统地说明了“扩展个案法”的应用。“扩展个案法”以既有理论为基础,用来作为与个案进行比较的工具,从微观到宏观再从宏观到微观,通过微观与宏观的往返互动,从而实现对理论的重构、修正和发展。

扩展个案法从个案研究本身的独特逻辑出发,发挥理论的重要作用,理论重构成为扩展个案法的理论诉求。不仅微观与宏观之间的双向互动离不开理论指导,而且互动本身也创造了理论重构的资源。然而,由于布洛维否认个案的“典型性”,同时更重要的是对整体与部分的看法上持有实体本体论的观念无法摆脱异质性等问题,因此,“扩展个案法”最终都没有实现个案研究在事实层面上的超越。

由此可见,“扩展个案法”的成功之处在于以已有理论为模板,通过个案研究审思理论,经过宏观与微观的结合和互动实现理论重构,它拓展了个案研究的狭小天地,处理了微观与宏观如何结合的难题。对既有理论的改进是个案研究的理论诉求,理论在扩展个案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也因否认个案的“典型性”,持有实体论本体论而不能克服异质性等问题,导致不能实现对实体性整体认知的限度。

2.4 关系个案研究

上述分析表明,尽管三种不同类型个案在理论层面上都实现了超越,但在对部分和整体的看法上都因持有实体本体论观念,没有实现个案研究在事实层面上的超越。实体论认为相对于实体,关系是第二位的,主张现实由具有独立性质的实体构成。关系本体论认为若想要实现对整体认知的追求,那么就需要采取非实体论的观念,即关系本体论[14]。关系本体论承认现实系关系性存在,关系是第一位的,是关系派生了相关事物,事物随关系变动而变动;关系是内在的,事物在关系中生成。整体与个案相互界定、相互生成,系关系性存在。如果说整体是一个网络,网络中的节点就是个案,节点与网络之间的连线就是它们之间的关系[15]。

对关系性整体进行界定,一方面要在理论层次上关注利用理论工具弄清整体与个案关联要素隐藏的内在逻辑;另一方面要在实践经验层次考虑各相关要素的直接间接关系。事实上,一个关系性整体并不能被先验地确定,它只有在实地研究中才能被挖掘出来。关系性整体的界定主要有三种可参考方案:(1)议题关联。即围绕某个议题构建一个场域或网络;(2)功能关联。即基于个案与整体之间的功能联系,将关系整体界定为一个有几个个案关联要素组成的共同体;(3)重视关联。利用理论工具弄清整体与个案关联要素背后的结构力量。实践表明,已掌握理论知识在实践经验中并不可以直接应用,可用的实践性知识是逐渐在问题情境中培育出来的,实践性知识生成的载体是问题情境[23]。所以,理论建构的任务是界定情境性,理论用来指导实践效用的关键在于情境适宜性。

由此可知,关系个案最大的亮点是将关系视角运用到个案研究上,从内在的、宏观的角度界定整体与个案,整体与个案分别是在关系中生成的关系性整体和关系性个案,对关系性整体进行界定,既要在理论层次上也要在实践层面上弄清整体与个案关联要素隐藏的内在逻辑,关系性整体的界定可考虑功能关联、议题关联和重视关联三种方案。通过理论与实践经验间的互动界定情境性条件,继而在新的适用边界下创新理论是关系个案研究的理论诉求。

通过对以上4种典型个案研究的梳理与考析,认为个案研究法运用的关键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个案研究遵循的逻辑是进行分析性概括,理论推理的力量决定外推的有效性。二是,个案研究者都要有“走出个案“的学术抱负,即追求更大范围内与个案相关的事实,使研究结论更接近普遍性,这是个案未来发展最为重要的趋势之一。为了研究某个总体或一般情况,通过需要积累众多不同个案,用比较方法逐步从个案走向整体。三是,要善于从个案中提练某些典型性特征,通过理论性概括或者分析性概括者来实现其一般化或普遍化。在分析性概括中,将个案置于整个系统之中,透过整体看待部分,通过部分反观整体,整体与部分之间的互动可以较好地解释特殊与一般、微观与宏观的关系。四是,个案研究既要关注实体,更要关注关系,个案与整体间的关系应该是研究的重点。

以上4种典型个案研究虽然自身都存在一定限度,但都通过了学术共同体的认可,通过个案研究实现了理论超越、促进了知识的增长。

3 体育社会科学领域个案研究实例解读

体育社会科学领域问题总体边界的模糊性使得个案研究法在该领域的运用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必要性[24]。为了更好地了解与把握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使用个案研究的现状、成绩和不足,我们精选体育社会科学领域的4篇博士论文,这4篇博士论文都主要运用了个案研究法,结合上述个案研究的经验,从方法应用的视角对其力求再认识,旨在为个案研究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参考。

(1)例一:《社会精英、民间组织、政府之于群众体育运行研究——三个个案的考察》。

胡科博士运用实地研究方式,采用访谈、实地考察和类型比较法等具体的研究方法对湖南三个基层社区群众体育运行态势展开调查,从政府、民间组织、社会精英及其关系互动的视角审视了基层社区群众体育的运行机制[25],运用了类型比较法,对三个不同基层社区的民间组织、社会精英、政府的功能、角色及其互动关系进行类型比较,试图通过类型比较实现从个案中挖掘整体。作者运用个案研究的逻辑,从个案分析中获得扩大化推理结论。在个案的选取上遵循典型性,选择赤岭路社区、黄兴社区和大栗港社区三个个案,这三个个案分别具有以下典型:赤岭路社区代表了体育资源密集、群众性健身体育组织发达、居民健身意识较强的城市混合型的学区社区;黄兴社区是居民生活富足,地理位置优越,龙狮、腰鼓、龙舟、门球等城镇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活跃的典型;大栗港代表了外出打工人口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体育资源贫瘠的农村普通社区。胡科通过对三个个案的研究,得出了政府、民间组织和社会精英是驱动基层群众体育运行的三驾马车的结论。

这篇博士论文成功地运用了个案研究法,首先,观察细致入微。三次深入三个社区进行了为期近3个月的实地调研,深入细致地考察了三个个案内部运行机制,获得了翔实的一手的资料。其次,作为个案研究作者遵循了个案研究应该遵循的逻辑,即采用分析性概括。第三,成功地实现了“走出个案“的学术抱负。为了追求更大范围内与个案相关的事实,他选取了三个个案,并对三个个案的民间组织、政府和社会精英的角色、功能及其互动关系进行了类型比较。第四,善于从个案中提练某些典型性特征,通过分析性概括实现了普遍化。在分析性概括中,把个案置于整个大社会之中,透过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社区变迁等看待个案,通过个案反观整体,整体与部分之间的互动较好地解释了特殊与一般、微观与宏观的关系。第五,采用了关系性个案法。从关系性视角看待个案与整体,将整体与个案视为关系性整体与关系性个案,采用“功能关联”的方案成功界定了关系性整体要素(即政府、民间组织和社会精英)。其研究成果从学理上阐释了基层群众体育多元形态的动因,从理论上把握群众体育的微观运行机制,对于丰富群众体育理论、拓展基层群众体育的解释框架具有重要理论意义。

(2)例二:《村落体育研究——以一个自然村落为个案》。

此研究亦属于个案研究,与费先生的《江村经济》研究类似,是“类型比较法”在体育社会学领域的具体应用。作者以日常生活作为研究中国“村落体育”的视角,试图通过对现实日常生活的直接观察以及与村民访谈,描写村民日常生活的实践范围、消解与建构、内在结构、冲突与裂变、历史演变等[26];探析村民开展体育活动的基本形式及其变化;描绘“村落体育”历时性变迁的“过程”;拓展了体育研究的视野,对把握当前问题的实质大有裨益。在个案选取上,作者将“刘村”作为研究个案,“刘村”位于湖南省境内中部山区,其所在村落在当地誉为武术之乡、经济以农业为主体、生活比较贫困、交通较闭塞、远离城市。

作者力图对事件过程和背景进行实地调查,不仅从调查中发现问题,而且还将问题置于调查的具体事件中讨论,这既保证了理解的完整性,又获得了以原有理论解释问题时所无法发现的灵感。作者还对可信度进行了检验,对研究运用的事实证据进行了检验和质证,比如,为力求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对于观察与访谈记录以及并将自己的理解反馈于村民,以获得被调查者的认可。基于上述条件,通过对一个典型个案的结构与功能的考察,作者尝试着从理论层面上进行更多的分析,试图推演出村落体育活动的普遍解释性,实现了理解中国农村体育的一般性概括的理论诉求。

(3)例三:《文化视野中民间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发展——以潍坊风筝为表述对象的实证研究》。

张基振博士把潍坊风筝作为个案进行研究,在此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对当前中国民间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发展进行审思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中国民间体育保护、传承与发展的策略。以“村庄叙事”的方式,从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的角度对潍坊风筝文化进行解释,揭示了其存在、传承与发展的内在机制和逻辑[2]。本研究以费孝通的“类型比较法”为参考,对风筝文化和我国民间体育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这篇博士论文主要运用了个案研究法,首先,该论文遵循了个案研究的逻辑,即分析性扩大化推理。其次,实现了“走出个案“的学术抱负。成功地从潍坊风筝文化的认识中提练出当代民间体育的典型性特征,通过分析性概括实现了对中国民间体育及其保护、传承与发展问题的超越。在分析性概括中,把潍坊风筝文化置于整个历史文化、经济生活、传统社会及后革命氛围和城市社会发展之中,建立在对潍坊风筝进行个案微观解释、分析与描述的基础上,又在宏观上对我国民间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发展问题进行阐释。通过整体看待部分,通过部分反观整体,整体与部分之间的互动较好地解释了特殊与一般、微观与宏观的关系。第三,观察细致入微。作者在潍坊的田野工作进行了3个多月,对现象的了解特别详细,研究焦点特别集中,通过对潍坊风筝文化存在、传承与发展的内在机制的深入考察,获得了翔实丰富的一手资料。第四,个案建构得好。在我国民间体育普遍被边缘化的时代背景下,潍坊风筝却获得了大发展,这种特殊性或典型性或者说它成功的经验和运行机制一定能为中国民间体育及其保护、传承与发展提供某些可以借鉴的东西,这可能就是作者把潍坊风筝作为一个大个案的初衷。个案的建构决定着结论的宏观走向,作者从大个案中选择了潍坊市寒亭区西杨家埠村和潍坊市中心城区两个潍坊风筝的典型代表地区作为研究小个案是基于:潍坊市中心城区是过去城派风筝的坐落地,城派风筝一般指老潍县城,即现在潍坊中心城区的风筝,潍县城这座历史文化古城已经今非昔比,可风筝文化传统却在不断传承与发展。杨家埠是乡派风筝的特色代表,杨家埠是寒亭区的一个村庄,距离潍坊市区15公里,杨家埠的风筝是潍坊风筝的重要产地之一,至今仍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4)例四:《民族体育的生态与发展——南方喀斯特地貌区域的调查》。

李延超博士以中国南方喀斯特地貌区域民族体育作为研究个案,采用多点式调查,对广西、贵州、湖南、云南、重庆等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遗产所在地民族的体育文化进行个案实证研究,以文化特殊主义的视角,运用比较的方法较为深入地了解各少数民族体育的生态与发展,揭示了人与生态环境共生关系中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生、发展规律[27]。通过对调查地区生态环境与民族体育间的关系研究,既弥补了喀斯特环境与民族体育文化关系研究的欠缺,也丰富了区域体育文化理论,这对于促进我国民族体育文化研究理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这篇博士论文以费孝通的“类型比较法”为理论依据,将个案研究法成功运用到研究之中,至少取得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成绩:一是,在个案研究中,作者针对个案进行深入分析并对分析的结果进行高度归纳与概括,用理论推理的力量使特殊逐渐走向一般。二是,实现了“走出个案“的学术抱负。在个案的建构上作者可谓别具匠心,中国南方喀斯特是个大个案,之所以选择这一个案,其一是缘于该区域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积淀深、原生特质好;其二是民族体育文化呈现出立体式分布特点;其三是具有显著的喀斯特内涵;其四是突显的脆弱性。但这一大个案区域中不同地域又各具特色,以云南石林为代表的区域是高原地区,彝族文化底蕴深厚;贵州荔波具有高原和低地过渡地带的森林、峰丛喀斯特地貌,是水族、布依族、仡佬族、瑶族和苗族等少数民族的聚集处;重庆武隆巴人文化悠久,土家族聚集,武风盛行,是长江北部深切峡谷喀斯特地貌。正因为这独具匠心的个案建构,才为个案走向一般、个案超越提供了可靠的根基,不仅如此,为了使研究结论更具普遍意义,通过三个典型个案的累积,用比较的方法实现了个案走向整体的学术抱负。三是,作者不仅通过个案提练出典型性特征,在分析性概括中,更是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生、发展融入人与生态环境共生关系和人类体育文化之中,透过整体与部分间的互动较好地解释了特殊与一般、微观与宏观的关系。四是,注重关系研究。把整体与个案的认识放进喀斯特地貌地区环境与民族体育关系之中进行研究,丰富了我国民族体育文化理论,实现了自身的理论诉求,促进了知识的增长。

4 体育社会科学领域个案研究的启示

其一,体育社会科学领域迫切需要运用个案研究法这一质性研究方法来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这是体育社会科学领域的特点所决定的。体育社会科学领域总体边界的模糊性以及体育社会问题的变异性、复杂性与多样性,决定着个案研究是认识、解决、预防与预测解决此类问题的有利武器。

其二,在研究体育人文社会科学问题时,不仅要考虑人的特殊性,而且还要发挥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的主观性、洞察力和理论勇气。作为一名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要有不畏艰难险阻,针对当前中国体育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选择一些典型的、有影响的个案进行研究的勇气。

其三,重视个案的选取。每个研究者都不会满足于个案研究的结论只适用于个案本身,他们都会追求个案超越即走出个案,实现理论诉求和超越,使研究结论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适用。不言而喻,个案的形成会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理论外推的力量。无容置疑,选择的个案代表性越强研究结论的适用范围就越广。由于体育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问题的复杂性、多元性,一个个案往往不可能代表全部的整体。因而,选择更多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个案更有利于使研究结论趋向于整体。在体育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针对不同的研究问题个案如何选取,不仅取决于研究者的专业知识,还取决于对个案研究法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其四,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运用个案研究一定要遵循个案研究自身的研究逻辑。在对个案进行分析性概括之前最好已经熟悉与研究问题相关的理论背景,接下来,研究者要善于从个案中提练某些典型性特征,通过理论性概括或者分析性概括来实现其普遍化。在分析性概括中,还要把个案置于整个系统之中,通过部分与整体之间的互动较好地解释一般与特殊、宏观与微观的关系,最终达到实现理论建构或重构的目标。

其五,个案研究的基本特征是强调“实地”。研究者要在自然条件下深入研究对象所处的真实社会环境中,且要在其中生活相当长一段时间,通过观察、旁听、访谈、感悟等,公正客观不带任何色彩以价值中立的态度去理解所研究的对象。上述的四个例子中,作者无不是深入实地且在那里生活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因为唯有此才有可能获得对研究问题深刻真实的理解与感悟。其逻辑结构是:研究者在确定要研究的问题后,不带任何假设进入到实地中,主要通过访谈与观察法来收集一手资料,初步分析与总结资料后,再进一步的观察与访谈,通过多次循环逐步达到对过程和对象的理论概括和解释。

其六,把关系作为研究的重点。如果说个案的选取决定研究结论的适用范围的话,那么个案研究的深入性就决定着研究结果、结论的层次和水平。在体育社会科学领域运用个案研究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中,无一例外地都会对研究问题结构要素中的关系给予足够的重视。个案研究中既要关注实体,更要关注关系,个案与整体间的关系才应该是研究的重点,因为关系是内在的,事物在关系中生成。唯有把对整体与个案的认识放进关系网络中,才有可能深刻理解与把握研究问题的内在运行逻辑、机制和本质。

其七,与定量研究一样,个案研究这一质的研究方法也同样追求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也同样需要进行效度和信度的评定来确保研究结果的可靠可信[28]。质性研究信效度评定可参考回馈法[29]、相关检验法[30]、参与者检验法[31]等方法。在体育社会科学领域运用个案研究中,相当一部分研究没有进行信度和效度的检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结果的可靠性。

5 结语

我国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起步较晚,个案研究的高质量成果较少,个案研究还没得到充分的重视。事实上,体育社会科学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确实需要运用个案研究这一重要的、具有代表性的定性研究方式加以解决。借鉴国内外社会科学领域个案研究取得的宝贵经验,审视我国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个案研究的现状,为我国体育社会科学领域个案研究指明道路,这些无疑都是我们值得为之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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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任丹)

Rethinking the Use of Case Studies in Sports Social Sciences Research——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How to Use Research Methods

GUO Kelei1,2,ZHAO Yanyan3,ZHANG Wei4

Using literature review and inductive inference, this paper conduct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ow to use research methods, a research on the key techniques, theoretical inquiries, and the limitations in four typical case studies in the hope of rethinking the case study approach in sports social sciences and providing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references for case studies in sports social sciences. The results show that: case study follows the logic of analytical summary, which emphasizes the important role of theory in generalization studies. The four typical case study methods, which include “relational case study”, “deep descriptive theory”, “type comparison” and “extended case study”, not only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ase study approach, but also accumulate knowledge for the use of case study in sports social sciences.

SportsSocialSciences;CaseStudy;TheoreticalAppeal;KnowledgeGrowth;TranscendingCaseStudy

G80-051 Document code:A Article ID:1001-9154(2016)02-0020-07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4BTY063)。

郭可雷,咸阳师范学院副教授,上海体育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学校体育与运动训练,E-mail:guokelei20040328@163.com。通讯作者:赵艳艳。

1.咸阳师范学院体育系,陕西 咸阳 712000;2.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上海 200438;3.上海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上海 200438;4.上海体育学院休闲与艺术学院,上海 200438 1. Department of P. E.,Xi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Xianyang Shanxi 712000;2. 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 Training, 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 Shanghai 200438;3.Affiliated Sports School, 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 Shanghai 200438;4.College of Sport Leisure and Art,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Shanghai 200438

2015-11-29

G80-051

A

1001-9154(2016)02-0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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