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对加强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出批示
近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对加强全省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作出批示。他指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建设工作的新领域。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实现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都极具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立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各级各部门党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实抓好。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形成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合力。要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理顺管理体系,解决好有人抓有人管问题。要着眼于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着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着力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着力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着力强化基础保障。要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引导,增进他们对党的感情和政治认同。要坚持改革创新,增强补齐“短板”意识,不断激发党组织活力,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组织发展优势,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本栏编辑/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