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疑
腐败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驰,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正风反腐,标本兼治,根本目的在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坚定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与信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了“不敢腐”的氛围,获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支持和称赞。
然而,在很多群众看来,“老虎”离得太远,真正影响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的是身边嗡嗡飞的“苍蝇”。对普通人来说,身边人的落马更具有警示意义和震撼力。中纪委六次全会提出反腐要向基层延伸,预计今年反腐有望在基层领域得到突破。只有将基层反腐转化成群众切实享受得到的利益,才能真正赢得民心。
反腐向基层延伸,一个重要的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层层传导。要通过问责等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责任清单,通过一级压一级的机制确保基层反腐落到实处,避免“上面九级风,下面纹丝不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覆盖了31个省区市,查处的中管干部已过百名。从查处情况看,党的十八大后,仍有部分党的高级干部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虽然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但依然有一部分贪腐分子心存侥幸,毫不收敛。
反腐败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下子就完全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往往是压一压就下去了,一不压就会反弹,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当前,在中央高压反腐的态势下,依然有人采取更加隐蔽的手段花样翻新腐败形式,有的通过高科技、智能化手段反侦查,有的通过离岸金融工具、洗钱等手段侵吞公款,有的通过封闭式的权钱交易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彻底治理隐蔽的腐败行为,难度在变大。因此,必须继续坚持反腐高压态势,通过加大惩处力度,把腐败行为发生的烈度降下来,逐步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化。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一些错误的认识,有的人认为反腐败是一阵风、搞运动,抓得差不多了就不会再抓下去了;还有的认为十八大以来腐败分子数量不断增加,这说明越反越腐,反了也没太大效果。事实上,腐败行为存在一定的潜伏期,从目前查处的腐败分子看,有的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因此查处腐败分子数量增加并不说明越反越腐,而是减少腐败存量的必要之举,也充分说明了反腐败形势的复杂和艰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彻底扭转腐败蔓延势头,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正是坚持反腐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