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余刚
现在京津冀的环境问题应该是全国区域里面污染最严重的地区。要把PM2.5减到二级标准,如果不从源头到末端进行治理,则很难达到效果,单纯将产业转移到河北,其实还是在我们的区域里。概括起来,京津冀在协同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空气污染的心肺之患、水污染的心腹之患和土壤、地下水跨界交叉污染的心胃之患,三“患”叠加的环境污染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瓶颈问题。
综合治理在一个自然形成的生态环境内,综合分析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不同阶段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跨行政区域、跨行业领域、跨环境介质综合规划设计环境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等工程,并协同组织实施,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强调以区域主要生态功能区、典型小流域、重点工业聚集区、中心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将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工程示范、政策管理和产业发展作为一个链条,来突破环境综合治理系统中一些瓶颈技术和相关方法。
国家即将要启动科技重大工程,综合治理京津冀环境。这里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针对京津冀多介质、多界面氨和VOC污染一体化控制;第二,关于水环境,像针对抗生素和毒性污染物全过程风险防控技术,主要是确保京津冀水环境;第三,针对京津冀污染的土壤和场地,还有地下水联合修复的问题,需要去进行工程的修复,确保我们的环境质量得到恢复;第四,对一些重化工、重污染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和低耗排放污染控制,这里面强调从整个区域的角度系统进行考虑;第五,针对工业、农业和城市之间多产业废物的资源化和能源化的问题,确保不是简单的转移,而是整体上能够实现能源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第六,涉及区域环境里综合治理系统解决方案和产业化推广。这个专项工程不仅是单项的技术跟解决思路,而是要形成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讲师陈艺文
加强保护是开发利用的基本前提。保护文物是为了提高文化资源的再生能力,获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文物往往具有特定的基本属性和传承规律,只有完整保护其特有属性,才能保持其经济和社会价值;只有具有特色的文物,才能吸引游客,带动文化产业发展。保护文物,首先要保护其真实性,不能随意破坏更改,更不能造假。任何对文物真实性的改变都与保护原则背道而驰。在这方面,以往的教训不少,应引以为戒。其次要保护文物的完整性。文物有固定的组成部分及空间结构,保护工作不能顾前不顾后、顾首不顾尾,破坏其完整性。
开发利用是保护传承的有效途径。对文物的合理开发利用,实质是挖掘文化遗产的商品属性,使其转化为文化产品、实现价值,推动文物的保护传承。合理开发利用文物,实际上也是文物保护的一种有效方式,可以增强文物的生命力、可持续发展力,既实现传承文化的目的,又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当然,文物开发利用必须合理适度,前提是文物要得到有效保护。为此,应积极探索形成良性循环的保护利用模式。在这方面,我国香港的“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提供了有益借鉴。香港政府对古建筑采取“活化”思路,在政府与专业人士监督下,将古建筑交给社会机构运营,既减轻政府负担,又保证其历史文化价值在运营过程中不被破坏,还能提高公众对古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关注度。
此外,在实践中还应正确看待文化遗产产业化问题。文化遗产产业化是将文物等文化遗产资源导入产业化运行轨道,按照产业规则和规律来运作。文化遗产产业化应以文化遗产的核心内涵和价值得到完整保护为前提,而不能以牺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固有文化内涵为代价。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助理教授萧易忻
第一,官本位与资本合流缺乏制衡,患方转向非正规管道寻求自我保护。一方面,地方政府首要考虑经济税收,如何滚动资本才是硬道理;对于提高医护人员待遇,改善医疗质量显得十分吝啬。虽然政府也透过管控药价或挂号费,来普惠民众就医,但在这种思维下,非商品化医疗权利的扩展,长期不被重视。另一方面,患方可在正规渠道中发挥制衡的力量过于薄弱,无力挑战医院与药商的共谋,因而其自我保护转向以非正规的方式对医疗市场化运动展开反击。
第二,民众消费维权意识高涨,但医生劳动尊严恶化。就患方而言,当市场化如火如荼地展开,民众消费者心态逐渐被模塑,消费维权的意识逐渐高涨,造成了患方愈来愈挑剔,也愈来愈认为花钱看病就应当获得该有的医疗服务,而事实是医方常无法满足其需求。另外,过去没有看病贵的问题,如今却是花大钱看病又不见好,这也增加了怨恨心态。但就医方而言,许多医生也受尽委屈,如医生工会空有其名,却无实质议薪功能,医生身为劳动者的条件恶化,而且还成为患方反扑“资本暴力”的泄愤对象。加上医院领导常在处理“医闹”时基于政府维稳的压力息事宁人,牺牲了基层医师的尊严,大大打击了医生服务的热诚,使得医患间的矛盾剧增。
第三,患方在不安全感下回归以传统情感及道义解决问题。当社会安全网建构未臻完善,医疗制度的配套不足,处理医疗纠纷的代价大,又鲜少有方式能满足患方的需求时,患方便只能退回传统道义,拉帮结派来谋求自我保护。群众习惯以“闹”来维权,并且要有组织地“闹”。“闹”与强烈的情感和道义密切相关,情感与道义也是法治缺失下安全感的来源。患方想要公道和合理的赔偿,在日益不平等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其相对剥夺感和不公正感进一步激化了“闹”的运作。这也凸显出民众对法治尚未形成惯性。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研究员刘结成
在传承和保护上,一方面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更重要是生活样式的传承和保护,留住乡愁。另外也要思考如何进行创新性的传承和保护,从而与现在和未来的生活方式相适应。在创新和发展上,主要思考用新的技术、设计理念、思维方式去创新文化产品、拓展产业空间,增强乡情,为城镇化注入持久性的活力。
其次,要坚持“3+”发展原则。第一,创意+旅游。地方很多特色文化资源之所以没有很好地表现出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发挥文化的力量,没有用创意设计的手段做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所以需要通过对文化的深度挖掘,并以此为核心展开创意营造独特氛围,打造生活场景,传播生活样式,吸引游客。第二,品牌+产业。产业是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在做产业规划的同时,也要做好城镇的品牌形象规划,把品牌形象与产业发展作为文化的一体两面来抓。对外表现为品牌形象,对内表现为项目落地、产业选择和生活样式。
第三,平台+生态。一个特色小镇就是一种文化发展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聚集国内外的优秀人才,让地方人才与国内外一流人才在同一个平台沟通交流,形成产业生态,为地方发展服务。
最后,还要掌握几个发展要点。第一,做好整体规划。统筹道路交通、乡村改造、产业发展、乡风文明、文化旅游、便民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第二,做好节庆展会。充分发挥市场效应,规划设计针对不同人群、在不同季节的节会,满足其眼、耳、鼻、舌、身、意等方面的体验。第三,做好参与互动。居民参与是持续良性发展的保障,通过活态的展示,让消费者在体验和互动中,逐步接受和认同这种生活样式。第四,做好区域联动。不管是从游客旅游成本的角度还是从产业发展规律的角度,如果能连点成片,错位发展,相互借力,都能极大提升文创小镇的竞争力。
《北京青年报》评论员潘洪其
网络筹款的操作流程一般是:需要患者本人或家属、亲朋向网络筹款平台提出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患者病情信息(加盖医院公章)、目标金额、筹款标题、筹款项目描述等;平台用一个工作日对材料进行核实,同时可以开始网络筹款;如果最终审核未通过,申请者不能提走筹款,平台将把款项返还给捐款人。而实际上,平台审核申请者的材料不过是走形式,最终绝大多数申请者的材料都能审核通过,平台也在筹款帖顶端向捐款者明示,“该项目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相当于推卸了审核求助者信息真实性的责任。一些夸大病情、夸大治病所需费用的个人筹款信息,能够顺利通过网络筹款平台的审核正式刊登出来,吸引众多爱心人士慷慨解囊,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网络筹款平台未能认真履行审核把关的责任,为某些有意无意夸大其词甚至恶意诈捐之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法》,对网络募捐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互联网募捐的主体应当是慈善组织,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网络平台以及慈善组织网站发布募捐信息,网络平台须对慈善组织的资质进行验证等。请注意,个人网络筹款行为不是网络募捐(后者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个人网络筹款如果出现夸大病情、夸大治病所需费用甚至诈捐诈骗行为,不属于《慈善法》规制范围,而应按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处理。
一些个人网络筹款行为的可信任度,与街头举牌求助行为不相上下,这个不无尴尬的事实,一定会让很多人无法接受,并挫伤人们对网络平台上个人求助者的同情和信任。网络平台惟有努力打造自身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认真承担审核、把关责任,才能为个人网络筹款信息及行为负责,帮助个人网络筹款者走出诚信不足、不被信任的困境。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朱敏
首先,配额的制定应考虑各地情况和发展水平。我国配额指标的制定要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综合考虑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电力消费、电力输送、经济发展水平和调整能源结构的紧迫性等因素,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应电网企业服务区域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
其次,可参考印度证书交易制度辅助配额指标的落实。通过证书交易机制的建立,一是提供了一种市场化履约的手段;二是通过交易机制的建立,多元化筹措可再生能源发展资金,减缓国家可再生电力补贴资金需求压力;三是通过证书流转中的交易制度设计,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补贴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我国也应通过配额证书的交易机制,为将配额制证书交易纳入碳市场交易、节能交易和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提供制度接口。
再次,实施配额制应落实有关主体责任划分。我国应明确各省份人民政府和国家及省级电网企业承担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责任。地方政府承担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行政管理责任。国家电网企业对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承担领导责任。各省级电网企业按所在省份人民政府的要求,承担完成服务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实施责任,履行接入和输送可再生能源电力及促进消费的义务。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配套措施、发展市场的重任,指导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甚至是终端用户统筹完成配额义务。
最后,对实施结果不仅要有“奖励”,也要有“惩罚”。我国对于达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先进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相应的电网企业,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相关建设布局、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分配和电网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也需要给予必要的倾斜。未达标地区应暂停或减少其新增石化发电项目等惩罚措施。
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张春华
农村文化建设内容要丰富。丰富农村文化建设内容,应立足于满足农民经常性文化需求,将文化下乡的形式与农村本土文化内核结合起来,对传统文化和本土文化进行比较全面的挖掘整理,努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品牌。以文化品牌创建为抓手,不仅能提升农民的文化生活品质,而且能提升农村区域文化建设水平。
农村文化建设层次要分明。不同年龄层次的农民对农村文化活动的认同和参与呈现显著差异。对于农村老年人,可以组建地方戏曲兴趣班,组织农民自导自演戏曲节目。对于农村留守妇女,可以组建腰鼓队以及戏曲、歌舞等业余团体;还可依托当地文化资源,开展剪纸、刺绣等民间艺术培训,发展有文化底蕴的手工艺品生产,把文化发展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对于青年人,可以建立农村青年中心,引导和支持他们学习、创业,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知识、有技术、有头脑的新型青年。只有区分不同群体,增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针对性,才能使优秀文化内化于农民心中,指导他们的行为和实践。
农村文化建设属性要先进。以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充实农民头脑,农村文化建设和社会风气才会蒸蒸日上。为此,必须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政府和社会力量多方协作,积极用先进文化抵制低俗腐朽文化,引领农村文化健康良性发展。应完善农村文化建设体制机制,切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农村文化建设方向,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化、具象化,在农村落地生根;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文化惠民项目,强化农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创造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发展;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具体规划,建设农村文化市场,吸引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形成农村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法律与治理研究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吴平
不断提升生态治理领域法治水平。应当从立法层面尽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制定与完善,健全跨区域、跨流域治理规则体系。借鉴全球气候治理的经验,强调不同地区互相协助、共同面对的理念。在治理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应当落实听证环节,完善信息公开与通报制度,让企业、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等多类主体实现更具广度和深度的参与,以充分听取各方诉求,真正考量各方利益。充分发挥地方智慧,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区域、流域合作的多样化机制。
创新地区生态责任分配机制。在全球气候治理问题上,创新的减排承诺机制大大提高了各国的参与度,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治理方案的可行性。究其原因,本质上是由于该分配机制充分考虑并尊重了各国之间的客观差异。我国在解决跨地域、跨流域等生态环境问题时,应当综合考量各地区之间的具体状况、发展差异以及社会文化等因素,建立相应的对话机制,充分听取地方意见,鼓励地方根据自身发展状况提出相应提案。例如在流域生态补偿实践中,上游地区的用水情况以及污染将对下游地区产生极大的影响,如要照顾下游的供水质量,上游地区的发展空间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因此合理平衡上下游地区之间的责任与利益分配变得至关重要。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治理中的作用。以往许多环境污染和资源耗竭都是伴随着粗放型生产方式而发生。过度消耗和排放的症结在于生态外部性为大众共担,经济利益却被少数人享有。欲遏制这种消极态势,必须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将生态外部性内部化。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使排放权成为有价商品,通过市场机制优化排放权的配置。在此基础上,环境资源就有了可衡量的价值标准,收益和责任便联系在了一起,市场主体就会有主动治理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