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联不容混淆

2016-11-26 01:42
对联 2016年12期
关键词:律诗格律对联

●彭 晓

近段时间,先后拜读了《中国楹联报》刊载的几篇关于“孤平”“拗救”的文章,如2016年第2期谢润保《不应对孤平作严限的理解》,第18期杨俊时《孤平之管见》,第22期刘功永《莫把“孤平”来“作茧”》,第42期崔玉龙《对联需要拗救》等等。持论者一个个引经据典,底气十足,均试图对“孤平”加以厘清。其中不乏真知灼见,让人受益匪浅;也有越说令人越糊涂之言。

细读各篇,不难发现,论辩诸君虽各执己见,但所引经典不外王世祯《律诗定体》、王力《诗词格律》、张中行《诗词读写丛话》。不错,大师们都曾论及“孤平”,但请注意,他们是就格律诗而言的。他们说过,“孤平”乃诗学术语;“孤平”,乃诗家所忌;“孤平”是律诗的大忌……却没说对联要忌“孤平”。不仅如此,最具权威性的《联律通则》也没有把“孤平”列为避忌内容。因此,撰写对联是无须忌“孤平”的,自然也不用“拗救”。诚如常文斌先生在《对联不允许拗救》一文中所言:“既然连需要救的对象都不存在,拗救也就无从谈起了。”如果硬要对联忌“孤平”,那就真是混淆概念、作茧自缚了。

有人之所以混淆诗词与对联两个概念,根据就是王力先生在《诗词格律》中的一句话“对联是从律诗演化出来的。”于是乎,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对联是从属于诗词的。因而,长期以来,对联不能有自己的特点和格律,总是被挥舞的诗词大棒打杀。一些人习惯了戴着有色眼镜,用诗词的尺子衡量对联。就像舍不得放权的官员,总爱“扶上马再送一程”;或者像当惯了一家之主的父母,儿女自立门户了,还要没完没了地关心、照顾。要知道,按有些人的说法,对联虽然脱胎于律诗,与律诗有通同之处,可它毕竟已经独立出来了,已成为与其他文体平分秋色的文学样式,不再是律诗的附属品!在律诗中,对仗的句子叫对仗句,一旦独立出来,就称之为“对联”,如“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诗有诗律,联有联律,不容混淆。夏娃是上帝从亚当身上抽的肋骨造成的,但她实实在在就是女人,不再是肋骨。一些人抱着陈旧的观念不放,无视《联律通则》的存在,总想套用诗词的条条框框来框定对联,就像批评无轨电车脱轨、打篮球不用球拍一样滑稽。

在《对联需要拗救》一文中,作者抓住古人“二字而节”的说法,强调“七言律句应读‘二二二一’,不能读成‘二二一二’”,并以此指责常文斌先生所举联例“骏马灵羊庆猴岁;威麟祥凤聚龙城”中,“羊”“猴”二字恰恰都在节奏点上,是不合律的。读到此处,孤陋寡闻的我不禁纳闷:怎么我读的书上说,“二二二一”“二二一二”两种读法都可以呢?如果照此文的说法,那么像“几处早莺争暖树”“乌蒙磅礴走泥丸”之类的诗句又该如何确定节奏点呢?作者还纠正常先生的另一例子——孟昶的“新年纳余庆;嘉节号长春”本身就是一个律诗的拗救句式。妇孺皆知这是对联而非诗。玩笑是不是开大了点儿?作者自己也说“不能强求各类句式都按‘二字而节’的声律节奏来划定”,也知道有“语意节奏”一说,并且认同“最好的办法就是声律节奏和语意节奏双轨并行”。前后对照,岂不是自相矛盾了!出现此种状况,说轻点,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是偷换概念;说重了,就是句读之不知,何以言诗联!

总之,诗就是诗,联就是联。诗句可以独立为对联,对联则不必受诗律之约束。只要分清了诗与联,前面的问题都不成其为问题,或者说都可以迎刃而解;先前争辩也几乎全都是无谓的争辩。进一步讲,所谓五、七言“律联”的称谓都可以取消。因为在诗要求合乎诗律,在联只要求合乎联律。况且对联不像格律诗,并无五、七言之限。

猜你喜欢
律诗格律对联
論詞樂“均拍”對詞體格律之投影
律诗的开合结构
格律诗词中散文化句式小议
工而能变方有味——浅谈律诗的对仗
谈诗词格律的极端化
“格律诗词在当代”理论研讨会在湛江举行
对联知识小问答
自对在对联中的作用
律诗园地
我怎样教写对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