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富道
我为什么还在读晓苏的小说
◎ 刘富道
新近问世的《长江文艺评论》杂志,把吕志清、晓苏、曹军庆等三位湖北实力作家放在一起隆重推介,并将他们命名为“荆楚三杰”。这三位小说家,我早就开始关注了。比如晓苏,我读他的小说,已经有二十几年了。我给晓苏写的第一篇评论《黑灯在我眼前闪亮》,是在1993年。后来我陆续为晓苏小说写了《黑色幽默之星》《走进荒诞的真实——读晓苏〈苦笑记〉》《晓苏小说密码解读——漫议晓苏三花小说》。这些文章,都收进了我即将出版的个人文集之中,并专列一辑,名为《晓苏小说论稿》。
我为什么还在读晓苏的小说呢?关于这个问题,我有很多话想说。
我已经77岁了。说这话有啥意思呢?我是想说到了这个年龄,很少有人还在读小说,我也几乎不读小说。我不读小说,因为在小说这个领域,我自以为见多识广,古今中外小说的套路,大体知道怎么回事了。但晓苏的小说,我还在读。最近读到晓苏的小说,一篇是《除癣记》,一篇是《道德模范刘春水》,都是在手机上看微信传来的文本。
传给我这两篇小说的人,是武汉黄陂年轻女作家翟锦。看过《道德模范刘春水》那一篇,我留言说猜到了结局,她回复说她也猜到了。如果是面对面的对话,我们肯定会相视会心一笑。
我专门找来的《长江文艺评论》2016年第2期,集中介绍“荆楚三杰”的那一部分。我读了晓苏的《寻找小说的可读性》,他不矫情,没有顺着评论家给他的各种桂冠,大谈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在作品的“意思”与“意义”之间,他首先紧紧抓住的是“意思”,满足读者阅读的期待,再才是留下可供揣摸“意义”的空间。作为小说家,他的选择是,先说好故事。
很长时间以来,小说家和小说评论家对于小说与故事的关系,存在某种程度的争执。小说离不开故事,但很多人却忌讳小说说故事,总以为小说是高于故事一等或几等的文体。大多数小说家的艺术追求,是在淡化小说中的故事,似乎只有如此才能免于说故事之讥。作为一位学者型的小说家,晓苏不是不知道小说中故事的配比,也不是不会玩弄解构之类的把戏,他是不屑于在如此高雅的红地毯上行走。晓苏的小说创作之路,是一条通往民间阅读的土路。晓苏公开宣称寻找小说的可读性,就是要大大方方地放下身段说故事。
在我看来,一位小说家写出谁也读不懂的《尤利西斯》固然伟大,一位小说家写出谁都能读懂的故事不能说就一定不伟大。放下身段说故事,有什么不好呢?我的感觉是,读晓苏的小说,读起来不累,读起来有味,读起来好玩。正因为如此,我七老八十了,还在读晓苏。
由于晓苏以说好故事为荣,他的小说就在“说”字上下功夫。在他的小说里,找不到华丽的写景,找不到矫情的抒情,更没有故作高深的议论。有的只是,可爱的平实、直白、睿智、讥俏。他的小说标题,没有一个是在玩意境、装深沉、摆阔气,而是直抵故事的要核,或直指写何人,譬如《酒疯子》《三个乞丐》;或直指写何处,譬如《天坑》《松毛床》;或直写何事,譬如《花嫂抗旱》《猪栏里养狗》。有多篇作品,他直书为记,如《除癣记》《卖糖记》《传染记》。早前有长篇三部曲,标题分别为《成长记》《苦笑记》《求爱记》。可以这样说,晓苏的小说标题,挂羊头就卖羊肉,挂狗头就卖狗肉。
“如今上市的短篇小说,很多框架就不是短篇的框架,语言就不是短篇的语言,有太多的思想内涵,而无耐人寻味的韵味。晓苏的作品,恰恰在这方面使人感到短篇小说复活了,重现了短篇小说的魅力。”这是我读晓苏的小说集《黑灯》之后,于1993年写下的文字。那时,我称他的《两个人的会场》和《三个人的故事》为当今中国农村生活小说的名篇。几年后,我干脆说,这两个短篇,可谓当今农村生活小说的经典之作。
不要以为晓苏就是一个传统的老式小说的写手。他的作品中,暗藏着的现代小说意识,一般不为读者所察觉。就说近作《酒疯子》吧,由小卖店男主人以第一人称叙述,酒疯子谎称村长死了,自封为代村长,于是有许多想入非非的设想。所有设想,其时态都应该是未来时,而酒疯子与店主畅谈起来,自然转换为现在时,或者是过去时。酒疯子想当上村长的重要目标是,可以与村长的女儿成为相好,他想着想着,说着说着,就像真成为相好了,真约会一起吃过小龙虾了。晓苏一不小心就让酒疯子玩了个小穿越。
晓苏从进入小说创作之初,就与黑色幽默结下不解之缘,黑色幽默并非指写黑色事物,他知道一般人不喜欢黑色,于是偏偏故意让黑色弥漫在他的小说里。小说集《黑灯》如此,长篇小说《大学故事》也如此。
我为什么还在读晓苏的小说?因为晓苏的所有故事,线条都十分清晰,看起来不费劲。他的诀窍是选择由谁来讲故事。当然大多数时候,都是晓苏在讲故事,第三人称贯通全篇。但有些时候,晓苏懒得自己讲了,他让作品中的人物自己讲,譬如《道德模范刘春水》,就是村长、丈母娘和女婿刘春水三个人物分别讲,三节三个第一人称。
大约是1988年,我主持王振武中篇小说《生命闪过刃口》研讨会。这篇小说写得惊心动魄。一个北方部落与一个南方部落展开了残酷的杀戮。北方部落只剩下一名青年男子,南方部落只剩下一名美丽少女。少女在清江沐浴,她初潮来了,染红了江水。两个部落的最后一人,停止了继续残杀,他们选择和好,让生命得以繁衍,使陶艺得以交流。这部作品写到了性,写得非常大胆,写得非常美。研讨会上,一位学者发言,为了肯定作品的正当性,他说他读这部作品不会产生邪念。座中有位青年哲学家,对王氏小说极为推崇,当即按捺不住地反驳说,如果读这部作品不会产生邪念,只能说明这部作品失败了。
哲学家的意见,于我有如醍醐灌顶,让我对这一绕不过去的文学问题,有了一个明晰的认识。1993年出席晓苏作品研讨会,我想挑明说晓苏小说中的性意识,但囿于自己的行政身份,怕产生不良效果,也怕给晓苏添麻烦便没有说出来。当年写文章时留了个尾巴,大意是等有闲暇时再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讨论。直到20年过去了,2013年,我写《晓苏小说密码解读——漫议晓苏“三花”小说》,才挑明说了出来:
“三花”小说,每篇标题带个花字,这也是一种文字游戏的玩法。不说花被窝、绣花鞋了,那个参与抗旱的花嫂,什么姓不可以姓呢,为什么偏偏要她姓花?她所在村子,都不姓花,她是唯一从外村嫁过来的花姓村民。在汉语里,花的引伸义,用来形容一切美好的事物,也用来比喻婚外情如花心,用作朴实本分的反义词如花花公子。因此,三花小说,渗透着显而易见的性意识。
上述三花小说,指晓苏前些年连续发表的三个短篇《花被窝》《回忆一双绣花鞋》和《花嫂抗旱》。所谓晓苏小说密码,就是那种隐喻性的性意识。他真诚地坚守了文学的人性立场。他的小说好读,以至我至今还在读,也因为他的文本直抵人性的痒处。
人性的痒处在哪里?有个小故事,我憋了几十年,今天必须说出来,再不说就没有时间说了。在晓苏所写的那个有油菜坡的地方,五十多年前我去过一次,在县城里住过多天。当时亲历了一个真实的小事件。县城驻军有个老班长,他每个周末可回家同妻子团聚一天,而在一周的其他六天中,其妻每天都要偷情。老班长忍无可忍,庄严地提出离婚。县法院调解时批评其妻,怎么能这样做呢?其妻当面指责法官说,你怎么这么糊涂呢?你的耳朵痒,还要找个小棍挠一下呢。这是真事,虽然粗俗,但你无法否认,那个女人的大实话,就是人性深处的痒处,或者是痒处之一。
晓苏在自己的小说创作实践中,没有绕过这一人性的普遍存在,大胆而又有节制地写性,乐此不疲地写性而又常写常新。不过本老汉每每带着一点可爱的邪念读着晓苏的小说,屡屡都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其实,他的涉性文字写得干干净净,其实没啥。
刘富道:湖北省作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