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保险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平均利润逐步下行。在新常态下,如何高效的利用保险资金,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对于保险企业维持竞争优势至关重要。当前我国保险企业的险资投资收益率偏低,投资渠道不够广泛,投资风格相对保守,这些都成为制约险资收益率水平的重要原因。但监管层对保险资金的限制不断放宽,保险资金综合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趋于多元化也为保险企业进一步提高险资金管理水平,提升险资收益率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特别是2016年7月3日,新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的颁布,为新常态下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了制度保障。本文分析了我国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现状和前景,提出了新常态下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路径及风险防控措施。
【关键词】保险资金 基础设施投资 风险管理
一、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现状和前景
保险资金的管理水平直接关系着保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已经成为保险业主要的利润来源。保险资金的投资应用可以增强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同时也是保险业防范和化解风险以及实现综合金融经营的重要途径。我国保险资金最早只能投资于标准化资产,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资金的可投资范围不断扩大,非标准化的另类投资开始出现。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另类投资主要包括各类资产支持计划,产业投资,直接股权投资等。另类投资是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重要渠道。2014年8月13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
保监会发布的保险统计数据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保险企业原保险保费收入24282.52亿元,同比增长20.00%。资金运用余额111795.49亿元,较年初增长19.81%,其中银行存款24349.67亿元,占比21.78%;债券38446.42亿元,占比34.39%;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6968.99亿元,占比15.18%;其他投资32030.41亿元,占比28.65%。2016年1-7月,原保险保费收入20830.47亿元,同比增长35.41%。资金运用余额125638.28亿元,较年初增长12.38%。其中,银行存款21774.80亿元,占比17.33%;债券42537.03亿元,占比33.86%;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7232.38亿元,占比13.72%;其他投资44094.07亿元,占比35.10%。相比于2015年,2016年1~7月的数据显示我国保险资金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趋势,银行存款占比降低,其他投资比例不断提升到。
2016年7月3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试点管理办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拓宽了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的范围,同时肯定了2013年起实施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从审批制改为注册制的实践,进一步简化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行政流程程序。明确规定了保险资金可投资于PPP项目,同时对可投PPP项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的实施,为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为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同时,保险资金也可以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路径
保监会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有具体的政策规定,总体上来看,保险资金的监管呈现出不断宽松的趋势,保险资金可投资范围不断拓宽,行政许可全面放开,制度成本不断降低。对于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保监会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我国保险资金当前主要通过间接形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面对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种问题,保监会不断调整政策时效性,并于2016年7月3日发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试点管理办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了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对控股股东的资质和信用要求以及债券担保要求进一步放松,对拟投资项目的投标要求全面放开,同时全面放开了项目的行政许可。该办法的出台无疑对保险资金投资基础项目提供了重大的利好信号。明确提出保险资金可以参与PPP合作项目,对缓解保险机构的资产配置压力,推动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实务中,我国保险资金主要通过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通过受托人发起设立信托型的投资计划,保险机构将保险资金投向信托计划,从而达到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目的。我国当前投资于各类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计划已超万亿元人民币。投资计划类型主要包括受托人设立的债权型投资计划、股权型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越来越多的银行理财资金、企业年金等还将债权投资计划作为资金配置的重要金融产品,这也使得债权投资计划成为部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核心业务和重要收入来源。
在经济新常态下,随着“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同时也伴随着大量的资金需求,特别是资本密集型的基础设施项目需要巨额的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保险业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可以提供期限较长且较稳定的大量资金,因此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有着天然的优势。
通过股权投资计划募集的保险资金,信托发起人直接成为基础设施建设公司的股东,并通过委派董事与监事等参与目标公司的管理。股权投资计划要充分关注目标公司的公司治理机构、核心资产划分、项目运行效率等,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以平安资产发起设立并投向京沪高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计划为例,虽然通过股权投资计划成为京沪高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但由于京沪高铁股份有限公司本身存在的公司治理结构等诸多问题,作为优质资产,其发展和盈利却不容乐观,这无疑会影响保险资金等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情。
以债权投资计划形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当前,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为主要的投融资主体,随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债务风险不断提升,地方政府债务平台融资的模式难以为继。特别是资金投向回收期长、公益型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的收益及现金流不足以偿还债务,大部分项目需要地方的土地出让金等土地财政的支持,而随着新常态下部分二、三线城市土地出让金的大幅减少,债权性投资计划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风险。
相对于从银行取得的贷款融资,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融资更少的受到国家信贷政策的影响。同时基础设施建设中引入债权投资计划能够更灵活便捷的募集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减低项目资金的不确定性,减低财务风险。在信用等级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债权型投资计划的利率水平往往较低,甚至低于同期限的银行贷款利率,这就有利于降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成本。保险资金本身期限结构的特点,使得债权型投资计划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有着天然的适用性。保险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单位通过明确各方职责,明确债权投资计划的期限、结构、额度等共同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项目的顺利进行也客观上保证了债权投资计划的合同履约。
以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形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保监会印发的《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为保险资金通过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指导。暂行办法主要从资产证券化原理,保险资金配置要求,业务发行资质与市场化机制,项目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通过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创新,使得保险资金以更加灵活的形式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中。
三、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风险管理
在当前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到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的背景下,保险资金投资的快速发展面临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不断提高。我国经济总体上正处于调结构、转变方式、去产能的调整期,保险资金投资面临着更大的市场风险。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不可避免要面对消化过剩产能,处理地方债务平台危机等问题。在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加强风险管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至关重要。
(一)设立专门的基础设施投资风险管理部门
保险资金的运用首先要考虑安全性。保险资金一般通过间接形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在资金的运作上,投资于基础设施的资产管理计划应该与其他类别的投资资金相互隔离,资金配置不能互相调拨。同时保险机构还应设立专门的基础设施投资部门,针对项目的评估、审批、额度等设置规范标准,避免风险。设置严格的风险隔离和风险反馈机制,避免风险扩散。
(二)合理创建基础设施投资风险组合
保险资金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通过合理分配股权投资计划、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的比例来分散风险,提高收益。根据不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风险及收益特点,使用不同的投资工具组合,避免资金的投向过度集中。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强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密切合作,积极化解风险。通过积极灵活的配置不同类型的投资计划,灵活操作,寻找最佳的组合配置。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风险团队建设,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相比于信托、私募基金等,保险资金对于安全性的要求更高。基础设施建设本身又具有流动性差、投资期限长、透明度低的特点,具有较大的风险。因此相对于债券、股票等公开交易的金融工具,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需要更高的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保险机构在项目储备、尽职调查、交易设计审批等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化解管理风险。保险机构可以积极的引进专业化的基础设施投资队伍,加强人才培养,针对各类基础设施投资的特点对项目进行风险甄别,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培养投资团队的风险意识和管理水平,借鉴国外成熟市场发展经验,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提升团队的风险管理能力,培养高水平风险管理人才。
(四)加强业务创新与规范
随着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保险资金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利率市场化不断深入,规模较大、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更可能选择PPP模式融资。保险机构应该紧盯市场趋势,顺应市场变化,创新产品形态和交易形式,通过业务创新,直接对接优质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提高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发挥保险资金在稳定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比较优势。同时,保险机构还要加强业务规范,加强同住建、财政、税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推动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的出台。同时,在实践中,要加强业务规范,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加强风险监控,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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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肖静蕊(1992-),女,汉族,河南信阳人,广西大学商学院2015级保险硕士,研究方向: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