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票据业务有了长足的发展。票据业务作为对冲信贷投放不足的有利工具,已成为山西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业务增长的新亮点。本文在阐述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票据业务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票据业务开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促进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规范运营票据业务,更好地服务“三农”发展。
【关键词】票据业务 小微金融 农村 机构 山西
一、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票据业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以农信、农商、农合为主)在积极响应国家支持“三农”政策的前提下,各项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尤其是票据业务有了长足的发展。
从票据融资的区域分布看,集中于地区生产总值较高的地区。以2013年年末为例,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余额居于前四位的地区是:太原、吕梁、临汾和运城,占比分别为25.99%、16.86%、13.64%和11.02%。而太原、吕梁、临汾和运城这四个地市在2013年度山西省地区生产总值中居于前五。可见票据业务的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有一定关系,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票据业务相对越活跃。
从票据承兑对象看,以境内企业为主,境外企业为辅;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以大型、微型企业为辅。以2013年12月末为例,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承兑境内企业签发商业汇票占总体份额的99.8%;承兑境外企业签发商业汇票仅占总体的0.2%。其中,在承兑境内企业中,中小型企业占同期境内企业高达97.82%,而大型企业占比1.81%,微型企业仅占0.37%。这是由于农村小微金融机构是通过窗口指导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业准入,进而调整票据结构。对一些大型企业、产能过剩及经营风险大的行业,不予鼓励签发此业务。而微型企业由于自身资金紧张、现金存量少等特性决定了其经营活动以现金结算为主,若经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将会严重影响其日常开支及经营。
二、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票据业务开展中亟需关注的问题
(一)市场认可度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缓慢
与其他大型金融机构相比,农村小微金融机构虽然近几年业务发展较快,但在整个金融市场中依然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其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市场认可度较低。这就导致当地企业虽有需求,但办理该机构银行承兑汇票的意愿较小,更倾向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之下,票据贴现业务具有风险度低、期限短、周转快、成本收益稳定及利于满足监管指标等优势。因而,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开办此业务积极性高,比较优势也明显,致使票据业务发展不平衡。据调查,2013年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银行承兑汇票签发业务量仅占办理票据贴现业务量的六分之一。
(二)票据融资中转贴现份额大,加剧本省资金外流
通过票据业务,当地企业在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中真正融到的资金非常有限。调查中发现,2013年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业务中买断式转贴现业务余额占贴现余额的63%。在调整信贷资产规模和赚取利差的驱动及民间票据中介机构在市场中的冲击下,部分农村小微金融机构更倾向于跨区域转贴现业务,如,部分机构通过上海平安银行等办理转贴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间接地支持了本省以外的企业,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向其他地区外流的一种新形式。
(三)票据承兑保证金高,加重企业融资成本
在全省整体经济压力的背景下,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吸收存款难度日渐增大,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派生存款的重要手段之一。据调查,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占单位保证金存款全年增量的比例由2010年的30%提高到2013年的123%。再者,绝大多数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在业务操作中要求企业缴存高额的承兑保证金,部分机构甚至要求企业交纳100%的承兑保证金。这样无疑会导致当地企业融资成本的不断增加。
(四)业务人员素质较低,抵御风险能力较差
调查显示,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很少设AB岗,部分机构的票据业务人员仅仅1人,个别机构甚至没有专业票据业务操作人员。而且,在具体操作业务中,票据业务人员对规章制度不熟悉,缺乏对票据业务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的深层次理解,如,不了解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利率执行及相关规定。再者,票据业务人员辨别票据真伪能力较差。部分机构人员在填写被背书人名称时经常填写错误或缺位,而由最后的收款人集中补写,或由其他工作人员代填。因此,常出现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规范或背书错误的现象,导致承兑行退票或拒付的情况发生,有损机构的信用,从而也增加了操作风险。
三、促进山西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票据业务规范发展的建议
(一)增强票据业务创新力,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市场认可度
当前金融监管日益严格,机构之间竞争日益激烈,只有通过业务创新才有机会突破束缚,进一步拓宽金融业务发展路径。对于农村小微金融机构更应设计出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创新型业务,不断完善其票据业务制度,提高其市场认可度。具体而言,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实施。
1.模式上创新。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之间应努力找寻业务契入点,探索业务共同发展潜力,取长补短,互利共赢。在遵守监管票据条例、符合业务操作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探寻票据买断式、卖断式、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业务的组合以创新业务方式,有效缓解农村小微金融机构资金流短缺、规模受控、效益平平等难点。
2.交易平台上不断创新。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应不断突破柜面交易模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优势,降低交易业务成本;吸收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加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平台,完善电子平台交易模式,提高交易效率与效果;统一票据电子化交易服务,制定相应监管制度;推进票据业务产品电子化,开辟农村小微金融机构新业务利润增长点。
3.扩大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农村小微金融机构间应建立以省、市为中心的专业性票据交易机构,加强银行之间票据信息交流,如对挂失票据进行统一公示、在银行已办理贴现质押的票据向承兑行发已办理贴现质押的报文。同时,加强对自身票据业务市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规范用票的积极性。
(二)丰富票据品种,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成本
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应在巩固票据基础业务的前提下,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推广商业承兑汇票的使用,充分发挥企业信用功能。积极建立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信用保证金制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风险补偿机制。推动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信息平台建设,增进企业间信息交流,降低信息不对称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三)规范票据市场秩序,确保票据市场有序发展
一是在坚持票据交易背景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适度放开融资性票据,建立专业票据机构,挤压民间票据发展空间,将其“阳光化”,以便于监测监控和抑制民间票据公司不规范运作。二是尽快制定统一详细的票据交易规则和文本,对票据公司等民间票据融资行为进行监督和监测,以更好地约束和规范票据交易各方行为,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
(四)提高票据专业队伍素质,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减少操作风险
专业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应加强票据业务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识别票据及相关资料的技能。一是加强从业人员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力度,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严格遵守职业操守,降低道德风险发生率。二是注重票据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开展专业岗位培训。三是及时更新培训内容,鼓励从业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新业务,适应新形势下票据业务发展的新需求。四是设立AB岗,保障人员充足,坚持双人审核,互相监督,减少违规操作,杜绝各类弊端,确保票据业务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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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胡晓媛(1984-),女,山西五台人,硕士,中级经济师,现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