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红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东广州 510640
比较分析马克思与霍布斯的国家起源思想
马志红
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东广州 510640
【摘要】马克思与霍布斯的思想体系虽然完全不同,但作为研究国家起源思想的两种典型代表,马克思着眼于私有制的产生、发展来论证国家的起源,阐明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了调和社会冲突与对立,而国家最终也将随着私有制的消亡而走向消失;霍布斯则从“人本性恶”这一角度出发,认为只有“利维坦”的诞生尤其是君主专制才能够解决人人为战的混乱状态,保证人们安定、平和生活。笔者将这二者的国家起源思想进行比较,是为了凸显与丰富马克思的国家理论,为现代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提供借鉴,同时鼓励人们为实现共产主义而不懈奋斗。
【关键词】马克思;霍布斯;国家起源
国家起源的问题是一个很古老的问题,人们从很早就已经在探索。最早关于国家起源思想的研究可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代,如智者学派的普罗泰格拉最早提出了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的观点,不过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起源思想的系统化和理论化却始于自霍布斯。霍布斯从自然状态理论出发,通过对自然状态理论的论述,提出:国家的建立不过是人们为了更好地自我保存,放弃自己的自然权力、摆脱自然状态,从而将个人的自然权利相互转让,订立契约的过程。而马克思则将国家起源思想的基础建立在唯物史观之上,同时,第一次把国家的起源同家庭、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联系起来进行有机的考察,为后世马克思主义者研究国家起源提供了巨大的借鉴意义。马克思与霍布斯的思想体系虽然同,但是二者的国家起源思想存在一定的相似处,主要表现在:他们都不同程度重视利益因素在国家起源中的作用,他们都关注人的因素在国家起源中的作用。有相似必然会有区别,马克思与霍布斯的国家起源思想有不一样的理论基础,政治价值追求也不同。而将马克思与霍布斯的国家起源思想进行比较的最重要意义在于可以更好地梳理马克思国家起源思想和霍布斯国家起源思想之间的关系,从而可以进一步丰富马克思国家理论,并阐明马克思国家起源思想在马克思国家理论中的地位。
(一)都重视利益因素在国家起源中作用。对于国家起源思想,霍布斯一开始就提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为了更好地自我保存,就自由的运用自己的权力,结果就是导致人与人之间呈现出一种对立与冲突的状态——战争状态。这种状态下,“最糟糕的是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而这就是国家建立之前的人类社会。因此,针对这种社会状况,霍布斯提出,想要走出这种社会状态,就只有一条道路,那就是“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意志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这样“伟大的利维坦”就华丽的诞生了。简而言之,在霍布斯看来,人们构建国家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确保每个人的生存利益,从而让自己避免在充满对立的生活中经受苦难。相较于霍布斯直接聚焦于生存利益,马克思则是从生产力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阐述国家起源思想的。在马克思看来,国家不过是“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所以,国家是社会分裂为对立的阶级之后的产物,而这相对立的阶级最主要的冲突就是经济利益冲突。国家的根本使命就是将冲突维持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以确保社会和谐与人民安定。
(二)都关注人的因素在国家起源中作用。在对国家起源思想进行论述时,马克思与霍布斯都试图在国家的形成过程中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如前文指出,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出于自我保存与自身利益考虑,最后人与人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各方面的利益矛盾与冲突。正是为了解决这种矛盾与冲突,霍布斯提出“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这样,国家就产生了。所以,怎样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成为霍布斯国家起源思想的重要助推力。面对同样的问题,马克思则认为,在原始社会条件下,生产力水平低下,温饱问题是头等大事,人与人之间很难出现利益冲突。但随着社会三次大分工,剩余产品开始产生,私人制和阶级陆续出现在历史长河中。如此一来,社会就变成这样,“它由于自己的全部经济生活条件而必然分裂为自由民和奴隶,进行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有私有制的地方,就会有利益矛盾与冲突;有阶级的地方,就会有有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被统治之别。并且,他们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是不可能调和的,只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日益尖锐化。所以,国家就在人与人矛盾不断激化的过程中应运而生了。
(一)不同的理论基础。对于国家起源思想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与霍布斯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霍布斯认为,作为一个自然人,在自然状态下的本性是恶的,是利己的。而造成这种状态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第一种原因使人为了求利、第二种原因使人为了求安全、第三种原因则使人为了求名誉而进行侵犯。”也就是说,在没有任何约束的情况下,人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自我保存。所以,为了建立合理的政治秩序用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与冲突,人们自愿让渡出自己的自然权利,相互订立契约,构建出国家。由此可见,霍布斯是从抽象的人性出发论证国家的起源,认为在没有一个权威的力量支配社会权利的时候,趋利避害是支配人类行为的根本原则。对霍布斯来说,对战争和社会秩序混乱的恐惧伴随他一生,犹如他说的那样,和他一起出生的还有恐惧。所以,霍布斯对社会秩序缺失造成的恶果的感受非常深刻,从而影响到他的政治哲学思想。相对于霍布斯的人性论基础,马克思则认为国家起源与私有制的历史密不可分。马克思将私有制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看作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进程,马克思对于国家起源的论证,也正是基于私有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自然历史进程的论述。他认为,在国家建立之前的原始社会中,私有观念和私有制度并不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平静无波的。当历史发展到原始社会末期,伴随私有制的产生,历史进入原始的公有制生产关系、组织关系逐步瓦解和国家逐步建立的同步发展阶段。因此,以私有制为起点进行国家起源的论证,是马克思国家起源思想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一直试图解决的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关系,这就需要一种特殊力量来承担这一历史重担,而这种特殊的力量就是国家的力量。
(二)不同的政治价值追求。既然有政治思想的诞生,那就
一定有政治价值追求的存在。马克思与霍布斯的国家起源思想中体现的政治价值追求南辕北辙。霍布斯所构建的“利维坦”,“当代表者只是一个人的时候,国家就是君主国,如果是集在一起的全部人的会议时便是民主国家或平民国家,如果只是一部分人组成的会议便称为贵族国家。此外就不可能有其他的国家了。”同时,在霍布斯的探求中,这个“一人”是不受契约约束的,他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人们只能无条件的臣服于他。由此可看出,君主专制主义国家才是霍布斯真正崇尚与追求的,他强烈希望人们把权力交给君主,由君主来体现和承担全体人格。马克思则认为,国家产生的直接原因正是为了调和不同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矛盾,而这样的所谓“调和”同时也是为了保证阶级和社会在这些冲突中能够继续存在下去,但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等到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而全部国家机器将会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放呈放到古物陈列馆去。所以,国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也不会永久的存在下去,它既然产生于阶级对立,也终究会随着阶级一起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思想中政治价值的最终追求。
通过比较马克思与霍布斯的国家起源思想,我们明白国家的出现是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国家的起源归根到底还是经济因素的作用,并非霍布斯认为的源于人性论,那只是一种抽象的理论,是虚幻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矛盾。建立国家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缓和矛盾与冲突,但民主国家才是大势所趋,君主专制并能成为实现稳定与和平的选择。因此,分析马克思与霍布斯的国家起源思想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明白建立民主国家的正确性。同时,让我们明白,社会在不断的向前发展,而我们终究是一种短暂的存在。在历史车轮不断的滚动、运转中,世界将会一步步走向更高级的形态,最终到达马克思思想中的共产主义社会。而私有制、阶级矛盾、国家力量的弱化乃至消失,人类社会呈现出更加和谐的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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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马志红(1991-),女,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族:汉,学历: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现时代。单位: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省广州市,51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