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桂英
“90后”大学生微信互动中的自我建构与交往伦理
邓桂英
风生水起的微信社交不仅改变了“90后”大学生人际交往互动的方式,而且对“90后”大学生个体的自我表达、自我认知、自我形象塑造及自我价值实现等方面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在“90后”大学生使用微信寻求自我身份认同,建构自我形象的同时,微信网络交往中诸如自我迷失、信任危机、价值错位、情感冷漠等一系列伦理问题也应运而生。在微信人际互动中,“90后”大学生可以通过自我伦理调适,增强道德养成,从而建构基于自我的网络交往伦理,以获得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
微信;交往伦理;自我认同
荀子有云:“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的这段话揭示了人生而不能不群的本性特征。这一特征使得处在群体性关系中的人始终无法脱离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互动。随着全民智能时代的到来,移动网络社交已经成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互动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微信更是在移动社交网络中异军突起,成为目前移动社交应用软件最大的赢家和移动互联微时代的典型表征。风生水起的微信社交也随之成为“90后”大学生这一当代中国最鲜活、最具生命力的群体竞相追逐的新风尚,不仅改变了“90后”大学生人际交往互动的方式,而且对“90后”大学生个体的自我表达、自我认知、自我形象塑造及自我价值实现等方面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在“90后”大学生使用微信寻求自我身份认同,建构自我形象的同时,微信社交中的伦理失范问题也日益浮出水面。本文力图对“90后”大学生的微信社交进行伦理反思,探索“90后”大学生微信社交自我伦理调适的基本路径,进而为构建有效的移动社交网络交往伦理,规范移动社交网络交往方式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对策与建议。
大数据时代的移动网络社交推动了人们的数字化生存。微信社交作为移动网络人际互动的新锐势力,不但成为“草根盛筵”的平台,而且也是体现“公权力”的主战场,兼具自我表达与自我呈现的个性化形式和公共性特点。微信的人际互动为人们开拓了一种网络交往的新方式和新空间,改变了以往“身体绑架”式的面对面互动,而转变为一种“身体不在场”(“间接在场”)的网络交往。这种“间接在场”的微信交往使“90后”大学生得以从现实束缚中解脱出来,能够在微信中通过自我表达与展示,实现身份认同,甚至重塑自我,以构建自我形象。①黄少华:《论网络空间的人际交往》,《社会科学研究》2002年第4期。自我表现是人类的本能性情感之一②(美)查尔斯、霍顿、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包凡一、王湲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20页。,而“90后”大学生群体的精神养成不同于以往时代,有着更为强烈的自我表达渴望和自我认同诉求。根据易观智库和腾讯联合发布的2014中国“90后”青年调查报告显示,75.2%的“90后”愿意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自己的信息,展现自我和表达自我。③易观国际、腾讯:《中国90后青年调查报告》,http://www.199it.com/archives/285321.html,2014年10月22日。朋友间一对一、一对多的文字、语音、视频沟通,以及通过朋友圈发表的各种消息的信息传递、自我表达,陌生人直接通过“查找附近的人”、“摇一摇”、“扫一扫”等结交朋友是微信公共互动的主要方式。“90后”大学生思维活跃、敢做敢言、受教育程度也较高。他们通过微信的公共互动建立起网络人际关系,并期待从这种网络交往中获取包含情感、自尊等多种“社会支持”及“归属感”、生命意义感,以寻求自我身份认同,建构自我形象,实现自我呈现。
“90后”大学生在微信社交的公共互动中很注重表现、塑造和把控自我形象。但是“90后”大学生在熟识的朋友面前的自我表达往往会相对真实完善,而在陌生人面前的自我表达则常常会经过美化甚或完全隐藏。微信的个人基本信息是个人自我表现的重要内容。但这种自我表现带有较强的私密性,因而“90后”大学生可以通过设置头像、相册封面、性别、职业、年龄、签名等基本信息,自我包装隐藏现实身份,扮演各种角色,对自己进行形象管理,创造虚拟自我身份。另外,“90后”大学生还可以通过文本、表情符号、语音、视频等沟通方式的使用创造呈现“理想型”自我的虚拟生存环境。同时,“90后”大学生还可以通过点赞或评论积极地表达自我的态度或立场,让他人了解自己以塑造与把控在他人心中的自我形象;或通过获取微信用户、朋友圈、微信群等的各种信息中他人对自己的态度与评价,从中获得自我形象的认知与定位,再在后续的反馈中进一步强化自我的表达,调整自我的态度和言行,费尽心思达到更完美的自我呈现。
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曾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中提出了“拟剧理论”(也称为印象管理或者自我呈现理论)。在戈夫曼看来,人际传播恰似“自我”表演,在人际传播的过程中,为了能够给他人留下美好印象或获得他人的肯定评价,每个人都会利用各种“符号”乔装打扮自己,如舞台上的演员一样去表演“自我”。很显然这个“自我”只是一个按预设形象进行表演的理想化的自我而远非真实的自我。④Goffman,E.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NewYork:Doubleday,1959。在微信使用中,有一个很常见的现象就是每次在朋友圈发状态和照片前绝大多数微信用户都会思考良久,且文字内容必经多次修改与反复斟酌,照片也必是精心挑选的最好看的那张甚至必通过美图秀秀等修图软件进行深入加工,直至达到自己满意的程度才敢发布,表现出一种对他人评价和回复的在乎。这一常见现象正说明了微信用户在微信社交中希望通过自我形象塑造获取他人认同的深层心理。
“90后”大学生在微信上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符号的自我表达,通过微信朋友圈的点赞、评论、转发或分享的互动满足“自我表现”的基本心理诉求,寻求自我价值的确立、自我形象的塑造,并从中获取他人认同。微信的公共互动为“90后”大学生建立良好人际关系,加强自我认知、完善自我状态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但微信的虚拟性、不在场的隐蔽感及裂变式传播效应所带来的人际交往方式的嬗变,也引发了微信空间中虚拟自我的伦理行为失范和道德紊乱。微信网络社交中诸如自我迷失、信任危机、价值错位、情感冷漠等一系列伦理问题也应运而生。
在微信社交中,“90后”大学生拥有表达自我的自由,往往可以随心所欲甚或以近乎游戏的态度构建理想的自我角色。正因如此,“90后”大学生人际交往的认同感也容易逐渐迷失在微信上构建的多重自我身份与角色中,无法正确认识真正的自我,自我的同一性也随之出现了分裂甚至消解。“多重自我虽然提供了自我发展的机会,但也同时造成了自我的迷失和困惑,不论是在现实空间还是虚拟空间,个体都需要自我确认的相对稳定感。”①刘津、边琪:《博客“私人日志”传播特征初探》,《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此外,在微信社交中,由于微信空间的虚拟场域与现实生活的实际景象难免存在较大差距,人们如若难以在两者之间自如切换,则容易造成自我分裂的角色扮演,使现实自我和虚拟自我既不能彼此重合,也无法相互印证,就会产生自我认同的危机。②参见陈红兵、赤桦:《解析网络自我认同危机》,《中国技术哲学2006年论文集》,2007年。再加之,微信上的五花八门的信息资源往往携带情绪化宣泄观念和个人价值判断,也容易导致自我被不良情绪左右,自我控制能力随之下降,甚至陷入自我价值的迷失与个体人生价值的危机。吉登斯指出:“身体的实际嵌入,是维持连贯自我认同感的基本途径。”③(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现代晚期的自我与社会》,赵旭东、方文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111页。身体缺席的微信交往所表达出的自我介于现实社会道德与本能的真实的自我二者之间,既不被现实社会道德约束,也非受制于本能的真实的自我,因而这种自我是危险的。④郑元景:《虚拟生存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131—132页。这种“危险的自我”很容易导致“90后”大学生由于分不清现实自我与虚拟自我而产生身份认同迷失甚而走向人格分裂,并进而出现责任感、道德感缺失的情况。
“90后”大学生在使用微信进行人际交往时,对陌生人难以建立信任,也难以“本色出演”。笔者的调查研究显示,有6.52%的“90后”大学生完全不愿意透露真实的自己,表达的是完全掩饰的自我;10.37%的“90后”大学生愿意透露生活中不为人知的自我,表达的是现实生活中不为他人了解的自我,16.22%“90后”大学生会向大家展示经过美化了的自我,有37.86%的大学生会向大家展示某一面或者多面的自我。累计有70.97%的“90后”大学生都不会向大众展示真实的完全的自我。从上述大学生在微信使用过程中自我表达方式及真实的自我表达意愿的相关调查数据,我们不难发现,当“90后”大学生在微信空间进行人际交往时,普遍呈现出一种相当谨慎的态度,往往会掩藏自我形象,编造自我身份背景,难以有完全的真实可靠的自我表达。正如有些受访者所言,微信只能“轻微相信,千万不能全信”。“在虚拟世界里没有像现实生活中有严格的道德规范和伦理规范,不需要像在现实中那样严格要求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因此为了满足自己某些需求,就会故意夸大或扭曲一些事实,而这样的虚言假意的习惯一旦养成,就直接会影响其在现实生活中人际交往,导致信任危机。”①乔木:《现代网络社交工具对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成都理工大学,2012年。再加之“微信人际交往本身就存在怀疑感和不信任感,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微信人际交往的虚假性,而且这种虚假性很容易引入现实社会中,加剧线下的人际信任危机”。②郑元景:《虚拟生存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135页。与此同时,色情、暴力信息的充斥,虚假信息的泛滥与误导性传播,造谣传谣损害他人名誉的屡见不鲜,情感和经济等人际欺诈现象的频发,都容易引起微信网络社交的信任危机。
不同于现实社会的人际交往,微信打破了身体在场的限制,完成了对时空概念的重构。微信中语音、动态表情和实时视频的加入不仅带来更加均衡的双向的信息流向,而且打破了地缘、业缘、血缘等界限,使得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更平等自由。但是,在微信社交营造的虚拟社会中,交往主体往往会抛却现实社会中的种种特质,而代之以以符号化、去身份化的方式进行人际交往。这种符号化、去身份化的交往方式很容易造成人际沟通障碍和交往方式的快餐化。微信的“快餐化”社交不同于传统的以投入情感为根本的深入沟通模式,是一种表面化、肤浅性交往。在微信社交之中,目光与肢体交流的缺席让人们不再有面对面的拘谨和防备,忘却了身份与地位的规范和制约。这种虚拟的空间与隐蔽的交往身份构造了一个身体缺席的交流空间。表面上,微信人际圈子在“裂变式”增长,人们的社交范围在空前地扩大,但实际上,微信交往尤其是陌生人交往是一种如蜻蜓点水般的“泛化”的交往,交流而难交心,往往造成社交的“快餐化”。“点头之交”们在微信上频繁地互动,交往快感空前膨胀,看似无尽愉悦喧哗,实则交流而不交心。“轻熟人”之间的交往也以集体隐匿式的分享、点赞、评论的方式进行,“点赞之交”、“一方有难,八方点赞”、“有事没事赞一场”、“跟风”、“被××刷屏”构建起表面繁荣却意义浅显的互动,总显得热闹有余、人情不足。“90后”大学生微信中的人际交往往往会因身体缺席而最终导致情感离场。
过度沉溺于微信的分身虚拟场域也使得“90后”大学生产生对现实交往的冷漠和疏离。笔者通过调查访谈发现,现在几近100%的“90后”大学生使用微信,90%以上的“90后”大学生微信保持全天在线,接近60%的“90后”大学生每天使用微信的时间都在3个小时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微控”一族。部分“90后”大学生还产生了微信社交依赖,几乎“无生活不手机,无手机不微信”,甚至须臾不可离。大学生足不出户,一日三餐都借由微信平台订制,不喜与他人交流等等诸如此类的媒体报道也早已屡见不鲜。一味沉湎于微信非常规人际互动性的虚拟交往,使得“90后”大学生现实生活交往大大减少,人际沟通能力逐渐弱化。部分自我调节和控制能力比较差的大学生成为与现实脱节的“低头族”,不但社会角色异化甚至出现自我认同危机,而且导致现实人际情感的淡化,对他人幸福的冷漠。随着微信的爆发式普及,不正常的网恋、一夜情、微信犯罪等伦理失范行为激增,“微信犯罪”一词也变得不再陌生。如微信的“附近的人”的地缘性交友功能,虽然为很多“快餐男女”提供了更多接触陌生异性的机会,但同时也成为“约炮”、“一夜情”等不良社会现象的来源,不仅造成社会风气的破坏,而且也诱发了一些伦理失范、道德异化的行为。“90后”大学生恰青春年少,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对于事物的判别能力与自控能力也比较差,喜爱追逐新潮,热衷寻求刺激,又对两性关系存在较强的好奇感,因而“约炮”等行为更容易给“90后”大学生尤其是女大学生带来心灵和身体上的双重伤害。此外,由于对于微信的快速接受能力和网络交往伦理意识的缺乏,再加上各种有害信息、反伦理言行的扭曲和腐蚀,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长时期的“90后”大学生往往更容易出现世界观颠倒、人生观迷茫、价值观缺乏的状况,而成为网络犯罪实施主体。大学生群体的微信犯罪问题曾一度成为媒体的焦点。
因此,微信社交所带来的交往主体的自我认同迷失、人际信任危机、情感冷漠等等问题不容忽视。如何增强微信交往主体的自控与主体间互信,实现微信交流互动的深入发展值得深思。
正如美国学者戴维·申克所指出的,“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从自我审视中逐步认识到,如果我们还想继续生活在这个世界中,那就必须让进步和节制两种力量保持平衡。”①转引自王凡华《网民自我伦理的批判和重构》,硕士学位论文,西北大学,2006年。笔者认为,解决微信社交中的伦理失范问题主要依靠自我伦理调适来实现。自我伦理的主体是个体自身。自我伦理是一种着重自我节制、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伦理,是“个体形成的一种价值判断”。②赵英楠:《探析网络社会中的自我伦理问题》,《今传媒》2013年第11期。“自我与自我伦理的调节,实际上是主体对自身意识和行为进行的积极主动的调节和控制,是个体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所必需的道德支撑”。③郝文清:《论自我的伦理调节—兼论自我道德规范的心理保健功能》,《合肥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在微信社交中,“90后”大学生可以通过适度调节网络自我意识和自我行为,使自我约束能够内化成为一种高度自觉的内在的道德诉求,提升道德认知伦理、强化道德自律、增强道德养成,从而建构基于自我的网络交往伦理,以获得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
首先,对自我的正确认识是微信社交中自我伦理调适的基础。正确认识自我就是要“了解每时每刻真正的自己”,“诚实地面对自己,倾听自己发自内心的声音,知道自己的特长与弱点之所在,明白自己行动的真正目的,以自我的内在尺度来确定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排除外界对自身的侵蚀与异化。”④王凡华:《网民自我伦理的批判和重构》。面对微信环境中多元价值观念的泛滥,“90后”大学生应该清醒地保持自我理性,适当把控自我欲望,审慎地归类、过滤和梳理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主动摒弃消极的、不良的信息侵扰,自觉吸取有利的价值观念,正确地进行自我选择以充分有效利用信息资源加深事物纵向的深入理解。“90后”大学生还应该根据自己的信息处理能力适度节制,使自己成为掌握信息收发权力的主人而不受外界的不良影响。同时“90后”大学生还要积极提升包括陌生人在内的交流对象的自我判断、选择能力,更好地构建并维护自我交往圈子,保持现实生存空间和网络虚拟社会中自我角色与自我价值判断的一致性,能够更好的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自我调适和提高。
其次,反思自我言行,塑造自我公信力。同在现实中的交往一样,“90后”大学生在微信环境中应及时提升自我的责任意识,反思自我言行的得当性,塑造自我公信力。作为一个拥有网络自我道德意识的微信社交用户,“90后”大学生应该做到自己所发表的每一条微信都必须对其他微信用户承担相应的义务,预估自我言行对他人或社会可能带来的影响,能够对自己在微信互动中的一言一行负责到底,既不会恶意泄漏他人隐私,也懂得维护自身权益;获取或传播微信资源的同时也应该确认其方式是否合乎规范,一旦发现逾规或越权,那么就应该自动取消或放弃;合理安排自己的微信使用时间,克服技术理性的膨胀对人的异化,更好地利用微信的社交功能,提升自己的现实社会交往能力,增进现实空间交往的亲密感。
霍华德·莱茵戈德的《网络素养》一书总结的五大网络素养,也非常值得我们借鉴。这五大网络素养分别包括训练注意力、学会过滤不需要的网络垃圾、参与到网络交流中去、互相协作分享资源、运用联网智慧做智慧的网络人。①(英)霍华德·莱茵戈德:《网络素养》,张子凌、老卡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3年,第279页。当越来越多的“90后”大学生能够在微信交往中真正学会并且能够切实地应用这些素养和能力,而成为真正的数字公民,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营造良好的媒介生态也不再是遥远的事。
当然,自我伦理的调适光有个体主观能动因素的努力并不够,还需要网络技术的支撑、法律法规的完善、交往伦理教育的加强及主流价值观念和道德舆论导向共同发挥作用。自我伦理的调适并非易事。但不可否认的是,微信社交网络伦理的建构“自我有不可推卸的首要责任”②朱银端:《网络伦理文化》,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303页。。“归根结底,道德的实现是始于他律而终于自律。”③赵英楠:《探析网络社会中的自我伦理问题》。而自我伦理实现的关键是人人“从我做起”。④王凡华《网民自我伦理的批判和重构》。
在当今数字化生存的社会场域之中,网络交往技术的特殊性逐渐改变着整个社会的心理镜像与交往伦理,并进而深刻影响着现实人际关系。微信的身份隐匿和主体缺位及裂变式传播效应使得传统伦理道德的约束失去了根基,个体交往伦理也随之发生了颠覆性地变化,甚至被严重扭曲,陷入“失范”状态。这一问题必将最终影响到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虽然移动社交网络交往伦理的建设任重而道远,但“90后”大学生作为移动社交网络交往伦理的主体,应该自觉主动进行自我伦理调适,助力良性网络人际互动秩序的形成,同时从中获得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MSNS对90后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影响与策略研究”(XJK013CGD009);湖南省语言文字应用专项项目“移动社交网络语境下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研究”(XYJ2015GB09)
邓桂英,女,1980年生,文学博士,湖南科技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讲师(湘潭4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