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张辑哲《论信息效应与信息文化》一文的认识

2016-11-24 15:54许静静
2016年32期
关键词:文化

许静静

摘 要:本文基于张辑哲学者的“张氏信息论”,对于其中“信息效应与信息文化”部分的认识,从信息效应和信息文化的概念和框架阐述对二者以及二者关系的角度探讨,对于信息效应和信息文化的认识都必须基于信息角度。

关键词:文化;信息文化;信息效应

一、“张氏信息论”的提出

基于国内外学界对于信息基础理论的研究和认识,张辑哲分别指出了其主要的理论以及其混沌之处。维纳和香农开启的“信息概论”、“信息管理概论”有疏漏、肤浅乃至荒谬、混乱之处;我国学者黎鸣和邬焜开创的“信息哲学”,基本上就是从信息角度重释传统哲学。两者的定位都有其混沌、似是而非之处,很大程度上张辑哲学者认为以上的定位和研究并没有让人摸清信息理论的边缘,信息基础理论作为一门独立的理论学说并没有从整体上呈现它的框架[1]。

张辑哲从信息主体(人)与信息的关系角度确立信息基础理论研究的立脚点和出发点。他认为把信息理论研究没有划清界限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把信息主体(人)与信息的关系理清,导致对信息的研究总是和其他具体学科、学说联系在一起。最终张辑哲将信息基础理论分为三大部分:第一,信息本体论;第二,信息行为论;第三,信息效应与信息文化论[1]。笔者对于信息本体论和信息行为论的认识尚浅,不做具体的讨论,对于其信息效应和信息文化论的著说某些方面有一些浅薄的认识,在此文中将加以阐述。

二、“信息效应与信息文化论”基本介绍及其认识

效应是一种因果现象,信息主体进行社会实践产生的结果就是信息效应。具体内容将在下面的章节详细讨论。本文对于张辑哲在信息文化方面的认识有一点不同的认识,下面内容将详细阐述。

对于这部分的系统研究的原因是张辑哲认为信息效应和信息文化的理论研究一直都被按学科分割开来,都是学科从自身角度分散研究,因为信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无处不在,从各自学科的问题去研究信息文化和信息效应的问题无可厚非,但是这种分散在各个角度的研究并不能从总体上把握信息效应和信息文化的一般性和普遍性,对于信息基础理论研究框架来说是严重缺少的部分[2]。

传统上对于信息基础理论的讨论基本都是建立在通信、计算机等学科基础之上,属于它们的分支,或边缘化的讨论,本质上是为具体的学科服务,并没有独立的建立它的理论框架。

他没有在具体琐碎的点上去讨论信息效应和信息文化,而是用两组新的概念展开并涵盖信息效应和信息文化。展开并涵盖“信息效应”的一组概念范畴是:“信息效律”、“信息效域”和“信息效度(分寸、临界点)”;展开并涵盖“信息文化” 的一组概念范畴是:“信息心理倾向”、“信息行为习惯”和“信息制度取向”[2]。

三、对于张辑哲“信息效应”认识

如果说信息效应是信息在被使用过后所产生的A,以及由A引发的B(其中A、B都是结果),那么结果A引发的结果B是否被使用过呢?A引发B的时候主体为A,A是属于结果也就是产生的现象,并不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人。这种逻辑式的推导可能存在不合理,因为信息效应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确切的定义。

张辑哲学者将信息效应分为心理效应和行为效应两个基本部分的原理可能是基于人类产生行为的过程,先有心理上的需求,再发生实际行动。信息的心理效应是在信息被使用过后,在精神世界或者说大脑中产生的直接反映结果,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联系性的间接反映结果。效应是一个具体的结果,心理效应是人能感知的,行为效应是人能可见的。

信息效应的三个基本范畴在逻辑上有不合理的部分,或者说难以在一个逻辑层面上解释它们,本文对于这三者的理解是:信息引发的结果形成的规律、信息引发的结果在空间的作用范围的规律性、信息产生结果的程度。信息效律是平面上理解的,比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在信息效律上理解就是被蛇咬这件事告诉人们蛇会咬人。在信息效域上的理解就是蛇出现的地方危险,这种理解也可是信息效律上的解释,可能是笔者对于“张氏理论信息学”理解的存在偏差,这种理论上存在交叉重叠意思的概念是否与张辑哲学者对于解释信息基本理论含糊不清的初衷有所违背。最后在信息效度的理解上可能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笔者学术尚浅,难以理解“临界点”的界定,特别是在具体的信息上,怎样用信息效度去解释信息效应,目前只能做到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四、对于张辑哲提出的“信息文化”的认识

信息文化属于文化范畴,文化是多种多重信息的重构,但是信息不等于文化,张辑哲学者阐述的信息文化是从信息角度认识社会主体社会实践中所产生并形成的具有共同性和稳定性的精神传统及其行为习惯[2]。文化本身是多学科、多角度的去涵盖。

张辑哲学者将信息时代的文化现象是信息技术的冲击、影响出现的。这样说有它的合理性:因为21世纪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产生的速度非常之快,有些信息并不是一次可检验,即使大量类似信息同时出现也不能说它就已经形成了文化,它是结果不是单纯的现象,文化本身是需要时间,比如一些一闪而过的信息,可能就是一条信息而已,或者只是这个阶段的特别现象,随着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现象也就会消失,它与信息本身直接带来的现象不同,比如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就是围绕信息本身产生并形成的信息文化。但是也有其不合理的地方:张辑哲认为信息文化的主体是人,它与社会经济文化紧密相关,它是根据现象总结而来的结果,那么人类出现之前的现象总结而来的结果就不属于信息文化了吗,例如根据“树木的年轮推算以前的气候特征,总结一定的经验”,类似的难道不属于信息文化吗,张辑哲学者定义的信息文化有其漏洞和不严谨的地方。

信息效应的内涵和外延与信息文化的内涵与外延有交叉重合的地方,但是两者的外延不能用谁大谁小来判定。信息效应经过反复多次的发生经过历史和社会的沉淀与积累最终会形成信息文化,但是信息文化本身的外延又超越信息效应所产生积累的那部分。

张辑哲学者用信息心理倾向、信息行为习惯、信息制度取向三个基本概念范畴来研究信息文化框架内容。首先,信息心理倾向、信息行为习惯和信息制度取向这三者在逻辑上和内涵上是比较容易理解,没有概念上的交叉纠缠。其次,这三个概念的所指对象关系有机而紧密,信息心理倾向对信息行为习惯和信息制度取向具有基础作用;信息行为习惯和信息制度取向,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信息心理倾向在信息行为和信息制度层面的体现;而且,人们的信息行为习惯和信息制度取向,反过来又影响着人们的信息心理倾向。它们共同构成了信息文化的主要内容。

五、与信息效应和信息文化有关的其他认识

信息文化与信息效应在张辑哲学者的基本概念中的表述可以看出属于意识范畴,社会生活的一切现象是不可能由信息效应和信息文化直接导致的。信息效应和信息文化对于社会生活的影响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物质中介。信息本身就不能独立存在,信息不是物质,但是信息决不能脱离物质而单独存在。

人类已经进入信息时代,在这个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甚至超过地震波的传播速度,在2011年8月24日,美国弗吉尼亚州发生地震后,大量消息在Facebook、Twitter等社交媒体上传播,短短四分钟已经传播至全世界,而地震波的扩散的速度还没有这个快。不仅是速度上,还有很多方面显示着信息效应带来的力量已经不可忽视。对信息效应的研究刻不容缓。从信息角度来研究社会实践中的问题可以更客观的判断,减少社会风俗和行为习惯对其影响[3]。(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张辑哲. 信息基础理论问题框探[J]. 档案学通讯,2009,02:29-32.

[2] 张辑哲. 论信息效应与信息文化[J]. 档案学研究,2011,06:6-8.

[3] 赵汗青. 信息时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探索[D].燕山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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