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管理模式的改进研究

2016-11-24 11:12夏壮岭
工程技术研究 2016年9期
关键词:回龙观代建制代建

夏壮岭,陈 武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江苏 淮安 223400)

代建制管理模式的改进研究

夏壮岭,陈 武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江苏 淮安 223400)

文章在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对北京回龙观医院的前期、中期、后期的资金、工期等因素的数据对比,分析其利弊,从法律法规、中国优秀案例以及总结经验教训三个部分入手,阐述代建制的实际问题,从而使得代建制在我国的发展现状更加清晰明了。

代建制;代建法律法规;代建模式

1 目前代建制度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尚未制定“代建制”法律法规。代建制属于委托合同,通过委托代建的房屋,可能存在一些安全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当时就发现没有妥善解决的,有些是交付使用过后才出现的问题。出现了该现象,房屋建筑的使用者要进行维权,一般都会把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发展代建制可以让政府部门从非专业领域中解脱出来,不必承担这些本就无力承担的责任。但是,由于没有完整法律的保护,这种情形下代建关系不清、责任不明,政府部门就逃脱不了责任,其实际的风险没有转移,一旦发生安全质量等问题,政府部门更是逃脱不了行政责任。所以,应尽快建立健全“代建制”法律法规。

(2)存在多个法律管辖“代建制”。我国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制度有工程监理制度、工程设计制度、工程咨询制度、中介服务制度,这些制度互相叠加,对代建制都有管辖的法条。但是,管理的主体又各不相同,所以做了大量重复的工作,浪费了人力资源。代建单位也重复地做了很多工作,造成代建单位成本的浪费,提高了工程成本。

(3)隶属于政府的代建单位。代建企业的性质可分为两种:①市场公平竞争的企业,由于完全靠市场竞争,一般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能够担得起重大的责任,这类企业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良好的循环阶段;②国有性质的代建企业,属于国有企业,一般隶属于一个政府部门,是其下属单位,这类企业的人员一般由政府部门抽调内部工作人员组成,该种企业对于代建制的发展是不公平的,所以急需尽快立法解决此问题。

(4)代建单位没有真正的权利。政府部门作为公共项目的投资者,寻找代建方的重要原因是他们对建设工程领域不了解,并且不愿意放弃这些权利转移给代建方。因此在工程建设时,政府部门可能会对代建单位指手画脚。所以,专业的代建单位并没有真正的权利,有时对政府部门错误的决断也只能听之任之。

(5)“代建制”服务范围狭小。目前代建制仍处于试点阶段,局限于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有很多优点,希望逐步扩大代建制的服务范围,并运用到政府投资经营性项目、个体项目等工程中去。

(6)亟待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代建制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不仅其具有工程实战经验,还要求其精通法律、心理等,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另外,政府应从法律层面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包括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培训计划、考核机制等。

2 实际案例

工程概况:北京回龙观医院建于1986年,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医院设置病床1369张,职工1200余人。其中回龙观医院1号病房楼试行的公共项目代建制,一号病房楼总建筑面积12600m2左右,楼层高六层,主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总高度23.4m,沿建筑一周设计消防车车道,八十多辆机动车停靠完全在地面实现。这座楼作为精神病病房楼,对功能具有特殊要求(见图1)。

图1 北京回龙观医院

投资方:北京回龙观医院(国家计委投资)。代建人:北京高校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承建方:××集团。存在问题:预算超出概算400万元。

超额原因:①地质情况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需要变更设计增加CFG(Cement Fly-ash Gravel水泥粉煤灰石桩)桩使投资增加;②设计变更要求建筑面积增加700m2,使得费用增加(原图纸设计面积为1.2万m2);③原设计可利用地下水,由于含沙量大而无法使用,使得费用增加。

应对措施:①以同等质量地板代替进口地板,节省费用;②在保证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节约措施费;③蓄水塔和自来水同时利用,节约蓄水池量。由于代建方的种种合理措施,最终还是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消化吸收了400万的超预算费用。

从此案例可以看到:“代建模式,有利于推行限额设计,把好工程质量关,加快工程进度,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而言,更有利于政府的投资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在传统的“自建、自管、自用、自修”的运营模式下,投资主体责任不清,岗位不明,项目三超现象“超标准、超规模、超投资”异常严重。规划面积和实际建成面积差距大,规划10万m2,最后可能突破到20万m2;原本1000元/m2左右的装修标准,也可能上涨到1800元/m2。另外,“自建、自管、自用、自修”模式由于项目成员大部分都是从公司临时抽调的人员,缺乏经验和专业常识,自然难免会出差错,出现交学费的现象。再者,“自建、自管、自用”模式缺乏成熟的运营机制,使得腐败现象横生,最终出现“大楼起干部倒”的另类常态。

而实行项目代建制,特别是政府项目公共项目代建制,甲方不再需要自行承担具体施工管理,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不但能够按时按质交工,业主单位也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另外,代建方认为,“我来代建这个项目,一旦超过预算,超出的部分就得由我来出,我当然得精打细算了”。只需按照制度和法律与代建方签订合同,形成制约,从根本上阻止了暗箱操作,从根源上预防了腐败横生现象。

3 项目代建制的业务范围类型

项目代建制的业务范围类型如下:①项目前期的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②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定义、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③项目前期的各项审批制度和手续;④协助招标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⑤为业主服务(承担业主的工程咨询顾问);⑥参与合同的谈判过程、合同的签订;⑦审查设计单位的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⑧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⑨全面管理合同,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⑩控制工程安全、进度、质量、投资成本、文明施工等指标;Q11制定投资资金用度计划(审核权在业主);Q12同意或否定变更设计,报业主审核;Q13组织五方主体(承包方、设计方、监理方、勘设方、政府部门)竣工验收;Q14进行项目的后评价。由此可见,项目代建单位是代表业主(也可称代甲方)对项目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它区别于甲方代表,也区别于监理工程师,它是为业主提供的一种专业化咨询和管理服务的机构。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代建单位一般在项目定义后介入,也有一些是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就介入的,还有一些是在项目立项后就介入的。他们从业主的角度出发,发挥代建企业的专业优势,控制弊端,为业主控制好投入资金、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因此,我们要积极地寻求好的途径,发扬代建制的优势,逐步解决代建制的弊端,为代建制创造一个健康、公平公正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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