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要完善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环境问题和纠纷,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2014年以来,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着力推进生态环保检察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联动并制定各项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其中效果最明显的是为古树名木挂上司法保护牌。目前,全州近3万棵百年树龄以上的古树、直径1米的大树和国家重点保护的树种均挂上了司法保护牌。
在我看来,司法力量介入生态保护,不仅增强了生态保护的威慑力,还对生态保护行政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具有监督和促进作用。(陈继忠系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