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烛
酒肉朋友有什么不好的?
无酒无肉,怎么交朋友?一壶清茶,人手一把羽毛扇,坐而谈玄论道,是否太务虚了?况且聊到高兴处,是要碰杯的;以茶代酒,只能使人逾发理智与清醒,挺煞风景的。虽然中国自古即提倡君子之交淡如水,但我更信奉这样一句现代格言:宁做真小人,不做伪君子。伪君子总想显得像个素食主义者,其实肚子里同样惦记着人生的那点荤腥。只不过喜欢在阴暗角落偷尝,生怕影响自己道貌岸然的形象。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汉文帝约见贾谊促膝谈心、彻夜不倦,要么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要么则彻底是吃饱了撑的,拿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话题剔牙呢。还真以为自个儿就要羽化登仙了!想不到皇帝也像村妇一样酷爱嚼舌头(虽然议论的是天堂的是非),偏偏要装得跟个和尚似的。难道他真的靠吸风饮露执掌朝政?这样的皇帝,只适合做乌托邦的国王。
到了唐代,连少林寺的武僧都流露出真性情:“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无酒无肉,如何强身健体练武术,如何哥们义气闯四方?
一部《水浒传》,概括了酒肉朋友的最高境界。好汉们相识,立马就下馆子,喝血酒结盟,点菜一点就是一大桌,抛出白花花的银子,弄得店小二在旁边也乐得合不拢嘴。一百零八将之所以能聚到一块儿,还是因为彼此大方。你说其中有几个小气鬼?唉,还真没听说他们搞过什么AA制的。还真没听说谁托辞胃不好,不能多喝的。梁山英雄拜把子,最初基于共同的理想:哥儿几个天天相伴,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赛过神仙的生活。这其实很朴素的。后来才叫嚷着“冲到东京去,杀了鸟皇帝”,那是醉话。醉话不能当真的。如果他们满足于朋友的交情到酒肉为止,宋江也就成不了政治家了,无法说服大伙儿去给皇帝当雇佣军。筵席,恐怕不会那么快就散了。
真希望《水浒传》是一桌不散的筵席啊。
酒肉朋友,好像很形而下,又有什么不好的?一搞形而上就搞砸了。
《水浒传》里的场景描写,餐馆多于战场,酒肉多于刀枪。宋朝的小饭馆(民间的为主),在我这个读者眼中很熟悉的。每翻一页书,我都预感到会遇见一座茅草屋顶、四壁透风的大排档,门前高高地挂有褪色的酒旗。这一班武林高手,是在酒旗的号召下冲锋陷阵的。即使他们中的谁和谁不打不相识,比试一番枪棍,也仿佛趁着酒兴在玩“老虎棒子鸡”,输了就罚一杯酒呗。好汉们的日常食谱,则很简单,很少点什么鱼香肉丝、宫爆鸡丁,一般都大大咧咧地切两斤酱牛肉,或上一屉热气腾腾的肉馒头(在后世改良成包子了)。这是一群硬骨铮铮的食肉动物,下馆子很少点蔬菜的。只有酒是不能缺的。
连皇帝招安,都知道用御酒做诱饵。
《水浒传》哪位英雄最孤独?诗人西川说《水浒传》的意义之一,是塑造了林冲,这个中国文学中最早的“孤独的人”的形象。对此我持不同的意见。林冲的孤独感并非先天性的,而是命运造就的。林冲并不孤独,还是有很多朋友的,包括花和尚鲁智深。当朋友们不在身边的时候,他才枪挑酒葫芦,怀揣酱牛肉独酌的,冒着漫天风雪。他跟所有人一样怕孤独,之所以夜奔梁山,一方面为了逃难,另一方面也为了找朋友。
严格说起来,被逼上梁山的英雄只能算林冲一个。
整部《水浒传》,其实就是一连串找朋友、会朋友、交朋友的故事。可拿那首当代儿歌作插曲:“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笑嘻嘻……”嘿,朋友来了有好酒。
《水浒传》不仅告诉你该怎样找朋友、交朋友,其实在教你做人的道理。做人,尤其做男人,需要慷慨,需要仗义,对于那些社会底层的男人,没有点江湖义气,则寸步难行。团结才是力量嘛。
美酒佳肴及一切好东西,必须与亲人或朋友分享才有味道。独占是没有意思的。自私的人没有朋友。即使坐拥酒池肉林,也味同嚼蜡。
酒肉离不开朋友。朋友离不开酒肉。让那班禁欲主义者玩高雅去吧,玩孤独去吧。
《水浒传》,好像是一伙酒肉朋友的交往史。但他们的友谊,又超越了酒肉,那已经融进血液里了。
再说一下鲁智深,外号花和尚,够另类!其实他后来基本上已不近女色,惟独酒肉戒不掉。这位酒肉和尚醉打山门,因为山门之内他找不到真朋友。他也投奔梁山了。那样活得更过瘾。梁山泊,酒肉朋友们的理想国,变成泡影已有多久了?
你也许认为《水浒传》里都是些武夫,半数以上属于文盲,只能以酒肉交友,彼此灌晕了算。那我倒要说说李白了。李白,够有文化了吧?李白不仅好酒肉,而且重友情,仗义疏财:“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另外他的剑术也不错,是一位有侠气的酒仙。他若活在宋朝,绝对能跟梁山好汉们谈得拢,喝到一块去。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水浒英雄,在我眼中是李白的武侠版。看来李白的精神在各行各业里都是有传人的。
李白一生结交了太多的酒肉朋友(其中不乏优秀的诗友)。不善饮,没点儿狂劲,如何跟李白做朋友呢?物以类聚嘛。《金陵酒肆留别》里写道:“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这些干杯很猛的金陵子弟,也许只算一些酒肉朋友,但李白还是很舍不得他们。至于“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分手肯定在一场酒后,岸上的汪伦恐怕是趁着酒兴踏歌相送,乘舟将欲行的李白也一定醉眼迷离。如果没有酒,离别会显得太斯文。据说泾县(今属安徽)的汪伦善酿美酒,但不见得会写诗,可他还是成了诗仙的好朋友。
酒肉朋友又有什么不好呢?何必非要吟诗作画、谈玄论道,附庸风雅假崇高呢?友谊本身,就够崇高了。酒肉本身,就是一种缘分。
离开不了酒肉的人常常又是离开不了朋友的。最朴素的友情常常又是最真的。
酒肉穿肠过,朋友心中留。
我宁交酒肉朋友,也不交纯粹因为利益走到一块、相互利用的朋友。后者才是暂时的,或有条件的。
烟酒不分家,而利益迟早要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