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伯峻《论语译注》“礼之用和为贵”章标点问题讨论

2016-11-23 14:44孔飞祥
青年文学家 2016年29期
关键词:杨伯峻和为贵礼节

孔飞祥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29--01

正确标点的前提是对文章的正确理解,错误的标点其根源是对原著的误读。在《论语》文本的研究中,对其对称习惯的甄别尤其重要,往往需要联系上下文,根据孔子的思想和谈话背景,对文章内容进行全面的细致的考虑,对句子结构,层次关系进行深入的剖析。

1.12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有子说:“礼的作用,以遇事都做得恰当为可贵。过去圣明君王的治理国家,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他们小事大事都做得恰当。但是,如有行不通的地方,便为恰当而求恰当,不用一定的规矩制度来加以节制,也是不可行的。”(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12月版)

“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杨伯峻先生认为,先王们大大小小的事情,都会以“和为贵”的精神去处理。即“和”是处理一切事务的最高准则。“小大由之”,语气十分强烈。我们且不说这种强硬的语气是否和《论语》的一贯风格相吻合,仅从下文“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中,对“礼”强调可知,这一解释前后有矛盾,令人费解。

我们看看皇侃对本章的看法:

“‘小大由之,有所不行者,由,用也,若小大之事皆用礼而不用和,则于事有所不行也。‘云知和云云者,上明行礼须乐,此明行乐须礼也。人若知礼用和,而每事从和,不复用礼为节者,则于事亦不得行也。所以言亦者。沈居士云:上纯用礼,不行;今皆用和,亦不可行也。”[1]

对皇侃的理解进行简要归纳,可以这样理解:小大由礼,有所不行;和不以礼,亦有所不行也。

近人程树德也支持了皇侃的意见。他对本章的标点是: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2]

我认为,皇侃的观点是正确的。其理由如下:

其一,从“亦”的用法看,原文可省减为“A,有所不行;B,亦不可行也。”

“亦(35次)副词,也,表示同样和并行:亦不可行也(1.12)”[3]杨先生在词典里分析“亦”的用法时,正好举了1.12的这个例子。我想,杨先生这时已经改变了对这则《论语》的理解。如果“亦”表示并行,这则《论语》的意思应该是:小大由礼,有所不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其二,从原文内容看,“礼之用,和为贵”,当为本章主旨。有子想要表达的是以“和”的精神来对待“礼”,过度强调“礼”的权威而忽视“和”,或者打着“和”的旗号而忽视“礼”的规范,都是不对的。这正是孔子中庸思想的体现。这种辩证论的思想在“8.2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里体现得也非常明显。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8.2的意思:只要心中有“礼”,“恭”也可,“勇”也可;“慎”也可,“直”也可。

本章探讨的是“今人”的处事原则,而非评点“先王”得失,因此原文有一个贯通始终的主语“我们”。这则《论语》的大意应该是:我们在对待“礼”的态度上,应该以“适度”为美,古代明君对此处理得很好。我们既不应该机械刻板地夸大“礼”的作用,也不应该摆脱礼的制约。

本章的逻辑关系如下:一,提出论点,“礼之用,和为贵”。二,举例论证,“先王之道,斯为美”。三,正反论证,小大由礼,不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行。

其三,从“小大由之”的情感色彩看,“小大”正反义复词往往带有贬义,隐含固执己见,刚愎自用之意。如“他高矮不听我的劝”“你横竖看我不顺眼”“他红黑不高兴”“跟他说半天,他死活不同意”等。按杨伯峻先生的理解,“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在这里,用“小大由之”来歌颂“先王”的武断,恐怕不是有子的本意;而“小大由之,有所不行。”正好对“小大”的贬意作了消解。

其四,按杨先生的标点办法,9个小节被分成3句,每句的数量依次是:2,3,4;这个小节划分明显是不符合《论语》的对称习惯的。按皇侃先生的理解,划分出来的小节状况是这样的:2,2,2,3。我们再看一看《论语》中《学而》和《为政》两章复杂句式结构的小节布局情况。

1.1:2,2,3;

1.2:3,3,2,2。

1.7:1,2,2,2,2。

1.11:2,2,2;

1.13:2,2,2;

2.7:2,2,2;

2.8:1,2,3;

2.18:3,3,3。

2.23;3,3,3;

由此,我们可以作这样的推断:《论语》强调两句或三句间小节数量的对称,较多的情况是2,2,2或3,3,3等,而1,2,3或2,3,4这样的小节结构是十分少见的。从这个分析结果看,杨先生2,3,4的标点结果的合理性也是值得怀疑的。

综上所述,程树德对本章的标点更为恰当,我们再看一遍: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释词】

礼,于个人修养而言,是礼节;于国家而言,是管理制度。礼之用,制度的具体实施。

和,孔子强调社会稳定,制度的落实要考虑百姓的接受情况,不可惹出乱子,所以强调“中庸”,在执行政策时要恰如其分,对钢性的原则作一些人性化的变通。和,与今天的和谐近似。

小大由之,什么事情都用制度加以严厉管束,指治国政策过分强硬。与“和”相背离。

本章讲“礼”与“和”的辩证关系,不可过分强调“礼”而忽视“和”的重要,也不能过分强调“和”而放弃“礼”的约束。

【试译】

有子认为:对礼(制度)的运用,恰如其分最为重要。前代明君在治国时,这方面做得很好。过分强调礼的威严,是不可以的;尊重和,而放松了礼的约束,也是不可以的。

注释:

[1]《四部要籍注疏丛刊·论语·皇侃<论语集解义疏>》第165页 中华书局1998年12月版.

[2]程树德《论语集释》第46页 中华书局1990年版.

[3]杨伯峻《论语译注·论语词典》1980年版2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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