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菁
(南京图书馆,江苏南京 210018)
省级公共图书馆残疾人阅读推广现状、问题及对策
周 菁
(南京图书馆,江苏南京 210018)
残疾人;阅读推广;公共图书馆
文章对当前公共图书馆残疾人阅读推广服务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并就今后如何开展阅读推广活动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提出如下建议:围绕残疾人自身特点,分层展开阅读推广活动;通过构建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搭建残疾人阅读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交流与合作,构建行之有效的残疾人阅读推广协作网;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阅读推广效益评价体系。
国家图书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2011年4月23日共同发起成立了全国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委员会通过对残疾人阅读推广活动进行推广和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提升残疾人自身素质和生活技能,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1]。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关爱残疾人、发展残疾人事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指明了方向。五年来,公共图书馆、社会各界多措并举推进残疾人阅读,在推广全民阅读、有效保障残疾人的信息权利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笔者以目前残疾人阅读推广服务现状为着眼点,分析了活动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举措,以推动图书馆残疾人阅读服务的开展。
1.1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障残疾人阅读服务的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出台和颁布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共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等各项政策,从法律上明确了公共图书馆为残疾人服务的基本职责,并提出了“大、中城市图书馆应提供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采取措施增加适合盲人、聋哑人、弱智人的读物”[2]。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有效增强了公共图书馆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积极营造为残疾人服务的环境,引导图书馆员履行对公众提供文化服务的责任。
1.2公共图书馆自觉意识的苏醒,促进了残疾人阅读服务的有效开展
公共图书馆是开放的知识与信息中心,有责任利用有效的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无差别的阅读服务。据统计,目前在我国31个省级和副省级公共图书馆中,有29个公共图书馆开展了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残疾人特色阅读服务,而国内高校图书馆残疾人服务的措施尚未出台,为残疾人读者服务的水平还处于“零”阶段[3]。早在1990年,南京图书馆就建设了江苏省首家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1994年中国残联与中国盲文出版社共建的中国盲文图书馆正式对外服务,2011年国家图书馆开通了“中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网站。由此可见,经过几年的服务探索和发展,公共图书馆已逐步成为残疾人阅读服务的主阵地。
1.3活动多样、方式灵活、资源丰富助推了残疾人阅读推广工作
近年来,公共图书馆根据残疾人读者的自身特点,量体裁衣,利用优质的资源,通过不同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阅读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阅读推广工作。在活动方面主要有残疾人才艺展示、播放电影、盲文阅读交流会、推荐盲文图书等;考虑到残疾读者行动不便,在阅读方式上主要采取送书上门,邀请残疾读者到馆或到街道社区等。为此,图书馆通过送书、免费赠阅图书,将图书送到残疾人读者家中。如:南京图书馆从2012年起,与南京盲校合作设立图书流通点,定期免费赠送盲人图书,同时,南京图书馆还在视障人阅览室安装了“阳光软件”,通过辅助软件,可以让盲人在线阅读,满足了广大盲人读者的阅读需求。
2.1残疾人读者对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认知度不高
《公共图书馆宣言》明确提出:每一个人都有平等地享有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各项权利。然而,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由于生理、心理、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影响,社会融入度较低。现实生活中,残疾人的生存通常是第一位的,对知识的获取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社会在平等对待残疾人、尊重残疾人的基本权利等方面的接纳意识还比较低,严重影响了残疾人的心理健康,使他们形成自卑心理,进而对公共图书馆产生了一种陌生感,只能敬而远之[4]。
2.2缺乏为残疾人阅读服务的专业图书馆员
开展残疾人阅读活动是公共图书馆的一项重要服务工作,专业图书馆员在活动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专业图书馆员不仅应熟悉适合残疾读者的文献资源及其使用方法,还应具有一定的盲文常识及手语知识。然而,我国公共图书馆都是按照图书馆普通服务配置的,缺乏精通手语等掌握特殊服务技能的专职服务人员,对于残疾人读者的部分需求往往无法有效沟通,而各地残联和特殊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与当地的图书馆交流较少,缺少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虽然志愿者在活动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志愿者往往是临时性服务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5]。
2.3残疾人的局限性、特殊性使得阅读推广不容乐观
公共图书馆在阅读推广中投入了一定的财力、物力、人力以及社会资源,旨在激发残疾人的阅读兴趣。然而,由于残疾读者的特殊性和局限性使得阅读推广服务收效并不乐观:①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服务的宣传不到位,残疾读者未能获取活动信息。②阅读推广针对性较弱。目前很多推广活动多集中在宣传周、“世界读书日”“全国助残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未形成常态活动机制。③特殊文献、资源等出现浪费现象。图书馆开展阅读活动时,残疾人读者热情高涨,纷纷表示在活动中受益匪浅,然而活动结束后特殊文献的利用率却没有提高,到馆残疾人数依旧寥寥无几[6]。
3.1围绕残疾人自身特点,分层拓展阅读推广活动
残疾人在阅读的认识、需求、获取上与正常人有不同之处,这主要是由于残疾人自身特点所产生的,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自身生理和心理等条件的限制。如:感官、生理、智力或精神等方面的缺陷使得残疾人在学习和交流上存在很大困难。②阅读信息的内容和类型有特殊性。大多数残疾人对康复、专业技能、就业、维权、福利有急切的需求,不同类型的残疾人更倾向于自己适应的载体知识。③“阅读过程”和“阅读空间”存在很多障碍[7]。因此,公共图书馆要充分掌握残疾人自身特点,以不同类型的残疾人为服务对象,认真做好阅读倾向、习惯、内容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分层开展阅读推广指导,积极发挥图书馆的作用。
3.2依托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构建残疾人阅读服务体系
公共图书馆应构建残疾人阅读推广工作服务体系,依托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开展相关活动,对服务的标准、内容、模式和财政经费保障、文献采购、专业服务人员、志愿服务等指标进行细化,并明确要求由省级公共图书馆牵头,联合本地区的残疾人联合会,组建省级层面的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目前,除中国图书馆学会外,上海、陕西、河南和湖北等相继成立了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未成立的省级馆可参考组建,委员会成员可由公共图书馆管理人员、残疾人联合会管理层、优秀的残疾人代表以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使各个部门能够有效开展各项工作,保证残疾人各项阅读推广活动的开展,并统筹规划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有效获取信息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更人性化的文化服务。
3.3加强社会交流与合作,构建行之有效的残疾人阅读推广协作平台
残疾人阅读推广活动不仅要靠图书馆一方积极参与,也需要与残联、特殊学校、社区等多个部门联动。美国公共图书馆阅读障碍症服务就借助了社会多方的力量,如政府机构、基金会、社区等。为此,图书馆应当和各方力量合作,构建行之有效的残疾人阅读推广协作平台[8]。具体做法有:第一,加强与社区图书馆合作,设立图书流通点。社区图书馆作为残疾读者阅读服务基层服务平台,残疾人读者在社区就可以方便地获取各类阅读资料,社区图书馆能更多地了解残疾人和差异化阅读习惯与阅读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阅读活动。第二,公共图书馆要与基金会、慈善机构、特殊教育机构、出版机构进行合作,并利用网络媒体扩大影响,将残疾人阅读服务推广至全社会。
3.4以活动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构建阅读推广效益评价体系
残疾人阅读推广活动作为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组织、单位制定长效机制,避免一到“读书日”就开展活动,而“读书日”一结束,活动也跟着结束的情况发生。目前阅读推广活动经常作为一项临时工作来完成,阅读促进可持续发展很难实现。有效地促进阅读推广活动的实施,关键在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首先,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如:成立残疾人阅读推广项目组,安排专职员工,并建立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其次,要建立有效的评估管理机制,对各类活动进行详细的规划以及成本、效益、人员综合分析,并对活动的影响和事后的评价建立反馈制度,同时定期在残疾人中开展读者调查和其他有效的反馈渠道,长期跟踪反馈信息,积极协助残疾人读者实现各类文化需求。再次,要尝试设立“残疾人阅读基金会”,积极筹措专项活动经费,通过建设残疾人专用阅读场所(如视障人阅览室、残疾人活动室等),完善残疾人优秀图书推荐机制,加强重点人群定点服务工作,促进阅读活动的开展。最后,要通过建立阅读评价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残疾人阅读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1]新华.牵手残疾人走进图书馆[J].中国残疾人,2011(5):11.
[2]赵媛,张欢,王远均,等.我国信息无障碍建设法律法规保障体系研究[J].图书馆论坛,2011(12):22.
[3]吴红利.我国省级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现状调查与分析[J].四川图书馆学报,2011(2):56.
[4][5]金鑫.我国图书馆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研究[D].大连:辽宁师范大学,2014:17-18.
[6]陈俭峰.残疾人阅读推广现状、问题及对策[J].国家图书馆学刊,2012(6):74-75.
[7]王子舟,肖雪.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图书馆制度建设[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72.
[8]赵俊玲,郭蜡梅,杨绍志.阅读推广:理念.方法.案例[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220.
(编校:崔 萌)
2016-08-07
周 菁(1981— ),南京图书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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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1588(2016)10-00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