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泉
(天水市博物馆,甘肃天水741000)
天水伏羲庙明嘉靖壬辰《重修伏羲庙记》考释
周泉
(天水市博物馆,甘肃天水741000)
[摘要]天水伏羲庙作为官方祭祀太昊伏羲氏的宗庙之一,在国内颇具影响,其祭祀规范形成于明代。本文选取伏羲庙现存明嘉靖壬辰《重修伏羲庙记》碑,在对其碑文内容考释的基础上,就碑文中涉及的关键事件和人物作进一步考证,以厘清明嘉靖时期天水伏羲庙的沿革和伏羲祭祀活动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天水伏羲庙;碑文考释;伏羲文化
天水伏羲庙是目前我国现存规模最宏大、保存最完整的纪念上古“三皇”之一伏羲氏的宗庙,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庙内古迹、遗物甚多,对于研究我国远古历史和伏羲文化传承、探讨明代建筑艺术、考察天水地方民俗风情等,有着相当重要的价值。在诸多遗物之中,庙内碑廊陈列的30余通碑刻是重要的文献资料。现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石碑之一——明嘉靖壬辰《重修伏羲庙记》略作考证。
明嘉靖壬辰《重修伏羲庙记》碑立于明嘉靖十一年(1532),为砂岩石质。碑额纵88厘米,横116厘米,厚19厘米,高浮雕二龙戏珠纹,中间圭首阴刻篆文“重修伏羲庙记”。碑身纵226厘米,横114厘米,厚18厘米,边饰卷云纹,下部剥泐严重。赑屃趺坐,纵150厘米,横118厘米,高18厘米,无首,背纹为六边形规则纹饰。此碑由赐进士及第、儒林郎、翰林院修撰、经筵讲官、修国史古邰康海撰文,赐进士出身、大中大夫、陕西布政司左参政、前监察御史中州任洛篆额,赐进士出身、奉政大夫、陕西按察司佥事、前兵部郎中古扬张羽惠书丹。碑现保存在伏羲庙东碑廊,碑文清乾隆年间《直隶秦州新志·艺文》有载,根据州志补全。《重修伏羲庙记》全文如下:
秦故有伏羲庙,在州西郭门外,岁久倾圮。巡按御史马溥然、冯时雍、许翔凤先后莅此,欲图厥新,顾方举,忽代。承委之吏罔孚德心,是以成勚终鲜,无裨后观。嘉靖纪元,御史陈讲毅然举行,功欲告成,按期满矣。得御史卢问之来代其事,相功益财,厥绩用熙。前提学副使、今兵部尚书提督三边军务兰溪唐龙实纪其事,刻之坚珉然。时值荒歉,而主守数易,丹雘未施,垣墉半欹。加以守护弗严,仍频圮坏。嘉靖十年,御史凤阳陈世辅、任邱郭圻按至,慨焉兴怀曰:前人之作,惟后者弗修,故往者咸坠。陈、卢讵今几日,而乃至是。于是檄知州李楷鸠工修补,备极坚好矣。又益以龛帷,文以采绘,周缭崇垣,外建棹楔。表识既虔,瞻望有蔚。于是缄状走吏,属海为记。夫伏羲氏,群圣之元始也。德开邃古,迹寓西维。章缝之士,非有事兹方,难遂逖仰。顾诸按者相继兴行,至于如此,今又能不掩前善,永倡后哲,海虽荒钝,良用钦服。遂第其事,俾劖诸庙石,以广德心。后之君子,将益继续其志,至于无已,则未必不自于今日。是役也,起于正月十八日,终于四月二十九日云。大明嘉靖壬辰夏四月吉日立石。
作为羲皇故里,天水“故有伏羲庙”。庙位于“州西郭门外”,但“岁久倾圮”。大明巡按御史马溥然、冯时雍、许翔凤先后莅此,欲图厥新,但都没有实质性进展。
《明史·礼志》记载,明武宗正德十一年(1516),明朝廷批复巡按御史冯时雍奏,准许在秦州卦台山建立伏羲庙。但工程还未开工,冯氏便调任了,卦台山伏羲庙新建工程因此搁浅。明正德十六年(1521),朝廷批复甘肃巡按御史许翔凤奏,准许将拟建于卦台山的伏羲庙改建在秦州,不久许氏也调任了。次年,嘉靖纪元,御使陈讲巡按陕西,工欲告成,其按期满。之后,巡抚陕西御史卢问之接着陈讲的未竟之事继续伏羲庙维修工程,此次工程于嘉靖三年(1524)竣工,并由兵部尚书、提督三边军务兰溪唐龙实纪其事,立《重建伏羲庙记》碑,碑现存于伏羲庙内东碑廊。这次工程虽然勉强完工,但“时值荒歉,而主守数易”,从而致使“丹雘未施,垣墉半欹”。七年之后“加以守护弗严,仍频圮坏”,又显现出破败之相。明嘉靖十一年(1532),御史陈世辅、郭圻再次启动了伏羲庙维修工程,由秦州知州李楷组织实施,本次工程在“鸠工修补”的同时,又“益以龛帷,文以采绘,周缭崇垣,外建棹楔”,至此庙宇形成完整的建筑群落。为了记此盛事,官方出面邀请著名的文学家康海撰文,并于明嘉靖十一年(1532)立《重修伏羲庙记》碑,以志纪念。
此碑在追述历次伏羲庙维修工程的同时,曾多次提到巡按御史一职,说明巡按御史与伏羲庙的兴废有至关重要的联系。据《明史》记载,明代都察院下属有十三道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平时在京城都察院供职,称为内差或常差,如奉命巡按地方即为巡按御史,均称外差或特差。而监察御史奉命外出担任巡按御史则是外差中最多的一项任务。陕西于“洪武二年(1369)置陕西行中书省,治西安府,辖西安府、凤翔府、巩昌府”。“洪武九年(1376)陕西行省改置陕西承宣布政使司”。作为陇右重镇的秦州,“元为直隶州,属巩昌总帅府。洪武二年(1369)降为散州,改属巩昌府”。说明明代秦州隶属于陕西布政司下的巩昌府,则陕西布政司当为管理秦州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关。
为了监督地方政府,促使地方政府作为,弘扬国之正气,明中央政府于各省置巡按御史一人,代天子巡视地方,并作为地方政府要员参与地方治理。巡按御使的职责在于“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辩之。诸祭祀坛场,省其墙宇祭器。存恤孤老,巡视仓库,查算钱粮,勉励学校,表扬善类,翦除豪蠹,以正风俗、振纲纪。凡朝会纠仪,祭祀监礼。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得直言无避”。因此,对“诸祭祀坛场,省其墙宇祭器”,以正风俗、纲纪是巡按御史之职责所在,难怪“巡按御史马溥然、冯时雍、许翔凤先后莅此(伏羲庙),欲图厥新”,后御史卢问之,御史陈世辅、郭圻又相继巡按至此,均准备实施伏羲庙维修工程。
既然如此,巡按御史主持定夺伏羲庙维修事宜是其职责所在,这代表了国家层面和地方政府官方对伏羲庙地位的认可和肯定。伏羲庙的建设能够多次得到诸如陕西巡按御史、甘肃巡按御史等代表中央巡视地方的官员的重视,说明其影响力当非同一般。说明当时伏羲庙不仅仅在天水地位甚高,即使在当时陕西省也应该很有影响力。明嘉靖二年(1523),陕西监察御史陈讲、甘肃巡按御史卢问之主持兴建秦州伏羲庙。嘉靖三年(1524)正月至四月,甘肃巡按御史陈世辅、陕西监察御史郭圻、秦州知州李楷主持扩建秦州伏羲庙。至此伏羲庙形成完整的建筑群落。嘉靖十年(1531)二月至闰六月,甘肃巡按御史方远宜、巩昌府同知李暹、临洮府同知王卿云主持兴建卦台山伏羲庙。嘉靖十三年(1534)八月,陕西监察御史张鹏为秦州伏羲庙作祭祀乐曲《迎神曲》、《送神曲》,并刊刻立碑。嘉靖十三年(1534),胡缵宗撰《太昊伏羲庙乐记》碑建立。经过十来年的连续建设,伏羲庙的建筑群初具规模,祭祀程序日益规范,礼乐齐备,天水伏羲庙也因此成为由中央政府认可的人文始祖伏羲官方祭祀中心。
《重修伏羲庙记》碑文,记述了嘉靖年间伏羲庙维修的历史背景是“时值荒歉”。这一点正好与史书记载的历史事件相符。据地方志记载,从成化十九年到嘉靖十一年的半个世纪里,陕西自然灾害不断。明成化十九年(1483),陕西旱。明弘治三年(1490),陕西旱,薄收。明正德十六年(1521),正月至六月,陕西不雨,大旱疫。明嘉靖七年(1528),陕西大旱,人相食,饿死无数。延绥夏潦秋霜,八月饥,人相食。明嘉靖十年(1531),陕西大旱。白水县自夏至秋旱,无麦禾。明嘉靖十一年(1532),陕西大旱。郦州三月初旱,至六月终方雨。夏,汉中府大雨又大风三日,六月又雨雹;渭河大水,淹没民田庐。在陕西自然灾害频发的大背景下,与关中咫尺之遥的天水地区自当亦是年景凄惨。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之下,历届巡按怀着崇敬之心,在秦州百姓的鼎力支持下,图祖庙厥新。这一事实说明在多难之时,民族精神和祖先情结是凝聚人心的纽带,更是照亮前途的明灯。也正是这种力量激励着人们同自然灾害作斗争并取得了胜利。
此碑碑文与三个历史名人有关。其中为碑篆额者是陕西布政司左参政任洛,书丹者是陕西按察司佥事张羽惠。这两位均为政府要员。任洛在明嘉靖十年(1531)任陕西布政司左参政,为从三品官员。他字仲伊,号西溪,河南钧州人,正统六年(1441)进士,初任桐乡知县,后历官左佥都御史,有“循良之称”。明嘉靖十六年(1537),在辽东任佥都御史时曾纂修《辽东志》。书丹者张羽惠,字鹄举,号南溪,与其伯兄张羽、仲兄张翀号称“张氏三凤”。明武宗正德九年(1514)进士,授户部主事,后改礼部主事。嘉靖十年(1531),任陕西按察司佥事,为正五品官员。该碑碑文由古邰(今陕西武功)人士康海撰写。康海,字德涵,号对山、沜东渔父,明代文学家。弘治十一年(1498)中举,弘治十五年(1502)状元,任翰林院修撰。以诗文名列“前七子”之一。作为明代杰出的文学家,他饱谙经史,此篇碑文引经据典,笔酣墨饱,波澜老成,是一篇佳作。两位地方政府要员与本地知名文学家合力为此次伏羲庙维修作碑记,为这一盛事增色不少。
[中图分类号]K87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6)12-0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