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 哑
理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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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加拿大的科诺巴基小姐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她发现路边走过一群小鸭子。她立刻把车停住,准备下车去把小鸭们捡起来。结果一辆高速行驶的摩托刹车不及,一头撞在了她停在路边的汽车上,摩托车驾驶员和他坐在后座的16岁的女儿双双毙命。
2012年,加拿大魁北克一家地方法院对这一案件作出判决,26岁的科诺巴基小姐被裁定犯有两项过失致人死亡罪,一项危险驾驶罪,共判处90天监禁,10年内禁止驾驶汽车。
此案在加拿大甚至北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数千人为科诺巴基小姐求情:尽管她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应该承担事故的全责,但毕竟她的动机是善意的,法律难道不该为好心犯错的她网开一面吗?进而言之,如果当时她不是去救助一群小鸭子,而是去救助一个受伤瘫倒在公路上的人,犯了同样的交通事故,判决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
答案是,如果科诺巴基小姐是为了救人而停车,尽管她的行为依然是错误的,但出发点是为了保护他人的生命安全,在紧急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措施,因而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因此有可能减轻或者免予处罚;但是对于一群鸭子,法律并不认为它们与人类的生命具备同等的价值,因而科诺巴基小姐虽然值得同情但并不能获得法律的豁免。
动物的生命权被放在人类的生命权之后,动物并不享受与人类同等的法律保护。原因无他,人类缔造的文明,人类优先。
(摘自《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