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是调解制度在互联网时代的新发展

2016-11-21 02:16何山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6年10期
关键词:万里行权益保护法经营者

何山

首先我代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对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上线表示热烈的祝贺!

中国质量万里行在20世纪90年代叱咤风云,在全国反响非常大。20年来,《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秉承一贯的风格,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不断地做出新的贡献。

今天,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上线了。这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大好事情。

中国质量万里行揭露了那么多形形色色坑害消费者的事情,对于产品的质量,社会的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侵害消费者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有些愈演愈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五个解决纠纷的渠道。第一个和解,第二个调解,第三向消协、工商局等组织投诉、仲裁,最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么五大渠道。第二个调解的渠道,一方是经营者,一方是消费者,调解人是第三人。第三人往往站在中立的角度,这样的立场就容易超脱,就容易公正地来处理消费者纠纷。调解制度在我国非常发达,消费者协会可以调解,行业协会、社会组织都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在互联网时代又有了新的发展。现在新形势是通过网络调解,消费者把受到的侵害投诉到网站上,通过网络和经营者进行沟通,非常及时,非常便捷,而且不收钱。

这样的模式在国际上发展很快。比如英国、法国、荷兰等都有很大的发展。这套制度在我们国家也在很好的推进。比如,每年评515案例。比如,广州的一个网络公司,设立了网络投诉平台,成立了两年,现在受理了两万起投诉,经过他们和经营者的沟通,使得很多矛盾得到解决,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有一个消费者网,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组织建立的,也是通过网络受理解决投诉。

中国质量万里行在中国影响非常大,《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设立了消费投诉平台,会有更多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择优选择这个消费投诉平台,以解决所遇到的困惑。

也希望,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依托互联网为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做出更大贡献。通过这个平台,也促进中国产品质量的进一步发展,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最后祝贺,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取得成功。

猜你喜欢
万里行权益保护法经营者
明清珠江三角洲基塘区的田场与经营者
《经营者》征稿启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网购中的应用分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项目化教学设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项目化教学设计
中国梦·法治情
——普法万里行走进红旗渠(一)
探析新加坡儿童权益保护法律体系
中国好人网:第四届“帮好人万里行”
做一名聪明的集团医院经营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济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