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到荼蘼(之七)

2016-11-21 07:02
东方剑 2016年9期

◆ 王 华

开到荼蘼(之七)

◆ 王 华

第七章 往事如烟

最初的时候,文丽萍的大学生涯,是平淡无奇的。

她成绩一向很好,颇为轻松地考上了J大,读的是国际贸易专业。J大是个男多女少的学校,只有几个专业是例外的。国际贸易专业男女比例均衡,而且女生的素质都很高。

在这种重点大学,所谓的素质很高,当然不是指智商高。能考上J大的学生,智商都不会低,但通常颜值都高不到哪里去。国际贸易专业的女生却是个例外,大多数女生都是要身材有身材,要相貌有相貌。

从新生入学开始,文丽萍的班级就很受到高年级男生的关注。不过这个班的女生大都很傲气,轻易不会接受男生的追求。

漂亮的女生总是会很自然地和漂亮的女生走在一起,文丽萍生得漂亮,却不是最漂亮的。公认的系花是班里的另一个女生,林可人。

林可人不仅生得漂亮,出身也好,用的化妆品都是国际一线品牌,服饰也都是名牌,普通的大学生自是负担不起的。据说她家里不仅有高干,还有企业家,她算是正儿八经的富二代。

难得的是,她平时对人倒还挺和气的,虽说气质上天然就带着一股子高傲劲,但却从来没和谁有过正面冲突。

因为觉得文丽萍是除了自己以外最漂亮的女生,林可人自然就和文丽萍走在了一起。大学里的女生通常都是两三个一群,一起去教室或者食堂。文丽萍对于林可人的接近,无可无不可地接受了。她不讨厌林可人,但却经常从林可人的眼中看到一丝不耐和冷漠。

她知道林可人平时的温和其实是做出来的,这可能是来源于她自小的家教,其实她内心深处是很看不起别人的。这也无可厚非,像她这样的天之骄女,怎可能不骄傲?

那时候追求林可人的男生可不少,从大一到大四的,本系的外系的。还有传闻说有个想追求林可人的男生,在学校旁边的酒店摆了两桌酒席,将所有的情敌都请了过来,酒过三巡后,拿着酒杯一个个敬酒下来,但说出来的话却不怎么好听。无非是以后不许缠着林可人了,如果再让他知道有谁敢缠着林可人,他不会客气。不会客气到什么程度,就不得而知了,那个年纪的男生,青春期似过未过,又离了家,少了约束,便不免有些胡作非为。

这件事也不知林可人知不知道。她对于请客的那个男生是完全不假辞色的。只要看见他,便是一副很凛然的表情。文丽萍本以为林可人不会随意谈恋爱,因而当那件事发生的时候,她实在是惊讶得有些五体投地。

事实上,那件事发生以前,就已经有了许多预兆。

比如林可人忽然迷上了去看学校乐队的演出。大学生里有许多喜欢玩音乐的,隔三差五就会有个演出什么的。林可人先是随着室友去看了一次演出,后来就不知怎么回事,只要有演出,一场不落,都会去看。

然后,文丽萍就听到了一个名叫沈伟的男生,据说他是某个乐队的主唱,不仅唱功好,还自己作词作曲。这样的人,在大学里自然很受欢迎,迷恋他的女生不在少数。

不过文丽萍怎么都没预料到林可人会喜欢上沈伟,她总觉得以林可人如此高冷的个性,若是要喜欢,总归也要喜欢一个门当户对,同样高冷的学霸之类的人物。而沈伟,不是说他不好,他是玩音乐的,玩音乐的人是什么样子的?留着一头长发,全身朋克,牛仔裤上必然是有破洞的,每天主要的工作不是去教室看书,而是去音乐室练吉他。

这样的人,怎么看都和高贵典雅的林可人不是一个星球的。事实上,她知道林可人也精通乐器,她钢琴弹得很好,能弹许多世界名曲。但她从来没有上台表演过,因为她弹钢琴只是为了陶冶情操,根本就不是为了像戏子一样上台演给别人看的。

有种书香门第出身的女孩子,想法就是不一样,矜持得有些莫名其妙。

其实沈伟也是国际贸易系的学生,他既然能考上J大国贸专业,智商自然也不低。不过自从上了大学以后,他人生的重点就变成了玩音乐,经常逃课,让别人代点名。因而虽然是同系学生,文丽萍几乎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直到那一天上大课,不仅有国贸系的学生还有另外两个系的学生,阶梯教堂里闹哄哄地坐了有一百多号人。文丽萍可不喜欢上这种大课,人太多,教授拿着麦克风在前面讲课,像是开演唱会似的,师生之间根本不可能有互动。教授自然也是不喜欢上大课的,讲完了课,通常就走了,完成任务而已。

这次大课,难得的,沈伟居然没缺席,还来得挺早的。几个玩音乐的哥们坐在一起,也不知在说什么。

这个时候,坐在文丽萍身边的林可人忽然起身向讲台走去。文丽萍怔了一下,有些迷茫地看着林可人。她知道林可人和她不一样,从来不担心别人的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越是人多就越要显得光芒四射。

不过马上就要上课了,她上讲台干嘛?

林可人拿起放在讲台上的麦克风,试了一下音。她这个系花是远近闻名的,一看见她走上讲台,原本各聊各的学生们都静了下来,一百多双眼睛一起看着她。林可人是完全没有任何窘迫的感觉的,她微微一笑,仪态仍然是如此端庄大方,目光略略一掠,落在沈伟的身上。

于是许多人的目光也都落在沈伟的身上。

林可人用一种很理所当然地态度说:“沈伟,我爱你!你愿意接受我的爱吗?”

教室里静了大概有半分钟,忽然之间便沸腾了。男生大多在起哄,坐在沈伟身边的男生推搡着他,“快回答,爱还是不爱?”

女生们脸上表情各异,有钦佩的,有不以为然的,有鄙夷的。

不过别人怎么样,对于林可人完全没有任何影响,她只是安静地注视着沈伟,脸上带着一抹从容的微笑。这笑容太自信,似乎是她早就预料到沈伟一定不会拒绝她。

沈伟坐在座位上,半侧着身子,一条胳膊漫不经心地搭在椅背上。被系花表白,若说没有一点虚荣的喜悦是不可能的,但,他其实对林可人还真的没什么特别的好感。知道她是系花,知道她家世背景好,只是现在的他更关心音乐。

两个人互相凝视,沈伟显然不想表示什么。林可人耐心也很好,似乎沈伟不表示什么,她就不下讲台。

只不过这个时候教授却走了进来,一看林可人站在讲台上,下面乱成了一锅粥。教授吃了一惊,问道:“这是怎么了?”

坐在前排的学生便笑着说:“系花在向音乐王子表白,音乐王子还没答复呢!”

教授便也笑了,拿过林可人手中的麦克风咳嗽了一声道:“这些情情爱爱的事情,你们下课再去解决,现在要上课了。”

林可人无奈,只得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由于她如此大胆的举动,许多人整堂课都在偷眼看她。坐在她身边的文丽萍觉得自己太悲剧了,真是躺着也中枪。就因为林可人来了这么一出,连她似乎都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

她有些窘迫,眼观鼻,鼻观心,头都不敢抬一下,整堂课一直在做笔记,连教授说的废话也都记下来了。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收起书本想要离开。那几个乐队的哥们却勾肩搭背地走到她们身边。林可人挑衅地看着沈伟:“我刚才问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呢!”

沈伟挑挑眉不说话,站在林可人身后的文丽萍则拼命地低着头,恨不能有条地缝钻进去。她是真不理解林可人了,喜欢沈伟私下里说不可以吗?非得搞得这样惊天动地,她相信过不多久,整个学校都会传开的。

林可人有些不悦:“怎么,你还要考虑考虑?”

沈伟吹了声口哨:“晚上我有演出,你过来看吧!”

林可人唇边掠过一抹笑意,她以为沈伟虽然没有明说,但这个意思就是答应她了,兴高采烈地拉着文丽萍离开了教室。

由于家境的原因,文丽萍一周中有三天是在打工的。她成绩很好,每年都能拿到奖学金,但她心里有很深的危机感,总觉得钱是越多越好的,光够用是不行的,至少手头上要有一些积蓄。

这个学期,她在学校的歌舞厅找了个收门票的工作。每周五六日三天晚上,她都站在歌舞厅的门口收门票。这个工作很轻松,站着的时间也不长,工资不高,却似乎能看到全校的学生。

除了一些沉迷于网络游戏的男生以外,几乎所有的学生都或多或少地来过歌舞厅。尤其是女生,她们也未必就真的喜欢唱歌跳舞,只是在这里可以结识到其他年级其他班级的男生。大学生们对于异性早就已经不像是高中那般懵懂,有些人甚至就是怀着一夜情的目的来的。

其实在这样的一个年代,一夜情根本就算不了什么,而且,大多数的学生在发生了一夜情后,也确实是会交往一段时间的。这样的性观念与文丽萍完全不同。

她从小就被管得很严,不许和男生牵手,不许和男生说话,更不可能和男生交往。她生得漂亮,追求者并不罕见。刚刚进入初中,就有高年级的男生给她送礼物写情书,她全都直接丢进了垃圾桶。因为她知道,她不能让母亲伤心。

自从父亲离开以后,母亲以泪洗面,有很长一段时间对身边的世界不闻不问,幼小的文丽萍便承担起了照顾母亲的责任。在别人还是在父母怀中撒娇的小孩子之时,她已经开始在菜场讨价还价,她自己琢磨着烧饭烧菜,开始自是无法下咽的,但半疯狂状态下的母亲,对于食物的要求降到了最低,糊得焦炭一般的食物也能吃得下去。

她逐渐将饭菜做得很好,菜场里卖菜的阿姨们也总是在她买菜的时候往她的塑料袋里多塞一些东西。她以为母亲会永远这样沉沦下去,甚至有一度,她以为母亲就要发疯了。

但时间终于治愈了一切,母亲总算从那最黑暗的时间里恢复了过来。而她也已经变成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孩。

她比其他的孩子更自觉,几乎从来没要求过新衣服新鞋子,原本还会撒娇胡闹,现在却如同一个小大人般的,谨慎沉默。她的学习成绩也突飞猛进,原本她在班里只是中等水平,很快就一跃进入全班前三名,而且从此后,无论她在哪个学校哪个班级,都是保持在班里前三名的水平。

是苦难让她成长,她偶尔会想感激父亲。如果不是因为父亲的离开,或许她会是另外一副样子。

母亲从悲伤中苏醒过来,却又变得十分严苛。她对于一切注视着自己女儿的男生都怀着一种如同仇恨般的警觉,似乎每个男生都居心叵测。

为了不让母亲伤心,文丽萍几乎杜绝了和所有男生的正常交往,即便是在学校里,也是和男生们一句话都不说的。这种奇怪的习惯让嫉妒她的女生私下里嘲笑了许久,有些女生笑话她是中世纪的修女,一本正经得变态。而那些追求她的男生也对于这个又漂亮成绩又好的女孩如此难以接近感到不可思议。

她终究是要读大学的,读了大学后,也终究是要住校的,不可能还像在家里一样,时时被母亲监管着。

因而在她读大学以前,母亲语重心长地和她谈了一夜。

内容很让文丽萍羞赧,竟是要求她不能在大学里和男生发生关系,必须要将自己的处子之身保持到新婚那一天。

母亲将自己被丈夫抛弃归咎于婚前的性行为,她认为如果她不曾在婚前和丈夫发生了性行为,丈夫就会一直尊重自己,也不会出现抛妻弃女的事情。

文丽萍并不以为然,若说婚前性行为有错,那婚外的性行为就更加有错。父亲是早就和那个女人发生了关系的,在那个女人生下儿子后,才会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她们母女。如果一定要给这个离开找个原因的话,她想,也许儿子才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但这一切都已经与她无关。她和母亲相依为命,她不愿意母亲再因她而伤心,所以她遵从母亲的叮嘱,会将自己的处子之身保持到结婚的那一天。

男生寝室里经常会谈论一些乌烟瘴气的话题,女生们都知道。其实女生寝室也会偶尔谈一些关于性的话题,尤其是有过经验的女生。

林可人就是有过经验的女生。她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和三个男孩子上过床了。这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个系的女生本身就素质比较高,早早的被男生盯上也是情有可原。其他系的女生也有不少有过性经验的,偶尔谈起某个男生,会有一些上不得台面的玩笑话。

每当这个时候,文丽萍都是一言不发的。

林可人曾经嘲笑文丽萍道:“你还是处女吧?”

文丽萍没回话。

林可人就笑得更加肆意:“现在这年头,只有幼儿园里有处女了。”

寝室里的女生都笑了,文丽萍并不觉得自己是处女有什么不妥,但也不觉得她们不是处女有什么不妥,每个人处世的观念不同罢了。谁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文丽萍很快发现,沈伟是歌舞厅的常客,而且他每次带的女孩子都不同。

她以为沈伟已经和林可人确定关系了。事实上,她经常会看见沈伟和林可人出双入对,但周末的时候,沈伟却会带不同的女孩子去跳舞。

她忍了几次,终于还是忍不住悄悄地告诉了林可人。林可人却只是微微一笑,淡淡地道:“像他那样的男生,身边的追求者太多了,逢场作戏也是很正常的,只要他心里的人是我就行了。”

文丽萍有些不可理解,也不知道林可人是怎么判断出沈伟心里的人是她的。她觉得沈伟和每个女孩子在一起的时候,都像是在谈恋爱。

因而当这一次,沈伟带着外语系的系花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忍不住深深地看了那女孩子一眼。沈伟是搂着那个女孩子的,女孩子留着长发,笑靥如花,若是光论相貌,一点都不比林可人逊色。因为是学外语的,就不免有一些美国人的做派,脸上表情很爽朗,看着沈伟的时候,也很专注。

文丽萍忍不住恶狠狠地盯了沈伟一眼,这厮每次带来的女孩子都是系花,难道他要追遍全校的系花吗?

两人目光相对,沈伟便笑了:“你干吗?”

文丽萍闷闷地扯过他手中的票,很不客气地道:“你上次好像是和企管系的系花在一起的。”

沈伟双眉微扬:“你认识的人倒挺多。”

文丽萍露出一个恶毒的微笑:“因为人家也不是只和你一个人来舞厅的。”

沈伟被她逗得哈哈大笑,看了一眼身边的外语系系花道:“看我们系的女生,可爱吗?”

系花笑了:“说不定也在暗恋你呢!”

文丽萍火气立刻上来了,她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朝三暮四的男生,她冷冷地道:“我暗恋他?哈!全天下的男生都死绝了,我也不可能暗恋他这样的花心大萝卜。”

系花笑了:“口是心非,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们两个只是普通朋友哦!”

看着沈伟和外语系系花扬长而去的背影,文丽萍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普通朋友就勾肩搭背的,还真是开放。

她全是为了林可人抱不平,但想想,连人家林可人都不着急,她在这里急什么呢?

自己又觉得好笑,忍不住便露出笑容。

“你笑什么?”文丽萍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沈伟居然站在她身后。她怔了一下:“你不是进去了吗?”

沈伟耸耸肩,看看外面的天气:“圣诞节快到了。”

文丽萍眨眨眼睛,到了就到了呗!

“你圣诞节想怎么过?”

“我不是基督徒。”

沈伟用一种古怪的目光看了她一眼:“只有基督徒才能过圣诞节吗?”

“不是基督徒为什么要过圣诞节?”文丽萍理所当然地说。

沈伟一副你真是无可救药的表情:“你不知道各种节日都只不过是为了找个借口,让谈恋爱的男女可以浪漫一下吗?”

文丽萍呆呆地想了一下:“我没有男朋友。”

沈伟又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快被这丫头气死了。他转身进了舞厅,若是别的女生现在已经顺着竿子在问他圣诞节怎么过了,偏偏这个女生就像是天生迟钝一样。而他的目光又一直在这个女生身上转,这个女生却完全不知道。

他忍不住想起新生报到那一天。他急匆匆地走进校园,远远看见一个女生拖着一口有点破旧的箱子,身子苗条纤秀,独自在大日头底下走着。

他看了那女生一眼,女生东张西望,似乎在找什么。他觉得这个女生有些好笑,因为她穿的衣服老式而传统,说不定是刚从农村来的。他莫名其妙地上前问路:“同学,新生报到处在哪里?”

女生怔了一下,回头指向来的方向:“在那边。”

他故意向那个方向望过去:“在哪里啊?”

女生微微一笑:“我带你去吧!”

在女生笑的瞬间,他忽然怔住了。他怎么都没想到这个衣着老旧的女孩子笑起来居然这么可爱,她原本是土土的,脸上浮上一抹轻浅的笑容之时,就忽然变得娇俏起来,似乎一下子变了一个人。

女生吃力地拖着旧箱子回头走去,他有些呆呆地跟着她,甚至没有主动帮她拿箱子。而这个女生似乎很自力更生,居然也没提出让他帮忙。两个人回到新生报到处,女生笑眯眯地回头:“就在这里了。”

他“嗯”了一声,虽然是刚入学的,但他一直玩音乐,衣着气质自然和别的男生不同,这一路走来,已经有不少女生在悄悄地注视他。但眼前这个土土的女生却似乎完全没注意到,和他打了个招呼,就转身走了。

他注视着女生离开的背影,心里莫名地有些失落。

后来他发现,这个女孩子居然和自己是一个系的,他不免有些欣喜若狂。他觉得自己可能在见第一面的时候就喜欢上她了。可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和女孩子同学了几个月,她居然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像他们这么大的男孩女孩,比爱情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就是被忽视,而且是被自己喜欢的人忽视。

他刻意想要引起文丽萍的注意,却一次又一次深刻地感觉到无能为力。文丽萍对男生的迟钝已经到了一种登峰造极的地步,他很怀疑大学四年,文丽萍可能都不知道他是谁。

幸而,林可人竟喜欢上了他。

林可人是文丽萍的好友,大胆美丽,若没有文丽萍,他或许也会将目光停驻在她的身上吧!可惜的是,他的心已经被文丽萍充满了,竟再也容不下其他的女孩子。唯一令他觉得欣慰的是,因为林可人的原因,文丽萍总算注意到了他。

一杯奶茶递到自己面前,文丽萍这回是真的不明所以了。她蹙着眉头满脸都是疑问,沈伟有些不太好意思地仰起头:“老是站在这里不累吗?多买了一杯,给你喝。”

文丽萍不情愿地接过奶茶:“多少钱?”

沈伟是真的被她气到了:“你是故意的吧?给女孩子买杯奶茶还要钱吗?”

文丽萍想了想:“可是我和你没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喝你的奶茶?”

沈伟苦笑:“非要有关系,才能喝奶茶吗?”

“当然,只是普通同学,我为什么要喝你的奶茶,所以,多少钱?”

沈伟默然不语,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文丽萍看,看得文丽萍有些心虚,她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心里暗想,难道脸脏了?

她的念头还没转完,沈伟忽然上前一步,一把揽住她的肩膀,深深地吻了下去。

文丽萍大惊,一时失去了反应的能力,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的初吻!我的初吻啊!

她甚至忘记了推开沈伟,只觉得现在的情形实在是莫名其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沈伟在吻她,而且在舞厅门口,大庭广众,许多人都看见了。

对,不仅许多人都看见了,身边还传来了口哨声。她终于反应了过来,一把推开沈伟,忍不住用衣袖抹着嘴,“你……你……你……”

沈伟脸上的表情也有点尴尬,咳嗽了一声,生硬地道:“做我的女朋友吧。”

文丽萍呆了好一会儿,才道:“为什么?”

沈伟想了想:“因为你做了我的女朋友,就可以喝奶茶了。”

文丽萍又呆住了,这算是什么逻辑?身边已经围了一群看热闹的学生,有人起哄地笑着。文丽萍有些怒了,把手中的奶茶劈头盖脸地向着沈伟扔过去,奶茶在沈伟的身上开了花,四散飞溅。文丽萍怔了一下,她原本只是泄愤地丢过去,却没想到把沈伟的衣服都弄脏了。

她立刻就有些歉疚起来,看着沈伟的表情也变得温和了一些:“那个,对不起!”

沈伟苦笑,抖了抖衣服:“没什么大不了,你做我女朋友就行了。”

文丽萍皱眉,忍不住道:“你有那么多女朋友,还不满足吗?”

沈伟总算找回了平时的自命风流,他耸耸肩:“那些没一个是我的女朋友,我一个都不喜欢。你听清楚,从入学那天开始,我喜欢的人就是你,从来没变过。所以,你考虑清楚,到底要不要做我的女朋友!不过你考虑不考虑其实也没什么关系,因为反正你会做我的女朋友的。”

说罢,他很潇洒地转身而去。文丽萍发了好一会儿呆,被他那番话搞得有些晕头转向的,总算想明白了,唇边忍不住掠过一抹笑意,这人还真不客气,就知道她一定会答应吗?

次日,这件事就在系里传开了。

林可人看着文丽萍的目光很微妙,让文丽萍有如芒在背的感觉。她很想和林可人解释一下,但自己也不知道应该解释什么。说自己当众被沈伟亲吻,是被强迫的吗?这种事情,实在是说不出口。

更让文丽萍困窘的是,自从沈伟向她表白了以后,便不再收敛,上课下课,时时见面。而原本围绕在他身边的女生们也全都消失不见了,据说他现在为了追求文丽萍,已经和所有那些关系暧昧的女生断绝了来往。这消息是系里的女生有意无意地透露给文丽萍的,系里的女生大多不喜欢林可人,因为林可人实在是太完美了。一个太完美的女生总是难免要招人妒的,文丽萍却不同,人人都知道她家境贫寒,半工半读,相比之下,人缘反而更好一些。

寒假过后,就是春暖花开。学校里有个樱花园,是日本的一所姐妹大学送来的树种。到了春天,便开得很好,甚至有校外的人慕名来参观的。校方自是有经济头脑的,校外的人来参观樱花,是要收门票的,只有本校的学生可以免费地徜徉在樱花林间。

文丽萍对于花草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她是很现实的女孩子,觉得有时间伤春悲秋的,还不如想一想怎么赚钱比较实际。但寝室里其他的女孩子可不是这样,到了樱花季节,都吵吵嚷嚷地要去看樱花。

女生们大抵是要一起行动的,尤其是看樱花这种事情,总是要在樱花丛中拍些美美的照片,回来再PS一下,放到网上去,自己和别人都看着赏心悦目。

文丽萍跟着系里的女生一起去看樱花的时候,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与沈伟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会因此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其实本质上讲,那时的她对于感情是比同龄人要懵懂得多,有许多事情,虽然早有蛛丝马迹,她却视而不见。

后来,她终于明白自己是过于迟钝了,但当她明白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跟着一众女生在樱花树间漫步,女生们摆出各种POSE拍照,文丽萍有些意兴阑珊,自己不拍照,却被叫来叫去地帮她们拍照。

便在此时,忽听樱花丛中传来一阵吉他声,原本吵闹的女生们都安静了下来。

吉他声很悠扬,弹的是一首民谣,在这种意境下,倒是很合适的。学校里会弹吉他的学生不少,但能弹得这么好的并不多。弹着弹着,一个男生便和着吉他唱了起来。

几个女生使了个眼色,偷偷地笑,只要一听便知道是谁在唱了,大概只有文丽萍一个人觉得陌生而已。

只见沈伟一边弹着吉他一边绕过樱花树走了过来,身后跟着乐队的几个男生。

文丽萍的脸有些红了,这些玩音乐的男生就是喜欢搞这么戏剧的桥段,弄得像是拍电影似的。

沈伟却不管别人,很深情地注视着文丽萍,边弹边唱。文丽萍原本是从来不曾看过他演出的,也一向觉得这些喜欢朋克的学校乐队和自己不是一个星球的。今天听着沈伟很温柔地唱起民谣,她才第一次发现,原来沈伟的声线真的挺不错,吉他也确实弹得好,怪不得有那么许多女生会迷恋他。

沈伟走到文丽萍的面前,将那首歌唱完,文丽萍以前从来没听过这首民谣,觉得很好听,忍不住想是谁写的这首歌呢?

沈伟却忽然问:“你喜欢这首歌吗?”

文丽萍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沈伟便笑了:“这首歌是我为你写的。”

文丽萍一怔:“你写的?”她有些不可置信地重复了一句。

“怎么?不相信?我原本也写不出歌来,是因为那个时候我没有爱上谁。可是现在不同了,因为想着你,所以才能写出这样的歌。”

文丽萍原本就有些红的脸烧得通红,她觉得自己和沈伟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可是面对这样的热情,她又怎么能不心动?

沈伟很郑重地道:“做我的女朋友吧!只有和你在一起,我才有创作的灵感,因为我爱你。”

文丽萍一时无言,身后传来女生们打趣的起哄声:“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沈伟身后的男生也加入了这个行列,一起大声叫着:“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文丽萍觉得自己的脸都要燃烧起来了,这个时候,似乎再也没有拒绝的理由。即便是母亲曾经严正地告诫过她不许在大学里谈恋爱,可是面对这样的热情,有哪个女孩子能不感动呢?

她终于轻轻地点了点头。周围传来一片欢呼声,沈伟毫不客气地走上前来,捧起她的脸,重重地在她的唇上亲了一下。

文丽萍大窘,连忙推开他,嗔道:“你干什么?”

沈伟哈哈大笑:“我开心,开心就要表达出来。”

文丽萍微微蹙起眉,开心虽然要表达可也不是这样表达的。在以后她与沈伟的相处中,她发现他们之间是有许多不调和的。她的个性内敛,沈伟是外放,她悲伤欢喜,都不太喜欢让别人知道,沈伟却是有烦恼的事就会发一顿脾气,过了没多久,又会因为另外一件事开心得不得了。她尽量让自己适应着沈伟,因为那是她爱过的第一个男生。再说,男女相处,总是需要磨合的,她觉得,即便两个人个性不同,时间久了,也会互相适应对方。

在离开樱花林的时候,她看见了林可人的目光。虽然是春末,她却没来由地打了个冷战。那目光如此阴冷,竟似带着刻骨的仇恨。但这目光一闪便消失了,文丽萍甚至以为自己看错了。

她知道林可人爱慕沈伟,但谈恋爱应该是男女双方的事情。她并不是第三者插足,因为沈伟从来没有喜欢过林可人。

只是她却不知道,林可人并不这样想。林可人这样的女孩子,从小到大,没有受到过什么挫折,只要是她想得到的,总能得到。而她在全系的面前向沈伟表白,却并没有真的得到沈伟,这带给林可人的不仅是感情上的挫败,还有自尊心上的伤害。

她不能容忍,一个在她眼中什么都及不上她的女孩子,竟抢走了她心爱的男生,她绝不能容忍。

似乎是一转眼便到了毕业季了。许多双双对对的恋人,到了此时,便如同惊破春梦一般,各奔东西。

让沈伟无法理解的是,他和文丽萍谈了三年多的恋爱,居然到了大四,仍然没有和文丽萍发生过实质性的关系。这件事,已经成为乐队里的笑谈。乐队的其他成员,女朋友都换了三五个了,每个基本上都是谈了没多久,就会出去开房的。而他,由始至终,只有这一个女朋友,这个女朋友更加是秉持着中世纪的修女作风。

他不止一次想要制造机会,但文丽萍总是能在最关键的时候悬崖勒马。每当他不开心的时候,文丽萍又总是会安慰他说:要把最宝贵的东西留在结婚的那一天。

他转念想想也对,虽说有些扫兴,却不免对文丽萍生出了一丝钦佩,这年头的女生,还有哪个会把贞洁看得如此珍贵的?

快毕业了,他却不想找普通的工作。在大学的时候,习惯了所有的学生把自己当成偶像崇拜,想到要如同任何一个平凡普通的大学生一样从底层做起,他就觉得索然无味。而且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在音乐上有天赋的,只要有机会,参加个选秀什么的,一定能出人头地。

上天生出每个人用意都不同,他绝不会是一个平庸的人。

当文丽萍四处找工作的时候,他倒也没闲着,也在四处找工作。只不过他找的工作与一般大学生不同,他是希望能找到唱片公司为他出唱片。

乐队的大多数成员却并没有这样不切实际,几乎所有的人都投入到了找工作的大军中,原本有几个和他志同道合,想要出唱片的,在碰了几次钉子后,也开始认清现实。无论多么爱音乐,解决温饱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似乎唯一坚持自己理想的人,只有沈伟了。

直到终于毕业了,文丽萍找到一份薪金不错的工作,而沈伟,却什么工作都没找到。其实这样说也并不适当,他其实还是有工作的,就是每天晚上在酒吧里唱歌。

这份工作说是一份工作,但其实是朝不保夕的,主要要看有没有人捧你的场。沈伟人生得帅,很快便被一名贵妇看中了。那贵妇似乎是山西煤老板的老婆,老公在外面包了不止一个女人,她自己便在外面包小白脸。两个人各玩各的,互不干涉。

那段时间,只要有他表演,贵妇就一定会出现,小费也很不菲。这个女人,有四十多岁的年纪,身材早就变形了,全身珠光宝气,大块黄金镶嵌玛瑙,怎么俗艳怎么来。

沈伟自己唱自己的,根本不在乎听众是谁,也不在乎小费是谁给的,只是他没想到,这女人捧他的场却不是白捧的。

没过多久,酒吧经理就和沈伟语重心长地谈到这个姓李的贵妇。

“小沈,等下唱完歌,陪着李太太出去吃个宵夜吧!”

沈伟一怔,有些诧异地看着经理:“吃宵夜?”

“李太太天天来捧你的场,早就想约你出去了。你总是冷冰冰的,从来不去应酬一下,这样好吗?”

沈伟皱眉:“她来捧我的场是因为喜欢听我唱歌。”

经理不由得冷笑,“喜欢听你唱歌是原因之一,肯定不可能是光喜欢听你唱歌的。你看我们这边的女歌手,一定是要出去应酬的。李太太喜欢你,不单纯是喜欢你的歌声,也是喜欢你这个人。”

沈伟沉默了一会儿:“只是吃宵夜吗?”

经理点点头:“自然只是吃宵夜。”心里却忍不住想,这年头还这么天真,实在是好笑。

李太太给过那么多的小费,陪她出去吃个宵夜原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那时候,沈伟自然是不会开车的,他上下班都是骑个电瓶车。李太太有司机,但那天却是自己开车来的。

看着沈伟走出来的时候,李太太脸上那种愉快的表情,让沈伟俨然有苍蝇看见臭肉的感觉。

他上了车,李太太娇滴滴地问:“你喜欢中餐还是西餐?”

这娇滴滴的声音由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妈发出来,让沈伟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他道:“中餐。”

李太太立刻笑眯眯地道:“中餐好,我也喜欢吃中餐。”

汽车很快停在一家颇奢华的饭店面前,饭店也装饰得金璧辉煌的,与李太太相得益彰。两人进了包厢,李太太点的菜,大多是沈伟听都不曾听过的。在等菜的时候,李太太一直笑眯眯地盯着沈伟看,看得沈伟毛骨悚然。他端起面前的茶喝了一口,正想着要找什么话题,李太太却已经伸手抓住了他放在桌子上的手:“唉哟,看看你的手,生得真漂亮。”

沈伟下意识地望向李太太的那只手,那是一只肥胖肥胖的白手,平时一定是精心护理过的,又白又嫩,指甲做得夸张的长,两个金镶玉的大戒指赫赫然地嵌在手指上。

沈伟忽然有些想呕吐,这手如此白胖,让他莫名地想起了猪蹄。

他轻轻地抽回了自己手:“夫人的手才真的漂亮。”

李太太开心地将手伸到自己的面前,左看右看了一会儿,居然很是同意:“我也就这双手生得有福相,不过要说漂亮,其实我的眉毛更漂亮,你觉得呢?”

沈伟怔了一下,看一眼李太太完全是人工文出来的眉毛,其实他很想说,根本不知道你原来的眉毛长什么样,不过话到了嘴边终究还是变成:“是的,眉毛又细又长,很漂亮。”

李太太更开心了,把椅子往他身边移了移,手却很自然地搭了下来,搭在他的腿上,轻轻地摩擦了几下,低声道:“你知不知道,我看见你第一眼,就很喜欢你。”

沈伟被她摸得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幸而这个时候服务员进来上菜,李太太这才收回了手。

这顿饭吃得沈伟心惊肉跳,李太太总是忽然就会摸摸他,或者用腿蹭蹭他,简直就是个女色狼。

好不容易吃完了饭,沈伟已经再也坐不住了,很直接地说:“走吧!”

李太太一怔,脸上忽然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你还挺心急的。”

她结了账,和沈伟走出饭店。沈伟道:“我自己回去吧!”

李太太又是一怔,满脸不可思议:“你说什么?”

沈伟重复了一遍:“我自己回去就行了,谢谢李太太。”

李太太的脸阴沉了下来:“你要回去?”

沈伟点了点头:“我只是答应了经理陪李太太出来吃顿宵夜,饭吃好了,我当然要回去了。”

李太太的脸色更加阴沉,她淡淡地道:“你可知道没有我的支持,你在那个酒吧,根本就混不下去。”

沈伟毕竟还是一个高傲的年轻人,他最痛恨的就是别人看不起自己。而这个老女人说出的话,却明摆着就是看不起他。他冷笑了一声:“我有一技之长,喜欢听我唱歌的人多着呢!我愿意陪你出来,只是因为看在你还算是我的知音的份上,你别把我当成小白脸,我可不是那样的人。”

说罢,他看也不看李太太,扬手叫了出租车,上车便走了。

次日,再到酒吧的时候,他的化妆台上已经坐了另一个歌手。他站在化妆镜前发了会儿呆,转过头,就看见经理淡淡地看着他。

他问:“这是什么意思?”

经理笑笑:“你应该明白,在外面做歌手的,没有人捧怎么能混得下去?你得罪了客人,这里当然不会再有你的地方。”

沈伟“哼”了一声,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酒吧。

就在走出酒吧的时候,忽听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沈伟,是你吗?”

他回头,看见一个极明媚的女子站在身后。他怔了一下,才认出来,女子竟是林可人。或许是有段时间不见了,他发现林可人更加光彩照人了。

她穿着时下流行的短裙,一双纤细修长的长腿未着丝袜,皮肤闪烁着耀眼的白光。一只手挽着个LV手袋,另一只手则抓着一把车钥匙。沈伟敏锐地看到车钥匙上的BMW字样。

他莫名地有些自惭形秽,喉头滚动了一下,挤出一个微笑:“林可人,好久不见。”

林可人上下打量着他:“你这是……”

沈伟打断她的问话:“我本来在这里驻场。”

林可人露出惊喜的神色:“原来你在这里唱歌啊?我才知道,早知道我就早来捧场了。”

沈伟苦笑了一下:“我刚刚辞职了?”

林可人一怔:“为什么?”

沈伟不欲多谈,只淡淡地道:“经理要求我做一些我不喜欢做的事。”

林可人便有些明白了,她不再追问,却故意笑得很随意:“老同学难得见面,不如一起出去吃个饭吧!”

沈伟心里本就觉得憋屈,想了想也没有拒绝。两人走出酒吧,坐上了林可人的宝马敞篷跑车。这种跑车只能坐两个人,中看不中用,但却能彰显出主人财大气粗的优越感。

沈伟看着林可人熟练地发动车子,用一种很不经意的态度用力踩着油门,于是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一仰,车子便冲了出去。显然,林可人对于自己的汽车很随心所欲。

沈伟的心里便又有些憋屈,他想起了文丽萍。

文丽萍的工作很不错,与同学们相比,她的薪金是最高的。但自己打工的,又怎么能与生来就带着财帛的富二代相比呢?

因为文丽萍坚持不与他同居,两人是各租各的房子。他工作时间基本上是晚上,文丽萍白天工作,因而两人只有周末会见面。这样的生活,哪里像是谈恋爱的年轻男女?似乎比大学的时候还要疏远了。

文丽萍很节俭,他知道她把一部分钱寄回去给了母亲。剩下的钱,她都存了起来,平时仍然像是一个大学生一样省吃俭用。

他自己自是比文丽萍要挥霍得多,而且到目前为止,他也并不算缺钱。这所谓的不算缺钱,不过是基于住在租屋,每天叫外卖,偶尔心情好,去个二流餐厅罢了。他没钱买车,更没钱买房,唯一的梦想不过是出自己的唱片,却又没有唱片公司看得上他。

与林可人相比,他的人生真是失败透顶。

或许是因着这不如意,当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也说了很多话。话题的内容大多是关于自己的理想,林可人便静静地听着,偶尔问上一两句,或者给他斟上一杯酒。

两人吃到半夜两点多,沈伟大醉。林可人问清楚他的住址,将他送回家,却惊奇地发现,他竟是一个人住的。

林可人却也并没有趁机使什么阴谋诡计,将沈伟扶上了床,就自己走了。

第二天,沈伟从宿醉中醒来,手机显示有几个未接电话,都是同一个人打来的。他漫不经心地回拨,对面传来林可人的声音:“沈伟,你还在睡啊?”

他一震,竟是莫名地收敛起自己声音里的慵懒:“起来了。”

林可人笑道:“今天有空吗?我找你谈点事。”

沈伟忙道:“有空有空,在哪里见面?”

林可人说了一个地址,沈伟立刻便梳洗打扮。他感觉到自己心里的急切,原本在大学的时候,时时见到林可人,可不曾有过这种急切呢!

所以说,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朵红玫瑰和一朵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约见的地方是个咖啡厅,沈伟进去的时候,一眼便看见林可人坐在靠窗的地方。他走过去坐了下来,林可人对着他微微一笑:“头还疼吗?”

沈伟一怔,才想起她是问他宿醉之后是否还好。他摇头:“不疼。”

林可人拿出一个文件夹放在他面前:“你看看这个。”

沈伟翻开文件夹,眼睛忽然瞪大。文件夹里是一个唱片公司的企划方案,唱片公司并不大,几乎是为他量身定制的,整间唱片公司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他出唱片,把他捧红。

他怔怔地看着这个企划案,过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这是什么?”

林可人微微一笑:“昨天你和我说了很多,都是关于你的理想的。我回去想了很久,觉得你是可以投资的。所以就找了经理人做出这个企划案。”

“我……可以投资?”沈伟不敢置信地重复了一遍。

林可人笑得很温柔,更显得貌美如花:“你不相信自己吗?我却是很相信你的,大学的时候,我就很看好你。其实不仅是我,学校里有那么多你的崇拜者,这很说明问题。大学生们眼光都是很好的,既然大家喜欢你,这代表着你有潜力,只不过是没遇到伯乐罢了。”

这话正说到沈伟的心坎上了,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音乐天才,不过是生不逢时,只要有人愿意投资,他一定能够成为著名音乐人。

他喜不自胜,忍不住又问了一句:“你真的要投资我?你有那么多的资金吗?”

林可人很随意地笑笑:“多了拿不出,几百万还是不在话下的。我在林氏家族企业里有股份,每年的分红就有几百万了。开一个小唱片公司,应该也够用了。”

什么都不需要做,每年分红就有几百万,沈伟又无语了,这算是什么世界?有人辛辛苦苦,却一无所有,有人不劳而获,养尊处优,果然是人一生下来就是有阶级的。

他看着林可人的目光变得热烈起来:“你放心,我一定会成名,一定会帮你把投资的钱都赚回来。”

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是真的对自己充满了信心,真的相信自己只要有机会就一定能红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

若干年后,沈伟想到那段时光,并非是没有快乐的。新公司刚建,每天都很忙碌,人一忙碌,自然就会充实,每天一早便满怀着希望去上班,即便是日日加班,也不觉得有任何辛苦之处。

而陪伴在他身边的,便是股东林可人。公司的董事长其实是林可人,沈伟算是CEO,除了他们两人,还有新招募的一些音乐人。都是搞音乐的,本就不拘小节,几乎到了吃住在公司的地步。

那段时间,文丽萍只知道沈伟很忙,忙得甚至周末都没有时间见面。她听说沈伟找到了投资人,全心投入到唱片公司之中,她也觉得很欣慰,将自己前些日子存下来的所有积蓄都交给了沈伟。

她那个时候还很单纯,单纯到有些傻的地步。单纯地相信沈伟没空见她,不过是因为新公司太忙了。

沈伟的第一首单曲推出之时,全公司的人一起出去庆祝。虽然只是一首单曲,却也是公司的里程碑。现在这个年代,想要一下子便推出一张唱片是很难的,大多数新人都是靠着单曲起家。尤其是网络的传播不容忽视。

公司庆功无非就是那么回事,吃吃喝喝,然后找个地方唱卡拉OK。其实他们是唱片公司,平时就在不停地唱,但到了这个时候,似乎仍然只有唱卡拉OK这么一个消遣方式。文丽萍原本是很想参加他们的庆功宴的,沈伟却一直没有开口邀请她。她甚至主动打电话询问沈伟庆功宴的事情,沈伟却只是说:公司的应酬,你就不要来了。

文丽萍有些失落,却也没有多想。她倒也不是想吃这顿饭,只是觉得这对于沈伟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她不应该缺席,毕竟她是沈伟的女朋友,而且也一直认为自己会和沈伟结婚的。

沈伟既然说她不必去了,她便也没去怀疑什么。

那天晚上,所有的人都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无非就是对于未来的幻想,似乎成功已经近在眼前。酒喝得多了,场面就开始有些失控。也不知是谁首先提议,让董事长和CEO接吻!这个提议一被喊出来,立刻就得到了一致的支持。这些员工都是知道林可人喜欢沈伟的。他们虽然知道沈伟有女朋友,可是从来不曾见过这个神秘的文丽萍,却每日都能见到金主林可人。在大家的心里,文丽萍实在是无足轻重。

所有的人一起起哄,大声吆喝着:快接吻!快接吻!

沈伟也喝了很多酒,但毕竟还是有三分醒的,他被人强行推到了林可人面前,林可人微笑着抬头看着他,因为喝酒,白皙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他心里一动,若说完全没有被诱惑,是不可能的。年轻的女孩子,生得漂亮,穿戴得体,本来就很有魅力,此时含情脉脉地看着他,完全没有要拒绝的意思。

他终于伸手搂住了林可人,低头找到了她的唇。两人这一吻吻得很深,吻到甚至有些忘乎所以。身边传来哄笑声,接吻的两人却似乎完全没有听到。这一吻足足吻了有五分钟,沈伟才终于抬起头。林可人的脸更红了,嘴唇因为长时间接吻的原因而略有些红肿。

周围的哄笑声更响了,沈伟感觉到自己有些按捺不住。像他这样年纪的青年男子,身心健康,本应该有正常的性生活,却因为女朋友中世纪修女式的禁欲,令他这几年都不曾真正地发泄过。

这一次接吻,却似乎有了洪水决堤般的感受。两人再也无心于庆功宴,找了个借口早早离去。众人心领神会,相顾而笑。

那天晚上,沈伟和林可人去酒店开房,整整一夜,都没有休息。到了第二天清晨,才终于睡着了。

从那天开始,沈伟和林可人几乎每周都会去开房,甚至林可人将沈伟带回自己家吃饭。其时,武仲轩虽然已经与林心慧离婚,但为了武娉婷的原因,经常会带她去林家看望林心慧,便是在那时他遇到了沈伟。

后来发生的一切,就变得顺理成章了。沈伟趁着文丽萍去美国进修,和林可人结婚了。文丽萍在美国听到这一切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早已经被沈伟背叛。

即便是沈伟结婚的消息传来,她仍然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她一直以为沈伟和她一样对爱情无比忠诚,等到她从美国回到中国,他们就会结婚。只是她再不愿意相信,这一切都发生了。于是她辞掉了那份美国公司的职位,独自在美国流浪的一段时间,在拉斯维加斯的时候,她心血来潮地去赌博,却输得很惨。

这个时候,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资助了她。她也不知自己怎么就那么轻易地决定将初夜交给那个男孩子,或许是因为她终于想明白了,如果一个男人爱你,他爱的绝不可能是你的处女膜。如果一个男人已经不再爱你,处女膜也不可能挽回他的心。

告别处女之时,她将与沈伟的这段恋爱深深地埋葬了。她决定,以后的她,不会再为了爱情而爱上一个男人,所有的爱都是有条件的,就像是沈伟之与林可人。若林可人不能帮助沈伟开唱片公司,沈伟又是否会爱上她呢?

多年后,沈伟一想到这个问题,几乎是毫不犹豫地会得出答案。他根本不爱林可人,即便是他们最如胶似漆的时候,他爱的也不是林可人,而是林可人带给他的一切。

第一支单曲在网络上播出后,人气并不旺盛。林可人找了一些网络公司来刷人气,奈何像是沈伟这样天分的男歌手实在是太多了,沈伟说不上突出,虽说也不差,但却显得很平庸。而且他坚持要自己做歌,这首歌是他自己写的曲子,林可人写的歌词。两个人都觉得这首歌很不错,可惜的是,那只是他们自己的想法,网民们却不这样认为。

在叹息知音难觅之时,沈伟只有把希望寄托在了选秀上。

现在的选秀节目很多,只要能在选秀节目上脱颖而出。一样可以得到广泛的关注。

彼时的林可人对于沈伟的任何决定都是倾全力支持的。他要出唱片,她便帮他开了唱片公司;他要选秀,她便立刻联系了投票公司。投票公司这件事,她没有让沈伟知道,因为她知道沈伟还是有傲气的。

沈伟轻松地过了初选,票数很高,有些飘飘然,觉得自己终究还是有才华的,而这才华也终究是要在众人面前表现出来,才能被肯定的。

初选过后就是复赛,林可人仍然请投票公司在背后操作。现在这个世界,只要有钱,什么都是可以暗箱操作的。

只不过,到了复赛,其他的参选者也不是吃素的。有些是有真才实学,真的拥有众多粉丝;有些也和沈伟一样,财大气粗,有投票公司背后助力。

虽说沈伟也通过了复赛,但终究不像初赛时那么轻松。而且更令他无法接受的是,网上开始出现关于他的流言。

许多人评论说他的演绎十分普通,不过是一个弹着吉他的校园歌手,如果放回到学校里,也许会让女生们惊叹,但放在社会上,就显得太平淡无奇了。虽说有一段时间流行草根文化,但第一个草根出现的时候,他可能是兰花草,而第二个草根出现的时候,他就变成了狗尾巴草。

沈伟很有点狗尾巴草的嫌疑,而他的背后有投票公司操纵这件事也被曝光了出来。

那段时间沈伟在网上风评很差,虽说他如愿以偿地出名了,但这名声却实在是不怎么好。

当看见投票公司操纵这件事后,他怒气冲冲地质问林可人是否请了投票公司。林可人开始的时候否认,后来被他逼问得急了,只能淡淡地回答:“我这也是为了你啊!”

沈伟不由得火冒三丈,他觉得林可人完全不理解他,他可以接受林可人为他投资开办唱片公司,却不能接受林可人在选秀这件事上弄虚作假。他觉得以他的实力完全不需要弄虚作假,也可以顺利地通过复赛。

为此,他与林可人大吵了一架。这是他们结婚以后第一次争吵,在此之前,他一直觉得林可人是自己事业上的好帮手,但这一次,他却觉得林可人伤害了他的自尊。

林可人本就是娇生惯养长大的,一心为沈伟做了那么多的事,却完全得不到沈伟的理解。那个时候,她也是火冒三丈,于是口不择言:“你真的以为没有投票公司,你能这么顺利地通过复赛吗?你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水平吗?”

沈伟一下子怔住了,在林可人的心里,自己原来竟是如此垃圾。他用力一拍桌子大声道:“我是什么水平我自己心里很清楚。你立刻停止与投票公司的合作,以后的赛事,我要凭自己的实力参加。我要证明给你看,我是有实力的,我也是被歌迷们喜欢的。”

林可人不由冷笑,人贵有自知,这个男人太没有自知之明了。一个才结婚就对着自己大吼大叫的男人,也应该给他一些教训。她如沈伟所言,停止了与投票公司的合作。

于是沈伟在最终的决赛之时,因没有投票公司在背后操作,他成为第一个被淘汰的人。

他不敢相信自己是第一个被淘汰的人,但事实摆在眼前。他对自己说,那些没被淘汰的人都不干净,可是却发现网上的评论一边倒的额手称庆。

有网友说:这个叫沈伟的家伙终于滚出了这个舞台,每次只要一看见他出来唱歌,我就会换台,现在总算可以从头看到尾了。

还有人说:他不是被投票公司捧出来的吧?怎么投票公司不再捧他了?

沈伟有好长一段时间不敢上网,他怕看到关于自己的消息。他也有好长一段时间不敢回公司,他怕看见公司员工们看他的眼神。但是他却必须面对林可人,林可人已经是他的妻子,无论多么不愿意,他都要回家,他无处可去。他的一切都是林可人给他的,唱片公司是林可人注册的,房子是林可人买的。如果没有了林可人,他似乎就一无所有。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人生如此失败,甚至比在酒吧唱歌的时候还要失败。他似乎已经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成了林可人的影子。

看着沈伟垂头丧气的样子,林可人多少是有些幸灾乐祸的。有许多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林可人不知道自己的婚姻是否是爱情的坟墓,她只知道自己付出了太多。而她之所以会付出那么多,也许是因为爱,也许只是单纯为了大学时的那份不服输。

她不愿意承认自己输给了什么都不如她的文丽萍,所以她要费尽心思将沈伟抢回来。可是抢回来以后呢?其实她自己也有些茫然了。她本来可以嫁个更好的男人,至少是门当户对的。但为了这个叫沈伟的男人,她毅然决然地拒绝了所有其他的男人。

夫妻之间的关系就这样慢慢地出现了裂缝,这裂缝却是无法弥补的,逐渐演变成了鸿沟。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沈伟听的最多的两个字就是“林家”。跟着林可人回娘家的时候,那些七大姑八大姨总是有意无意地说林家如何,林家如何。他不知是自己太敏感,还是事实如此,他渐渐不再陪林可人回娘家了。

即便是如此,他却仍然能听到关于林家的一切。林可人经常会谈到林家,比如林家的股票又分了多少红,林家的某某被提拔了,做了什么高官,林家的哪个女孩儿嫁给了一个多么有钱的人,这人有钱到了拥有私人飞机……

他越来越讨厌听到关于林家的一切,因为只要是与林家相关的,就让他更深刻地感觉到自己的失败。

唱片公司仍然在开着,过一段时间会出一个单曲,这些单曲倒也不是完全没有人听,但却永远是半红不红的样子。他所希望的大红特红,一直不曾出现。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是沈伟最无法容忍的,那便是林可人不想生孩子。林可人对于自己的相貌和身材过于爱惜,认为生孩子会破坏自己的容貌,与沈伟结婚多年,一直不肯要孩子。

开始的时候沈伟还无所谓,但他逐渐接近三十岁之时,开始感觉到一个家庭如果没有孩子,就像是缺少了灵魂一样。

林可人与沈伟的关系越来越差,对于唱片公司也早就没有了开始时的兴趣,她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林家女人。每天不是SPA、做美容、逛商场,就是看各种时装杂志。

沈伟对此倒是松了口气,没有林可人在公司里,他便是最大的。其实他是很讨厌被一个女人压着的感觉,但林可人是公司的投资人,只要有林可人在,他无论做什么,都要听从林可人的意见。

林氏却在这几年慢慢地衰败了。

林家在政府的高官被人查出来受贿,虽说立刻将贿款送了回去,只是判了几年刑,但仕途却就此结束了。

林氏的企业受到很大的冲击,原本林氏就是靠着官商勾结在市场上占了一席之地。自从林家的人被判刑后,原本那些很卖林家面子的客户,忽然之间都消失了。

这也不难理解,林氏企业无论服务还是价格在业内都不是最好最低的,原来之所以有一大群客户,无非是冲着在政府中做官的林家人面子而已。

林家的家族产业一蹶不振,林氏的子弟便不再像原来一样财大气粗。只不过,林家许多子弟从小就习惯了优越的生活,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像是林心慧和林可人,仍然对于名牌乐此不疲,每年的春秋季都要飞到巴黎参观时装周,衣柜中也仍然塞满了当季最名贵的服饰。年底的分红却早便江湖日落。

林可人越来越感觉到捉襟见肘。这些年,唱片公司都是她养活的,沈伟的歌虽然有一些听众,但却只是在网上提供免费下载。他的唱片根本就没人买,甚至在网上,也没什么人愿意花钱下载他的歌。

他的唱片公司,一直是在赔钱,从来就没赚过钱。

当林可人的经济一落千丈后,她便不再出资给唱片公司,宁可用那越来越少的分红去买自己喜欢的服饰。

沈伟完全不能理解林可人,为什么她对于服饰的爱好竟到了这种疯狂的地步?其实林可人也同样不能理解沈伟,这么多年过去了,事实证明,沈伟在唱歌这件事上,天分是有的,但可惜并不是惊世绝艳。而在这个时代,如果不是顶尖的人才,根本就不可能成名。

她觉得沈伟早就应该放弃了,沈伟固执地坚持着自己唱歌事业,明知没前途却仍然不愿放弃的任性,和她喜欢名牌服饰的任性又有什么区别呢?

而且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还在唱歌,他的前途真的是越来越渺茫了。不知道现在最流行的是那些小朋友吗?比如什么TFBOY,不过是十一二岁的孩子,粉丝却多得吓死人。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还在坚持唱歌,是把自己当成筷子兄弟了?

可惜的是,他没有筷子兄弟那种天赋。

沈伟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何时开始染上招妓的毛病的。唱片公司面临解体,回家面对的是林可人的冷嘲热讽,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极度失败。虽然明知招妓绝非是好事,但面对那些八面玲珑的妓女,听她们对自己说着那些安慰鼓励的话,甚至许多时候,他会先自弹自唱一首歌给妓女听,得到妓女不知真假的称赞之时,他才能再次找到一些人生的价值。

但林可人却带着警察查房,让他失败的人生更加失败。

从那件事后,他没再回过林可人的家。他想他必须要和林可人离婚了,这样的婚姻无法再继续下去。而令他惊喜万分的是,就在他决定与林可人离婚之时,他竟会在这里遇到了文丽萍。

大学谈恋爱的时候,无处可去,他们经常会在这里散步。看见文丽萍的时候,他不由地想到大学时代。文丽萍仍然出现在这里,是她也仍然怀念着他吗?

沈伟这个人一向非常自信,除了对自己的歌自信,对自己的魅力也极端自信。他一直认为,文丽萍仍然深爱着他,即便他已经和别人结婚了,他也相信文丽萍还是爱他的。

如果她不爱他,她又怎么会出现在他们的旧游之地呢?

文丽萍怔怔地看着沈伟,沈伟脸上的表情仍然是和大学时一样的飞扬跋扈,可惜的是,他已经三十多了,再现出这种少年人的表情,就不免让人感觉到有些不切实际。

她微微一笑,伸出手与沈伟一握:“好久不见了。”

(未完待续)

发稿编辑/冉利敏

插 图/陈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