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看到一则新闻报道《熊孩子乱按电梯楼层被扇耳光》,说一位17岁的男孩在2楼下电梯后,恶作剧地将3-27层的按钮全部按亮,后被一高层业主打了一记耳光。
针对网上有关“业主打男孩一耳光究竟对不对”的争议,我在给大四学生上课时作了调查,结果64人中认为对与不对的几乎平分秋色。认为“不对”的同学觉得应该通过说服教育纠正男孩的不当行为。
我又问,假如高层业主在进行一次说服教育之后男孩并不改正,在男孩第二次恶作剧时打了他一耳光,你作何评价?这一次,认为对与不对的比例变成了大约7:3。我再进一步将“一次说服教育”改成“多次说服教育”,男孩屡教不改,后被高层业主打了一耳光,结果,除了两位同学依然坚持“不能打人”之外,其他同学都认为“该打”了。
作为一个现代文化导师,必须一丝不苟地坚守现代文化原则,换言之,即便孩子将恶作剧重复一百遍,也要坚持认为“打人不对”。问题在于:如果世界上都是这种温文尔雅的文化导师,那么,恶人与恶行就会肆无忌惮,乃至将正常生活秩序搅得一片混乱。若社会没有设立一套“以恶惩恶”的法制体系,恶人必然横行于世。(见《粤海风》,文/黎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