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
厦门是一个乡村面积广阔、具有悠久农耕历史的山海交融的都市,保存着数量众多、特色鲜明的乡村文化遗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发现的2136处文物点一半以上分布于乡村。近20年来,伴随大规模基础建设和城区快速扩张,以及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和“空心村”的增加,传统村落不断消失和萎缩,乡村历史风貌和文化资源加速破坏和改变,如翔安郑坂村整体消失;海沧祥露村省内规模最大的唐代古窑址被填埋、夷平 ;新垵村上百栋成片闽南古厝不断萎缩 ;集美灌口大岭山“大岭古道”、双岭村的“小岭古道”也遭遇破坏……而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对滞后,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未能充分重视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延续,如顶村3处宋代古寨未加开发、利用,西坑村数百年历史的连氏宗祠被拆除翻建;澳溪村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开发利用缺乏资金和策划而无能为力;笔架山古寨保存完整、气势雄伟,在天竺山公园建造休闲观光山道中未能纳入。现有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数量单薄,目前,福建省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27个,省级75个,“中国传统村落”125个,厦门均榜上无名;而城镇化率国内领先的深圳、珠海、汕头特区,也都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或名村,且深圳在“十二五”期间已开展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和研究。
目前,厦门市已确定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十三五”期间,有必要在着重保护城区文化遗产的同时,加强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尽快研究制定并启动实施“留住乡愁”工程,形成城区、街镇、乡村的多级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努力实现市委会提出的“打造一批能唤醒乡愁的美丽乡村”美好愿景。
一、全面梳理,摸清家底,建立全市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以乡镇和村落为单位,摸清并掌握全市所有乡村文化遗产的数量、种类、分布及其生存状态、历史环境要素等,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编制《厦门市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根据特色分类制订保护方案和开发规划,构建全市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对拟开发和拆迁的传统村落细化研究,对典型古村的格局和建筑测绘、留影留照,保留永久“记忆”和档案。
二、将乡村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把握“美丽厦门”建设机遇,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金、资源和市场机制,将乡村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中,在乡村建设规划和经费申报中增加传统文化资源保护项目,使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和乡村旅游开发、农村经济发展同步协调进行,最终达到村居环境、自然、文化生态的同步、协调改善。
三、填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空白,塑造一批“特色乡村”、“特色小镇”。如 :汀溪镇半岭村已具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村”4个条件中的3个;翔安曾厝村、同安寮野村仍保留着成片、成规模的清代至民国古民居群,这些典型古村可参加2016年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和第七批“国家历史文化名村”评选。与此同时,塑造一批能唤醒乡愁的“特色乡村”,带动新时期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全面提升。
四、“政府主导、企业主唱、村民参与”,盘活乡村历史文化资源。结合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对受保护的传统村落和乡村历史遗产采取特殊政策,改善基础设施,提供修缮配套和开发启动经费,或以奖代补,调动集体、企业、村民积极性和保护意识。同时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社会力量,作为文化产品进行策划开发、品牌创意、营销推广,盘活乡村历史文化资源。
五、整合资源,成片保护,打造乡村历史文化旅游品牌。选择规模成片的乡土建筑和文化资源成组合的典型传统村落,成片保护和开发。如 :汀溪镇褒美村西坑113号大型棋盘古厝可开发成“匣钵厝”古民居博物馆和“珠光青瓷”展览体验馆;长达2.5公里的汀溪“半岭古道”可开发成“千年古道探寻”体验项目;集美西亭古村可纳入新城区规划布局,建设“西亭明清古村”公园,体现新城区历史文化氛围;海沧镇的历史风貌街区可打造成“海丝文化”特色“沧江古镇”,成为海沧现代港区和自贸区内富有特色的休闲文化园和商业游览区。
(作者系民进厦门市委会副秘书长、民进厦门市委会文化艺术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