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增强贫困村“造血”能力

2016-11-18 13:47民进中央
民主 2016年8期
关键词:造血民进中央基层组织

6月23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姚爱兴代表民进中央作了题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贫困村“造血”能力》的发言,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提出多条建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把村集体经济收入纳入贫困村退出的衡量标准。如何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增强贫困村“造血”能力,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现实问题。

民进中央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缺乏是一个十分突出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全国58.8万个行政村中,无经营性收入的村占50%,经营性收入不到5万元的占30%。贫困村多为集体经济“空壳”村,这些村无资金、无资产、无资源,有些甚至是零收入。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导致有些村组织运转基本靠“补”,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靠“要”,公益事业基本靠“捐”。贫困村村干部反映,没有村级集体经济,他们腿跑断,嘴磨烂,说话没人听,狗咬没人挡。

我们认为,对于完全没有村级集体经济的行政村,可以先给予一定的扶贫经费补贴,以保障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而要从根本上破解贫困村问题,关键在于用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这把强村富民的“金钥匙”。这既是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更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长效机制,可以较好地解决政府与贫困人口有效衔接的“中间层”问题。既能提升扶贫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和使用的实效性,也可以破解贫困地区村级组织能力建设的内生型财力保障问题、村级组织与群众之间的“纽带”问题,并在发展过程中培育村民的责任意识和集体意识,为脱贫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体系奠定政治、经济、文化基础。我们呼吁:

第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精准脱贫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支撑。“村看村,户看户,村民富不富,关键在支部”。没有强有力的基层组织,扶贫开发政策得不到落实、农村经济得不到发展、农民收入得不到提高,脱贫致富奔小康难以实现。要把宗旨意识强、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化解农村矛盾纠纷能力强、群众公认的致富能人选进村领导班子。要把基层组织建设与农村扶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紧密结合,形成“基层组织建设引领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发展助力基层组织建设”的良好局面。

第二,加强政策集成,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营造良好制度环境。尽快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破零行动”政策,在财税、用地、金融和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一是整合现有资源,对拥有集体耕地、林场、山荒地、水面等资源的村,通过土地流转、改造提升、集约化经营等方式获得收入;二是盘活资产,对闲置办公用房、校舍、农房等资产,通过依法改造、资产重组、回购租赁等方式获得收入;三是延伸产业链条,对位于城镇周边或靠近产业园或农业产业集中的村,通过土地入股、联合开发、发展物业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 ;四是兴办乡村旅游,对具有民俗文化、山水风光、红色文化和历史人文资源优势的村,通过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和农家乐,开发特色旅游产品以及提供停车场、住宿餐饮等方式获得收入;五是对无集体资产资源、自然条件恶劣的村,通过异地生态移民、建设村级光伏电站等方式获得收入。

第三,加强技术集成,用大数据和农业科技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技术保障。要尽快建立全国联网的涉农信息平台,覆盖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各个环节,对主要农产品的种养规模、产销信息实时联网和分析,发布市场动态和风险预警。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和农业良法在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靠科技特派员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只要把发展、巩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精准脱贫的硬指标,在政策上支持,在行动上扶持,在资金上倾斜,增强贫困村的“造血”能力,就一定能够打赢脱贫攻坚战,早日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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