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新
以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已经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从国际法角度来看。自1929年《巴黎非战公约》生效以来,不以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无论哪一个国家违反了这一原则,肆意对外发动战争,不仅会受到国际社会的反对和谴责,有时甚至还会以战争罪受到国际法的审判。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远东审判都充分表明了这一点。但1979年中国发动的对越南战争却不然,它不仅没有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反对和谴责,反而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和同情。这其中原委,除了中国是在正常行使国际法赋予的基本权力——自卫权之外,更要归功于中国出色的国际公关活动和高超的外交艺术。
众所周知,中国与越南是唇齿相依的邻邦,两国的友好关系源远流长。作为世界上第一个承认越南并与其建交的国家,中国在越南抗法、抗美救国斗争中,给予越南以慷慨无私的援助。中国对越南的援助可以用四个“最”字来概括:时间最长、范围最广、数量最多、效果最佳。据不完全统计,自新中国成立到1979年的近30年时间里,中国对越南的援助总值超过200亿美元。其中包括足够装备200万陆海空军队的武器装备和战略物资。除此之外,中国还派出军事专家和各种支援部队总计32万多人。有数千名中华儿女为越南的解放事业血洒疆场。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7亿中国人民是越南人民的坚强后盾,辽阔的中国领土是越南人民的可靠后方”。越南领导人胡志明说,中国对越南的援助是“恩深、义重、情长”。即使后来极力恶化中越关系的越南领导人黎笋也曾说:“中国的援助是最直接、最紧急和生死攸关的援助”。这一切充分表明,如果没有中国的大力援助,越南是不可能在1973年就获得抗美救国斗争胜利的。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就在越南取得抗美救国斗争胜利后不久,便忘恩负义、恩将仇报,采取了一系列恶化中越关系的措施和行为。一方面,越南同早已与中国关系恶化的苏联越走越近,双方签署了《苏越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结成了带有明显军事色彩的同盟。妄图从南北两个方向夹击中国。同时,越南还在苏联的怂恿下,悍然入侵柬埔寨。越南的霸权行径自然遭到了中国的坚决反对。为此,越南把中国看作是其推行地区霸权主义的最大障碍,视中国为“最直接、最危险的敌人”,并提出了“一切为了打败中国的”的口号。另一方面,越南穷兵黩武,自诩为“世界第三军事强国”,公然在中国领土上修筑工事、挖掘堑壕、埋设地雷、袭我哨所、毁我村寨、杀我边民、掠我财物,酿成严重的流血事件。据不完全统计,从1974年到1978年5年的时间里,越南在中越边境的挑衅事件就达3200多起,对中国及周边的和平与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面对这一复杂的周边局势,中国政府认为,刚刚结束10年动乱、开始改革开放的中国,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而苏越沆瀣一气,一个在北,一个在南,严重威胁着中国的国家安全,使中国无法全身心进行经济建设。因此,对越南的嚣张气焰进行惩罚是极为必要的。中央在做出对越自卫反击的决策之后,便展开了全方位的国际公关活动。首先,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揭露越南的忘恩负义和霸权主义行径,让全世界明白中国的军事行动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采取的自卫措施。中国于1979年初连续三次向越南提出强烈抗议,要求越南停止一切武装挑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越方全部承担。其次,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写信给安理会,要求安理会履行自己的职能,敦促越南停止对中国的武装挑衅。再次,为了在军事行动前争取舆论并使各国不至于感到突然,中国领导人在会见外宾时,反复强调对霸权主义行径应给予必要的惩罚。1979年1月,邓小平副总理在访问美国和日本时,专门就这一问题与美国总统和日本首相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取得了美日两国的理解和默许。
尽管中国已严正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但越南仰仗苏联为靠山,有恃无恐,把中国的大度和克制视为软弱可欺,在中越边境不断制造新的流血冲突。忍无可忍,无需再忍。1979年2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是可忍,孰不可忍——来自中越边境的报告》,实际上是向全世界宣布了中国的最后抉择。当日代号为“赤龙之吼”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同时,新华社发表声明:“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一贯立场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中国边防部队忍无可忍奋起还击,完全是正义的行动,我们要建设自己的国家,我们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在给予越南侵略者以应有的还击之后,中国边防部队将严守祖国的边界。”
鉴于中国对越作战的性质是自卫还击,目的在于给越南以教训,因此,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有限的(时间暂定为一个月,进攻中不直接使用海空力量),在达到预期目的之后即班师回国。尽管如此,中国军队毕竟要走出国门进入越南作战,越南势必会借此大造舆论,污蔑中国侵略越南,在通常情况下,很容易引起误解。但由于中国政府公关活动及时有效,国际社会对中国军事行动的反应异常平静,除了苏联,几乎没有人同情越南。虽然苏联虚张声势地声称要履行与越南的同盟义务,但在越南海域游弋的苏联舰队却始终没有介入,整个中苏边境在此期间也风平浪静。
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非常清楚一旦对越军事行动展开,苏联或越南势必会向安理会提出提案,要求安理会开会讨论中国的军事行动问题。为了变被动为主动,在军事行动开始前夕,中国建议柬埔寨向安理会提出提案,谴责苏联支持越南侵略柬埔寨,要求安理会开会讨论越南侵略柬埔寨问题,这样,在自卫反击战打响后,一旦苏联或越南要求安理会讨论中国的军事行动问题,根据安理会议事程序,则应首先讨论柬埔寨的提案,正是因为中国在此问题上占了先手,苏越始终未敢提议安理会开会讨论这一问题。当安理会准备就东南亚局势问题展开讨论时,中国主张安理会各成员国非正式协商解决问题,非正式协商结束后再进行全体协商。中国预料到苏联会在安理会上提出措辞强硬的决议草案,因此也准备了一份措辞强硬的决议草案。会议一开始,苏联代表果然长篇大论,谴责中国侵略越南,要求中国立即从越南撤军。中国代表针锋相对,也在会上长篇大论,谴责苏联支持越南侵略柬埔寨,要求越南立即从柬埔寨撤军。由于中苏两国都是拥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这两个尖锐对立的决议草案自然不会被通过。会议围绕着这两个决议草案进行了为期3天的一般性辩论之后,才开始起草决议声明。由于此时中国的军事行动尚未结束,因此中国代表主张安理会各成员国应“充分协商,不要草率行事”。在此期间,不结盟国家提出提案,不仅要求越南从柬埔寨撤军,也要求中国从越南撤军,由于这一提案模糊了侵略与自卫的界限、中国表示不能接受。3月5日,中国正式宣布自卫反击作战的目的已经达到,将从即日起开始撤军。这时,从外交上推动安理会作出决议的时机显然已经成熟,因此,中国积极支持东盟国家提出的“所有冲突各方都将其部队撤回本国境内”的提案,经过3天的辩论,16日付诸表决,这一天正是中国完成撤军的时刻,中国代表在投了赞成票之后当即宣布,中国已从越南撤军完毕。在这种情况下,决议实际上只对越南起约束作用,即仅要求越南从柬埔寨撤军。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苏联代表被迫行使了否决权。决议虽然没有获得通过,但苏联因此而在国际舆论中陷入了被动和孤立。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非常好地利用了安理会的议事程序规则,使安理会的议程与中国的军事行动同步,巧妙地回避了导致中国被迫行使否决权局面的出现,显示出高超的外交艺术。
正是由于中国代表高超的外交艺术,使安理会的外交斗争与前线的军事行动,珠联璧合、相得益彰。中国军队在预定的时间内,先后攻克了越南高平、谅山、黄连山、莱州四省的21个县市以及广宁、河宣两省的部分地区,重创了越南4个正规师和10个团,彻底摧毁了作战区域的所有军事设施,取得了自卫反击战的伟大胜利,在中国军事和外交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本文有关材料参考了谢益显等主编的《中国外交史》、曲星的《中国外交50年》等文献,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