茆金枝,吴高键
(河海大学 商学院,南京 211100)
可持续发展的额尔齐斯河流域水资源合作开发模式探究
茆金枝,吴高键
(河海大学 商学院,南京 211100)
中哈两国对于额尔齐斯河水资源的合作开发由来已久,但尚未形成完整系统的合作模式,矛盾与冲突频发。从利益相关者理论、治理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出发,对当前中哈额尔齐斯河水资源合作开发的潜在机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任、约束与激励机制进行分析,构建了“社会、经济、生态三效益协同”,“责任、激励、约束三机制并存”的可持续发展的额尔齐斯河流域水资源合作开发模式,对促进额尔齐斯河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完善中哈两国共同利用流域水资源的合作框架具有借鉴作用。
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国际河流;额尔齐斯河;合作开发模式
额尔齐斯河是一条跨国河流,流经中国、哈萨克斯坦(以下简称哈国)和俄罗斯,流域内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土地资源、草场资源、森林资源及矿产资源[1]。额尔齐斯河发源于我国新疆,是新疆地区除伊犁河以外水量最丰富的河流,因此被称为新疆第二大河,其蕴藏的水能和水产等资源对我国新疆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样,对于哈国而言,额尔齐斯河也是其北部地区水资源最丰富的河流,加强对该河流水能资源的开发和航运资源的利用,对于其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价值。
如何加强对额尔齐斯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一直以来都是中哈两国进行国际合作的焦点问题。为了促进两国的经济合作与友好往来,双方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先后达成了一系列有关利用和保护额尔齐斯河水资源的合作协议,中国在充分考虑哈国有关利益的基础上,采用了科学合理的水资源开发方法,实现中哈两国有效利用流域水资源,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两国流域内地区民众的生活水平。在此过程中,中哈两国签署了《中哈共同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的合作协定》,并在此协定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哈两国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委会)。
在中哈两国积极协商和共同努力下,额尔齐斯河的水资源得到了一定的开发利用,也形成了一些合作机制。但是,中哈两国在合作利用流域水资源的过程中也产生了矛盾与冲突。额尔齐斯河发源于中国新疆地区,中国处于河流的上游,而哈国在河流的中游。额尔齐斯河是我国新疆阿勒泰地区乃至乌鲁木齐地区人民生活供水的主要来源,也是当地农、林、牧业的灌溉水来源,同样对于哈国也是如此,额尔齐斯河也是哈国东部地区人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重要水源。因此哈国认为我国在额尔齐斯河上游修建大坝,引水灌溉,导致本国流域水量减少,影响当地工农业的生产,也破坏了流域内的生态环境。再加上西方国家一直宣扬“中国水威胁”论,也导致哈国认为是我国在流域上游的开发威胁到本国的水资源安全,制约了本国的社会发展。一方面,在我国境内的额尔齐斯河水资源是我国所拥有的国家领土资源,我国有权利对其进行开发利用;另一方面,我国又不得不考虑这些来自哈国,以及国际上的反对声音。为了避免一直处于开发与利用的两难困境中,我国必须加强与哈国的友好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强对额尔齐斯河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两国的共同发展[2]。
如何妥善地解决中哈两国关于额尔齐斯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益诉求之间的矛盾是当前的重中之重。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分析清楚与额尔齐斯河水资源合作开发存在利益关系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此外,国际河流的开发涉及经济、社会、生态三者的协同关系,如何在额尔齐斯河水资源的开发中促进中哈两国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1.1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的概念最早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但到了60年代,学者们才正式提出利益相关者概念,他们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指出所谓的利益相关者就是相对于企业而言的一些利益群体,如果离开这些群体的支持,会影响企业的生存。经过此后20多年的发展,利益相关者理论进一步成熟并得到推广,其中1984年Freeman提出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可[3]。Freeman的利益相关者理论也是基于企业的角度,指出企业的发展需要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利益相关者们通过一定的方式参与企业的各项活动,从而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这些与企业产生联系的利益相关者们有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机关、环保组织等。
本文关于国际河流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是从管理学的角度借鉴而来,我国国际河流的合作开发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各国对于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促进了流域内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引发了流域内生态环境问题,导致流域内群众对于国际河流的开发持消极敌对态度。因而,在研究国际河流问题时有必要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国际河流开发过程中要协调好两国政府、水利水电开发企业、两国民众及其他相关产业之间的关系,更好地推动国际河流的合作开发。
1.2治理理论
治理理论起源于学者们对于公司治理的研究,而对公司治理的探索最早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在这本著作中,首次提出了代理,由于经理人员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存在差异,因而产生代理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开放型公司的大量出现,公司管理者与公司投资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使得代理问题越来越突出[4]。伯利和米恩斯就指出管理者权利的增大会对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产生威胁,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使得公司管理者加大对公司利益的掠夺[5]。 针对这种现象,学者们开始思考如何从制度层面上有效地控制和监督公司管理人员行为的问题,于是便逐渐形成了公司治理理论。
本文关于国际河流的治理理论也是从管理学中借鉴而来,主要解决两个方面的基本问题:一是国际河流治理的本质是什么;二是为什么要进行国际河流治理。首先,关于国际河流治理的本质,本文参考了“新制度经济学派”关于企业治理本质的观点。国际河流治理的本质是主导国际河流开发的国家建立一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去促进国际河流的合作开发进程。其次,关于为什么要进行国际河流治理,本文参考了沃提克和科克朗的“公司治理源自于高级管理阶层、股东、董事会和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互相作用中产生的具体问题”的观点。本文认为,国际河流治理问题的核心应该是谁可以从国际河流的开发中获益以及谁应该从国际河流的开发中受益。此外,受益和责任是紧密相连的,国际河流治理应该制定明确的责任机制,明确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与责任。
1.3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发表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随后出现了上百种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其中最被广泛接受的是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大会提出的理论[6]。该会议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造成威胁。随后可持续发展理论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广,美国、中国等国家都开始编制有关可持续发展的文件,联合国也在1992年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强调了可持续发展的观点[7]。可持续发展是经济与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其核心思想认为健康的经济发展应该建立在社会公平公正、人们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以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上,主要包括社会上的可持续、生态上的可持续以及经济上的可持续3个方面。
对于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开发也不能盲目进行,而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流域水资源的进行合理的规划、开发,并通过制定一系列措施来协调好生态环境、人民生活水平、国家利益以及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额尔齐斯河流域的水资源合作开发是阿勒泰地区广大群众的迫切需求,也是实现当地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的战略选择。然而,由于双方利益间难以调和的矛盾,如哈萨克斯坦的快速发展引起的水短缺忧虑与我国新疆地区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家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使得两国对于该流域的开发与利用目标产生差异,因而产生冲突。如何解决好这对矛盾成了额尔齐斯河流域水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要想解决好这对矛盾,首先,可以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当前中哈两国的利益诉求与潜在机会以及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当合作治理的的利益高于仅仅维持现状的利益时,对国际河流的合作治理动机就产生了[8]。其次,可以通过治理理论分析当前中哈额尔齐斯河流域水资源合作开发之间的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即对额尔齐斯河流域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任、约束与激励机制的分析。
2.1中哈利益诉求与潜在机会分析
额尔齐斯河的水资源对我国新疆地区的发展尤为重要,而且我国处于流域的上游,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很大的话语权,但一味的开发势必会造成一定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哈国对于水资源的恐慌,哈国的强烈反对会造成我国国家形象的受损。因此,我国对于额尔齐斯河开发的利益诉求,一是通过开发获取足够的水资源供应新疆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在开发的过程中缓解哈国对于我国额河流域水资源开发的反对。哈国对于额尔齐斯河开发的利益诉求体现在上游水资源的开发不能威胁到本国水资源的利用。尽管在额尔齐斯河的合作开发问题上,中哈两国基于各自的利益诉求还存在着诸多分歧,但结合两个国家现实国情,在组建“科学、统一、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开发之路”及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效益协同”中,还存在着许多有利契机。如图1所示。
1) 合作协议的签订提供了政治保障
政治保障体现在从我国建国初期到目前两国政府间的睦邻友好关系的构建以及建国以来关于额尔齐斯河水资源问题签订的一系列协议。如2001年9月份签订的《中哈共同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合作协议》,2003年10月份签署的《中哈共同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工作条例》等。
图1 额尔齐斯河水资源合作开发的社会、经济及生态有利因素分析
2) 我国经济能力提升带来的沿河经济合作机会
我国经济实力不断攀升,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其经济能力的提升无论是对于期望走出口贸易发展之路的内陆国家——哈萨克斯坦,还是对于期望经济复苏的俄罗斯,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经济战略合作伙伴。额尔齐斯河作为哈萨克斯坦向东亚发展的重要出口,为其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便利。单就我国新疆地区和哈萨克斯坦的贸易来看,就呈现出合作层次提高、合作规模扩大、贸易商品结构优化,金融合作领域拓展,经营主体多元化,物流途径拓宽等趋势[9]。
3) 文化有相近,风俗有相似
以我国的新疆地区和相邻的哈萨克斯坦东部地区为例,我国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集的地区,且不同民族有不同的信仰,因而也是一个多宗教的地区,而哈萨克斯坦也是如此。我国一直尊重和保护民族宗教信仰自由,而具有相同的宗教信仰的民族人民会有很大程度的认同感。与此同时,该区域生活的人们在饮食出行、婚丧嫁娶等都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从而,有利于形成友好的睦邻感情。
4) 河谷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的利用
额尔齐斯河河谷处于两山之间,常年有强风溯流而上,因而蕴藏着丰富的风能资源,风能开发潜力达到500 万kW[10]。河谷风力发电对备受争端的水能资源进行补充,优化区域能源结构的同时,大大减少各利益主体对于额尔齐斯河水资源的争端。如果产能可观,无论是内需还是出口,都将为区域经济发展及能源经贸合作带来巨大契机。
5) 基于国际河流综合利用的技术合作
中哈两国多次联手开展诸如“梭鲈原种引进及养殖技术试验”等合作项目[11]。基于生态综合治理的技术合作为其他形式的技术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示范。与此同时,在技术合作的基础之上,形成技术优势互补,成果共享,从而实现技术层面上协同创新的效果。
6) 上海合作组织将成为协商解决争议的重要平台
上海合作组织自2001年的成立以来,经过不断的发展,已经从一个涉猎单一、较松散的联盟发展成为涵盖地区安全、经济合作、文化交流、能源交通等多个领域的、制度化的区域性国际组织,并实现着从“策略性联盟”到“意识形态组织”过程的逐渐转变[12]。额尔齐斯河所涉及的3个国家均为上合组织重要的成员国,在额尔齐斯河的综合开发利用问题上,上合组织将成为一个良好的协商解决争议的重要平台。同时联合委员会也将继续履行其职责,为中哈两国的协调发展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2.2额尔齐斯河流域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任、约束与激励机制分析
中哈两国自签订合作协议以来,对于额尔齐斯河的治理也慢慢走上正轨,各利益相关者在对河流的治理中也各司其责,各取所需。如下表1所示,通过分析额尔齐斯河流域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任、约束与激励机制,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开发模式寻找关键突破点。
表1 额尔齐斯河流域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任、约束与激励机制分析
续表(表1)
通过已有国际河流的合作治理实践发现,国际河流流域内国家所拥有的共同利益越多,彼此间越倾向于对水资源进行合作开发,更愿意进行合作收益的共享,并共同分担开发的成本[13]。根据以上具体分析,额尔齐斯河流域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任机制主要集中在促进两国之间的文化、经济上的交流与合作,更多地体现在外交与文化层面,它是与社会效益相对应的;激励机制更主要得体现在经济效益层面,即通过经贸合作促进两国经济发展,加强技术交流,使渔业、林业等相关行业得到快速发展[14];责任机制主要强调的是通过法律约束对合作开发的秩序加强监管,对流域生态环境加强保护,即满足流域生态效益。同时,对国际河流的开发利用要遵循流域国的国家法律条款,遵守两国签订的合作条约,目前中哈两国已成立了联合委员会对两国政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通过以上分析,并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治理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本文构建出可持续发展的额尔齐斯河流域水资源的合作开发模式。如图2所示,若要实现中哈两国对额河的可持续地合作与开发这一目标,需从合作主体、合作诉求、合作机制、合作内容这4个方面进行合作与开发模式的构建。
图2 可持续发展的额尔齐斯河流域水资源合作开发模式
1) 可持续发展的合作目标
额尔齐斯河流域水资源丰富,开发利用空间大,但流域是一个流动的整体,无法分割,进行流域整体开发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流域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在上游的水电开发项目已经引来了哈国的不满,哈方认为中方利用和开发上游水资源导致下游水资源减少,生态环境恶化。因此中方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与哈方协商进行水资源合作开发,双方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2) “社会、经济、生态三效益协同”的合作诉求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额尔齐斯河流域合作开发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有中哈两国政府、中哈两国民众,在流域内进行水利水电项目开发的企业,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在对该流域水资源进行利用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他们是合作开发的主体,同时可持续发展理论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合作中要充分发挥企业和流域民众的主观能动性,调动他们参与合作的积极性,提高合作的效率。通过图1中的分析中哈两国在额尔齐斯河流域的利益诉求主要来源于3个方面的合作契机,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3) “责任、激励、约束三机制并存”的合作机制
根据治理理论,额尔齐斯河合作开发的机制主要有责任机制、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分别与合作诉求中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对应。合作内容主要集中在外交互动、文化交流、经贸合作、技术交流、法律制定和联委会的合作方面。外交互动与文化交流对应责任机制,中哈两国应加强外交互动,促进两国文化交流;通过经济、技术上互利互惠的激励机制促进两国加强水资源的合作开发;利用律法约束与联委会的监督,保持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中哈两国对于额尔齐斯河水资源的合作开发由来已久,但尚未形成完整系统的合作开发模式,导致两国在该流域的矛盾与冲突频发。为解决合作难题,两国应兼顾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开发与保护并行,通过友好协商,逐步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国际河流合作开发机制。本文提出的“社会、经济、生态三效益协同”,“责任、激励、约束三机制并存”的可持续发展的额尔齐斯河流域水资源合作开发模式,是以人为本,坚持社会、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从流域利益相关者最根本的利益诉求出发,寻找合作的契机,并根据治理理论,建立合作机制,找出合作突破点,即明确合作的内容,从而实现中哈两国对额尔齐斯河水资源可持续的开发与利用。目前全球共有265条国际河流,流经上百个国家,我国也拥有包括黑龙江、澜沧江等在内的17条国际河流,为了促进流域内社会经济的发展,缓解国际水资源争端,大多数国家已经开始进行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合作治理,本文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额尔齐斯河流域合作开发模式不仅对中哈两国合作开发额尔齐斯河流域水资源具有借鉴作用,对其他地区的国际河流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促进流域内国家合作互惠,也具有一定的管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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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杰玲)
Exploration on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Model of Water Resource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Irtysh River Basin
MAO Jin-zhi, WU Gao-jian
(Business School, Hohai University, Nanjing 211100, China)
The cooperation of Sino-Kazakh for development of the Irtysh River water resources has a long history, but it has not formed a complete and systematic cooperation model, and contradictions and conflicts occur frequently. According to the Stakeholder Theory, the Governance Theory an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ory, for the potential opportunities in the current Sino-Kazakh cooperation for development of water resources in the Irtysh River, and the mechanism of responsibility, restraint and incentive among various stakeholders were analyzed. The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model of water resource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water resources in Irtysh River Basin with “social, economic and ecological benefits synergy together” and “responsibility, incentive and restraint mechanisms exist together” were proposed.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provide reference to improving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water resources in the Irtysh River Basin and improving Sino-Kazakh cooperation framework of using water resources in this basin.
water resourc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river; Irtysh River;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model
2016-03-26
国家重大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1&ZD168);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资助项目(IRT13062)
茆金枝(1991—),女,安徽天长人,硕士生,主要从事国际河流、企业战略管理方面的研究,E-mail:mjzahu@163.com。
format:MAO Jin-zhi, WU Gao-jian.Exploration on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Model of Water Resource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Irtysh River Basin[J].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Natural Science),2016(10):86-93.
10.3969/j.issn.1674-8425(z).2016.10.014
F119.9
A
1674-8425(2016)10-0086-08
引用格式:茆金枝,吴高键.可持续发展的额尔齐斯河流域水资源合作开发模式探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2016(10):8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