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红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管理局云山农场云山水库管理站,黑龙江 虎林 158422)
陶家水电站水土流失及预测浅析
肖 红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管理局云山农场云山水库管理站,黑龙江 虎林 158422)
文章对陶家水电站水土流失及其现状进行了分析与描述,并对水土流失进行了预测,并对水土流失作了综合性分析。针对该区水土流失特点,项目区目前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以耕地改垄等农耕措施为主,大力营造沿江沿河防护林和农田防护林,充分利用江河滩地造林种草,增加植被面积。
水电站;水土流失;防治;预测;综合分析
汤原县陶家水电站坝址位于汤旺河中游段的庆丰梯级(在建)、下游段的引汤渠首(已建)中间,新建村以北约1.5km的汤旺河干流上,香兰镇西北约8km,地理坐标为东经129°39′、北纬46°41′,坝址以上集水面积20376km2。坝址、厂房和库区均在汤原县境内。
汤原县陶家水电站坝址位于汤旺河中游段的庆丰梯级(在建)、下游段的引汤渠首(已建)中间,香兰镇新建村以北约1.5km的汤旺河干流上,坝址、厂房和库区均在汤原县境内。项目区属低山丘陵地貌,右岸地势较为平缓,左岸起伏较大;土壤类型主要为黑土和草甸土,沿岸植被有天然林地和草地;气候类型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59mm,多年平均气温3.0℃;占地地类主要为水域、耕地、林地、草地等。
根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面积遥感普查结果,经实地调查及查阅《黑龙江省汤原县水土保持规划》等相关资料,确定项目区土壤侵蚀形式主要以水蚀为主,土壤侵蚀强度为轻度侵蚀,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800t/km2·a。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黑政发【1994】4号),项目区跨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黑龙江省重点预防保护区,坝址左岸为汤原县正阳林场地界,属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坝址右岸为汤原县香兰镇地界,属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200t/km2·a。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一级标准。
针对该区水土流失特点,项目区目前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以耕地改垄等农耕措施为主,大力营造沿江沿河防护林和农田防护林,充分利用江河滩地造林种草,增加植被面积。
3.1 水土流失预测内容
水土流失预测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扰动原地貌、破坏土地和植被面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弃土弃渣量,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以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等5项内容[1]。
3.2 水土流失预测时段
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包括施工建设期(包括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
3.3 水土流失预测方法
水土流失定量预测采用类比法,类比工程选择黑龙江宝清县已建工程龙头桥水库,各施工迹地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采用龙头桥水库的实测值。
3.4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3.4.1 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的面积
本工程建设扰动原地貌、破坏土地和植被的面积为54.09hm2,占用地类主要为水域、耕地、林地、草地等。
3.4.2 弃土、弃渣量
本工程土石方开挖量较大,主要来自排水沟、冲沙闸及翻板闸工程基础开挖及导土石坝清基,开挖土石方共26.50 万 m3,其中土方开挖24.15 万 m3,石方开挖2.35 万 m3,调出、调入方12.20 万 m3,主要用于土石坝的填筑,施工期间弃土弃渣0.95 万 m3;电站工程竣工后围堰拆除6.76 万 m3形成弃土弃渣;本工程弃渣总量为7.72 万 m3,全部堆放在坝上右岸永久弃渣场内。本工程弃渣量共计7.72 万 m3,全部弃于弃渣场。施工期间拟回填利用的挖方临时堆置,各区区内利用方共计6.59 万 m3,根据临时弃渣量、施工时序及工程占地情况,经综合分析确定各区临时弃渣场的布置,本工程共计布设11处临时堆土场。
3.4.3 水土流失量预测
1)水土流失定性分析:电站工程主要是土石坝及电站厂房的建设,本工程属点型工程,建设规模较大,施工扰动土地面积较大。由于土坝、翻板闸、冲沙闸、电站等建设、表土和弃渣的临时堆放、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压等施工行为破坏原地貌,加之自然因素促成,项目区会产生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治理措施,会造成项目区内水土流失量剧增,影响和破坏原生生态环境。
根据电站工程施工特点、占地区地形地貌、开挖破坏程度、设计深度等,对其水土流失预测定性分析如下表1。
表1 项目建设对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2)水土流失定量预测:经计算,本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767t,其中施工建设期产生水土流失量为5781t,自然恢复期产生水土流失量为1986t。详见表2。
表2 施工建设期扰动区水土流失量预测表
3.5 水土流失预测综合分析
综上所述,该电站工程扰动后项目区土壤流失总量为7767t。从水土流失综合分析可以看出,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量以主体工程区和弃渣场水土流失为主,确定这两个区域为重点治理区。该工程涉及范围广,建设规模大,施工布置较分散,如不及时治理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将对周边地区生态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各施工区域的水土流失量的变化,治理措施要及时、准确地投入运行。各项工程措施要随施工区域的进度相应进行,施工项目完成后,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要立即开始进行,植物措施则根据季节变化相应进行。特别是弃渣场的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的实施,更是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以防代治,将土壤流失降至最低。
[1]张永新.吉林省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及防治对策[D].长春:吉林大学,2004.
S157
B
1007-7596(2016)08-0096-02
2016-07-05
麦麦提·麦提赛迪(1980-),男,维吾尔族,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水文勘测和测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