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静萍
人口老龄化是个全球性问题,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出生率持续降低,而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医疗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国民的寿命普遍延长。来自中国统计局和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2.02亿,占总人口的14.9%,预计2033年前后将翻番到4亿,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将达到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银发潮”将对我国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承受老龄社会之重,机构养老必然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1 我国城市养老机构现状分析
1.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目前老年人对机构养老的接受度有较大的提高,特别是独生子女的父母,他们普遍愿意把入住养老机构列入计划,并从地理环境、收费标准、医疗卫生服务、饮食质量、精神慰藉等几个方面进行选择:
地理环境:老年人首先希望选择一个离家较近的养老机构进行养老。如果交通方便,部分老人愿意到空气新鲜环境优美的地方进行养老。
收费标准:老人在选择养老机构的时候,希望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合理透明。
医疗及卫生服务:由于老年群体中患各种疾病的比例较大,机构中医疗服务条件和卫生标准是老人考虑的重要因素,也是老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保证。
饮食质量:老年人除了对饮食合理搭配,营养均衡的要求外,有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人还希望能满足他们特殊的饮食需求。
精神慰藉:老人在养老机构长期生活,对生活品质和乐趣有一定的要求,有个人才艺的如绘画、唱歌、写字的老人希望有相关的场所提供给他们,并且要能上网、看电视了解社会关心社会,排解老人的孤单和寂寞。
2.我国城市养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机构结构不合理
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2015年发布的《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床位数已达到551.4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6张。到2015年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有望达到30张,如果以目前发达国家以65岁以上来定义老人来折算,我国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量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然而数据同时显示,全国养老机构空置率高达48%。在被访养老机构中,有利润盈余的养老机构比例为19.4%,32.5%的机构亏损,48.1%的機构基本持平,服务水平较差的养老机构和高档、收费高昂的养老机构数量较多,符合大多数老年人的中档养老机构所占份额还比较低,显示出结构的不合理。
(2)机构养老缺乏专业化服务水平
我国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存在三方面的问题:第一,服务人员以兼职或外聘的人员为主,流动性较大,导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队伍不稳定,影响机构的服务质量。第二,服务人员缺少相关护理的专业背景,特别是对患有慢性疾病的老人照顾不到位。第三,服务人员大多为女性,这就导致了男性老年人得不到足够的照料。这些方面都是无法提高老年人满意度的重要因素,而且制约养老机构的发展。
2 国外主要国家养老机构的实践及经验
目前在美国,有一半的高龄老人期望入住拥有养老设施的养老机构。私营机构以及非营利组织在美国机构养老事业发展中占有主导地位。主要形式是私营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购买服务合同”来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政府部门对私营机构给予资金援助,并运用立法手段来监督和管理民办机构的开支以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在日本,政府提倡民办机构多兴建一些小规模的、社区养老机构。这种形式可以使老年人生活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养老机构由以往只注重老人生理方面的护理转向注重老年人的精神层面;机构的管理人员会为那些有行动能力的老人举行一些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或者是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服务工作;针对痴呆老人这一特殊群体,还专门作了许多细致的考虑,努力使养老机构更具有个性化及人性化。
3 我国城市养老机构改革的建议
1.强调政府在机构养老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政府在发展机构养老事业中应注重以下两方面:第一,政府部门应该为机构养老制定一个宏观的发展规划,对每年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做出统计,把养老机构纳入社区配套规划中。各地方政府应该在自己所掌控的土地资源中为社区养老机构提供建设用地,并且规定减免所有关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的配套费用,同时,机构还应获得政府提供的减免税收政策与政府扶持的优惠政策等。
2.完善我国关于发展机构养老的政策法规
进一步完善机构养老的政策法规,其主要内容包括:养老机构的规划建设要求、对养老机构的资金支持及运营方式、机构中的医疗康复等技术服务要求、文化生活设施标准等诸多内容,加大对其扶持力度,建立更新的政策法规并监督落实到每个机构中。
3.合理分类,科学分配公共资源
我国的养老机构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技术护理全面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针对需要常规医疗服务及24小时精心照顾的全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
对失能老人的照顾应视为全社会的责任,而不只是家庭的责任,政府规划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该主要接受失能老人,这类养老机构可依托社区配套规划、由街道监督管理,要确保此类养老机构的非盈利性质;由政府主导将政府资金、社会捐助、各个年龄段的志愿服务者有序地组织起来,公立医院的专业人员可以轮流到社区提供指导,形成社会养老的长效机制,这里的设施应该是达标的,管理服务应该是专业的、收费标准应该是平价的,这种养老机构经过十多年的运转,在未来老龄化社会真正来临时,已逐渐步入成熟阶段,能够真正意义上解决国民对养老的终极担忧。
第二种类型是一般照顾性养老机构,接纳多数时间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这类养老机构应以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的形式兴办:即政府在土地规划和税收政策上给予扶持,由民营机构独立经营的形式。这些养老机构可以建在离市区稍远但交通方便的地区,充分考虑各类老年人的需求,建成环境优美、文化娱乐设施齐备的老年生活社区。此类机构若收养失能老人,政府可按人头进行补贴,以补充非盈利养老机构数量的不足。
第三种类型是盈利型养老机构,服务于经济富裕、对老年生活环境和条件有较高需求的群体,可以由社会力量兴建,可以是盈利性质的,但其设施和服务需要接受政府监管。
4.强调对机构养老专业化、规范化护理服务的培养
目前我国养老机构中缺乏专业的护理人员,因此,加快养老机构的专业化建设是当务之急,政府应该寻找较为有效的途径来加快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准的建设步伐。其中,公立医院的专业人员定期下社区,应该成为一种长效机制,他们在社区医院及养老机构中可以担任技术指导的角色;技术型护理人员可以通过专业院校的定期培养以及在职培训等途径,使他们掌握更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一般型护理人员需要量大,可以由社会志愿者来作为补充,可以通过志愿者的劳动储值,吸引更多的中青年人员和相对年青的健康老人加入,劳动储值记录,可以作为未来志愿者自己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的优先和优惠条件。
政府强调,关注和改善民生是我国当前的首要任务,养老服务作为改善民生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人们生活的重要保障,适时改革养老机构体制,才能从容的迎接老龄社会的到来。
参考文献
[1]邸文一.我国城市机构养老问题研究
[2]张喧,谢芳:国外城市社区救助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
[3]《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