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越
内容提要 一些媒体开设了书画艺术板块,向广大受众传播书画知识,推介书法家、画家,引导艺术品收藏与投资。与专业的美术、书法类刊物不同,大众传媒中的书画版采编人员往往并非专业出身,也很少有人经过专业培训,对艺术家及艺术品的评价定位往往失之偏颇,甚至误导读者。如何避免这些误区,本文作者自2003年起在省级门户网站上开办书画版面,在多年的工作中与诸多书法家、画家深入交流,积累了较多经验,也有一些教训。
关键词 书画艺术 艺术品 艺术传播 门户网站
在采访艺术家的过程中,被采访者往往会提供一些资料以供参考。与权威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的新闻素材不同,由艺术家个人提供的资料往往是个体主观意愿的产物,需要进一步甄别。另外,需要客观评价当代书画家。当代书画家还没有进入历史定论的范畴,所谓大浪淘沙,走在这个时代的庞大的艺术群体还有待艺术史的筛选。即便其中有初露锋芒的佼佼者,也需媒体客观、中正地评价。同时,要以发展的视角看待问题,对同代的艺术家尽量不定论。
一、“大师”称号需要历史检验不可随意使用
经常有读者问:“目前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中常有书法家、画家被冠以‘大师称号,当今时代真有这么多的大师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史为鉴——元代百余年,仅赵孟頫、吴镇、黄公望、王蒙四位画家被称为“元四家”;明朝近三百年,仅沈周、文征明、唐寅、仇英四位画家,被称为“明四家”。也就是说,经过时间的沉淀,一个朝代仅有几位画家可被称为“大师”。当代画家是否能得到历史的认可,还需要时间的检验和筛选,如果仅因其取得一些奖项和成就,便以“大师”称之,实乏严谨之态度。
在十几年的采访经历中,我注意到一种普遍现象,凡江湖中略有书画技艺者,往往自称“大师”,或以弟子相拥营造气势,或通过非公开发行的印刷品自我炒作,或把自己的作品附着在当代名家作品后结集出版。而真正执着于艺术本身的书法家、画家却耻于被冠以“大师”称号,他们会认为这种不严肃的吹捧是对其艺术精神的亵渎。
二、要鉴别荣誉称号的授予机构是否具有权威性
在我国,艺术领域的权威性机构包括中国文学艺术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及其下属的各省级、市级分支机构,还有在教育部注册的美术院校、文化部认可的文博单位等等。
在采访中,笔者曾经历过一些艺术家自称获得过“联合国世界和平文化使者”“世界杰出华人艺术家”“中国社会名人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名人艺术研究院企业名人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研究员”“中国书法协会理事”“省书画家联合会会长”等称号。且不论当事人获得这些奖项的真实性,仅就颁奖机构的专业性而言,便是象征意义大于艺术水平的。而艺术机构的名称也有商业领域“仿名牌”的现象,比如上文提到的“联合国世界和平文化使者”便不同于“联合国和平使者”;“省书画家联合会”作为民间组织,既不同于“省文学艺术联合会”,也不同于“省美术家协会”;而“中国书法协会”与“中国书法家协会”更是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真正的权威机构由国家设定并认可,而以群团组织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各种民间艺术机构,资质水平相对逊色。
还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与艺术作品水平的高低无必然联系。比如,一项艺术创作参与人数最多、篇幅最长、尺寸最大,都可以申报并获得“吉尼斯之最”,这种评价标准与艺术水平没有关联。
三、认定历史名人的后裔要有切实依据
在十几年的采访中,我曾有过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见闻。一位王姓书法家曾说:“我年过五旬,仍未有惊世之名,只因过于老实。十年前,便有文化公司负责人建议,‘你既姓王,何不自称明末大书法家王铎后裔?以引起关注,便于宣传炒作。”好在这位书法家为人诚实,婉拒了对方“美意”,但艺术界兴此之风,的确令人忧心。
更有一位卫姓书法家自称“卫烁第72代孙”,卫烁是王羲之的启蒙老师,其生活年代距今1600余年,若考证其真伪确有难度。可是其自己提供的材料实在漏洞百出,竟有“国务院定价润笔10万/平方尺”的字样,让人对其与卫烁的关系也只能一笑了之了。
笔者在赴江浙一带采访时,经常会听说某人是王羲之后裔、某人是文征明后裔,等等。在采访中遇到此类情况,不可盲目认可。且不说历史名人后裔的身份需要祖传家谱及户籍部门的验证核实。即便此人确为名人后代,其艺术造诣也需单独评判,因为艺术的传承并不以血源关系为依据。
四、以作品艺术含量为准绳不渲染创作过程
书画艺术有别于歌舞、戏剧及其它舞台表演艺术,创作过程及创作者的肢体动作不能计入艺术评价范畴。
近年来,经常在报刊上看到所谓“悬腕书法创始人”“悬笔书法开创者”等相关报道。更有江湖中人,大肆渲染书画创作过程,写字时或运气发功,或摇头摆尾,花样之多,不胜枚举。一些刚入行的媒体人也往往被其所惑。
事实上,艺术最根本的价值在于艺术作品本身,而不在于创作过程是否具有表演性,更不在于表演是否精彩。“悬腕”和“悬笔”仅仅是书写过程中的姿态而已,与书写者水平的高下无关;气功和武术精彩与否,也不能决定书法作品的优劣。
同理,书画作品的另类展示也不能作为评判艺术价值的依据。2014年,在各大媒体上喧嚣一时的《中国首例直升飞机运载“中华龙”惊现四川叙永》新闻,记录了直升机在四川泸州市叙永县半山降落,并在落地之后徐徐展开一幅“价值千万”的书法长卷。作为一条社会新闻,这的确能够吸引眼球。但从艺术角度看,则有值得商榷之处:盛大的展示过程与艺术作品的价值并无因果关系,说其“价值千万”恐怕证据不足。
五、要认识到不是所有的独特风格都具有审美价值
2015年,某报登载的书法家作品《当代乱书》令人瞠目——只见尺幅之上,笔墨横飞,或纠缠一处,或孤悬一线,墨色纠缠,一字难辨。笔者恐一己之见不足为据,持报请几位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评点。一见此作品,他们皆眉头紧皱,叹息连连,更有严厉者批评此类媒体,不分良莠,没有选择,误导读者。
近年来,为了追求与前人不同,标新立异、吸引眼球,有些书画家胡写一气,乱画一番,远离了中国传统的书法、绘画之审美范畴,而媒体对此类艺术家及艺术作品的报道则为虎作伥,助长了这种行为。
追求自己的艺术风格是值得提倡的,但新闻媒体要传播审美范畴内的独特风格。如果脱离了审美的界限,丑得再有风格,也是没有审美价值的。艺术鉴赏家壬季迁先生曾表示:“中国人鉴赏书画必须具备一门知识和经验,即笔墨的问题。”
书画版面的采编人员应在工作中加强学习,熟悉笔墨关系,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万不可以丑为美,将宣传阵地拱手让位于个别人错误的艺术尝试。
六、准确评价不以浮夸之语夺人
在大众媒体对书画家的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似曾相识的表述。一位知名画家曾笑问记者:“现在书画界还有新闻吗?书画家自己准备的通稿,记者转手即发。”这一问令人心痛,也发人深省。
某新闻网站书画板块在对中青年书法家的报道中频频出现“形神兼备,潇洒飘逸,构图别致,耐人寻味”等毫无个人特征的语言;而史书上评价王羲之书法的“飘若浮云、劲如蛟龙”,也被随意用在评价当代书法家的文章中。
以某媒体刊发的文章《速写一生寄情山水》为例,文中对画家的作品评价多见“气势宏大、创意独特、技法新颖、空灵隽永、含蓄蕴藉、迷远飘渺、奇妙幻境、雄浑幽深……”等用语,泛泛而无所指,无法体现出画家的艺术特色。
语言空洞、任意拔高成为目前书画版面的“常见病”,有读者甚至戏言,一篇文章,套用到几位书画家身上,只要换个名字,都不会出现太大纰漏。
这一方面可能源于被采访者的艺术水平平庸,不值一书而勉强作文;另一方面则说明我们的采编人员没有潜到艺术深处,发掘艺术创作者的艺术特色。
“康德说,美是对功利的删除。”书画版面的采编人员在写文章时,应放下功利之心,不宜对被采访者拔高放大,追求“一鸣惊人”的宣传效果。
七、借助权威机构把关准确把握奖项的学术含量
在这个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时代里,绝大多数都是非美术专业出身的编辑、记者应如何判断艺术家的艺术水平,把真正有价值的艺术作品传播给广大受众呢?笔者认为,当在某个专业领域自身判断能力不足时,可以借助这个行业中专业人士的评判——被采访者曾获得的奖项,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标准。
但如今各类奖项充斥社会,其中不乏商业运作、个人炒作等含有杂质的“艺术活动”。哪些奖项含金量较高,学术水平较强呢?
根据笔者多年观察,在美术领域,由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每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简称“全国美展”或“届展”)是美术界无可争议份量最重的奖项。曾在“届展”中获得金、银、铜奖项,甚至入展都能体现美术家扎实的艺术功底和卓越的创造力。紧随其后的,是三年一届的“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和两年一届的“北京双年展”。如果一位美术家曾经获得以上活动的奖项,说明其具有相对稳定的艺术水准。再次之的,是由全国美协或各省级美协主办的其它美术活动及奖项。
在书法领域,最无争议的奖项当属“中国书法篆刻兰亭奖”。这个奖项是经中宣部批准,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中国书法艺术最高奖,是18个国家级文艺奖项之一,也是书法艺术创作者的最高荣誉。略逊之的,是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举办的其它书法活动及各省级书协举办的省级“书法篆刻兰亭奖”。这些奖项的评委都是多年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的专家、学者,其自身治学严谨、评选也比较专业。
除以上奖项之外,有一些展出单位由于艺术积淀深厚,对作品的要求也比较高,例如中国美术馆、中华艺术宫以及各省级美术馆;国家博物馆和以首都博物馆、上海博物馆为代表的各省级博物馆。在以上美术馆、博物馆举办过个人展览的书画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可信度。
除以上问题之外,新闻工作者还要注重职业操守,尊重艺术本身的价值,不因个人利益而褒贬,不为种种诱惑所动。(作者单位: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