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粉尘爆炸防护问题与建议

2016-11-12 14:52钟圣俊
劳动保护 2016年9期
关键词:机加工总局除尘

钟圣俊

通过对我国2005年以来粉尘爆炸事故的统计与分析,揭示出我国粉尘防爆监管的历史和现状,提出了我国粉尘防爆领域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的改进与解决提出了建议。

粉尘爆炸是火焰在可燃粉尘与氧化性气氛(通常是空气)形成的粉尘云中快速传播,导致压力显著上升的现象。只要粒度足够小,几乎所有能与氧气发生放热反应(能燃烧)的粉尘都会发生爆炸。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2005—2015年,我国大陆地区共发生粉尘爆炸事故72起,死亡262人,受伤634人(如图1、图2所示)。发生粉尘爆炸的主要行业为金属制品加工(铝镁等金属制品打磨与抛光)、木制品加工、化工(包括硅粉、硫磺粉)、食品与饲料加工、金属制粉等(如图3所示)。发生粉尘爆炸的主要粉尘为金属、木材、食品、硅粉、化学品、煤粉等(如图4所示)。发生粉尘爆炸的主要省市为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上海等。

从以上统计可以看出,我国粉尘爆炸事故在过去的10年频繁发生,重大事故时有发生,还发生一起特别重大事故。至今,粉尘爆炸事故仍未得到完全遏制,粉尘防爆形势任重道远。

粉尘防爆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2010年秦皇岛骊骅淀粉“2·24”粉尘爆炸事故和2014年的昆山“8·2”事故,都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事故客观上推动了我国粉尘防爆的监管工作。

2010年秦皇岛骊骅淀粉“2·24”粉尘爆炸事故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38号)。从2010年到2013年,粉尘爆炸事故次数和伤亡人数都逐渐降低。

2010-2012年,我国铝镁制品机加工粉尘爆炸事故频发,造成重大损失。2012年8月1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开始进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委办〔2012〕38号文提出了企业关停两原则(即企业设置在居民区内和证照不全的要关停)和在建筑结构、通风除尘、清洁制度、禁火措施、器材配备、电气电路、检维修作业、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等11个方面不满足条件即需要整改的要求。这次专项整治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不规范的个体工商户和小作坊铝镁制品机加工粉尘爆炸事故。

昆山“8·2”爆炸事故给安全监管部门和粉尘涉爆企业上了震撼的一课。2014年8月4日,国务院安委办下发了《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2014年8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工贸行业全面调查排查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97号)。2014年8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8号令)。

2015年内蒙古根河“1·31”木材粉尘爆炸事故使监管部门认识到木材粉尘爆炸的风险。结合国内外事故统计资料,安监部门开始考虑对于金属、木材、粮食/饲料、煤粉等历史事故较多的粉尘进行重点整治,并从人员培训、基层检查、事故追责等多个方面系统推进粉尘防爆监管工作。

如果仔细研读2010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务院安委会的各个文件,可以发现,文件中的措施如果得到深入落实,很多事故是不可能发生的。以前省市区县安监部门在收到上级粉尘防爆整治的文件后,通常转发至下一级后没有采取具体的措施,主要原因是企业底数不清、缺乏粉尘防爆领域的专家、一线安监人员人手不够。2014年以来,各级安监部门建立了粉尘涉爆企业数据库和粉尘防爆专家库,并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和专家的力量进行防爆督查与整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各项规定逐步得到落实。

2015年7-8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协调组织9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分成16个督查组,带领专家对各省进行了为期1周的粉尘防爆专项督查。2015年8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取缔关闭粉尘涉爆企业803家,停产整改1 366家,限期整改3万5 949家。目前,全国共有粉尘涉爆企业4万8 056家,其中,粉尘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企业7 095家。

2016年4—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南通、深圳和温州组织专家组对30余家典型涉爆企业进行了抽查会诊,同时,组织现场观摩、专题培训与交流研讨。由总局安全生产专家对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安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安全机构和省级专家进行培训,共培训300余人。

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的思路是抓住重点行业(金属机加工、木材、粮食/饲料)和劳动密集型企业(30工位以上),严守底线(粉尘爆炸10大重点问题和隐患),严防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粉尘防爆存在的问题

目前,粉尘防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企业对危险认识不足

企业粉尘爆炸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落实。员工缺乏粉尘爆炸基础知识,对粉尘爆炸危险特性、粉尘爆炸防护方法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企业防护水平普遍不高

在建筑设计、设备布局、工艺设计上存在隐患。例如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楼层之间没有防火门,除尘器和料仓位于室内;物料破碎(研磨)前,未按规范设置除铁等异物的装置。

除尘系统设计不规范。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吸风罩设计不合理导致岗位粉尘沉积严重;管道风速不足,除尘管路积尘严重;除尘器未采取爆炸防护措施;采用生产车间建构筑物的一部分作为粉尘沉降室,或者采用砖混结构构建除尘风道;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止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管道未设置防止爆炸向室内传播的隔爆装置。

此外,还存在粉尘清扫不足,清扫方法不正确;工艺设备未采取泄压措施,或泄压口设置在室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布线不规范;未进行防静电跨接和接地;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等问题。

监管与技术支持资源匮乏

一线监管人员配备不够,缺乏真正懂粉尘防爆的专家和技术服务人员。部分监管人员对粉尘涉爆企业的基本情况了解不足,没有识别出重大隐患。

标准体系尚待完善

对于一些识别出的重大隐患,找不到相应的标准依据。标准条款缺乏执行细则,可执行性较差。

基础研究缺乏

缺乏粉尘爆炸特性参数和风险评估手段,以及相应的基础研究。

设备产业化发展滞后

缺乏国产的无火焰泄压、隔爆、抑爆、火花探测与熄灭设备等防爆产品,缺乏防爆型除尘系统的优秀供应商。

粉尘防爆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粉尘爆炸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整改,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事故统计,依托专家队伍,聚焦重点行业的粉尘(可燃金属机加工与粉体制备、木材、粮食加工与储运/饲料加工、煤粉制备、硅粉制备、硫磺制备)和对重点企业进行防爆督查与整改。重点企业主要包括作业岗位人数在3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有大型容积设计(如料仓、除尘器、流化床)、有大型筒仓和地下廊道的企业、未采用湿法除尘的铝镁金属机加工企业等。

二是进一步加强粉尘防爆标准化工作和标准的宣贯。完善《粉尘爆炸安全规程》等基础标准;尽快起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风险评估、典型工艺设备的防爆规范、爆炸防护设备的技术条件等领域的相关标准。系统地、有计划地、持续不断地进行标准培训和宣贯。

三是进一步加强粉尘防爆知识的普及。建立粉尘防爆知识普及网站,提供粉尘爆炸基础数据,提供“粉尘防爆专家系统”服务(一种具有学习功能的基于计算机的自动咨询服务平台,必要时可专家人工介入)。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人员和企业安全员的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粉尘防爆专家队伍。

四是推动粉尘防爆基础研究和防爆设备与服务的产业化。在工业规模粉尘爆炸试验、爆炸机理、风险评估、爆炸数值模拟等领域加大科研投入。大力支持国产防爆设备(无火焰泄压设备、爆炸隔离设备、爆炸抑制设备、火花探测与熄灭设备等)的研发。大力扶持一批防爆工艺设备(例如高效湿式除尘器、粉尘防爆型干式除尘器、防爆型工业移动除尘器、集中式真空清扫系统)供应商和粉尘防爆专业服务机构。

五是树立粉尘防爆标杆企业、建立粉尘防爆相关供应商正面清单。通过行业协会、专家评估和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树立粉尘防爆标杆企业,建立粉尘防爆相关供应商正面清单。对粉尘防爆标杆企业在税收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通过行业准入激励设计部门、工艺设备供应商、防爆产品供应商提高其粉尘防爆服务能力。

六是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以事故为导向的惩戒制度,对安全监管和企业自查整改,建立一套监管流程和工作细则,狠抓实施和落实。

致谢:本文工作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51174047)的资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四司二处李征对本文亦有贡献。 编辑 韩 颖

猜你喜欢
机加工总局除尘
一种新型无动力除尘系统的研发与应用
50t转炉一次除尘系统改造实践
如何鉴别及选购一台好的石材除尘设备
铁手咖啡制造总局
基于ArtCAM的数控雕铣机加工浮雕零件研究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调和油的消费提示
质检总局公布7家企业召回893 321辆碟刹自行车
领取国家总局药品注册批件的通知(20160612)
天钢一次除尘三管放散塔点火装置改造
钛二维机加工的切削力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