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健
内山完造在回忆鲁迅时讲述过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个女人和鲁迅约好在内山书店见面,鲁迅简单听她诉说了几句,就将刚拿到手的一百元稿费交给她。内山觉得,一百元在鲁迅的生活里也不算小数目了,就询问缘由。鲁迅说,那个女人和她丈夫都是他在北京时的学生,前不久丈夫因为参加进步运动被捕入狱,妻子全力营救。监狱方面说拿三百元钱来就放人,妻子东挪西借好不容易凑了二百,还差一百,走投无路之际只得向鲁迅开口。内山推测这种事情无非是敲诈勒索或上当受骗,甚至认为鲁迅如此轻率地把钱借出去是不是为了顾及面子。鲁迅哈哈大笑说:“对困窘紧迫的人的求助,有者帮助,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借钱还不算什么,还有不用还钱的资助和捐赠。据鲁迅日记中相关记录的统计,从1912年至1936年,鲁迅个人募捐达五十多次,累计捐款数额逾千元。
1929年,鲁迅捐款三百元,为英年早逝的画家陶元庆买墓地。李大钊被北洋政府绞杀后,停灵六年不能入土,1933年,在进步力量的奔走呼吁和社会各界的捐助下终于出殡安葬,鲁迅为之捐款五十元。
1929年海婴降生后,鲁迅家里雇了一个女佣叫王阿花,浙江上虞人。王阿花是因为不堪忍受丈夫虐待才逃到上海打工的,鲁迅当时不明就里。没过多久,王阿花的婆家跟踪到此,纠集一群流氓前来抓人,鲁迅义正词严,以羸弱之躯奋勇阻挡;后来婆家又利用由几个无赖掌管的上虞同乡会出面要人,又被鲁迅孤身挡回。但鲁迅意识到王阿花的婆家决不会善罢甘休,最终还是通过法律渠道,经协调后出了一百五十元钱为王阿花赎了身。
周晔在《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中写了鲁迅晚年的另一件事:一个寒冷的黄昏,北风呼啸,周建人一家三口去鲁迅家串门。在离鲁迅家不远处,他们看到一个黄包车夫坐在地上呻吟。原来他光着脚拉车,不小心踩在了玻璃上,玻璃片插进了脚底,鲜血淋漓,伤痛难忍,无法回家。周建人问明情况,赶快跑到鲁迅家里,不一会儿,就同鲁迅一起拿了药和纱布出来。“他们把那个拉车的扶上车子,一个蹲着,一个半跪着,爸爸拿镊子给那个拉车的夹出碎玻璃片,伯父拿来硼酸水给他洗干净。他们又给他敷上药,扎好绷带。”鲁迅还送给那个素不相识的车夫一些钱,嘱咐他在家多休养几天,并把余下的药和绷带给了他。
这样的场景,在八十多年后的今天依旧感人;这样的事例,在鲁迅一生中不胜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