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狠红
我们都有一颗八卦心,女人更甚。因为,八卦永远不止于八卦,它映射了我们的生活,以及内心。
我以前并不喜欢刘德华——我喜欢那种有天赋而任性的明星;靠勤劳敬业成名的,在我心目中是娱乐圈的劳工阶层——而我是喜欢艺术家的。要到了一定年龄之后,才懂得欣赏刘德华之难得。某种程度可以说,与刘德华的和解,大约是我人生告别少女的一个标志。
1982年刘德华刚出道不久,在TVB拍电视剧,不是大明星却开始有了观众缘。一贯标新立异的《号外》杂志找他拍封面,最初让刘德华脱到只剩一条内裤,刘德华说不可以,最后两方相互妥协的结果是,刘德华半躺在床上,上身赤裸,下身穿着严严实实的长裤,中间,露了一小条白色内裤边。
这对1982年的香港演艺圈来说,对于《号外》来说,一条白色内裤边,实在算不上多么出位。饶是如此,刘德华拍完,仍然觉得很害怕。看到照片,又很高兴,觉得效果很好,然而依然害怕别人的评价,怕被笑是“肉感相”。
从1982到2016,从初时的TVB明星,到现在站在娱乐圈的顶峰,你知道刘德华有一些事情仍然没有做过,并且也永远不会去做:比如,拍一张只穿内裤的封面照;比如,在公众场合抽烟;比如,对歌迷黑面以对。这些,永远都不符合“刘德华”这个品牌的定义。
刘德华精心塑造维护自己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不是演过多少电影,卖出了多少票房,唱过多少歌,开过多少场演唱会;而是努力的,正义的,负责任的,受欢迎的。
“负责任的”不是不迟到不早退那么简单。很少有演员有这样的自我要求,《门徒》里刘德华演一个毒枭,最后死得极其残酷,那是因为刘德华对自己说:“我演坏人时,一定要死。我不希望自己的电影影响到孩子们的生活,我们成年人可以分辨刘德华的人和刘德华的角色,但小孩不能,所以至今,我接的反派角色,都不是那么典型和冷血的人物。”
这样的选择,不是一种好演员在艺术上的选择,而是作为社会偶像的选择。
被刘德华认为是自己责任的,还有扶持电影。刘德华1990年代自组电影制作公司天幕公司,因为亏损得极惨而著名,不著名的是天幕公司到底投资了哪些电影:《香港制造》《去年烟花特别多》等等。如果没有刘德华的扶持,宁浩不是现在的著名导演宁浩,陈果或许,也还没有等到他的时代。
香港人认同他,因为他是香港精神的代表:自小家境贫寒,家里开一个杂货店,六七岁的时候每天早上清晨4点起来帮家人卖炒面,每天只睡4个小时,因为经常要写杂货店的小黑板,所以还练得一手好字。刻苦耐劳、勤奋拼搏,如果香港不认同这种精神,香港就不会从当年的小渔村发展成为现在的大都市。刘德华也很爱香港,他自己的“刘德华慈善基金会”以帮助香港老人、孩子和智障者为目的,赞助这个基金会每年花掉他一半的收入,连帮好友剪彩站台的红包钱也都打入这个基金会。
现在很多新生派明星,天赋不佳就会容易被称为“刘德华型”。然而刘德华的意义,从来不在于此。少女的时候以此为耻,现在倒是知道了,仅仅是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人这一项,有多少人未能达标。也大约是因为有刘德华这一类明星的存在,娱乐圈才可以是一个讲职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