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贝贝
摘要:近年来,国内外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都发生的剧烈的转变,中国经济状况已经从根本上发生了变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为内容的中国经济“新常态”。面对“新常态”的特殊经济时期,黑龙江省委依据黑龙江省特殊的地理区位特点、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现状,提出了“一五三四”发展战略,作为黑龙江省深化改革的指导。
关键词:黑龙江“一五三四”战略;区域经济政策原则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4-000-02
一、“一五三四”战略的具体内容
“一五三四”发展战略是黑龙江省委指导全省经济工作的全面战略决策,既有全局性、概括性,同时也有针对性和特殊性。“一”指的是将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工作的主线,围绕这这条主线,提出了“五大规划”、“三大任务”、“四大重点”。
“五大规划”是依据黑龙江省的特殊地理区位制定的区域经济规划,包括推进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
“三大任务”指的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任务内容,包括转作风、促发展、惠民生等三个方面。“四大重点”指的是全面深化改革四个重要的具体领域,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加强铁路、水利、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国企改革。
二、“一五三四”战略中的区域经济制度原则
区域经济制度是指地方政府根据区域间的经济差异,为了平衡和弥补差异,运用援助、控制等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制度。其中,区域之间的经济差异包括物质资本差异、人力资本差异、制度差异等,具体差异的方面包括市场化程度、社会资本、国家政策等等。[1]
根据黑龙江省各地区间的自然环境、经济基础、地方特色等,省委制定了“五大规划”,这五个方面的规划涵盖了林业、农业、工业、进出口贸易等行业,体现了促进经济增长、维持社会公平和稳定、环境保护和持续发展三个目标。
政府制定区域经济政策需要依据以下五个原则:
(一)激励性原则
1.激励性原则的理论来源及背景
激励问题,就是调动主体的主观积极性的问题。“经济人”原则强调人的自利动机,在经济政策中,就是说明每个经济主体都有追求利益的主观积极性。地方政府对于其所管辖的区域内的经济事务具有管辖权,所以地方政府在制定区域经济政策时,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自我调控作用和自身“援助之手”的作用,激发经济主体自身的活力。从经济体内部出发,从根本上提升经济体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力。
2.激励性原则的内容
所谓激励性原则,就是地方政府在制定区域经济政策时,要注意激发经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通过间接的软性政策约束和直接的鼓励机制来综合实现对经济体的激励。
(1)间接激励
间接激励就是政府通过制度支持、舆论倡导、文化激励等方面为激励机制在经济体中的实行创造条件。政府的区域经济政策制定需要在上级经济政策和自身社会文化制度的背景之下,所以经济政策需要其他制度的多方面的支持。
而区域经济政策也需要结合自身的社会文化背景,所以,经济政策可以结合地域文化,挖掘传统中的优良元素,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从社会环境上对经济主体形成激励。
(2)直接激励
直接激励包括制定发展目标、奖惩制度、优惠经济政策等实际作用于经济主体的政策激励。首先,政府可以指定具有指导性的经济发展目标,帮助经济主体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提高对自身的要求和期望,激发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其次,政府可以建立起适当的奖惩制度,对于发展较好的行业和经济主体,制定相应的惩罚机制,实行“鞭打快牛”式的激励,对于实力相对较弱的经济主体,则建立起行业奖励机制,鼓励经济主体的自我突破和创新。
最后,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优惠经济政策,一方面可以让辖区内的经济主体享受到实际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形成区域间经济互动的契机,更好地吸引外来资本的流入。
(二)引导性原则
1.引导性原则的理论来源及背景
引导性原则就是强调地方政府在制定区域政策时与经济主体要注意保持有机的联系,既要尊重经济主体的独立性,又要发挥管理和制约作用,既要与经济主体之间保持合作,又要形成良好的依赖机制。而这种关系的建立与维系,就要在区域经济政策的引导性之下展开。
现有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区域经济建设要与区域的各方面建设向适应,要与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想协调。所以,为了使区域经济发展拥有更合适的方向和更准确的定位,地方政府要在区域经济政策的制定中体现引导性原则。
2.引导性原则的内容
地方政府对于地方经济建设的引导作用体现在引导发展方向、优化发展环境、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
(1)引导发展方向
引导区域经济的发展方向是区域经济政策中引导性原则的最直接体现。因为地方政府对于管辖区域内的经济建设水平、社会文化氛围、自然环境条件,以及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区域间的经济协调发展、客观的经济规律等,都比管辖区域内的经济主体有着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所以,地方政府相对于管辖区域内的经济主体,更能够准确地把握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
(2)优化发展环境
对于环境的优化是区域经济政策中引导性原则的另一个重要体现。政府对于管辖区内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都有条件有义务进行规范和优化。所以,在区域经济政策中,地方政府要综合考虑管辖区域内的整体情况,将经济环境与政治环境、文化环境相结合,综合优化各方面的发展环境,对区域经济建设提供实际性的引导。
(3)创新发展模式
除了方向和环境,地方政府还要在发展模式上给予经济主体以足够的引导。地方上的经济体,由于受到客观环境的限制,自身的发展模式相对僵化,没有足够的创新型资源。而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引入新的发展模式,刺激地方经济,为经济出体在发展模式上的创新提供新的导向。
(三)保护性原则
1.保护性原则的理论来源及背景
保护性原则最早是由17世纪的古典自由主义而来,从古典自由主义创立以来,经过三百多年的发展,自由主义形成了四个方面的主要基本内涵:政治自由主义、经济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和哲学自由主义。[2]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其自身的独立性,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中也应该充分地实行分权模式。所以,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角色更大程度上是“守夜者”、“保护者”的身份,区域经济政策也应该坚持和体现保护性的原则,尽量避免政府对于经济建设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和经济主体自身的主观作用。
2.保护性原则的内容
地方政府对于管辖区域内经济主体的保护体现在管理制度保护、财政政策保护、市场监管保护等方面
(1)管理制度保护
地方政府要从制度建立上体现保护性原则。在建立具体的经济管理制度时,要体现保护性原则,实行自主性管理,对经济主体的日常运行不过多干预。在制度上保证经济主体的自由性,避免制度约束,使其拥有充分的发展空间。
(2)财政政策保护
政府要在财政制度上确立保护性。在税收、社会保障等财政政策的制定方面,要尊重客观的经济规律,了解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协调宏观经济发展政策。财政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都要充分考虑经济主体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调节实际结果,避免财政干预导致的与实际经济情况的脱节。
(3)市场监管保护
在市场监管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尊重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在区域经济政策中,肯定市场调节的主要作用,政府在保证正常合理的监管的情况下,要明确自身定位,避免过度的政策干预。
(四)协调性原则
1.协调性原则的理论来源及背景
20世纪90年代,针对我国区域间、行业间、个体间经济发展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国家提出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区域之间在经济交往上日益密切、相互依赖日益加深、发展上关联互动,从而达到各区域的经济均持续发展的过程。[3]区域经济政策中的协调性原则就是在区域间、行业间、个体间存在差异的情况下,通过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宏观调控,使差异稳定在合理、适度的水平之内,并实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实现不同个体间的优势互补和相互协调,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
2.协调性原则的内容
省内经济现状存在的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地区间收入差距较大、行业间发展水平不均、经济主体间实力差距悬殊。所以,区域经济政策的协调性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区域间协调
地方性区域经济发展要与宏观的经济规划和经济建设联系起来,地方政府在制定所管辖区域的经济政策时要与相邻、相关区域充分协调,努力引入优质资源,改善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环境。
(2)行业间协调
在本区域的各个行业之间要建立起沟通和联系的渠道,地方政府要在区域经济政策中构建行业间联系的平台,促进行业间资源交流、技术交流、人才交流。针对产业转型期的现状,传统优势产业要形成和新兴产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和竞争,协调发展。
(3)经济主体间协调
同行业的经济主体间因为成立时间、发展方向、技术特点等因素的不同,导致了发展情况的差异。所以,行业间要建立健全交流协调机制,统筹行业发展,明确内部分化机制,增进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拓展新的市场领域,实现行业的整体发展。
(五)保障性原则
1.保障性原则的理论来源及背景
保障性原则的理论依据主要是贸易保护主义的相关理论。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斯·李斯特根据英国工业革命后对美国工业的冲击这一实际情况,提出了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美国经济学家又在贸易保护主义上提出了新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认为市场竞争本身就是不完全的,贸易本身就处在国家的贸易政策和政府干预的影响之下,所以经济发展的方向很大程度上是由经济政策的导向影响的。
针对本省处在经济转型期这一现状,很多新兴产业刚刚萌芽,竞争力相对较弱,所以需要政府制定保障性原则,来保障幼稚产业的发展。
2.保障性原则的内容
幼稚产业的成长需要多方面的保障,一方面要面对本区域内强势产业的竞争,另一方面也需要面对外来产业的冲击,此外,针对经济个体间发展的差异,也需要制定相应的个体保护措施。所以政府的保障性原则应该分为区域保障、行业保障、个体保障三个方面。
(1)区域保障
地方性的区域经济政策一般需要依据上级经济政策的整体规划进行制定,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在全方位了解所管辖区域内经济水平的基础之上,比较与其他区域之间的经济状况,来制定保障本区域内经济发展的政策。
本区域内的幼稚产业在其他区域可能存在已经成熟的发展模式和经济基础,所以,区域经济政策一方面要鼓励先进模式的引进,另一方面又要尽量减少外来的经济资本对于本区域内幼稚产业冲击。
(2)行业保障
针对本省经济转型期的现状,传统强势产业依然存在,在存在资源和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就要充分保障新型幼稚产业的生存空间、资源分配和市场占有情况。所以,行业间的保障就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的资源占有情况,在政策导向上保障幼稚产业的资源占有率,为新型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3)个体保障
不同经济个体之间的发展情况也存在着较大差异,所以区域经济政策要注意对弱势个体的保障。传统的市场竞争存在着优胜劣汰的机制,所以,个体保障就要求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政策中一方面要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保持适当的淘汰率以维持经济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针对确实需要政策保护的经济主体,也要对其进行正确的定位,保障其生存空间。
三、结论与展望
通过对黑龙江省“一五三四”发展战略中“五大规划”的分析可以看出,区域经济政策的五个基本原则包括激励性原则、引导性原则、保护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和保障性原则。在这五个基本原则的指导下,政府应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地更新相关政策,以匹配区位的经济特点,而五个原则也要根据实际的经济情况有所侧重。
在现有的经济状态和经济结构下,区域经济政策要发挥引导性和保障性作用,以应对经济转型和经济“新常态”的现状。而度过转型期后,政策要发挥激励性与协调性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的自主调控能力和经济主体的活力,实现经济的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若昕.我国区域经济差异的制度分析[D].长春:吉林大学,2013.
[2]李强.自由主义[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15-17.
[3]张敦富,覃成林.中国区域经济差异与协调发展.[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