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和“相”:有提前动词宾语作用的特殊代词

2016-11-07 11:31薛迎春
文教资料 2016年20期
关键词:宾语

薛迎春

摘    要: 本文就“见”在“见访”、“见告”、“见怪”、“见爱”、“见惠”、“见教”等用语中的词性、用法和用例与《汉语大字典》进行商榷,认为可能有两种情况:“见”是个有提前动词宾语作用的特殊代词;宾语紧接着出现在及物动词的后面时,“见”表示客气。

关键词: 见    相    相因生义    宾语    特殊代词

《汉语大字典》卷六3663页:见,用在动词前面,有称代作用,等于前置的“我”。晋李密《陈情表》:“生孩六月,慈父见背。”《南史·江淹传》:“吾有笔在卿处多年,可以见还。”宋杨万里《次日醉归》:“日晚颇欲归,主人苦见留。”[1]

“见”的这个义项引起了学术界的争论。吕叔湘《文言虚字》认为“见”有代“我”的作用,杨伯峻的《古汉语虚词》说它“指代自己”。有人把这种具有称代作用的“见”称为“助词”或“助动词”[2],也有人称之为“副词”或“指代性副词”[3]。还有人称它为“动词”[4],而方有国老师用“显示、表现”等解释它[5]。

“见”的本义是“看见”,《说文》:“见,视也。从儿,从目。”段玉裁注:“用目之人也,会意。”在一些用语中,“见”常放在及物动词前面,如“见访”、“见告”、“见怪”、“见爱”、“见惠”、“见教”等。这种用法出现于战国时期[6]。阮元《经籍纂诂》786页“见”字条下曰:“见者自彼加己之辞。”《辞源》第四册2853页“见”下义项:“表示他人行为及于己。”[7]即表示动作行为涉及动词的宾语。翻译时要看其后的动词宾语而相应地译为“我”、“你”、“他(他们)”等。

(1)我与其处而待之见攻,不如先伐之。(《战国策·秦策五》)

(2)年十有三,而慈父见背,夙失庭训,饥寒因瘁。(《抱朴子·自叙》)

(3)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侬开。(古乐府《华山畿》)

(4)鄙人固陋,不知忌讳,乃今日见教,谨受命矣。(《汉书·司马相如传》)

(5)三年蒙见待,此夕是前程。(唐周贺《留别南徐故人》)

(6)冀君实或见恕也。(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7)令弟见访,阙于从容,及问邀之,已过江矣。(王安石《答俞秀老书》)

(8)知我疏慵肯见原。(苏轼《次韵答邦直子曲》)

(9)予愧仲和见遇之厚而无以报。(王若虚《李仲和墓碣铭》)

(10)后求其方,甚秘惜少,及代归,方以见赆。(《齐东野语·小儿疮痘》)

(11)近有张生者……以孔子木履一枚见遗。(《少室山房笔丛·五壶遐览三》)

(12)如不见信,松姊日涉园亭,伺前厢,可望见之。(《聊斋志异·卷一》)

(13)苟上未见信,则当安中自守,雍容宽裕,无急于求上之信也。(《近思录·卷七》)

(14)庄王不为小害善,故有大名;不蚤见示,故有大功。(《韩非子·喻老》)

(15)寡人以王子为子任,欲子之厚爱之,无所见丑。(《战国策·赵策三》)

(16)臣愿有君而见畏,有妻而见归,有子而可遗。(《晏子春秋·外篇第八》)

(17)虎狼见逼,不挥戈奋剑而弹琴咏诗,吾未见其身可保也。(《抱朴子·外篇》)

(18)(苏秦)遍报诸所尝见德者。(《史记·苏秦列传》)

(19)及(张)汤为御史大夫,以儿宽为掾,荐之天子。天子见问,说之。(《儒林列传》)

(20)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不见信。(《论衡·知实》)

(21)人之情性,莫先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虽厚爱矣,奚遽不乱?(《韩非子·五蠢》)

(22)说来或者你不见信。(臧克家《自己的写照》)

(23)兰英道:“莫非此处另有甘泉?何不见赐一盏?”(《镜花缘》第六十回)

《说文》:“相,省察也。”段注:“目接物为相,故凡彼此交接皆曰相。”“相”由本义“看”引申出“看与被看的双方”,凡是双方都有“互相”义,再由“互相”义引申为“偏指一方”[8]。翻译时要视“相”后面的动词宾语而定,可译为“我”、“您”、“你”、“他”、“它”、“他们”等。例如:

(24)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贺知章《回乡偶书》)

(25)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孔雀东南飞》)

(26)足下言何其谬也,故不相答。(《世说新语·言语》)

(27)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孔雀东南飞》)

(28)穆居家数年,在朝诸公多有相推荐者。(《后汉书·朱穆列传》)

(29)蔽林间窥之,稍出近之,慭慭然、莫相知。(柳宗元《黔之驴》)

“相”和“见”就其字形来看,皆从目,都有“看”的意义,因而在词义发展过程中便相互影响,“相因生义”[9]。由于“相”字“偏指一方”用法的影响,与“相”有一个完全相同的义位的“见”亦具备了指代的意义,因而“见”可以指代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而不论这个对象在句中是以第一、第二人称还是第三人称叙述,在《太平广记》[10]中就有“见”的这种用法。例如:

(30)奇正色曰:“举贤本自无私,二君何为见谢?”(《太平广记》卷185《刘奇》,见谢即谢我)

(31)初一人来云:“戴君见召。”(《太平广记》卷334《裴虬》,见召即召见你)

(32)(夫人)复恐见夺,因不令出。(《太平广记》卷368《虢国夫人》,见夺即夺他)

“见”的指代意义是受同义词“相”的影响而相因生义的,多用来指代动作行为涉及的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对象。王力认为这种“见”等于一个词头,可以译成“相”字[11],正是看清了“见”与“相”二者“相因生义”这一特点。

以下例句充分说明“见”和“相”都有指代的意义:

(33)父母至亲,实不相疑,事理如此,实为见诬。(《晋书·愍怀太子遹传》)

(34)府吏马在前……低头共耳语:“……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新妇谓府吏:“感君区区怀!君既若见录,不久望君来……”(《孔雀东南飞》)

(35)不早相闻,今日见访,不其晚邪!(《新五代史·刘玘传》)

(36)(刘)毅又相闻曰:“身今年未得于鹅,岂能以残灸见惠?”悦又不答。(《宋书·庚悦传》)

以上例句都用“‘见或‘相(作动词的宾语,在句中以第一、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叙述)+V”表示“V+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作动词的宾语,以第一、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出现)”。由于用了“见”或“相”,句中在动词的宾语位置上没有再用人称代词。如果用了人称代词,就不会再用“见”或“相”了。由此可以看出,在这些例句中,因为人称代词的缺席,“见”或“相”具备了代词的性质和意义。而且,我们注意到在这些例句中,“见”或“相”始终处于前置状态。而如果说用人称代词的话,那么只有在几种特殊情况下才会前置。因此,我们说,“见”和“相”是有提前动词宾语作用的特殊代词。

少数情况下,宾语紧接着出现在及物动词的后面。此时,“见”表示谦抑、客套[12],例如:

(37)管仲所以见告桓公者,非有度者之言也。(《韩非子·难一》)

(38)其君见好岩穴之士,所倾盖与车以见穷闾隘巷之士以十数,伉礼下布衣之士以百数矣。(《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39)沛公从百余骑,驱之鸿门,见谢项羽。(《史记·高祖本纪第八》)

(40)牵牛人乃惊问曰:“何由至此?”此人见说来意,并问此是何处。(《博物志》卷三)

(41)只怕有些见怪令婿。(《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二)

(42)您可别见怪他老人家呀。(老舍《龙须沟》第一幕)

《太平广记》卷469《刘万年》中“万年谓二人:‘深谢预闻,何用见酬?”说的是“拿什么来酬谢你们?”由于有足以不致误解的上下文语境,宾语“你们”就没有出现。

综上所述,愚意以为《汉语大字典》“见”应改为:用在及物动词前面,有称代作用,可提前动词宾语,可以灵活地译为“我”、“你”、“他(他们)”等。书证不变。而“见”“用在动词前表示客气。”[13]这一义项可以保留,《镜花缘》第六十回:兰英道:“莫非此处另有甘泉?何不见赐一盏?”臧克家《自己的写照》:“说来或者你不见信。”等书证应归到“见”,另选两条书证列在此处,如: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其君见好岩穴之士,所倾盖与车以见穷闾隘巷之士以十数,伉礼下布衣之士以百数矣。”

《史记·高祖本纪第八》:“沛公从百余骑,驱之鸿门,见谢项羽。”

参考文献:

[1]汉语大字典[M].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1988.

[2]王光汉.论助动词“见”[J].温州师范学院学报,1998(4).

[3]荆贵生.古代汉语[M].黄河出版社,1997.

[4]姚振武.古汉语“见V”结构再研究[J].中国语文,1988(2).

[5]方有国.《汉语大字典》虚词训释辨正[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2).

[6]朱城.《汉语大字典》疏误再议[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1994(3).

[7]词源(修订本)第四册[M].商务印书馆,1983.

[8]左民安.汉字例话[M].中国青年出版社,1984.

[9]王兴才.“见”字指代意义探微[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00(4).

[10][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M].中华书局,1961.

[11]王力.汉语语法史[M].商务印书馆,1989.

[12]汉语大词典(卷十)[M].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311.

[13]汉语大字典[M].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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