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媛媛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四川成都610207)
舞蹈是情感与生命的艺术
——读《情感与形式》有感
黄媛媛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四川成都610207)
本文以苏珊·朗格的艺术理论作为研究舞蹈艺术的支撑点,以朗格主要观点“艺术符号”出发,探讨舞蹈艺术在创作过程中艺术家对情感的需求,以及观众在审美过程中对舞蹈作品情感方面的解读。从舞蹈的角度,切入朗格的艺术理论,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揣摩“情感与生命”的概念对舞蹈的价值。
苏珊·朗格;舞蹈美学
《情感与形式》的作者苏珊·朗格,是一位美国当代著名艺术理论家、符号论美学家、哲学家,也是一位卓越的女性美学家。书中提出的观点“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的理论从艺术家的角度探讨艺术的本质与起源;从“艺术就像科学,首要目的在于被‘理解’”、“艺术即情感之客观化”探讨艺术产生的作用;“艺术是人类情感的形式与生命的投射”则突出了艺术在人类活动中的重要性。本文将从符号论美学出发,从朗格情感论角度入手,探讨舞蹈艺术在创作与审美中对情感的追求。
按照卡西尔的符号学归类,所有艺术门类都可以归到非逻辑符号里面。舞蹈艺术更是其中最特殊的艺术形式,它和美术艺术不同,无需图像符号;和表演艺术不同,无需语言符号;和文学不同,无需文字符号。舞蹈和其他艺术门类都大有不同,因为舞蹈凭借人体本身作为表现工具,由编舞的理性构思,通过舞者身体的感情表现呈现作品,打动观众。观众从观赏舞者优美的肢体语汇、面部表情,体会舞蹈背后意义和人物表达的内心情感。舞蹈是最贴近生命的艺术,通过最直接的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展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一)“情感共识”的普遍性
朗格认为艺术是一种符号,“艺术的本质是人类创造的一种特殊的符号形式”。对于舞蹈艺术家而言,创作、表演的灵感来源于对生活的发现与体会。积累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细节、让自己动心的情怀,感受塑造的人物内心感情,感受不一样的生活体验,这都是日后舞蹈创作与表演的灵感与素材。对于舞蹈艺术的而言,对于生活的感性体验是很重要的。“符号即我们能够用以进行抽象的某种方法”,朗格认为对符号抽象性的强调,实际上是对艺术家自我表现论的一种否定。很多艺术家在艺术作品里宣泄自我的、个别的情感,这种表现方式没有普遍性也没有价值,只能算作是信号的水平。然而艺术符号传达的情感形式是抽象的情感概念,是人类“群体”情感的本质。
(二)“客观情感”的重要性
艺术的目的与科学的目的一样,是在于被理解。对于舞蹈而言,让观众通过舞蹈艺术中情感的表达,通过理性分析理解到作品背后的思想。舞蹈艺术不仅仅是让观众享受与欣赏“美”(如美丽的舞姿、美丽的服装、美丽的面庞)如此简单,而是具有“以情动人、以情化人”的意义在其中。让观众认识到人类世界的某种非语言的表达与感受的体验和思想。对于人们所需要“理解”的内容,首先是“通情”,这种情感并不是主观随意附加上去的,而是蕴含在艺术作品本体之中。由创作者与欣赏者双方共同通过“创作——理解”活动才形成的。朗格在汲取巴恩施“客观情感”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艺术表现的情感是一种情感概念。
(三)“无需言传”的特殊性
人可以通过语言进行交流与对话,那为什么需要艺术需要舞蹈?朗格对于此解释道“语言作为推论性符号有其局限性”,语言是具象的、推理的;而艺术非推理符号表达的是抽象的、体验的、复杂的思想和观念。人类内心的情感存在着某些真实且极为复杂的生命感受,是很难通过推理性符号传达与分享的,因为这种情感的存在形式与推理性语言所具有的形式在逻辑上互不对应,这种不对应性就使得语言在表达人类内在的生命感受和情感生活方面,显得略显苍白。归根到底,舞蹈其自身独特的“抒情性”已经搭建了一座与观众之间沟通、对话的桥梁。
朗格认为:艺术是人类情感的形式与生命的投射。舞蹈艺术能够让舞蹈艺术家通过艺术化创作与表演,创作出舞蹈艺术,然后通过观众欣赏作品,并与之产生对话,这一列的活动构成了完整的舞蹈作品从产生到成果的价值。为了创造出有价值的舞蹈作品,“立意”很重要。艺术家应在人类情感的共性基础上,创造出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的作品,以“抒情达意”的方式升华情感元素,使之上升到精神层面的追求。
舞蹈作为一种表现性符号,意味着是一种意义或者象征的载体。比如舞者一个蹲下双手环抱双肩的动作,眼脸低垂、面部朝内,从动作中可以解读到该人物情绪低落,伴有失意和孤独感,暗示消极的情绪。反之,如果舞者大幅度挥舞双臂、做一些跳跃性动作,则可以解读到情绪处于激昂状态。虽然表现性符号所表现的内涵是不确定的,即舞蹈中动作的本义和被观众理解到的意义可能会有不同,但动作作为一种符号,依旧是一种意义的载体。舞蹈内的身体符号具有一种赋予人类情感经验以形式的功能。朗格解释道“一个符号一旦被运作,就具有了意义”。
舞蹈艺术家应以创造出有机的生命形式的作品作为追求。用朗格话理解:“如果要想使得某种创造出来的符号(艺术作品)激发人们的美感,必须使自己成为一种与生命的基本形式相类似的逻辑形式”。很多舞蹈艺术家常把创作比喻生育,作品就像自己亲身骨肉一般,需要细心呵护,日日爱护般养育诞生。结合朗格的理论,也就是说艺术家应该用生命来创造艺术,如果这么做,也就是掌握“情感与生命”最高巅峰的灵魂艺术家。
[1]苏珊·朗格(美).刘大S,傅志强,周发祥(译).情感与形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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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312(2016)29-007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