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彦,张英建,韦启旺,杨万林,崔雪梅
(廊坊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 河北 廊坊 065000 )
河北省农村学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普及推广研究
王书彦,张英建,韦启旺,杨万林,崔雪梅
(廊坊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 河北 廊坊065000 )
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是法律的规定。河北省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也是较早开展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省份之一。本研究着眼于具有先天传承条件的广大农村学校,以文献资料、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就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研究发现,河北省仅有三分之一农村学校开设了民族传统体育类课程;杨式太极拳、沧州武术等项目在农村学校得到一定传承。传承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传承项目种类单一、形式化和传承效果难以保证等问题。针对普及与发展制约因素提出,正确认识学校传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和使命,大力开发民间体育课程人力资源,推动体育非遗项目列入体育师资培养全过程,打造体育非遗项目传承教育研究团队,着力广大农村学生体育非遗项目学习兴趣地培养。
农村学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
G80-054
A
1009-9840(2016)04-0075-05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它是民族文化的珍贵记忆,是人类的心灵世界和精神家园。它的有效传承和发展关乎着我们国家的文化安全和文化自信。然而,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学校应该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的河北省,早在2005年发布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出了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有关教材,开展教学活动。意见颁布至今10年有余,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运行了整整5年,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学校教育中的普及及传承如何?面临哪些困境?如何进行破解?本研究将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就其在河北省农村学校的教育传承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问题破解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研究对象主要是河北省农村学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现状及普及策略,采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问卷调查、数理统计和逻辑分析等科学研究方法。问卷调查采用多段抽样方法,首先以区域为分层标准,将河北省农村初级中学划分为冀中、冀南、冀北和冀东4个区域,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了石家庄、邯郸、邢台、承德、唐山和沧州等6个地市所属县城和乡镇初级中学作为抽样范围,最后在上述抽样范围内各自随机抽取县城中学6所,乡镇中学5所,总计66所。具体调查对象是抽样学校体育教研组长。问卷发放借助了河北省农村初级中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机会,采用了书信为主的方式。共发放问卷66份,回收62份,回收率93.93%。其中,有效问卷60份,有效回收率为90.91%。问卷符合效度和信度检验。问卷信度检验采用再测信度进行,即半月后选取部分被调查者进行问卷第二次填写,计算出两次测量结果的相关系数为0.87,表明通过信度检验。被调查学校包括石家庄平山县外国语学校、井陉县吴家窑乡第二中学、邢台市邢台县晏家生中学、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唐山市开滦十中、河间市景和镇初级中学、沧州市沧县杜林回族乡第二中学等60所县城和乡镇初级中学。
3.1河北省农村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单一,制约学校体育整体发展
目前,河北省农村学校体育工作情况总体不容乐观,在体育课程与教学方面,突出表现为课程种类少,教学内容单一,无法满足学生的体育基本需求,难以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基本目标。通过调查发现,河北省农村有半成学校(53.33%)开设的体育课程内容种类不足3类,大部分学校以田径类和球类课程内容为主,球类课程则又多集中在篮排足等大球类课程中,小球类课程内容较为少见。值得注意的是,只有三分一的学校开设了体操类和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类课程,两者相比能够开设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类课程内容的学校则更少一些(表1)。同样,一项针对我国东、中、西部部分省区农村中小学校的调查结果也显示,85%的农村学校中,体育课程内容仅为田径、球类和游戏项目[1]。可见,体育课程种类少、内容单一、枯燥是困扰我国农村学校体育深入发展的主要困境之一,也是深化我国农村学校体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河北省农村学校体育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表1 河北省农村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开设类别统计表
众所周知,体育课程内容是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的重要载体,科学、正确、多样和新颖的课程内容可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及增强学生体质。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特点,符合我国体育课程改革对课程内容的需求,其群众性、健身性、娱乐性和深厚的文化积淀有助于激发学生积极地进行体育学习和活动的兴趣,有利于解决农村学校场地设施条件欠缺和不足问题,有利于农村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目标的预期实现和办学特色的形成。尤其是作为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的代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农村学校的广泛传承和实施,将有力丰富和完善农村学校体育课程内容,激发出广大农村青少年的体育学习兴趣和活动热情。同时,对于青少年一代形成正确民族文化认知、认同,确立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力大有裨益。对于维护我国文化安全,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将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因此,在广大农村学校切实落实、普及和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3.2河北省农村学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尚待全面启动和推进
3.2.1河北省仅有三分之一农村学校设置和实施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类课程
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类课程是我国学校体育课程内容体系的重要类别之一,早在1961年我国学校体育教学大纲就增加了武术类内容,使得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精华、中国特色的具有悠久历史的武术文化开设涉足学校体育课程领域,之后成为我国体育教学大纲中继田径类项目、体操类项目的第三大课程内容[2],这也使得我国以武术为代表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的系统传承得到了政策和制度上的保证。但是,从现今农村学校体育实际实施情况来看着实令人堪忧。上述笔者调查结果显示,河北省农村学校仅有三成开设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类课程,并且在这类课程中将武术作为主要内容开设的比例相对也较少。邱丕相等所著的《武术文化传承与教育研究》中,通过对华东和华中地区中小学武术教育状况调查发现,华东地区的上海市、山东省、浙江省、江西省、安徽省和江苏省,总体看只有25.3%的学生回答学校开设武术课,73.4%的学生回答本校没有开设武术课。而湖南、湖北、河南为主的华中地区中小学开设武术课的现状也不容乐观,未开学校也达到了60.45%[3]。相比较,河北省农村学校开设此类课程的比例介于二者之间,说明大多数农村学校尚未认识到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类课程的价值和意义,还不能将其作为体育课程的重要内容进行传承与学习,这与河北省作为武术大省、作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的地位和应当承担的时代责任极不相符,也反映出了河北省农村学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尚待全面启动和推进。
3.2.2河北省农村学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发展不平衡
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被单独划分出一个类别,而是和其他文化样式处于交叉共生的状态。从项目范围来看,我们可以将“类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联系起来,它所包含的不仅是那些传统武术、杂技等竞技与娱乐项目,它还涵盖了我国传统舞蹈、民俗类等项目[4]。河北省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省,目前仅前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项目有14项,传统舞蹈类项目有10项(见表2)。
表2 河北省国家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统计表(前三批)
本研究就上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河北省农村学校的传承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在三成多已经开设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学校范围内,沧州武术、杨式太极拳、邢台梅花拳等传统武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传承。总体看,传承区域主要集中在沧州、邯郸和邢台等地,传承形式以体育课程教学形式为主,部分学校采用了大课间和课余体育训练等形式。2004年起邯郸市永年县在全县中小学中增设太极拳必修课[5]。2007年河北省邯郸市政府开展了“太极拳进入中学课堂”等一系列活动。2009年平乡县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特色体育——梅花拳进校园”活动[6]。目前,沧州市区100%的学校已经开设了武术课[7]。其对沧州县城和乡镇学校开展武术相关课程和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引领作用。不过,从传承效果来看,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邯郸市永年县的杨式太极拳为例,据研究邯郸市永年县青少年在学习太极拳时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由于宣传和推广力度不足,参与太极拳运动的人数较少,学习太极拳的形式单一;区域传播与普及程度不平衡,全县难以形成浓厚的太极氛围[8]。本研究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效果调查统计显示,认为传承效果较好的学校占31.25%,认为传承效果一般的占43.75%,认为效果较差和非常差的比例为25%。
综上所述,河北省农村学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传承区域发展存在不平衡性,尚有六成多农村学校未进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启动;其次,传承项目种类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主要是以传统武术非遗项目为主。井陉拉花、徐水狮舞等传统舞蹈类和民俗类中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开发,而这些项目所具有的健身性、娱乐性、趣味性和深厚的地域文化特色是符合当前我国体育课程改革和学校体育发展需求的。同时,项目传承内容形式化问题较为突出,项目本身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精髓没有得到有效传承。
3.3河北省农村学校普及推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重要意义
河北省农村学校普及和推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不仅在于对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精髓的的继承、发展和弘扬。而且,也是丰富农村学校体育内容,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提高,推动农村学校体育全面发展的现实需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目前我国虽然经济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在教育经费的支出方面与教育现实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很多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依然面临着缺少体育设施和场地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体育教师努力挖掘各种课程资源,创造性地开展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9]。我国蕴藏着丰富的民族民间体育资源,应大力继承和发扬[10]。调查统计显示,有73.33%的学校认为河北省农村学校引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意义和价值非常大和比较大;63.33%的学校认为引入体育非遗项目具有可行性。认为引入体育非遗项目意义、价值不大和不具可行性的学校为零。
河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农村学校普及、推广的意义和价值表现在教育、健身、娱乐和文化传承等功能方面。2011年版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特别强调了在体育学科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为体育对于培养学生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以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和艰苦奋斗等为荣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都有明显的积极作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蕴涵着丰富而深刻的民族文化要素,如太极拳在漫长的历史传承过程中,吸收融合了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精髓,并与我国的传统哲学思想融合,其一招一式都透漏着我国极具民族特色的传统人文内涵,从多个层面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因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及项目传承对于培养学生的民族情感,增强民族自尊心、自豪感有着特殊的功能。普及和推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既能丰富农村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弥补内容枯燥、乏味、单一的问题,又能锻炼学生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从而使学生身心健康得以和谐发展。
大力普及和发展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还在于它自身所具有的健身作用、娱乐作用和地域文化传承等作用。如,“井陉拉花”不仅具有独特的艺术美感,而且其健身价值是很多其他运动无法比拟的。通过做出拧肩、翻腕、吸腿等动作,使人体的手、臂、肩、腰、腿、脚等关节得到运动和锻炼,可以有效地提高肢体的柔韧性与灵活性,加强躯干的协调能力,使身体得到全方位的锻炼,对于改善颈椎、腰椎问题卓有成效[11]。不仅如此,通过这种运动还能有效降低学生学习压力和缓解满负荷学习带来的精神倦怠和身体疲劳,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使学生身心都能够得到健康发展。目前,陕西非遗项目安塞腰鼓和西藏地区非遗项目锅庄舞已悄然走入当地大中小学的校园。
3.4河北省农村学校普及推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难题破解
据调查,目前河北省农村学校普及推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体育师资能力问题、学校场地设施问题、学生学习兴趣问题和项目教材化等问题,分别占被调查学校的的63.33%、36.67%、33.33%和26.67%。
3.4.1开发民间体育课程人力资源,并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体育师资培养全过程
从当前来看,为了及时解决体育教师进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教育教学能力问题,顺利推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农村学校的有效传承和发展,河北省各级教育部门应联合文体部门,举行体育教师专项培训,通过邀请不同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相关专家学者等现场讲学授艺,以提高广大农村体育教师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认同及传承和教育能力。其次,大力开发和利用民间体育课程人力资源,将传承人纳入到体育师资队伍中来。现在,我国已经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名录体系。其中,沧州市在正式确认首批20名“沧州传统武术传承人”的同时,还任命他们为沧州武术进学校的“首席督导员”。这些传承人大多根植于农村广袤的土地和人文生活环境中,可以邀请他们带着技艺走进农村校园。不过,应该注意到多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缺乏把民族体育项目转化成体育教学资源的意识。因此,传承人与体育教师应密切配合。他们之间可以优势互补,既能保证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课程具有传统体育文化的精髓,又能使之更适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需要[12]。
从长远发展来看,针对农村学校体育非遗项目师资能力不足问题,应从师资培养的源头上加以分析和解决。如以传统武术为例,虽然我国高等师范院校及体育院校,一般设有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或武术专项选修,但是高等院校所传承和发展的武术更多的是一种学院式武术,呈现的是竞技武术的特点,传统武术内容及文化精髓则渐行渐远。而且,随着高等院校体育专业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认识的不断提高和开发,武术专项教育反而出现萎靡不振现象,部分院校的武术专项选修课无法预期开设。因此,加强广大农村体育教师非遗项目教育传承能力,应从体育教师的职前教育抓起,鼓励更多高等院校体育专业,特别是地方师范院校的体育教育专业从民族文化传承角度出发,紧密结合当前体育基础教育改革进程,完善课程设置,适时适度提高以武术项目为代表的民族、民间体育类课程和学时数量,保证武术专项人才的培养和传统武术内容的传授比例,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体育师资培养全过程。从而,全面解决农村学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的师资问题。
3.4.2激发学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学习兴趣,推动项目传承的可持续发展
一般来讲,中小学生喜欢好玩又好看的运动项目,如果教材缺乏新颖性,在教学中还有不断重复教学内容的话,学生将产生厌烦体育的心理[13]。各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年龄和身心发展的特点,选取对场地较小、器材要求较少、规则简单、动作好学易懂、运动强度适宜和趣味性较强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充实农村学校体育课程,即可提高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主动性,又增加体育课程的趣味性。如毽球、抖空竹等民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项目具有较强的趣味性、娱乐性、竞技和健身健美等特点,对广大青少年学生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往往会表现出较强的参与性和学习的持久力。因此,应着力开发和引入。不过,从河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种类和数量来看,主要以传统武术项目为主,这些项目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较高的技艺,一般需要潜心学习和长期努力。对于那些文化底蕴深厚、极具教育性、思想性、健身性、地域性和技术相对复杂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方面可以通过删减内容、简化规则,降低难度等方法进行教材化处理,以符合学生身心发育特点,调动学生体育非遗项目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其次,通过校园内外体育非遗项目展示、体验、宣传等方式创造非遗传承氛围,使学生充分感知和体会到体育非遗项目学习的文化熏陶和民族文化的魅力,充分认识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意义和价值,自觉承担起民族文化传承的时代责任。从而将学习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直接兴趣和间接兴趣有机的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做到持之以恒获得好的学习效果,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可持续发展。
3.4.3提高科研意识,打造体育非遗项目教育传承研究团队,着力解决非遗项目教材化和可持续保护、传承问题
首先,从课程开发的角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纳入地方课程开发科研体系。一方面,从上到下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地方课程开发的主要内容之一;另一方面,从下到上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的主打内容之一。前者的科研开发主体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包括省、市、区县三级教育行政机构。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可以充分发挥学校体育的各级管理机构、体育教研室和地方师范、体育院校的科研水平和能力,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充分利用社会科研团体的科研力量,进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课程开发和利用。其次,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角度,各级地方政府应积极推动文化部门与教育部门、体育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地方院校、社会科研团体等科研力量和水平,打造地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科研团队,将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定位于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和学校体育教育的系统传承。
无论是从地方课程开发的角度,即从上到下及从下到上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课程开发,还是从地方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考虑,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研究团队,都应该深入体育非遗项目发源地,感受其文化氛围和精髓,认真开展深入细致的考察调研,对体育非遗项目的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基本技术、器械的规格制作等进行全面考证。在此基础上,根据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规律,课程开发原则及地方农村学校体育实施条件,完善具体体育非遗项目的基本动作、技术、技能和规则,改进运动器材、场地大小和活动形式,以适合河北省农村学校体育的教育教学规模,使其传承在广袤的农村大地上得以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开展,从而形成科学、规范、系统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农村学校教育中的普及和推广。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有地域性特点,他们多来源和扎根于广袤的土地,农村学校传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有得天独厚的环境和条件,一方面可以弥补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村学校体育城市化倾向带来的发展滞后问题,利于农村学校体育特色的形成;另一方面使我国优秀的民族体育文化土壤得以夯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有人,可持续性保护和世代传承成为可能。目前,农村学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尚待全面启动和发展,河北省仅有三成学校开设了民族传统体育类课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项目传承种类单一、传承趋于形式化等问题。师资问题、学生兴趣问题和非遗项目教材化等问题成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普及推广的主要制约因素,我国重文轻武的传统教育思想和中高考考试制度也是不可忽略的深层次影响因素。因此,正确认识是农村学校普及推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重要前提,组建相关科研团队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发展的科学化保障,传承人群体是开发体育非遗课程人力资源的重要来源群体,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体育师资培养全过程,则提示体育院校特别是地方院校在体育非遗保护和传承中应有的作为,激发和培养广大农村学生体育非遗项目学习兴趣,则是体育非遗教育内容选择的依据和有效传承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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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search on non-material sports cultural heritage education and promotion in Hebei province
WANG Shu-yan, ZHANG Ying-jian,WEI Qi-wang,YANG Wan-lin,CUI Xue-ming
(SchoolofP.E.,LangfangNormalUniversity,Langfang065000,Hebei,China)
It is the requirement of law to conduct cultural heritage education at school. Hebei province has the largest non-material sports cultural heritage, and it is one of the earliest to carry out non-material sports cultural heritage education. This article, by employing the methods of documentary material, interview and questionnaire survey, focuses on some rural schools possessing inherited advantages and discusses non-material sports cultural heritage education teaching conditions. The study finds that only one-third of the countryside schools in Hebei conduct the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courses; sports items such as Yang-style Tai chi chuan and Cangzhou martial arts are inherited in some rural schools. However, the inheritance courses are unbalanced in different regions; the inheritance types are monotonous and formalized and the effect of inheritance is difficult to guarantee. Concerning with the restricting factors for the popularization and development, the article explores how to understand the school sports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and the importance of mission correctly, to develop the human resources on folk sports curriculum vigorously, to promote the non-material sports items to be listed in the whole teaching training process, to build non-material sports cultural heritage research team, and to develop rural students' interests in non-material sports items.
rural schools; non-material sports cultural heritage; education; inheritance
2016-03-28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HB13TY007);廊坊师范学院博士基金项目(编号:LSBS201203)。
王书彦(1969-),女,黑龙江通河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学校体育、传统体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