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家属的5000元优待金被村委委员据为己有、残疾人培训费被基层科员瓜分、村干部向低保户吃拿卡要……近日,中纪委网站发布了湖南2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问题。
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惠民政策落地的最后关口。老百姓习惯将基层干部称为“父母官”,毋庸置疑,就是希望为百姓当家做主。可以说,在所有的干部中,基层干部是离百姓最近,最熟悉群众的干部,也是群众最熟悉的干部,不仅是民意直接的代表者,也是政策的执行者。遗憾的是,一些基层干部在百姓面前成了“山大王”,为我独尊的“土皇帝”意识祸民尤烈,坑党尤甚。在湖南2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问题中,涉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残疾人培训费、贫困户低保费等,可以说,这些贪腐行为猛于虎。
残疾人培训费、低保费是弱势老百姓的救命钱,瓜分吃拿救命钱,看似小腐败,实则是危机到这些老百姓的生活生命,此绝非危言耸听,政府给予的低保,就是保障他们最低的基本生活,却被从中截走,其心肠与行为与猛虎又有何异?那么,有必要追问基层干部的德行良知、律法意识为何屡屡失守?
实际上,基层干部并非处于真空之中,只是百姓权利意识未觉醒的现实语境下,不知如何监督基层干部的行为规范,再加上基层干部位于行政体制末端,使一些基层干部存有“山高皇帝远”的投机心理,再加上一些基层干部没有体制编制,上级监管鞭长莫及,而下面又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组织机构,这就给了基层干部敢于铤而走险的空间,在现实因素和利益诱惑叠加下,无所顾忌地吃拿卡要、侵占强拿。
如果说“老虎”的贪腐是“劫富”的话,那么,“苍蝇”的贪腐则是“劫贫”,从性质和行为上来说,“苍蝇”式腐败假借党和政府的名义不仅坑党坑政府,还伤及民心,祸害之大可想而知。民者水也,可载舟亦可覆舟。而基层干部的清廉与否,直接关系到民心向背与否,所以,基层腐败决不可小觑。党的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苍蝇”双管齐下,但要消灭“苍蝇”,法律之剑固不可缺,最重要的还是健全监督机制。
首先,上层要完善倒追倒查机制,凡是涉及民生的政策项目及资金,就要一竿子插到底,确保到应得者手中;其次,在现有的基层组织基础上,成立监督委员会,比如村一级,可在现有的村两委中,由村民自主选举独立的两委监督小组,此监督小组可直接与上级监督机构进行对接,如此形成三方制约,可从根本上杜绝基层腐败。否则,消灭一批“苍蝇”,还会又另一批“苍蝇”滋生。(文/董国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