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
【摘 要】 我国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开展几年来,逐步得到企业和社会的认可。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科技保险试点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总结经验,提出了推进宁夏科技保险工作的建议。
引 言
创新是决定一个国家发展速度的重大因素,所以,支持科技创新、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成为国家政策的一大倾斜点,近些年,为了能够让更多的科技企业提高创新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其高速稳健发展,我国财政部、科技部、銀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通知文件,鼓励科技型企业发展,随之各省市从融资贷款、贷款补贴、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等各方面制订了优惠鼓励政策,使得科技型企业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顺利快速发展。
目前,科技保险处于试行初期,虽然近几年发展较快,但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过程曲折,遇到了很多现实问题,制约着科技保险的大规模开展。
一、我国科技保险试点地区发展现状
近年来,科技保险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政府的响应号召下,政府资金与保险市场有机结合与联动,使得科技保险变成实在、利民的科技金融工具,对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科技研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科技保险不但有优惠的保费费率,更有财政资金对保费的补贴,部分地区补贴资金达到了保费的一半,很多科技型企业跃跃欲试,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很好的推动了科技保险的发展。
二、我国科技保险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
科技保险通过近几年的发展,从无到有,其影响力不断扩大,但是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问题与阻碍。
(一)科技保险补贴门槛高、优惠力度小
从试点地区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对享受优惠政策企业认定门槛较高,程序复杂,灵活性差,许多有参保需求的企业无法达到补贴要求;由于有些地区财力有限以及对科技保险重视程度较低,导致制定的补贴率及补贴额较低,难以吸引企业,大大减弱了科技保险的推动力度。
(二)企业自身需求不足
很多科技型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同时处于创业初期,所以对科技保险认可度不高,重视程度不强,再加上资金匮乏、融资困难等一系列的问题,外加科技保险的保费相对其他传统的商业保险较高,虽然有财政资金的补贴,但是对于资金本就有限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来说,相对较难以承受,因此导致一部分科技型企业对科技保险购买动力不足、需求率低。
(三)科技保险本身存在局限性
目前各保险公司开发科技保险险种虽已达到十多种,但大部分险种都是通过传统保险进行加工、改进而来,并没有真正做到深入剖析科技型企业的特性,并根据企业的特点、需求为其量身定做,这就导致了一些企业的潜在需求最终不能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
(四)科技保险人才缺乏导致发展缓慢
科技保险对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性要求很高,需要既懂保险又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这就要求业务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保险知识与丰富的经验,还要对科技型企业有足够的认知,这是科技保险的设计、改良和创新环节中不可或缺的条件。然而此类专业技术人员极少,并且很难短时间培养,业务人员整体素质达不到要求,使得科技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受到制约。
(五)道德风险的存在使得保险公司持谨慎态度
科技企业在创新研发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风险较大,项目成功会得到丰厚利益,但导致失败的因素有很多。所以对于保险公司,万一投保企业在科技保险的保障前提下,发生风险后,主观上不去竭尽全力防范风险、控制风险,这时就产生了道德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利益形成威胁。
三、宁夏科技保险工作推进建议
宁夏预计在2016年推行科技保险试点工作,拟在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中划拨部分作为科技保险补贴专用资金,以保障科技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在财政资金支持下,要顺利推行试点工作,结合上述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制定完善的科技保险实施政策
制定完善的科技保险补贴政策是开展工作的前提,补贴政策中需要明确补贴方式、确定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简化补贴流程。可以根据投保企业的种类、规模大小、效益高低进行分类考虑,采取差异化的科技保险补贴方式,可适当调整保费的补贴标准与比例,保证补贴的公平性和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宣传工作
政府层面,保证科技保险政策层层下达,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策进行学习,做到对补贴政策、操作流程了熟于心;印制科技保险宣传资料,借助一些媒体力量扩大影响力、提高认知度;组织企业集中培训,面对面交流优惠政策及申请流程,鼓励企业投保,登记有潜在需求企业,以备下一步精准服务。
保险公司层面,组建科技保险业务专项团队,培养专业人才;以讲座、培训等形式进行实地宣传,介绍各科技保险险种的特点、重要性和投保流程;做好后期维护服务工作。
(三)提升企业对科技保险的需求
根据企业特点,适时创新科技保险种类,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投保门槛降低,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激发企业投保积极性;搜集全国科技保险理赔案例,给企业进行生动讲解,增强企业投保意识;借鉴现有传统保险运作方式,采取浮动利率等方式吸引企业投保。
(四)增大监管力度,防范道德风险
政府和保险公司要定期对投保企业进行监管和巡视,观察其经营状况、被保项目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展开调查,若存在主观前提下的风险,应责令企业进行补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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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邵学清.科技保险的理论与实务[M],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1.
[3] 王广宏.推动北京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措施研究[J],决策咨询,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