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敏
摘要:本文剖析了“三不干部”的状态,并提出了纠改“三不干部”的建议。
关键词:“三不”干部;党员;纠改
本文所指“三不干部”即部分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这是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种消极现象,人民对此深恶痛绝,党严令整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既说明干部“三不”作风有彻底纠改的必要,也说明党中央的坚定决心。
一、“三不干部”的状态剖析
1.“三不干部”表现为“三怕”
一是“怕事”。有的干部“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地过”。他们相信“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于是选择“宁可不做事,但不能做错事”的避事心理。
二是“怕人”。“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有些干部在遇到人情关系与组织原则相矛盾的时候,奉行好人主义绕道而行,怕触及别人利益伤和气,怕坚持原则遭报复,怕讲真话丢选票;
三是“怕媒体”。有的干部工作中只求“过得去”,喜欢听安排、等指示,不敢闯、不敢干、不敢管,“稳”字当头,特别是遇到疑难信访问题能推则推,能躲则躲,生怕惹祸上身被媒体曝光。
2.“三不干部”源由在“三缺”
一是缺乏能力。有的干部理论知识丰富,但缺少实战经验,工作方式和基层实际脱节;有的干部领导能力较强,但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面对突发事件、群众信访等问题束手无策;有的干部倚老卖老,自诩工作经验丰富,不学习新政策、新规定,以老眼光看待新问题,凭老办法办新事漏洞百出;有的干部能力不大官威大,超越权限、瞎指挥、乱拍板,最后自己驾驭不了,导致公共资源浪费、群众利益受损。
二是缺乏动力。有的干部感觉提升无望,工作消极。由于职数受限,干部上升空间越来越窄,提拔任用看不到希望,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上按部就班、得过且过;有的干部贪图安逸,松弛懒散。认为现在饭不能吃、酒不能喝、干部不好当,干脆图个轻松,“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一些窗口单位出现“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就是事难办”的现象,一句“业务已受理,请耐心等待”便将人打发;有的干部凡事“利字当头”,讨价还价。遇到有利可图的事就找关系、托人情,千方百计抓到手里;如果是无利可得的事,即使是自己分内之事也不管不顾。
三是缺乏实干。有的既想遵守规矩又想保持特权,既想从严管理又磨不开人情面子,过多考虑个人利益或者他人意见,瞻前顾后,优柔寡断,导致工作效果大打折扣;有的习惯于喊口号、唱高调,光打雷、不下雨,只有唱功没有做功;有的热衷于拍脑袋,不顾实际,不重实情,只知道指手画脚瞎指挥;还有的选择性办事,只唯上不唯实,上边说的马上办,群众说的没听见,领导见到的抢着做,领导见不到的无所谓,导致工作背离群众意愿。
3.“三不干部”发展为“三隐”
一是“隐违规方式”。作风建设规定执行后,“四风”现象明显减少,但仍有不识时务者我行我素,给违纪违法穿上“隐身衣”。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违规宴请等现象仍然存在,只是表现形式更加隐蔽巧妙。特别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借招商名义“打擦边球”,有的为招商企业违规出台所谓优惠政策;有的借招商引资名义大吃大喝,报销各种不能列支的费用;有的村干部打着引资的幌子,将下拨到村里的资金的一半用作引资提成;还有的领导干部将专项资金拨到村级后,套出现金用于支付年礼或私分;有的村干部用民政专项资金支付招待费。
二是“隐矛盾问题”。有些单位领导为了不影响自己升迁,千方百计将单位的一些违纪违规问题捂住,甚至出钱了难;有的乡镇干部好大喜功,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为了完成任务,不顾后果擅自做主,企图掩盖矛盾蒙混过关,导致重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当地村民强揽工程、强行阻工、强买强卖的“三强”问题不断。
三是“隐政策空子”。热衷于钻政策“空子”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打“擦边球”、甚至“闯红灯”,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搞变通,违规谋取局部利益而置制度、规定于不顾。比如现在的农村中,就有的虚列项目骗取上级资金,有的冒名套取新农合、医保资金,有的里应外合造假违规参保骗取社保待遇。
二、“三不干部”的纠改之路
1.务实有效教育引导
一是要加强宗旨意识教育,通过开展主题活动,重申理想信念,树立良好导向.二是要加强政策法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三是还可以有针对性开展能力培训,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的培训工作,领导干部要多学政策理论和领导方法,提升应对复杂局面和问题的能力,年轻干部要多学业务和基层办事方式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2.奖优罚劣的激励考核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体制建设,完善权力清单,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确保办事过程的公开透明,进一步压减权力寻租的空间。二是建立良好的激励和考核机制,让干部真正明白自己的责任在哪里、任务在哪里,可以通过荣誉、晋升、经济等奖励鞭策干部保持创先争优的劲头,树立好的用人导向,对工作中敢
闯敢试的干部要加以保护,宽容干部的失误,避免挫伤干事者的积极性,让真正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施展拳脚的舞台。
3.严格规范的监督管理
信任代替不了监督,要时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督,決不能因为信任而放松甚至放弃监督。首先要让单位“一把手”紧张起来,对于监督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应当加大对责任领导的追责力度,更深一步追究所在单位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其次对个人,应出台《治庸治乱治散问责办法》,对不作为、不善为、乱作为的情况做出明确界定及惩治措施。同时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与干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双挂钩。
[参考文献]
[1]郭天佐.不干事也是腐败[N].中国组织人事报.2016-05-09(006)
[2]杨越.不能占着位子不干事[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05-1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