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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顺民意、惠民生、得民心的德政工程,对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尤为重要。
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保定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通过大力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截止2014年,保定市已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323个、村文化活动室4557个、村文化广场1645个,农家书屋5741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基层服务点5094个,顺利实现了山区县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的目标,圆满完成了每村每月一场电影的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市直艺术团体每年送戏下乡1500余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一定程度改善,农村文化建设进一步发展。
二、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路径
(一)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健全农村基层重要的文化设施网络和活动阵地。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及村文化室是农村基层重要的文化设施网络和活动阵地。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加大农村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形成较为完备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和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文化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将其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和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免费向群众提供。
2.完善提升农家书屋。农家书屋工程是农村文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是为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 借书难 看书难”的问题,满足农民文化需求,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响电子产品阅读视试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是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的新农村文化建设一项基础工程。要建立出版物农家书屋更新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争取每年为已建成书屋更新一定数量的出版物,逐步提高农家书屋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配置比例,方便农民群众阅读。
3.确保“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是农村文化惠民的必备工作,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电影放映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居住在全国县级以下地区的广大农民群众。1998年,国家广电总局和文化部开始“2131”农村放映工程(“21”指21世纪初,“31”指“三个一”:每一个行政村每一月放一场电影)。要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资本,大力培育、发展农村个体放映队,多层次开发农村电影市场,积极探索能够满足农民群众需要的市场运作的农村电影放映新方法、新模式。
(二)开展农村群众文化活动
1.组织文化下乡活动。继续开展文化下乡、文化对口支援活动。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对重要活动项目和产品采取财政补贴,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直接送到农村。充分发挥流动舞台车、文化小分队的作用,使文化下乡活动小型化、经常化,努力做到灵活多样、行之有效。鼓励和组织专业文化工作者到农村辅导群众文化活动。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扶贫对口帮扶计划,建立和完善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支援农村文化建设。
2.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文化示范村”、“文化示范户”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扶持和保护,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对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古村落、特色村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促进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开发整理和保护。
(三)壮大农村文化人才队伍
1.建立乡村文化工作专职队伍。选拨人才,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形式,从大中专院校或农村文化爱好者中选聘一批有特长、专业强、素质好的文化人才从事农村文化工作,真正为乡村文化输入新鲜血液。
2.加强乡村文化人才教育培训。加强对农村文化干部、文化骨干和文化中心户的免费培训辅导,充分发挥农村文化人才的带动辐射作用。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方式,多样化培训,使基层文化工作者更新知识、提高技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培养农村本土文化骨干,挖掘培育传统民间艺术接班人,提高民间艺人的待遇,充分发挥文化能人、民间艺人、农村文化经纪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作用。培育和发展农村业余演出队、文化中心户、义务文化管理员等,不断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巩固农村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3.加大对乡村文化建设的人才支援。组织城市对農村开展文化援助活动,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对口扶贫计划。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重点捐助文化站(室)、图书室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公益性文化实体和文化活动。落实我市有关鼓励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的优惠政策,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中增加农村文化服务的内容,鼓励有文艺专长的高校毕业生深入广大农村从事文化信息传播、活动组织、人员培训等活动。
四、农村文化惠民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
市、县(市、区)财政要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提高用于乡镇和村的比例。市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扶贫、文化下乡演出补助和文化示范村建设。乡镇在市、县每年支持的统筹建设资金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资兴办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农村文化产业。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抓住全省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行动的契机,对重要公共文化资源进行合理调整,逐步增加为农村服务的资源总量。完善公共文化机构功能定位,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指标,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
大力推进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努力满足农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使广大农民更加便捷地分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注重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文化扶贫攻坚”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有机结合,促进农村文化和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第一方阵的进入”(即:全省文化建设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保定加快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筑建“文化强市梦”,努力开创全市文化繁荣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打造环京津新的增长极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