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益君
【摘要】本文以某饮用水厂锅炉房、空压机房、注塑车间、吹瓶车间、灌装车间的主要岗位劳动定员及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有效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关键词】噪声职业接触限值;测试条件和样品采集;检测结果与评价
1、前言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存在于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劳动過程和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本文的检测与评价范围为饮用水单体生产车间,其中包括锅炉房、空压机房、注塑车间、吹瓶车间、灌装车间的噪声。
2、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3、现场情况
该饮用水厂创办于1999年,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该公司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是亚洲最大的饮用水单体生产车间,其中包括注塑车间、吹瓶车间、灌装车间等。
3.1平面布局及检测点布置图
3.2简单工艺流程
3.3工艺流程简介
根据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工艺分析,该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空压机、吹瓶机、瓶胚机、瓶盖机、灌装机、冷水机运行中产生的噪声。锅炉房使用管道加湿式煤浆,操作密闭化,管道化,本次不对煤尘做检测。
本次检测与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
3.4主要生产设备
1台全自动燃油(气)锅炉、1台水煤浆蒸汽锅炉、6台K白力仕40BAR空压机、6台吹瓶机、4台瓶胚机、2台瓶盖机。(采样当天1#、2#、3#吹瓶机未开,7#瓶胚机未开,3#瓶盖机未开,其余生产设备均正常开启)
3.5主要防护设施 无
3.6主要个人防护用品 3M1110防噪耳塞。(采样当天部分工人未佩戴)
3.7生产制度和劳动定员
本次所有岗位工人每周工作5天,锅炉房岗位和空压机岗位每天工作12小时,其他岗位每天工作10小时。
4、测试条件和样品采集
本次检测样本按日常监测要求采样,于某年某月某日在企业正常生产(未满负荷)的情况下进行。采样日的生产情况与近期生产规模基本一致,采样、检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噪声测量:在每个噪声岗位选择1个测点,每个测点测量3次,稳态噪声取均值,计算8h等效声级。
检测点设置如表4所示:
采样当天天气:晴,气温7℃,湿度61%,气压101.1Kpa。
5、检测结果与评价
5.1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与评价见表3。
据企业提供资料,耳塞为3M1110型,耳塞的单值噪声降低数(SNR)为29分贝,实际声衰减值需再乘以0.6,得到17.4,检出值中最大值为94.0,减17.4等于76.6,小于85(分贝),工人正确佩戴有效。
检测结果:33#空压机房,注塑车间6#瓶胚机、4#瓶胚机、1#瓶盖机线检,吹瓶车间6#吹瓶机,灌装车间550ml灌装操作台、B3线灌装吹瓶检测点噪声强度超出职业接触限值,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规定的要求;其余检测岗位噪声强度未超出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规定的要求。
6、改进措施和建议
6.1防噪声
本次检测33#空压机房,注塑车间6#瓶胚机、4#瓶胚机、1#瓶盖机线检,吹瓶车间6#吹瓶机,灌装车间550ml灌装操作台、B3线灌装吹瓶,这些岗位噪声强度超标。以上岗位工人已经配备3M 1110型防噪耳塞,但现场部分工人未正常佩戴,企业应加强管理与监督,督促工人进入噪声工作场所时必须佩戴防噪耳塞。
6.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要求开展检测与评价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6.3进一步贯彻《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包括设置警示标识),持续有效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6.4生产规模(包括所有设备均开启)、生产工艺(包括设备、原辅料)、防护设施和工作时间改变等应重新检测与评价。
参考文献
[1]GBZ/T 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 噪声.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2]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3]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4]GBZ/T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