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失速”的政策建议
制定实施逆周期的社保费率缴纳机制,减小经济下行期的企业负担。大力推进减税清费,适度扩大享受减免税的小微企业范围。对于房地产价格涨幅过大的地区,通过增加土地供应、指导性定价等措施,管控房租过快上涨。在提高名义汇率波动容忍度的前提下,保持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基本稳定,或者促进其适度下降,这对于那些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的企业比较有利。
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缩减非主业领域经营。探索多种公私合营方式,平衡好公共公益性和盈利性。PPP是能够和有望在这一方面取得突破的重要途径,但前期试点效果还不理想,亟需鼓励各地主动作为,创造性地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尽早取得成功范例和经验。电信电力、铁路公路、石油石化和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要更多地引入民间资本,改善国有资本治理和控制方式。
受制于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良好的信用环境尚未形成和缺少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等因素,民企获得的金融支持比较有限,一些有利于加快创新、增加就业和促进民生的中小微项目没有及时落地。鉴于此,应加快建立适合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重体系,增加专门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鼓励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增信、融资服务。
当前政府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但简政放权并非不作为,而是要降低行政审批等制度性交易成本,让民营企业投资时流程更简化、效率更高。除了提高投资审批效率之外,政府还应确保企业间公平有序竞争,打造统一有序的国内大市场,建设良好的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硬环境和政策、法律、人才和知识产权保护等软环境,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信息等投资服务。
(摘自《中国国情国力》2016年第8期 高玉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