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清风
海南省二中院日前公开宣判了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副厅级)受贿一案。经查,2004年至2015年,李杰利用担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海口市美兰区区长、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受贿共计九百万元。值得一提的是,李杰受贿十分谨慎,一有风吹草动,马上会退回收受的好处费。待风平浪静后,他又会要回“属于自己的好处费”。
李杰在为商人牟取利益并收受好处费时,还是很讲套路的。一是事成之前绝不收钱,一定是要在对方拿到工程后,才欣然“收割”利益;再就是收钱很小心,多数时候并不直接办事收钱,且一看到风头不对,马上退赃,而风头一过,又会一并打包索回,绝不手软。其之所以如此作为,就是想迷惑组织和群众,妄想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
“看风向退赃”的套路岂能得逞?再深的心机、再高的套路,一旦触及法律的底线,也不可能侥幸过关。暂时的平静可能只是让子弹多飞一会儿,却并不能改变被捉的命运。李杰如此煞费苦心,做足表面功夫,照样不能逃脱落马的命运。
其实,如李杰般心存侥幸的官员不少。广东省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曾因被人举报而选择退赃,退赃时还当众掌掴妻子。只不过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就是一个“苦肉计”,他想以一掌之功,将收受贿赂的过错完全推给妻子,好像他完全不知情,从而维护他“清正廉洁”的形象。当然,还有一些贪官,搞什么“边退边收”,什么“装穷卖傻”,真可谓花样百出。
【选自红网】
插图 / “你怎能收别人的钱?” / 王 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