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磊
【摘要】本文对国际水资源冲突的研究,主要是通过国际水资源的研究意义的分析,并且通过国际水资源冲突的典型案例——尼罗河的水资源冲突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国际水资源冲突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際水资源;冲突;尼罗河
一、研究意义
水资源不仅是一个生态环境问题,也是涉及到一个国家社会、政治、经济等重要方面的根本性问题,往往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存亡。因此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历来受到各国政府高度重视。翻开人类历史,水一直是引起国家和地区间争端甚至战争的主要因素和战略工具。由于现代工业和经济的发展,全球各地因为水资源造成的国际冲突已经越来越多,本文选择由水资源造成的国际冲突的典型代表——埃及、苏丹、埃塞俄比亚三国为例开展研究,以期为类似的国际冲突的解决提供一些合理的建议和对策。
二、案例介绍
尼罗河水资源孕育人类古代文明,其开发利用经历数千年历史。以1959年埃及、苏月·两国签订的新尼罗河水协定建造的阿斯旺高坝并形成坝后的纳赛尔湖为标志,进入了实现水资源多年调节和多目标综合利用的新时期。但在其后的30年间,随着北部非洲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尼罗河流域各国(主要是埃及、苏丹、埃塞俄比亚三国)之间关于水资源分配和利用的争论和冲突时有发生。这些争论和冲突又同各国在意识形态、对外政策方面的分歧交织在一起,使问题更趋政治化、复杂化。1985年苏丹政权更迭,与埃及在意识形态、政治体制上的分歧不断加深,甚至尖锐对立,还相互指责对方支持各自的反政府势力。
1989年苏月政府宣布单方面废除尼罗河水协定,同时提出一项规模庞大的水利工程计划,包括改造其现有灌溉系统、兴修米罗韦水库和阿特巴拉河上新水库以及扩大鲁赛里斯水库库容等,以便增加食物产量和出口农产品。1995年6月在亚的斯亚贝巴发生针对埃及总统的未遂刺杀案后,埃苏双方相互强烈指责,使两国关系降到最低点。苏丹领导人宣称要使尼罗河改道,断绝埃及的水供应;埃及总统明确表示,埃及人民将奋起保卫自己的生存和权利。1995年以后,随着政治局势的渐趋好转,埃塞俄比亚国内关于加紧开发尼罗河水资源的呼声日益高涨,政府也己开展准备工作。1996年10月,巴罗一阿科博河(即苏丹境内的索巴特河)的发展规划已经完成,规模更大的埃塞俄比亚高原总体规划亦在加紧编制。从其规划地区范围看,需用的水量必不在少数。其对尼罗河流域水资源供需平衡将产生多大影响尚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一方对尼罗河水的单方面开发、利用,必将使得该地区局势更加紧张。
三、案例分析
如果有些河流同是若干国家赖以生存的水资源,这种分布特点自然就会使该地区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增大。一些国家所需要的水资源主要来自境外,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水资源在其他国家的控制之下,甚至是在被认为有敌意的国家控制之下,对于这类国家来说,水资源问题将会成为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敏感问题,它们担心其他国家会因种种原因而切断自己的水资源供应,担心水资源被用作战争的工具。埃及依赖尼罗河水,其97%的尼罗河水来自境外。
埃及、苏丹、埃塞俄比亚三国因为水资源形成的国际冲突,很大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同一河流流经的国家数量过多导致的水资源分配的不均,非洲的尼罗河流经布隆迪、卢旺达、扎伊尔、乌干达、肯尼亚、埃塞俄比亚、苏丹、埃及等10个国家,即使尼罗河水量充沛,但是也不足以满足流经各个国家的需求,由此就会产生各种各样关于水资源的冲突,比如灌溉方面、发电方面等等。
四、关于水资源造成的国际冲突的对策建议
(一)世界水资源现状要求国家间加强合作
国际水法通过阐述国际河流流域内各国的权利与责任,形成了一些被普遍接受和不断被认可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第一,公平合理利用原则。这源于多国共享水资源的水量分配原则。明确了各国有权在其领土内公平合理地使用国际河流并分享其利益,但是这一权利又受限于不剥夺其他流域国家公平利用权利的义务,这既是权利原则,同时也体现了与之相关联的义务。此原则也被称为“有限领土主权原则”,承认了各流域国在对有关国际河流的使用和受益方面有着平等的、相关的权利。第二,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该原则是作为国际环境法中不损害别国环境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其实质是对国际水域内的相关国家在开发利用国际水域中的权利的一种限制。第三,国际合作原则。这种合作应建立在主权平等、领土完整、互惠互利和善意的基础上,并使国际水域得到最佳利用和充分保护。国际水域利用与保护中的合作原则在相关国际法文件中都有体现。第四,受益补偿原则。
全球水资源问题的日益严重,将使各国在国际水域中的用水矛盾日益突出。上述五大原则在国际水域的利用与保护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应当作为国际水域内各国的行为指南。实践证明,有关水资源的法律条文在有关水冲突的谈判中经常被引用,在一定程度上对规范国家间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分配以及解决水纠纷是十分必要的。为了减少和避免冲突,有关国家在对国际水域进行利用和保护时,应自觉遵循相关原则,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以协调各国的用水利益,确保国际水域的可持续利用。
(二)发挥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作用
在缓解和解决国际水资源冲突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不只是以上联合国等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协调冲突双方关系、促进其积极合作方面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在有关水资源的众多国际非政府组织中,有必要提及的是全球水伙伴和国际水资源协会。
全球水伙伴 (GlobalWaterpartnership)是由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署和瑞典国际开发署于1996年8月联合成立发起,是一个促进和推动持续水资源管理的国际性非政府网络组织,旨在支持不同国家对水资源进行可持续管理,减少和避免国际水资源矛盾。全球水伙伴已建成数个全球性、地区性和国家性的论坛,建立了南美洲、中美洲、南部非洲、西部非洲、东南亚、地中海、中东欧、中国和中亚等10个地区工作委员会或地区水伙伴。全球水伙伴深入到水资源综合开发和管理的各个部门,推广综合管理理念,并通过将各类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与水有关的各个部门聚集在一起,寻求解决水资源问题的办法,达成共识。同时,它还开展案例研究,将一些国家和地区先进的经验放在网络中供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参考。这种运行机制直接将与水有关的各个部门联系在一起,形成各方相互探讨的平台,使大家共同分享经验,吸取教训。
全球水伙伴成立十年来,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政府机构以及开发银行、专业学会、非政府组织、民营公司參加了这个组织,广泛地开展了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综合管理的宣传和促进活动。如全球水伙伴东南亚伙伴建立的东南亚水公益事业网络系统,一该系统为东南亚各国共享水利信息提供了极其便利的服务,也为其他区域树立了榜样。目前,全球水伙伴正与亚洲开发银行和该区域的其他机构联合起来建立亚洲流域网络系统,这将极大的促进该区域的水文信息交流。
(三)其他解决途径
资金技术援助。很多国家水资源问题的发生多是由于技术落后,资金严重不足,从而导致跨国的水源争夺和不合理、不科学的水利开发。为此,国际社会应对这样的国家和地区提供积极的资金技术援助。如在大泥公河的开发过程中,亚洲开发银行先后提供直接贷款11.8亿美元和技术援助资金1.4亿美元,极大地推动了次区域的合作,并成为各成员国的好伙伴。
信息交流。对于重要的国际河流,成立流域的水文、水环境监测国际性网络,开放信息交流渠道,采用先进统一的国际水文勘测和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工作是十分必要的。这将有助于信息资料的交流,预防洪涝灾害,保证“水安全”,有利于对跨流域跨国界的水环境污染进行预警。
开发新水源。目前全球的淡水资源开发程度不高,要得到更多更安全的水,需要利用新技术开辟新的淡水资源。如储积和利用雨水洪水、对海水进行淡化等都已开始在一些国家取得初步成效。
结论
古今中外,文明的兴衰都离不开水。楼兰古城的兴起是由于丰富的罗布泊湖水的滋润。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水资源衰竭,最终使这座美丽、富庶的古城完全湮没在茫茫的荒漠之下。当今世界气候的变暖、污染的加重、人口的增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水资源问题己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而伴随着水资源问题的出现,国家间水资源冲突的发生范围正在扩大,其表现形式也日趋多元化,这是由水资源冲突的自身特点决定的,已经在深度和广度上对当代国际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到目前为止,有关将水资源冲突中的相关因素转化为水资源的国际合作和可持续和平利用等方面的努力,己经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一些希望的迹象,并在一些地区取得成功。水可以引发国家间的冲突,也可以促进彼此的合作。而一旦产生这种作用的条件得到了更好的理解和贯彻、实施,那么世界各国以及各社会内部群体间就可以更加有效的通过在水资源方面的互惠合作来消弧冲突,维护和平,促进世界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家枢. 水资源与国家安全[M]. 北京:地震出版社. 2002
[2] 王成梓,伊政伟. 水资源危机与国际争端[J]. 东北水利水电. 2003(01)
[3] 任世芳,牛俊杰. 关于全球性水资源危机若干问题的探讨[J]. 世界地理研究. 2006(02)
[4] 余日牛,余雪飞. 淡水资源竞争[J]. 吉林水利. 2006(04)
[5] 张旺,万军. 国际河流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处理——莱茵河、多瑙河水污染事故处理[J]. 水利发展研究. 20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