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澜沧江

2016-10-19 10:00梁苑慧
中国科技博览 2016年18期
关键词:解决机制澜沧江湄公河

[摘 要]澜沧江——湄公河是东南亚最大的河流,是连接中、缅、老、泰、柬、越六国的天然纽带和通道,具有重要的地缘战略价值。通过对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水资源争端解决机制研究,增加对中南半岛国家在非传统安全方面应对策略的了解,加强地区之间的合作,紧密地区间的联系,发展地区间的经济。

[关键词]澜沧江-湄公河 水资源争端 解决机制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8-0277-01

澜沧江——湄公河发源于中国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唐古拉山脉,自北向南流经中国青海、西藏、云南3省区至云南省南腊河口出境,在越南胡志明市西部的三角洲流入南中国海最终注入太平洋,是中国最长的南北向河流,干流全长4880.3公里,有100多条支流,在中国境内干流长2130公里,云南省境内1216公里,老挝境内干流长777.4公里,柬埔寨境内长501.7公里,越南境内长229.8公里,老缅界河长234公里,老泰界河长976.3公里,老柬界河长4公里。南腊河口以上,包括中国境内的的澜沧江流域及缅甸的那一小部分称为上湄公河流域;南腊河口以下称为下湄公河流域。澜沧江——湄公河既是中南半岛和东南亚诸岛、南亚次大陆的重要战略结合部,同时还是连接太平洋和印度洋、亚欧大陆和南亚次大陆及澳大利亚板块的海陆交通要冲,其地缘战略价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水资源的争端类型

澜沧江——湄公河流经东南亚5个国家的领土,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争端主要包括以下五种争端:划界争端、生态环境争端、用水权争端、水益分配争端和水环境争端。

(一)、划界争端:这涉及到领土问题,更涉及到复杂的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这种争端的解决一般历时较长,要求一套完备的争端解决机制;

(二)、生态环境争端:由于各国在开发利用流域水资源的情况下,导致生态系统破坏,这种类型的争端是当前河流流域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整体上进行研究解决,又要根据每个流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措施;

(三)、用水权争端:是指各径流国因为争水产生的各种纠纷,虽然理论上来说各径流国享有平等的用水权,但实践中各径流国经常在各种用水问题上产生分歧,比较常见的是存在于农业用水、水电开发、防洪除涝与护岸固土领域的争端等;

(四)、水益分配争端:通常是由于大型水利工程(如大坝)的建设产生的收益分配问题,因为一项水利工程往往可以惠及多个径流国,各国可能在利益分配问题上产生各种分歧;

(五)、水环境争端:主要体现在水污染和水文过程破坏两方面。水污染具体包括由于水土流失造成的水源污染、流域城镇和厂矿企业排放生产和生活废水造成的水体污染、船舶运输排放的垃圾污水、油污或运送化学品的船舶倾覆造成的污染、突发事件引起的突发性污染等。

二、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水资源争端的现状

就目前而言,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水资源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一)、《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中的不足,例如:“环境与生态平衡保护”中对“污染”、“有害影响”没有进行较为精确的定义;“干流径流的维护”中湿枯季时间在流域干流上下游间存在时间差,计算中基准年与时段的选择也会对这两个关键流量值产生影响以及以哪一个监测站为标准等,这些都是法律条文的不足。

(二)、澜沧江——湄公河的组织机构不健全,自1957年成立至今的湄公河委员会(MRC),缺少充分的裁决权,其成员的权力也有限,而且没有独立经费来源,湄委会的运行大都依赖于外界援助;其次,还有东盟一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但是,这一区域仍然缺少一个有力的、可靠的、有授权的机构,这对于发展协调应对环境挑战将构成极大的障碍。此外,各流域国展开了广泛的合作,这样的多方行动也会因行动不协调,而造成工作的重复、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甚至争端。

(三)、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之间的合作不够,流域国复杂的外交关系难以开展有效的合作,流域国的国家利益导致合作效率低下,流域之外国家的参与制约合作进程,流域各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一定差距,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4国作为东盟新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东盟老成员国,如泰国已迈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行列,导致合作起点低; 流域国家关注目标不同导致合作进程缓慢。

(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不健全,从目前澜沧江——湄公河收集到的资料分析,这些资料普遍比较陈旧,在准确性、可靠性以及资料的深度等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而且沿岸国家经济不发达,其基础设施也比较落后,开发利用程度低,河流开发普遍缺乏整体、系统的规划,水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差;还缺少严格执行的机制和组织制度,降低了成员国开展流域合作的监督和强制执行意愿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水资源争端的解决机制

(一)、完善《湄公河流域持续发展合作协定》。通过对《协定》中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基本原则的分析,完善我国与下游国家商讨的条款以及《协定》条款规定本身存在一些含义不明确的条款

(二)、健全澜沧江——湄公河争端的避免与解决机制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条文与程序,达成全流域合作的协定,制定体现上下游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原则,确定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运用,通过网络管理、市场价格机制的引入、流域规划、更大范围的协商,以及第三方参与等制度方面的建设来实现争端的和平解决。

(三)、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合作。通过信息共享、联合研究等途径,以达成共识;加强各流域国之间的交流与对话,建立信息平台,明确各国的关注点与需求;促成合作的广泛开展与尽早实施,协调国家间的用水利益,促进国际河流水资源公平利用与保护;优势互补,在合作中求发展

(四)、完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要加强与国际机构合;做好流域国的成本分摊与收益分配;健全流域各国之间合作协调机制;建立一个高效、权威的合作协调机制。

(五)、构建争端预防与应对机制。在争端预防和应对机制的建构过程中,首先要建立的是早期预警机制。早期的预警监测是防治的最重要一步,流域国政府要对界内流段实行科学严密的监测,及时察觉、发现、识别和解决潜在不稳定因素,降低消极后果出现和蔓延出境;再次,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一旦发生跨国界河流问题,问题涉及国要在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具体、准确和详细信息,同时找出问题关键点所在,协商共同解决之策,联合行动应对,将危机损失控制在最低;最后,争端或纠纷平息之后,流域内各国家要协商妥善解决纠纷或争端造成的政治影响、外交关系受损和经济损失等恢复性问题,恢复两国间的正常关系和合作秩序,同时总结经验教训,协商调整两国合作应急机制建设。

四、小结

总之,在全球淡水资源短缺的日趋严重的情况下,国家间的水资源竞争利用和目标争端日趋严重。特别是东南亚地区,由于境内都为发展中国家,人口增长过快,经济快速发展,水资源就成为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利益团体间竞争利用并引发矛盾争端的导火索,甚至成为影响地区乃至全球和平与稳定的关键因素。

参考文献:

[1] 陈茜.澜沧江—湄公河基础资料汇编[M].云南科技出版社,2001.

[2] 何大明,冯彦.国际河流跨境水资源合理利用与协调管理[M].科学出版社,2006.

[3] 叶贵.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合作机制研究[J].东南亚纵横,2009,11:53-57.

[4] 贺圣达.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复杂的合作机制和中国的参与[J].南洋问题研究,2005,1:6-14.

作者简介:

梁苑慧,1981年3月,单位: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职位:教师,学历:研究生。

猜你喜欢
解决机制澜沧江湄公河
依傍着澜沧江的秘境 临沧
澜沧江源头
澜沧江之波
骑转湄公河平原越南胡志明市
澜沧江之恋
走进湄公河
湄公河印象
亚洲的湄公河三角洲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决机制研究
非正常涉诉信访解决途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