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治理行业2015年发展综述

2016-10-19 00:3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北京100037
中国环保产业 2016年9期
关键词:处理厂污泥污水处理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北京 100037)

水污染治理行业2015年发展综述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北京 100037)

概述了2015年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的发展环境,分析了行业市场热点及动态,以及上市企业的发展情况和中小型环保骨干企业经营状况,介绍了水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重点与创新要求,并对行业的主要骨干企业进行了推介。

水污染治理;技术创新;行业发展;骨干企业

1 2015年水污染治理行业发展状况

1.1行业发展环境

1.1.1国家利好政策推动行业发展

2015年是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任务的收官之年。随着国家各项环保政策密集出台,环保产业已成为景气度最高的新兴产业之一。与此同时,国家加大了政策指导的力度,各种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密集出台,促进了节能环保产业的转型与升级,也预示着环保产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2015年,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的带动与影响下,水污染治理已成为地方环保治理的重头戏,水污染治理行业也在政策和资本推动下进入了新的发展期。

(1)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

2015年1月1日,新的《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据相关部门统计,这一年,全国各地共检查污染企业177万家次,查处各类违法企业19.1万家,责令关停取缔2万家、停产3.4万家,限期改正8.9万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715件,罚款数额达5.69亿元;实施查封扣押4191件、限产停产3106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34%,公布了74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例。上述措施显著提升了政府、企业、公众的环境责任、义务和权利,促使全社会共同认识到:改善环境必须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必须实行严格法治的要求。

(2)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简称《意见》),对改革治污模式、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环境污染治理、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部署。

(3)《水十条》的发布开启行业发展黄金时代

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部署了水污染防治行动,共制定了10条、35款、76项、238个具体措施。

根据行业机构的相关测算,如果《水十条》按计划实施投资,今后五年,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的年销售总收入将激增3~5倍;本行业的市场规模理论上将有2.85亿~6.75亿元的市场发展空间,这将使我国环保产业及其水污染治理产业得到空前发展。

《水十条》量化指标的另一个重要亮点是它不再停留在减排量、排放标准等旧时代的手段上,而是直接将河流等水体的改善程度作为考核标准,包括七大水系的水质标准、地级市以上城市黑臭水体的数量和发达区域的水体断面标准等刚性指标,彰显了中央要绿水青山的决心,标志着以环境质量和环境效果为核心的环保时代已经来到。

在促进多元融资方面,《水十条》明确提出,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

(4)多部门联合推广PPP模式在水污染防治领域中的应用

2015年4月,财政部、环保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在水污染防治领域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出逐步将水污染防治领域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

2015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将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五大吸纳资金规模巨大和投资收益含金量高的行业,开辟为特许经营的领域,并提出最长30年的运营期限,明确国家鼓励包括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参与。业内认为,这意味着国内PPP领域有了可以依据的部门层面的规章制度,由之前的合同合约形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增强了社会资本接入PPP项目的信心,这对于国内PPP项目的长远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5)《水十条》带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大幕的开启

2015年8月28日,住建部与环保部联合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目标、原则、工作流程等问题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指南》对城市黑臭水体的识别、分级、整治方案编制方法以及整治技术的选择和效果评估、政策机制保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将群众的感受作为是否为黑臭水体的主要评判标准,而非“劣V类”这样的专业名词。根据《指南》要求,到2015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与此同时,2015年7月9日财政部和环保部共同发布“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并推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列入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

(6)排放标准修订预示未来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是大势所趋

2002年颁布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有效促进了中国污水处理厂的有序建设和发展,对水环境的改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该标准已有十多年未修订。为了顺应更高的水环境保护需求,2015年11月,环保部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向外界广泛征询意见。

相比当下执行的排放标准,此次意见稿在原有一级A标准和一级B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新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规定生态环境敏感区的污水排放须提高至地表水Ⅳ类水质要求。根据环保部估算,目前各类提标改造投资费用达336亿元,新标准出台后,新建及现有污水处理厂将掀起提标改造的高潮。

1.1.2行业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发生变化

(1)全球经济危机和我国经济下滑对环保产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在环保产业初创阶段,水污染治理行业始终以30%~45%的年平均增长率保持着高速增长;在环保产业持续发展阶段,行业销售总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也从未低于15%。

根据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历年调查统计数据: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从2010年起即呈现出发展趋缓的态势,当年销售总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随之有所降低,但全行业总体上依然保持一定的正增长。2011年,尽管我国经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整体出现经济增长下降趋缓的态势,但水污染治理行业仍保持着15%左右的年平均增长率,全行业当年实现销售总收入1967亿元。2012年,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部分领域中,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施工领域普遍出现了在建项目停工和计划项目暂缓建设的情况,受此影响,水污染治理行业年度总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首次出现了水污染治理行业发展有史以来的负增长,当年全行业的国内销售总收入大约减少了8.5%;而全行业对外的技术贸易和产品出口的下降幅度更大,出口销售总收入大约减少了20%,成为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发展历程中遇到的第一个低谷。

近两年,尽管我国经济持续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整体出现经济增长下降趋缓的态势,但具体到节能环保领域,“十二五”后两年,国家一系列利好政策为我国环保产业市场创造出新的发展机遇。连续两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标志着中国的节能环保产业再次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它不仅能让百姓看得到蓝天碧水,还有助于中国实现经济的换挡升级。

但从目前来看,节能环保产业距离支柱产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国的一些排污企业还是把污染防治投入看成是企业的额外负担,这就需要环境保护市场不断创新商业模式,要想办法让排污企业在经济上也能尝到环保投入的甜头,形成新的业务和产业,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2)市场发展回暖,形势总体趋于利好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截至2015年底,中国的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由2010年的1.25亿吨增加到1.82亿吨,已成为全世界污水处理能力最大的国家之一。五年来,全国环境治理的效果是显著的。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比例由2010年的15.6%下降至2015年的8.8%,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根据环保部通报,“十二五”期间,我国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持续大幅下降,已提前半年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十二五”规划目标。

2015年,在全球经济危机和国家环境利好政策的双重影响下,处于产业链末端的水污染治理行业发展平稳,市场形势相对乐观,各地水污染治理项目都得到了较好的实施,水污染治理行业保持平稳快速发展。

1.2 行业市场经营收入

1.2.1行业市场经营状况抽样调查的相关度分析

为了评估2015年行业的市场发展状况,估算2015年行业收入总额,2016年初,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简称:水委会)对本行业部分环保企业进行了2015年度市场情况的抽样调查,此次抽样调查共采集了85家中小型骨干企业的年度市场销售数据;另外,为更好评估行业发展,水委会根据各上市企业发布的2015年度发展报告收集整理了25家主板上市水务企业和18家新三板上市企业的收入与利润情况。透过这些企业在水污染治理市场不同领域开展经营活动的表现,可折射出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及相应各领域的市场经营状态和销售发展趋势。

根据水委会2016年抽样调查数据统计,2015年度,85家中小企业在水污染治理各个领域实现的收入总额约为113.85亿元,约占水污染治理行业总收入的3.8%;25家主板上市企业的收入总额为1034.73亿元,约占水污染治理行业总收入的35.1%。18家新三板上市企业的收入总额为27.77亿元,约占水污染治理行业总收入的0.94%。合计采集的样本数为128家企业,2015年共计实现销售收入1176.35亿元,约占全行业当年销售总收入的40%。

列入2015年水污染治理行业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共计128家环保企业,尽管在企业数量上只选取了不到百分之二的环保企业作为调查对象,但这些企业整体上却聚集了大约40%的行业销售总收入;而且,这部分企业的主要经营方向不同程度地覆盖了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的四个主要领域。因此,采用这部分企业2015年度生产经营中的主要经营参数和发展数据,经汇总分析和趋势推算,得出的2015年全国水污染治理行业市场发展情况客观、可信。

1.2.2年度行业市场销售收入的确定

根据水委会历年统计数据,结合国家2011年全国环保产业调查情况,2015年,我国从事水污染治理产业的单位总计7000余个。在国家一系列利好政策的不断刺激下,2015年我国水污染治理产业实现销售总收入约2950亿元,同比2014年增长18%左右。

1.2.3行业四大领域的总体发展状况

水污染治理行业的四大领域2015年的行业销售收入分别为:水污染治理设计施工收入354亿元,约占行业总收入的12%;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业收入1180亿元,约占行业总收入的40%;水污染治理产品生产销售收入885亿元,约占行业总收入的30%;污水污泥资源化循环利用业总收入约90亿元,约占行业总收入的3%;其他领域收入约为441亿元,约占行业总收入的15%,其他领域主要为不能包含在四大领域内的其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收入。

1.3 行业中小型环保骨干企业经营状况

1.3.1水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服务业

抽样调查企业中共有58家从事工程设计施工服务,涉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废水处理以及水体生态修复等5个不同领域。各领域的境内经营情况见表1。

表1 部分环保企业境内水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经营情况

分析表1数据,2015年度58家企业完成境内各类工程项目总计1421个,合同总额约47.69亿元,收入总额约38.45亿元。水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服务的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3.2%,五个分领域的平均利润率在8%~16%,其中畜禽养殖废水处理领域利润率最高,达到16%。

从新增项目数量分布情况看,2015年新增工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废水处理领域,项目数量占总项目数的52.6%;从单个项目平均合同额分析,平均每个工程项目的合同额仅为335万元。五个领域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单个项目的平均合同额最高,约650万元;其次为水体修复工程,单个项目平均合同额约410万元。

另外,2015年抽样调查企业中有一家环保企业在境外有经营业务,且境外项目总数仅有1个,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项目,合同总额约4000万美元,收入总额约1500万美元。

1.3.2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业

我国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的类别包括: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服务三类。此次参与调查的85家环保企业中,有46家环保企业从事水污染设施运营服务业,所涉及工程及服务项目皆在境内,没有承接境外项目。46家企业当年的运营项目总数约750个,实现设施运营合同总额约35.75亿元,收入总额约17.20亿元,利润总额3.33亿元。

表2给出了46家环保企业境内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经营情况。

表2 部分环保企业的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经营情况

分析表2可知,2015年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和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项目数量较上一年度明显增加,这与政府政策导向密不可分。但在整个设施运营服务领域内,城镇生活污水仍占据主导地位,虽然项目数只占设施运营总项目数的21%,但合同额、收入、利润所占比例分别达到了78.2%、68.4%和67.6%,且利润率达到19.12%。工业废水分领域的项目数、合同额、收入和利润分别占16.3%、21.1%、30.3%和31.2%。自动连续监测设施项目数增幅最大,所占比例达到62.7%,但是合同额、收入额和利润分别仅占0.6%、1.3%和1.2%。

1.3.3水污染治理产品生产制造业

水污染治理产品包括:水处理专用机械设备、水处理药剂、水处理材料和水污染监测仪器仪表四大类。2015年,55家水处理设备生产厂家,总共生产了约2370种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约55.15亿元,销售利润约7.17亿元。表3给出了这55家环保企业的水污染治理产品生产情况和结构构成情况。

表3 部分环保企业的水污染治理产品生产情况

由表3可以看出,2015年,水污染治理产品生产经营主要集中在水处理专用机械设备方面,共涉及2000余种产品种类,总产值、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在整个水污染治理产品生产制造领域中所占份额均达到了90%以上。水析,2015年度25家企业的经营收入及获利情况见表5。处理药剂、材料和水污染监测仪器仪表所占份额较小。

部分环保企业的水污染治理产品进出口情况见表4。

表4 部分环保企业的水污染治理产品进出口情况

根据表4可知,2015年,水污染治理专用机械设备出口数量约6万套(台),产品出口创汇约2413.04万美元,进出口数量所占份额达87.6%,出口创汇所占份额为64.9%;水处理药剂约8400吨,出口创汇约1306.80万美元。水处理材料和水污染监测仪器仪表都没有进出口业务,有待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

另外,对比2014年水污染治理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分析,在全国装备制造业市场持续降温、全行业经营业绩不断下滑的态势下,2015年水处理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仍有7%的增长率,这可归功于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覆盖率进一步提高,为自动化水处理设备带来较好的市场机遇。

与此同时,国内不少大中型企业结合产品结构调整和资产优化组合,把污水处理设备的开发、制造列入发展计划,并积极寻求项目和技术的支持。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业和污水处理设备制造业必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污水处理设备必将在发展中担当重任。

1.3.4水污染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业

我国水污染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业主要分为:市政污水回用、工业废水回用和水污染物资源化利用产品等类别。2015年,13家环保企业总共实施了69个水回用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销售总收入约1.49亿元,实现销售利润0.25亿元。表5描述了这一领域的生产经营情况。

1.4上市企业发展情况分析

1.4.1主板上市水污染治理企业的发展情况

上市企业作为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的主力军,具有融资能力强、政府资源好、运营管理高效、技术水平领先等多方面的竞争优势。据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对部分涉及水污染治理的上市企业的调查分

表5 水污染物(含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经营活动情况

25家上市企业的主营业务均为供水、污水处理、水处理设备制造等,据统计,25家企业2015年度的总营业收入为1034.73亿元,约占2015年度水污染治理行业总收入的30.1%;总净利润为187.42亿元。

25家企业中,2015年度营业收入大于30亿元的企业排名为:城投控股、北控水务、首创股份、绿城水务、碧水源、重庆水务、瀚蓝环境和兴蓉环境。8家企业营业收入占到25家上市环保企业总收入的82.8%。

2015年度营业净利润大于5亿元的企业排名为:城投控股、北控水务、重庆水务、碧水源、绿城水务、兴蓉环境、首创股份和云南水务。8家企业净利润占到25家上市环保企业净利润的85.2%。

25家企业中,除去永清环保和国中水务营业收入出现下滑之外,其余23家企业201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2014年度均有上涨。25家企业营业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为25.47%。

相对于较高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15年上市企业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前两年有所下降,25家企业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为19.94%,平均净利率为16.42%。

25家企业中,中国水业、重庆水务、云南水务、江南水务的净利率在30%~35%,排在26家企业的前四位;武汉控股、碧水源、兴蓉环境三家企业的净利率在25%~30%;城投控股、北控水务、创业环保、绿城水务和环能科技等5家企业的利润率在15%~20%;其余13家企业的利润率均低于15%,其中首创股份、国祯环保、国中水务等企业的利润率均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结合前几年掌握的上市企业净利率情况分析,2015年企业净利率下降说明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相应的市场竞争也在迅速加剧,企业不得不采取降低利润率的方式来获得项目,寻求发展。

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综合利润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10%~12%,总体来说水平不高。从产业特点、科技含量和服务的复杂程度来衡量,按领域来说,合理的分行业利润率应为:水污染治理设计施工业15%~35%;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业4%~12%;水污染治理产品制造业15%~50%;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业20%~50%。

然而,目前水污染治理行业的利润率却产生了“倒挂”现象:水污染治理设计施工业13%;水污染治理产品制造业12%;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业13%。

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业本应具有“保本微利”的公益事业特点,但目前分行业平均利润率水平高达19%。部分水务企业利润率超过20%~35%,形成暴利产业,有悖行业基本性质。究其原因,不外是资源的不合理占有、资金的不平等使用和政府行政决策的不透明行为,以及缺乏公众参与和第三方监督所致。从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水务运营行业亟需改革。

1.4.2新三板挂牌上市水污染治理企业的发展情况

统计并分析近几年新三板企业数目变化趋势可知:2013年以前,新三板企业数目增速平稳;2014年,由于发展环境逐步成熟,挂牌企业数量实现了较大飞跃;2015年6月,受到A股市场的寒流和监管部门的影响,新三板一周新增挂牌企业数量出现回落;2015年7月下旬,新三板挂牌数量突然大幅增加且一直呈现增长态势,7月22日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首次超越A股。

伴随着新三板规模的扩大,其挂牌的环保企业数量也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底,统计已有超过180家环保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数量比去年翻了4倍多。另外,新三板不但吸引了众多中小环保企业,大型环保企业也对新三板表现出了兴趣,将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是大型环保企业进行新三板布局的最主要方式。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申请并在新三板挂牌的水务企业超过20个,主要有:海清源、日月环保、领先环保、思普润、华彦邦、开创环保、金旅环保、清水股份、资源环保、浩蓝环保、中联环、华诺环保、康泰环保、蓝深环保、绿凯环保、海鹰环境、正和恒基、凌志环保等。

18家新三板上市企业2015年度的总营业收入为27.77亿元,约占2015年度水污染治理行业总收入的0.94%;总净利润为5.59亿元。

18家企业中,营业收入大于2亿元的企业共五家,排名为:正和生态、金达莱环保、凌志环保、中联环、浩蓝环境,五家企业的营业收入占到18家企业总收入的72.3%。净利润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有金达莱环保、中联环、凌志环保和正和生态四家企业,四家企业的净利润占到18家企业总净利润的84.12%。

业内人士认为,中小型环保科技企业挂牌新三板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券商持续督导下,有利于企业规范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也为企业下一步融资,进入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转入创业板、中小板、主板奠定了基础。另外,新三板面向全国,在投资商的竞争中,既能降低融资成本,也有利于投资商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再者,挂牌还有一定的品牌效应,能提高企业知名度。

1.5水污染治理行业市场热点及动态分析

1.5.1整合、兼并、上市融资成为行业市场主流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资本的对接是企业发展壮大绕不开的通道。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和产业升级,2015年众多环保企业通过并购的方式寻求快速发展的需求加剧。一些发展较好的水污染治理企业不断谋求上市融资等快速做强的发展路线,本年内又有一批水处理公司多方寻求融资渠道,包括风投、重组和上市等形式。一些拥有水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的环保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兼并的热点,更多的拥有实力的企业开始走向世界。

1.5.2水污染治理企业出现两极化发展

在行业的兼并、整合、上市融资大潮中,一部分强势企业往往能够凭借自身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积极寻求破局,突破区域瓶颈、规模瓶颈,或扩展产业链,或丰富产业结构、布局新的细分领域,甚至混业并购、寻求业务转型。然而,另一部分实力不强又转型不成功的企业,本年度在这场环保发展争夺大战中宣告失败。

1.5.3大批外来资本进入水污染治理市场

连续两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我国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在《水十条》影响下,2015年水污染治理行业的资金来源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本身加大对水污染治理行业的资金投入;二是政府放手让更多社会企业进入水污染治理行业建设中来,扩大行业建设队伍。政策上资金准入门槛的降低,一方面吸引了大量原有水务企业“跑马圈地”;另一方面也吸引了行业外拥有国资背景和深厚财力的各类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纷纷摄入环保领域,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然而,也有专家表示:“大批资本进入,在规模有限的市场上‘跑马圈地’,最有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大打价格战,掀起低价竞标之风。其后果就是扰乱整个环保市场,伤害行业的健康发展,最终也会影响环境治理的效果。”

1.5.4水污染治理综合服务业发展迅速

一直以来,核心技术和综合服务能力是企业成长的重要推动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明确了环境公用设施和工业园区作为推进第三方治理的两个重点领域。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效拉动了环境服务业发展的市场需求,有效促进了水污染治理企业由单一的产品和设备制造、工程建设,向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为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转变。

1.5.5政策催生PPP模式盛行

2015年,在水污染治理领域,以“利益共享、风险分担”为长期合作理念,公私合作的PPP模式发展迅速,通过PPP合作模式,政府可以将BOT、TOT、BOO等项目以单个或打包的方式,与公司签订PPP项目协议,并可按照实际情况同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财政部PPP中心发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季报第1期,截至2016年1月31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行业(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综合治理、湿地保护等二级行业)PPP项目共计978个,项目总投资需求5264亿元。其中,污水处理二级行业的项目数为614个,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总数的62.8%;污水处理二级行业的项目投资需求为1446亿元,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总投资需求的27.5%。

另外,2015年是PPP项目协议签订的起始年,随着大投资的出现,大集团的出现也是必然,在进行行业投资过程中,市场集中度提高是主要趋势,各家企业的未来发展不再是同进共退,而是渐行渐远。

1.5.6水污染治理企业海外并购活跃

2015年,水污染治理企业在国内大举融资并购的同时,部分企业将市场瞄准海外市场,将企业扩张之路迈入“国际化”。总结海外并购案例地点,涉及美国、意大利、新西兰、挪威、瑞士、泰国、瑞典等国家,大有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之势。

2015年8月10日,永清环保正式完成对美国IST公司51%股权的收购,成为其控股股东,IST公司是一家环境修复技术服务公司,专营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所涉及的技术咨询、场地调查等业务;8月30日,国祯环保以自有资金3.7亿元收购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2.31%的股权,通过收购该公司股权,公司可快速切入工业废水细分领域;10月15日,国祯环保拟以4437.08万挪威克朗协议收购挪威Goodtech Environment AS公司100%股权,GEAS的前身为一家以生产中小型污水处理设备为主的高科技环保公司;11月6日,巴安水务发布公告,拟通过全资瑞典公司以约2.7亿元人民币协议受让奥地利KWI Corporate Verwaltungs GmbH100%股权,奥地利KWI公司前身为世界上第一家取得气浮技术专利的公司。

上述水污染治理企业海外并购“风起云涌”的背后,反映了我国环保企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的决心,也符合国家“一带一路”等鼓励“走出去”的政策方向。

2 水污染治理技术发展

2.1水污染治理技术的应用评述

2.1.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过去十年,我国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的主流处理工艺是A2/O、氧化沟和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等。特别是近五年来,由于推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B和一级A标准,脱氮除磷的需求使A2/O工艺日益成为被广泛采用的工艺。

近年来,我国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与资源化领域开展了许多科技攻关,在污水处理工艺优化、现代生物技术及其污水处理工艺、物化处理技术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技术研发工作。针对我国城市污水的特点,我国重点支持开发了以下技术:

(1)城市污水处理氧化沟工艺技术,重点开发了氧化沟工艺的关键设备并实现成套化;

(2)污水处理膜生物反应器,从膜材料开发、膜生物反应器研制和工程化应用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研发并取得了创新性成果;

(3)生活污水处理的物化-生化组合技术,开发出一系列物化生物一体化反应器,并进行了应用示范。

这些研究成果对于提升我国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和设备科技水平,促进水务企业联盟的形成,带动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随着政策、监管体系等对城镇污水处理的制约日益突出,国家在投入技术研究的同时,也逐渐加大了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的政策、规划以及标准方面的研究。

另外,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和提效改造,相应的高效、低耗的污水处理新技术研究与应用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1)围绕“提标改造”的要求,膜技术、高效节能曝气技术、生物膜法污水处理工艺,物化-生化法脱氮除磷工艺得到了广泛应用;同时,臭氧氧化技术及大型臭氧发生器、好氧生物流化床成套装置、好氧膜生物反应器成套装置、溶气供氧生物膜与活性污泥法复合成套装置、曝气生物滤池,以及污泥床、膨胀床复合厌氧成套装置等新设备、新装备得到了推广应用。

(2)针对污水处理厂“提效改造”,近两年重点开发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优化运行和节能降耗技术,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系统的在线监测技术、精确曝气技术、化学除磷及反硝化碳源的加药控制技术及污水处理工艺优化运行模型等。

2.1.2工业废水处理、回用与减排技术

近年来,开发研制的工业废水处理新技术已得到推广应用,一些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如循环式活性污泥、移动床生物膜技术及UASB反应器、厌氧生物滤池和厌氧膨胀床、厌氧流化床等。低速多极离心鼓风机、潜水污水泵、氧化沟专用设备、新型曝气设备、污泥处理处置等专用设备的质量也有所提高。在工业废水的物化处理方面,以多功能高效水处理药剂为引领的混凝沉淀、混凝气浮技术和高效滤池技术已经普遍应用于工业废水的预处理中。由于吸附法能耗低,有利于有机污染物的富集和分离,对后续处理十分有利,近几年来,我国在功能树脂研制以及耐盐型高效大孔树脂吸附技术在有机污染物资源化回收和生化尾水深度净化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果。随着膜技术的发展,我国在超滤膜的研发进展迅速并得到普遍应用,陶瓷纳滤膜得到开发应用。在物化技术方面,包括电化学(催化)氧化、Fenton及类Fenton(催化)氧化、臭氧(催化)氧化,以及超临界湿式(催化)氧化等高级氧化技术,因其反应速度快、处理效率高、在一些高污染工业行业的废水处理方面也逐步得到重视和应用。

目前在工业废水污染防治中,国外发达国家已经把传统侧重于生产末端污染治理向生产过程的“上游”转移,从污染产生的源头去削减污染,提出清洁生产的理念,并在实践中证明尽可能在生产全过程中减少废物要比污染产生后运用多种治理技术更为可取。而我国制造业和环保界对其重视不够。

2.1.3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技术

由于面源污染的复杂性和随机性,对面源污染的控制十分困难。目前面源污染的控制措施技术还处于研究探索之中,对控制措施的经济效益及机理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国针对面源污染控制的研究和实践相对国外较为滞后,总体进展缓慢。

目前,我国的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措施仍基本处于试验、示范阶段,有限范围内的一些试点主要侧重于从工程技术的角度分析面源污染的成因并实施相应的治理方案。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不仅是个工程技术问题,更有体制和机制方面的研究课题。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有关农业面源污染的研究还将是长期的。

2.1.4城镇污水处理厂微生物除臭技术

随着城市大型污水处理厂的大量建成,作为污水处理厂附属产品的臭气以及相应的臭气处理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近年来,各种除臭技术也都相继在研发、应用、进展当中,而生物除臭作为一种新型绿色环保技术以其经济、实效、操作性强的优点而得到大力推广。根据微生物在除臭作用中的存在形式,处理方法主要分为生物过滤法和生物吸收法。

微生物除臭法中最主要的作用是除臭微生物,筛选高效除臭菌不仅可以达到使恶臭物质分解速率提高的目的,同时也可使难生化降解的物质得到有效地去除。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大多采用驯化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活性污泥进行处理。由于大多情况下由臭气源排放的臭气往往是一种复合臭气,即多种臭气的混合物,单一微生物很难将臭气全部除去,因此将这些微生物进行分离、培养后进行研究具有较大的科学意义。

目前,关于除臭微生物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已有文献报道:制备固定化微生物,如海藻酸钠包埋的固定化微生物对甲硫醇的去除率高达90%;筛选出对生化性较差的恶臭物质具有特殊降解性能的高效广谱菌;寻找菌株的最佳组合,或存活容易、适应性强及遗传性稳定的优势菌株,如分解H2S的黄单胞菌DY44等;通过基因工程改造菌株,把许多降解特性组合在一起,培育超级除臭菌种等。此外,化学氧化法和高温焚烧法去除恶臭的技术应用越发普遍,工程实践越来越多。

2.2未来的技术发展重点与创新要求

2.2.1重污染行业废水治理技术与对策

重污染工业行业主要是指化工、石化、化肥、农药、焦化、原料药制造、染料颜料制造,以及造纸、农副产品加工、制革、纺织染整、有色金属、电镀等多个工业行业。据统计,以上工业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量约占全部工业行业的50%,是工业水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工信部测算得出,通过在这些行业推广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预计减少废水排放量6亿吨、减少化学需氧量(COD)产生量250万吨、减少氨氮产生量15万吨、减少含铬污泥(含水量80%~90%)约3万吨。因此,重污染工业的水污染控制无疑是水污染治理行业发展的重点与热点,其发展趋势是借助高新技术创新,提出“整体解决方案”和“系统性减排、末端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路线,严格排放控制和高品质出水,以及近零排放技术。

根据调研,重污染企业,尤其是化工企业排放的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差异很大,高浓度的工艺废液(合成母液、过滤液、釜残液等)按产品种类不同,其COD浓度少则2万~3万mg/L,多则在20万~30万mg/L以上,包括冲洗反应釜的初次冲洗水,其COD浓度也要达到1万~2万mg/L。中浓度的废水COD浓度一般在0.4万~1.2万mg/L。低浓度的废水COD浓度接近生活污水,有的冲洗水和冷却水还低于生活污水。低浓度的废水占据了全部废水排放总量的绝大部分,中浓度的废水水量占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20%左右,高浓度废水仅占总废水量的5%左右,但是高浓度废水COD污染总量在60%以上。

基于上述分析,重污染企业废水治理应采取“分类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具体建议及要求如下:

(1)对企业废水进行水质分析,根据污染物的浓度和性质将化工废水分为超高浓度工艺废液、偏酸/偏碱/可生化性差的高浓度废水、可生化性较好的高浓度废水以及低浓度废水4类;

(2)对超高浓度工艺废液,宜在车间采取预处理措施,将有害物质从废水中分离;

(3)对偏酸/偏碱/可生化性差的高浓度废水,在进综合废水处理站之前,应根据废水中污染物性质采用物化手段进行预处理;

(4)对于可生化性较好的高浓度废水,建议选用厌氧处理单元去除污染物,厌氧处理单元宜设置沼气回收装置;

(5)对于可生化性较好的低浓度工艺废水,可与厌氧单元出水混合后直接进入好氧处理单元,好氧处理工艺宜根据所选厌氧工艺处理效果及企业条件进行筛选,以保证处理效果的同时经济可行;

(6)好氧单元出水若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则直接排入公共管网,若不能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则应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为满足排放要求,深度处理工艺可采用多种组合工艺。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具体到不同污染企业,每家可能拥有上述4类废水中的一种或多种,且废水性质不尽相同,企业可根据自身产品生产及排污情况,选择“技术有效、经济合理”的工艺组合。

2.2.2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技术

《水十条》要求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地的水污染。2017年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目前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暴露出诸多弊端,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主要存在以下五个问题与难点:

(1)工业集聚区规划缺乏约束力,园区引进工业项目类型超出规划范围,影响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业集聚区定位经常随经济发展形势而变,很少从循环经济和技术经济互补性角度考虑“三废”的出路。引进工业项目的变化使按照原来规划建设的集中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变得困难,有些甚至无法正常运行。

(2)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建设标准无法满足园区废水处理的要求。很多工业集聚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时,没有从技术角度论证工业废水处理达标排放的可行性,而是采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思路进行建设,很少从工业废水的特征污染物入手提出污染控制思路,缺少预处理环节和废水水质调控手段。这给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整体达标排放带来很大难度,存在安全隐患,致使有的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从建成后就一直无法达标排放。

(3)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管网不利于对接管企业进行监管。工业废水大多采用暗管或压力管过计量井进入排污总管,这为个别企业违法偷排工业废水创造了条件。由于大量特征污染物(如重金属、硝基化合物、杀菌剂等)短时间进入管网或者有些企业一段时间内严重超标排放,导致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工艺彻底崩溃,污水处理设施陷入瘫痪,通常需要1~2个月的恢复期才能正常运行。

(4)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利于园区尾水的集中处理。在相关法规的硬性要求下,多数工业园区企业都有投资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多数处于废水全部指标或部分指标超标外排的状态。再者,由于政策法规和相关排放指标缺乏对毒害物质特别是有机毒物的细致规定,而传统环境监管只针对企业外排口废水的部分指标(COD、氨氮)实行在线监控或定期抽查,致使不少企业盲目采取各种手段,甚至加水稀释,追求废水指标(特别是COD)的“达标排放”,导致废水中生物毒性、生物抑制性及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未经有效控制进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还有些企业排放的废水可生化性高,对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有促进作用,但是为了满足统一的接管标准,建设了生化预处理设施,去除了碳源等有用成分,不利于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整体的节能减排。

(5)企业废水预处理、工业废水排污管网管理和污水处理厂运行实行多头管理,不利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目前,企业废水预处理装置由业主自行建设和运行管理;预处理装置排放口由环保部门监管;工业废水排入管网许可由市政部门负责;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又由环保部门监管。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时,污水处理厂把责任推到管网进水不符合设计标准要求,认为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监管不到位,预处理未能达标;而是否允许企业污水排入网管由市政部门决定,环保部门未能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容易出现管理空缺和漏洞。

基于上述分析,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与达标排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企业废水及污染物产生情况、企业预处理设施的污染物削减情况、园区收集管网和监控平台的监控把关情况及园区末端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四个关键环节,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园区末端集中污水处理厂,直观的表现为末端污水处理厂无法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因此,对园区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不能仅局限于末端污水处理厂,而应就事论事,对园区污水处理系统所涉及的每个环节进行梳理和研究,找出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

2.2.3黑臭水体治理与修复技术

按照《水十条》提出的规划,到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将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近两年的工作目标是查清家底并进行公示,到2017年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

业内专家认为,《水十条》中难度最大的可能就是城镇黑臭水体的治理目标。黑臭水体成因复杂,影响因素众多,是水环境污染治理的难点。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并进行综合集成和科学实施,短时间内就能消除水体黑臭现象,但其难点在于治理后的水质长效改善和保持,保证水体黑臭现象不反弹。目前,许多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因重治理轻保持、重短期轻长效而导致水体返黑,水质反复恶化。基于上述分析,对黑臭水体的治理与修复建议如下:

(1)黑臭水体的治理应按照“外源减排、内源控制、水质净化、补水活水、生态恢复”的技术路线,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外源减排和内源控制是基础与前提,污染源得不到控制,水体黑臭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治理;水质净化是阶段性措施,采取工程手段,借鉴污水处理技术,对已污染水体进行处理,在水体水质改善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不应定位为长期措施;补水活水和生态恢复是长效保障措施,可以调节水体水力停留时间、改善水动力条件、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是水质长效改善和保持不可缺少的措施。依据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路线,该领域重点技术包含外源减排技术、内源控制技术、水质净化技术、补水活水技术和生态修复技术五大类。

(2)黑臭水体的治理应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措施、技术集成、统筹管理、长效运行”的基本原则。根据水体污染程度、污染原因和污染阶段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选择治理技术、制定治理措施。根据不同的水文水质特征、治理目标、阶段,综合采用不同技术,并进行组合与集成,实现对黑臭水体的治理,水质可以长效改善和保持。

2.2.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近年来,传统水务领域的城镇市场已趋于饱和,新建项目向中小城镇、农村地区转移。据相关统计,“十二五”后期小型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及规模年均增速为10.49%及11.7%,远超大型及中型污水处理厂增速。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提出“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2015年4月,《水十条》要求: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农村污水处理率将从不到10%提升到30%,需新增污水处理设施投资约570亿元。以上都表明农村水污染问题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却暂时没有具体的措施出台。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难点在于没有建立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没有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付费制度,没有明确可持续发展的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和日常运行管理费用的有效机制。现阶段,农村污水处理没有很好的设计,“建不起、维护不起”,这些难题到底怎么破解仍没有系统的解决办法。据媒体反映,某些地区前几年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有相当一大部分处于不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的状态,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此类问题。

从目前已有工程实践来看,我国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可以考虑进一步向高端水处理技术和物联网监控技术发展。生活污水高端处理技术,是指高效生物反应器的应用,它不仅应具有较高的污染物去除效率,还应具有自动化运行和免维护的性能,并且不排放剩余污泥;物联网监控技术,是为了适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小、布局分散和无人值守的特点,可采用多点联网远程监控技术。

2.2.5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污泥无害化处理达到80%。然而,“十二五”时期实际情况是规划要求没有实现:大部分城市的污泥都没有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其中含有的大量污染物包括病原微生物、氮磷、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和盐分污染,给环境带来很大的风险。

在2014年活性污泥法应用一百周年时,全世界科学家都一致认为:资源化是污水处理未来发展的方向,污泥的资源化利用是未来需要突破的重要环节。污泥污染物利用的热点技术主要是C、N、P的资源化利用,目前世界范围内的重点研究领域与开发方向如下:

(1)污泥/城市有机质高效协同厌氧消化。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把城市有机质和污泥集中起来进行厌氧消化,是比较可行的资源回收利用方式。污泥与餐厨垃圾协同厌氧消化,可提高餐厨厌氧系统的稳定性,降低抑制物浓度,提升缓冲度,负荷提高4~5倍,容积产气率提高3~5倍。

(2)污泥高温炭化技术。污泥炭化就是在600℃~900℃时对污泥进行高温处置,在600℃时变成生物炭土,到900℃时已经气化。焚烧技术毕竟有一些污染物的产生,炭化技术和焚烧技术相比,应该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德国和日本目前都已经有了污泥高温炭化技术的示范工程。

(3)污泥的好氧/厌氧/土地利用是利用污泥中的有机质、氮磷钾营养物质,是污泥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目前污泥中的有机质可能还不能满足土地利用的要求,包括土地利用方面的二次风险,将来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

另外,目前世界范围内重点研究方向还有污泥亚/超临界水反应技术、污泥制生物柴油技术、污泥蛋白提取技术、污泥中提取PHA技术以及污泥磷回收技术等。

我国的污泥处理技术路线尚未形成高度集中、各方认可的优化路线,目前在用技术更是五花八门,都不是完善技术。这些技术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解决污泥“四化”的问题,所需费用每吨污水为0.2~0.5元。但是,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各地在进行污泥处置时,费用问题并没有落实,导致了现在的各种问题。撇开技术路线,从整个污泥处置的角度来考虑,国内外的趋势都是建材和土地利用。但是,由于我国污泥的含砂量很高、有机质也很多等特点,很多国外技术在中国并不适用,这些技术还需要进一步研发。

2.2.6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技术

鉴于我国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经济条件,污水处理技术面临着发展的新机遇。污水处理的目标将从达标排放向节能降耗、低碳运行和资源化的新目标迈进。从实现国家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出发,发展污水处理的节能降耗技术具有重大的意义。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强调技术有效、经济合理,积极发展高效、低耗的污水处理新技术。污水处理厂需要节能和降耗两类技术。节能主要是节约电能,在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鼓风曝气和污泥脱水消耗了约90%的用电量,因此这三大环节是研发节能技术的重点。污水处理厂的降耗是指降低药耗,主要是设法减少用于化学除磷的除磷剂、用于反硝化补充碳源的药剂和用于污泥脱水的絮凝剂等。

Development Report on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Industry in 2015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Committee of CAEPI, Beijing 100037,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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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6-5377(2016)09-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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